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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持续深化“三转” 发挥“探头”作用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0-05-21 10:48: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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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持续深化“三转” 发挥“探头”作用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0-05-21 1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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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厦门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要求,持续深化“三转”,规范有序开展派驻监督工作。

  转职能,聚焦主责主业。围绕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要求,积极协调驻在单位党组,研究解决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法院党组、监察室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定位、职责分工及协作配合等问题。目前,已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日常工作及不属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定位的工作进行了相应调整,移交驻在单位有关内设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主抓预防司法腐败,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法院监察室分开办公,分别履行派驻监督和内部监督职能,日常监督中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支持。针对驻在单位机关纪委书记长期空缺、组织不够健全等问题,以书面形式向驻在单位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要求切实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围绕派驻纪检监察组如何正确履职,组织本组人员进行讨论交流,研究疏理重点工作内容10项、工作机制或工作制度15项、具体工作措施12条,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

  转方式,做实监督首责。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党组主要领导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督促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派驻监督责任一体落实。坚持抓早抓小,针对法院干警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函询。今年来,已开展谈话函询2人,主动约谈3人。改变“坐等问题线索上门”的惯性思维,拓展延伸监督触角,注重发挥科技作用,运用法院智能审务督查系统、“清风”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审判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改变单纯从纪律角度对审判权力实行监督的模式,主动作为,瞪大眼睛,提高“嗅觉”灵敏度,对审判权力运行实行同步监督和实时监督,使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改变发现问题滞后,被动事后追责的现状。经常开展随案廉政监督检查和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及时掌握法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遵守廉洁纪律、办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年以来,党纪立案1人。

  转作风,加强队伍建设。通过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会,不断强化理论武装,锤炼党性修养,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建设,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和实践锻炼,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增强能干事、会干事、敢干事的本领,提高执行政策、执纪执法、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水平,先后安排2名纪检干部到办案点跟班学习和参与办案。鼓励支持纪检干部参加审判业务培训,改变“门外汉”现象,不断增强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为敢于监督、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撑腰鼓劲。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六带头、六严禁”行为规范,坚决防止“灯下黑”,真正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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