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对党组织关系挂靠村(居)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时,厦门市集美区委巡察办从组织部门了解到,辖区已有500余名党员干部按规定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在机关、事业和国企党组织,基本做到“应转尽转”,党员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去年5月,巡察组在对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集美街道开展巡察时发现,39名就职于本区机关、事业、国企的党员将党组织关系挂靠在村(居)。这与“机关党员干部组织关系需编入所在单位党支部”的要求相悖。
此前对区人社局、区老龄办、杏滨街道等部门开展巡察时,巡察组也发现过此类问题。
为进一步严格党员干部党组织关系管理,区委巡察办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以专报形式向区委进行报告,建议进一步明确相关管理要求,并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党组织关系挂靠村(居)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强化对机关、事业、国企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依托巡察专报制度,推进解决共性问题,这是集美区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的重要举措。
2018年5月,集美区委出台《关于加强巡察成果运用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以及“三重一大”“四资一项目”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重大复杂等问题,巡察组应会同区委巡察办适时形成专题报告,深入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强化执行、专项整治、改革创新等建议,并视情分别通报和移交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
近年来,区委巡察办先后就严格党员干部党组织关系管理、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国企管理运作等问题,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了11份专报,推动开展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集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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