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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届海沧区委第一轮村(社区)第二批专项巡察公告

 来源: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作者:        2024-04-10 09:42: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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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届海沧区委第一轮村(社区)第二批专项巡察公告

来源: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4-04-10 0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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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中共厦门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4年4月8日开始对嵩屿街道的石塘村、东屿社区、鳌冠社区、钟山社区、贞庵村开展专项巡察,为期1个月左右。日前,专项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别

  村(社区)专项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

  石塘村、东屿社区、鳌冠社区、钟山社区、贞庵村

  巡察组

    负责人

  组 长:钟艳庆

    副组长:赵国栋

  巡察组驻址

  海沧区滨湖一里208号希尔顿逸林酒店11楼

  值班电话

  18150073725

  (8:00-18:00)

  举报箱位置

  1.海沧区政府行政中心一楼北侧;

    2.石塘村:石塘东路8号(村委会大门口);

    3.东屿社区:嵩屿北三里74号(居委会门口);

    4.鳌冠社区:鳌冠社区西片389号(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门口居务公开栏旁;

    5.钟山社区:钟林里311号(社区党群活动中心)门口居务公开栏旁;

    6.贞庵村:嵩屿社66号(临时村民服务中心大门西侧)。

  通信地址

  1.福建省厦门市A005邮政信箱;

    2.hcxc18150073732@163.com。

  举报二维码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村(社区)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村(社区)主干(“一肩挑”人员)和“两委”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中共海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开展工作情况的监督,监督电话:0592-60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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