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二届厦门市委对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胡昌升担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明忠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沈阳任副组长。
此前,市辖六个区已全部由区委书记担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此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调整,是市委全面落实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又一重大举措,有利于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在第一时间、以最大力度落到实处,更好更快推动新时代厦门巡察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去年以来,市委把对巡察工作重视与否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牢不牢、从严治党措施硬不硬、责任担当强不强的重要标准,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先后11次召开“五人小组”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重要精神,部署推进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胡昌升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市委“五人小组”会议上,从严从实点出问题57个,涉及被巡察党组织35个。
为确保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运作更加高效、作用发挥更加有力,市委巡察机构还第一时间对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组织落实巡察工作有关流程规范进行了优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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