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委、市委相关规定和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0年5月20日起启动十二届市委第十三轮第二批巡察工作,对市公安局党委和市资源规划局、市金融监管局、市信访局党组开展巡察,其中对市资源规划局、市金融监管局、市信访局党组的巡察时间为30天左右,对市公安局党委的巡察时间为60天左右;同时对市交通运输党工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时间为25天左右。日前,五个巡察组已经进驻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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