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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0-09-02 15:27: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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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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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湖里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

  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与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此外,设有下属事业单位湖里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纪委监委重要文件文稿,编报信息、简报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机要、保密、文电、档案工作等。

  组织和宣传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程以及其他内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调查措施不服的申诉;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等举报事项。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负责向纪委监委报告重要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组织协调全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区委管理的干部遵执行党程及其他内法、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配合党风政风监督室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和下级纪检监察机构按规定需要报批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督促落实纪委监委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执行工作承办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和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下属事业单位

  湖里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

  湖里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1.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2.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3.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4.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5.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6.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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