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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

 来源:集美区纪委监委       作者:        2020-08-24 16:18: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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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

来源:集美区纪委监委   2020-08-24 16: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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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集美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和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此外,设下属事业单位集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设有6个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编报信息、简报;审核以区纪委监委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机要、保密、文电、档案、后勤财务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等。

  组织和宣传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做好派驻机构、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区属国企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的提名、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理登记因私出国(境)征求区纪委意见回复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站信息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舆情研判、处置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综合协调区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区属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下级纪检监察组织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全区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其他单位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信访举报移交本机关有关部(室)。督办转交给派驻(出)机构和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信访举报件。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调查措施不服的申诉。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承担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审查调查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指导推动全区谈话函询工作,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承担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等;联系、协调派驻(出)机构、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和下级纪检监察组织按规定需要报批、征得同意、备案的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督促落实区纪委监委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执行工作;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和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政策理论及实践问题、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拟订、修改本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等。

  直属单位

  集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

  集美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1. 集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2. 集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3. 集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4. 集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5. 集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6. 集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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