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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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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厦门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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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到一定的流程,因此建议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能利用本页面的"搜索"功能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全文检索。如果没有检索到您所需的政府信息,请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提供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请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格时完整填写相关信息,以便政府机关及时、准确地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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