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抓实抓细监督职责 持续提升谈话函询工作质效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0-09-09 10:23: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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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至8月,谈话函询495件次,同比上升44.7%。其中,谈话函询后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适当处理的488件,失实了结7件。”这组数据,是厦门市集美区纪委监委今年来开展谈话函询工作的成绩单。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监督”协同发力,对有违纪苗头或存在“微腐败”的党员干部应谈尽谈,及时提醒教育。今年来,集美区纪委监委加大对村居、国企、“两违”等专项巡察和专项检查的成果运用,对其中事实清楚、性质轻微、可直接谈话了结的问题线索,由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统筹研判,精准界定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档次,防止处理畸轻畸重,确保谈话的“精度”“硬度”和“温度”,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为有效提升谈话规范性和严肃性,集美区纪委监委持续完善谈话工作规范,如建立健全委托党委谈话制度,制作《各类谈话审批一览表》,统一《谈话(函询)呈批表》《谈话(函询)处置意见表》和谈话方案等文书表格模板27份。同时,在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按核实性和非核实性分类谈话,坚决做到不留存、不压办,并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需进一步核实的轻微问题,直接采用第一种形态予以处置;对党员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线索,通过谈话函询方式促使干部讲清问题,纠正错误,凸显谈话函询利器的纪律戒尺作用。

  集美区还将增强各级党组织的监督主体意识作为重要任务,着力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部分非核实性谈话,委托给谈话对象所在党组织,加大推进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亲自谈,强化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提高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今年6月,针对巡察发现的区城市管理局多名干部因私出国境未经审批的问题,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随即向区城市管理局党委发出《委托函》,商请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对32名党员干部展开提醒谈话,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意识,该局同步展开内部专项检查。同样,早在3月份,集美区教育工委书记就针对教育工委各直属党支部部分党员因私出国境未经审批的问题,对10余名党员及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要求党员强化纪律意识,加强学习相关文件规定;党支部书记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和管理监督。

  “‘一把手’如何看待谈话函询,既反映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的情况,也折射出整个班子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集美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来,经委托集美区各级党组织共开展谈话314件次,占全区谈话函询总量的63.4%,实现质与量的明显跨越。

  不仅要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信任和关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让干部善为敢为,还要对不如实说明或边询边犯的严肃问责,切实用好谈话函询成果。对此,集美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严格执行函询采信反馈机制,今年截至目前共采信了结6件。其中一名经复核明确举报问题不属实,函询说明被纪检监察机关予以采信了结的干部表示,“组织的采信和提醒,是我放下思想包袱的动力,我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更加增强工作信心。”

  下一步,集美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抓实抓细监督职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提高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基层“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集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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