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0-01-23 16:26: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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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检查移交问题、整改责任追究53人;

  发文、会议及督查检查考核项目数量分别同比下降50%、51%和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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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2019年,厦门市海沧区纪委监委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海沧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建立政治生态调研评估、问题线索评估等监督机制,强化对“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2019年期间,海沧区纪委监委共推动开展谈话函询478人次;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29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96.8%。同时,创新升级信访工作,全面推行“四访”工作法,强化信访举报案件集体分析研判处置,全年受理检控类初次举报79件,同比下降64.41%;定期开展信访形势分析,探索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联合办信模式,办结东孚辖区近年来46件信访积案和问题线索,推动清退被占用集体土地358亩。

  优化细化巡察标准,提高巡察工作质效。监督对象范围扩大后,为了提高巡察工作质效,海沧区及时出台政治巡察“四个落实”检查要点,优化巡察反馈和移交机制,建立巡察情况通报、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等制度,推动形成巡察反馈和问题线索移交、巡察整改和日常监督贯通融合的监督格局。2019年,海沧区委巡察组共对16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11个村(居)开展专项巡察,并延伸至 11个基层站所、9个城市社区,累计发现问题1255个,移送问题线索29条。同时,加强巡察整改跟踪督促,开展中期督导2次,推动完成问题整改354个,建章立制147项。

  稳步推进“三不”机制,保持反腐败高压震慑。海沧区纪委监委全年立案审查调查71件7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追缴违纪违法所得3700余万元,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统一。在工程项目建设、“两违”整治、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监督方面,严肃查处不作为、庸作为、乱作为及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1件31人。同时,注重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相结合,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全面清查“保护伞”,共新增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7件,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0件10人。除此之外,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建,2019年共开展案后整改15件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监察建议书7份,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全方位筑牢“不想腐”思想堤坝。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扬汤止沸,不如去薪”。海沧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优化“1+X”部门联合督查机制。2019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起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曝光典型问题5起5人。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暨“基层减负年”活动中,细化措施54条,整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现象。2019年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起14人。通过设立“红白榜”,通报表扬2个担当作为典型案例,通报批评9起干部作风问题,三名影响期满、整改到位、工作出色的受处分干部被提拔任用,树立积极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聚焦帮扶、教育等民生领域,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全年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11起11人,向社会公布2批7大类专项整治成效。

  持续发力,永不止步。在新的一年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海沧区纪委监委将继续攻坚克难、巩固发展,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海沧治理现代化、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的国际一流海湾城区提供坚强保障。(海沧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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