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探索实践“3+3”纪检监察建议运用模式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0-05-06 15:34: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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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监察建议作为“监督有力武器”,必须用得适当、用得其所,才能有效发挥“四两拔千斤”的作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厦门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结合被监督单位实际,探索实践“3+3”(聚焦“责任、权力、制度”三类突出问题;把握“对象、内容、措施”三个建议重点;强化“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聚焦与辐射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三种实际效果)的纪检监察建议“闭环”运用模式,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被监督单位履职担当、整改问题、提升发展,提高派驻监督质效。

  聚焦三类突出问题。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督组依据有关规定,对历年来的信访件、督办单、巡察反馈、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究,归纳出责任、权力、制度三个方面违反法律法规、有悖政策规定、损害群众利益、任免奖罚不适、处罚问责不当、制度机制不健全等适用于纪检监察建议的6种运用情形,有效提高纪检监察建议使用的严肃性和针对性。今年以来,围绕三个方面突出问题,制发了7份纪检监察建议书。

  把握三个建议重点。始终坚持做到建议对象落在单位组织(党组织)、建议内容重在实事求是、建议措施旨在切实可行的基本要求,确保制发的建议书“精、准、实”,实现精准发力放大监督的功效,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建议的权威性和实用性。今年以来,制发的7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全部被建议单位采纳。

  强化三种实际效果。坚持从实现“治标与治本、聚焦与辐射、当前与长远”三个结合的效果出发,建立“发送前有沟通、发送中有督促、发送后有跟踪、采纳后有回复”的“闭环”追溯流程,督促被建议单位从思想教育、建章立制、追责问责等方面全面落实建议,防止出现“一纸了之”的现象,使纪检监察建议真正成为“祛病养身”的良方。今年以来,被建议单位结合纪检监察建议先后开展了4场警示教育,完善了3项制度机制,通报了1个问题单位,对涉及的4名同志进行了处理。(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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