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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0-01-23 16:17: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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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0-01-23 16: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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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厦门市思明区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莲前集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区委巡察发现,2012年11月,莲前集团总经理吴振庭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决定从当月起对部分到项目管理现场的公司员工给予油费补贴。2012年11月至2018年5月,莲前集团通过向加油主卡充值并圈存至员工所持副卡的方式,违规向22名员工发放油费补贴共计54万余元。此外,2015年4月,吴振庭违反廉洁纪律,在莲前集团违规报销价值2885元个人使用的公文包。莲前集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吴振庭作为莲前集团总经理,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此外,其还违反廉洁纪律。2019年12月,吴振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另外,莲前集团副总经理卢志峰、沈燎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相关款项予以清退。

  2.滨海街道黄厝社区原驾驶员施坤海私车公养问题。区委巡察发现,滨海街道黄厝社区原驾驶员施坤海于2014年1月至12月期间,在为公务用车加完油后,又私自使用该车对应油卡加油至本人携带的油桶,每次加油20升,共计23次460升,金额3224.4元。施坤海身为中共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2019年12月,施坤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思明区全和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驾驶员郭献明公车私用问题。市委巡察发现,思明区全和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驾驶员郭献明于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驾驶公务用车在上下班时顺道接送亲属、搭载亲属办理私事共计19次。郭献明身为中共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2019年12月,郭献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思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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