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

申办《养犬登记证》,得先自证犬只血统?

针对养犬管理乱象反映出的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等作风问题,市纪委监委启动直查督办

来源:厦门日报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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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女士最近碰到了一件烦心事。她带着宠物犬去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申请办理《养犬登记证》,办理部门却要求她提供犬只的血统证明。结果证没办下来,还受了一肚子气。

  从养犬管理方面的有关投诉情况看,群众对犬只扰民问题反映比较强烈,如路面上经常看到流浪犬出没,有的还是烈性犬;在禁止犬只进入的场所内遛犬;在户外不给犬只佩束犬链、不戴嘴套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

  这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背后,是否存在相关部门单位在履职过程中的工作作风问题?市纪委监委启动直查督办。

  【暗访】

  自己证明不了犬种 养犬证就办不了

  4月初,陈女士带着宠物犬去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办理《养犬登记证》,没想到却碰了壁,原因是窗口工作人员说这只犬看着不像是柴犬,不能给办证。

  对于窗口工作人员的说法,陈女士并不认同。陈女士说,这只柴犬是她花6000元从宠物店买来的,品相和柴犬并无二致,每每她带着去宠物医院打针、洗澡,大家也都认同是柴犬,怎么到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窗口工作人员却对狗的品种持有异议?陈女士当场提出质疑,但窗口工作人员表示,要么她去宠物店开张证明,要么拿狗的《血统证》来。

  陈女士说,当年买狗的那家宠物店已经关门了,无从找他们开证明,而《血统证》一般是比赛冠军犬才有,更是无法开具。陈女士不解,鉴定犬种应当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职能,这一义务怎能转嫁给办证人呢?

  4月10日上午,调查人员跟随陈女士再次前往办理《养犬登记证》。这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窗口工作人员依旧要求其提供《血统证》。其中一名工作人员指着“禁止饲养的28种烈性犬”图片,表示陈女士的犬和中华田园犬(土狗)相像。

  窗口工作人员:只要有争议性,我们就没办法(办)。

  陈女士:你们的办证流程上没说要品种证明啊?

  窗口工作人员:你存在争议了,所以需要。

  陈女士:你们都没法确定狗的品种,我们怎么来证明?

  窗口工作人员:你如果说它是柴犬,就出个是柴犬的证明,我们就给办。

  ……

  争议的最终结果是,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并不认为陈女士养的狗与中华田园犬完全相同,也没法说是还是不是,所以陈女士要办证就要自己提供书面证明。

  【调查】

  相关职责未履行到位 导致申办人因难而退

  调查人员走访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及其办事窗口(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

  2008年7月1日起,我市养犬免疫和登记办证实行“一站式”服务。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办证大厅内,调查人员注意到,思明公安分局、湖里公安分局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设置了办证窗口。与陈女士就犬只品种问题产生争议的,正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养犬免疫的受理窗口,这也是办理《养犬登记证》前的第一道必经程序。

  “犬只免疫办证的程序一般是怎么样的?如果碰到对犬只品种有争议,你们如何处理?”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窗口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先让养犬人填写《犬类免疫办证信息核对表》,登记信息后就给犬只注射疫苗,“然后会对犬只品种做个初步认定,如果是有争议的,我们会和公安部门及时沟通。”

  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他们是帮公安部门做一个前置审批,对于犬只品种只是做一个鉴别,不是鉴定,碰到有争议的品种,也是交给公安部门去认定,“公安说能办就能办,不能办就不能办。农业部门没有犬只品种鉴定的标准和办法,我们只是做专业上的鉴别。”

  但在公安部门的养犬办证窗口,调查人员又得到了不同答复。“农业部门给犬只免疫后,会开具一张《犬类免疫证明》,标明品种,我们就根据上面的品种来处理。”窗口工作人员坦言,他们也不懂犬只品种的分类,主要是核对养犬人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如果符合要求,就会当场予以办理《养犬登记证》。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表示,犬只品种的认定,目前并没有法律依据或相关实施细则,但农业部门比较专业,所以目前的实际做法是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兽医来做。在他看来,在法规不明晰的情况下,应该是公安、农业两家部门的共同责任。

  调查人员认为,《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养犬管理办法》)虽然没有明确犬只品种认定机关,但明确了《犬类免疫证》应当注明犬只品种等信息,而陈女士办证遇到的问题恰恰就卡在这一环节。此外,对于要求陈女士提供犬只品种的书面证明问题,经查阅相关办事指南,农业部门办理《犬类免疫证》时,申请材料只需提供《犬类免疫办证信息核对表》。对犬只品种的认定,是审批部门应尽的职责,要求养犬人提供品种证明,显然是对申请人擅加了义务。这种做法可能导致养犬人因为怕麻烦不再来办理,使本应纳入登记管理的犬只,因无登记而失去监管。

  【延伸】

  办证犬无证犬反差大 暴露出监管履职不足

  调查至此并没有结束,调查人员继续对我市的犬只管理现状深入调查。

  据了解,我市岛内犬只目前有七八万只,但实际办理了《养犬登记证》的只有八千多只。巨大的数据反差暴露了机制、监管存在的不足。

  其实,《养犬管理办法》对相关部门应履行的职责已做出明确规定。公安部门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组织、指导和审批、核发《养犬登记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处理犬只扰民、无证犬等行为,是落实《养犬管理办法》的具体执法部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对犬只检疫、注射疫苗等。然而,除了上述调查中发现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存在推诿扯皮、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外,个别单位也存在管理缺位现象。

  例如,我市早已推行免费办证、免费打疫苗的政策,这有利于推动养犬人士办证。根据《养犬管理办法》,公安部门应当会同畜牧兽医等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养犬知识、依法养犬和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工作。但调查人员在走访中发现,群众对“双免费”的知晓率并不高。

  再比如,按照《养犬管理办法》,流浪犬只的管理、不文明遛犬的处罚,均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但从调查掌握的情况看,显然还有较大执法缺口。有这么一组数字:2019年,市养犬办受理各类投诉237件,主要涉及流浪犬、犬只扰民、不文明遛犬等;收容流浪犬、无主犬534只;做出的现场处罚仅有2起,罚款100元,均为违规进公园遛犬。对无证养犬或未定期免疫等的处罚,从《养犬管理办法》出台至今,“罚单”数量十分有限。

  针对养犬监管问题,厦门日报“监督在线”将持续关注。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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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文明养犬体现了城市文明,落实《养犬管理办法》是相关部门的职责,更是工作作风的体现。您还发现哪些犬只管理乱象?是否存在管理部门对违规养犬行为处置不到位等问题?欢迎您登录“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发表您的看法。“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已开辟专门的子栏目“养犬管理之我见”,全天候与您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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