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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分类分层分级精准问责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0-08-20 16:59: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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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分类分层分级精准问责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0-08-20 16: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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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厦门市同安区下发《关于制定印发<同安区实施分类分层分级问责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提高严肃性和精准度,确保以有效问责倒逼职责履行,提振全区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和“分类、分层、分级”问责原则,《通知》明确了问责实施方式,突出精准问责,强调各级党委、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都是问责的主体。并将适用范围限定在上级部门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和区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监督检查、督查调研、审查调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舆情处置等方面工作中发现本区管理的单位和干部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等需要进行问责的事项。

  《通知》规定,具体问责工作须按照问责方式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类分层分级实施。区级部门党组管辖范围内的公职人员(班子成员除外)由所在党组负责组织实施,区级部门班子成员(主要负责人除外)及其部门管理的干部由所在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区级部门由区委或区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区委下属各党委(党工委、党组)或区直部门(单位)及其班子成员则根据问责事由和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委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对区委下属各党委(党工委、党组)或区直部门(单位)管理的干部(班子成员除外)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实施。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须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委组织部或各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采取党纪政务处分的,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区管干部的问责由区纪委监委实施,对管理权限在本单位的干部的问责由相应纪检监察组织实施。

  《通知》还对相关问责事项报送时限、问责事宜移送机制、工作纪律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各级党组织应当调查而未调查、应当移送而未移送、应当问责而未问责的有关责任人员,坚决从严追责问责,保障全区问责工作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切实得到提升,把责任追到关键处、问到关键人。(同安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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