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市委正式启动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决定成立10个重点检查组,由市委常委带队,分别对5个区、4个市直部门和1个市属国有企业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检查组负责制,重点聚焦落实“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正风肃纪、反对腐败、强化党内监督、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紧抓“关键少数”等八个方面。
在具体内容上,根据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有关精神,今年增加了党内法规监督制度建设情况,并在聚焦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立足厦门实际,增加招商引资、爱心厦门建设等内容。
根据安排,此次检查共分为问题摸排、实地检查、约谈反馈、整改落实四个环节。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检查组将提出“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移交被检查单位,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在2个月内逐条逐项完成整改。
去年9月,厦门市出台主体责任检查改进意见,因此,今年除市领导带队重点检查外,不再组织交叉检查等集中的现场检查活动,而是将往年检查全覆盖中的交叉检查、委托检查改为常规检查,既减轻基层集中迎检负担,又进一步推动发挥党委(党组)履行日常监督的主体责任。在检查范围上,明确2017年度、2018年度市委重点检查对象及省委延伸检查的市直部门和2019年巡视巡察的地区、单位不再纳入重点检查范围,而是根据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对象。
为避免检查中出现形式主义问题,厦门市一方面要求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盯着问题去,奔着问题改。不开见面会,不搞层层陪同。不能只听汇报、看台账,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另一方面,增加了提供问题的责任单位,要求财政、民政、审计、商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等18个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积极做好检查前的问题摸排工作,对照主体责任检查内容,收集整理各区、市直各单位工作中的不足,着力提升检查质效。
在原有将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抄报分管市领导阅知的基础上,在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中,厦门市进一步延伸拓展抄报机制,将分管领域内下一级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层以上干部存在被问责或被谈话提醒等情况抄报党员副市长,便于市领导及时掌握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方面突出问题,并明确党员副市长应当对分管的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或主要领导开展约谈,既实现约谈主体和约谈对象全覆盖,又通过约谈下级“一把手”传导压力、督促整改,促进责任落实更加有力。
同时,厦门市还将突出政治标准,树立实干导向,充分发挥好检查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把“有没有履职尽责、有没有解决实际问题”作为重要评价标准,要求各检查组收集1-2个被检查地区(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好的经验做法,以适当方式对先进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宣传,进一步激发干部崇尚实干、担当作为的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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