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国有企业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重点项目后续服务一定程度上存在慢作为的问题”“区建设局开展‘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不够规范,谈话内容多为常规工作”“部分街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 ...
7月29日,厦门市湖里区多位区领导收到了湖里区纪委监委发出的8份“廉情抄告单”,抄告单根据刚刚结束的湖里区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情况,分别列出了几位区领导所分管及联系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将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同步绑定,湖里区探索实行廉情抄告制度,区纪委监委定期盘点总结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和全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情况等6方面重要廉情信息,对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画像”,以廉情抄告单的形式送给分管区领导,紧盯“关键少数”压实主体责任。自去年实行抄告单制度以来,湖里区纪委监委已制发廉情抄告单14份。
随时抄告、及时沟通,让区分管领导们对各部门的情况掌握更加充分,传导压力也更加精准。在收到廉情抄告单后,分管区领导就相关问题对相关部门责任人开展廉政约谈或谈话提醒,督促落实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
“廉情抄告制度有助于打破越往下压力越减越轻的瓶颈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抄告问题实际整改情况的监督,让‘两个责任’协同履责。”湖里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文龙表示。
廉情抄告制度的推行,也是湖里区强化“两个责任”协同配合的有力举措之一。除了廉情抄告制度,湖里区通过设立专门的“第一种形态”教育室、设置针对性谈话环节等措施,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织落实谈话函询主体责任,在区委常委会上开设会前廉政课堂,紧盯“关键少数”,形成至上而下的压力传导。(湖里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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