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 2017-05-25 16:13:00 来源: 厦门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薄洁)端午假期将至,市纪委监察局再次敲响节前廉政警钟,在昨日通报了同安区纪委、火炬管委会纪工委近期查处的一起涉及14人外出考察期间公款旅游典型问题。
14人外出考察
旅游费用公款报销
2014年10月,火炬管委会下属企业火炬集团发函给同安区政府,邀请五显镇、洪塘镇、区火炬基地协调办等相关人员赴成都、武汉考察学习征地拆迁经验。经相关单位同意,2015年1月16日至22日,由火炬集团下属厦门高科房地产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火炬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杨浩淼、时任市场部副经理吕建鹏组织,五显镇时任镇党委副书记杨应额、时任副镇长蔡家庆,洪塘镇时任镇党委副书记王永远、时任镇纪委书记柯庆祥、副镇长叶艺武等5名镇领导,以及5名在编和2名非编工作人员参加的考察组,一行14人赴成都、武汉考察。除第一天、最后一天分别到成都、武汉的高新区自主参观考察外,其余时间先后游览了都江堰、青城山、武侯祠、白帝城、小三峡、三峡大坝、黄鹤楼等景点,旅游产生的费用分别在五显镇、洪塘镇、火炬集团报销。
杨浩淼、吕建鹏为此次考察的组织者,在考察中安排旅游线路,且在火炬集团报销旅游产生的主要费用,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杨应额、蔡家庆、王永远、柯庆祥、叶艺武等5名镇领导参与以考察名义的变相公款旅游,考察结束后未将此行的真实情况向组织报告,并在所在单位报销旅游产生的费用,上述7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随行的7名其他工作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所有参与考察的人员退(补)缴了相关费用。火炬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时任五显镇、洪塘镇镇长等3人,对此次外出考察审核把关不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分别受到诫勉处理。
传导延伸责任压力
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这起顶风违纪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敬畏意识,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主体责任清单建设落实的重要内容,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落实“五抓五看”,全面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把责任压力逐级传导延伸。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继续聚焦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老问题,紧盯出入“一桌餐”场所等隐形变异的“四风”新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相关线索优先处置,优先查处、优先通报,做到零容忍、无例外、不懈怠,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要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不断把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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