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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年第一课《审理课堂》走进湖里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5-01-27 20:19: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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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年第一课《审理课堂》走进湖里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5-01-27 2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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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6日,为持续夯实纪检监察审理干部履职根基,强化审理“关口”“出口”“窗口”作用,推动案件质量形成全链条“品控闭环”,厦门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湖里区纪委监委举办了第四期《审理课堂》。市区纪委监委全体审理干部参加。

  同安区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蔡建民以“纪检监察机关适用自述规则的操作规程”为题开课,通过“强化监督、审慎运用”这一切口深入浅出地解读了适用自述规则的核心要点。随后,湖里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旷洁玉从“涉案财物审理工作要点”出发,精心挑选了一系列生动贴切、典型性强的实际案例,进行细致入微地讲解。

  两位同志的发言如同一剂“催化剂”,瞬间点燃了会场讨论的热情。“如何理解把握涉案财物主动上交和登记上交的区别?”“违规为亲友谋利案件中亲友所得如何处置?”“涉案财物如需进行特殊处置应遵循哪些操作程序?”“医疗领域系列案件中不同来源的非涉案财物如何返还?”“如何纠正行贿所得的不正当非财产性利益?”……参会的干部们积极围绕新型案件、新型问题的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方面展开头脑“风暴”,在思想“狂飙”中开拓启发新思路。

  最后,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柯文玲针对前述发言进行点评小结,从厘清财物措施与处置方式、落实好集体研究、涉案财物规定学习重点等方面入手,并结合近期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对症下药”剖析,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可谓“干货十足”、深度“解渴”,在座的审理干部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据了解,厦门市纪委监委创新打造的《审理课堂》,打破以往“一人讲、大家听”的授课模式,由各区审理室主任及审理骨干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以及工作经验等进行业务研讨交流,在思想碰撞中厘清思路、改进方法、补齐短板,不断提升审理工作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

  下一步,厦门市纪委监委将继续常态化开展《审理课堂》活动,并以此为契机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共同推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厦门市纪委监委审理室 湖里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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