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情况说明未标明接收人、接收时间。”“这份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提取人未签名。”......日前,厦门市集美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基层纪委案件交叉评查活动,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各镇(街)纪(工)委业务骨干组成评查组,对近期各镇(街)纪(工)委办结案件进行全面“体检”。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今年以来,集美区纪委监委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在立案前、办案中、结案后等关键节点,通过案件内审、交叉协审、互助评查等方式,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覆盖案件质量评查,是我们提升案件质量的有力抓手。”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已经成为一项“常规动作”,今年已累计开展3轮次。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时,该区纪委监委注重运用片区协作、“室组地”联动等工作办法,“新老”“强弱”结对评查,案件审理室干部全程参与指导、现场答疑解惑,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审查调查能力和案件办理水平。
与此同时,集美区纪委监委坚持关口前移,针对疑难问题线索,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在立案前与审查调查部门共同研判,从主体身份、事实证据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案件审理部门指定专人全流程跟进,适时提出审理补证建议,实现案件移送、意见反馈和补查补证的高效协同。
此外,为防止案件质量评查“一评了之”,该区纪委监委深化评查结果运用,形成“评查—反馈—整改”工作机制,既“点对点”反馈个性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及时反馈,又针对共性问题制发办案规范工作提示,要求全面对照、自查自纠,推动形成“以评促改、以改促优”的良性循环。(集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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