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共集美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厦门市集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3年2月20日起对区委统战部、区工商业联合会、区归国华侨联合、集美街道开展常规巡察,延伸巡察岑东社区、岑西社区、盛光社区、银亭社区、浔江社区,为期1个月左右。
信访受理范围:反映或举报被巡察对象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开展工作情况的监督,监督电话:1775064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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