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中共厦门海沧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经海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4年7月1日开始对东孚街道的贞岱村、洪塘村、东瑶村、过坂社区、莲花社区、寨后社区和海沧街道的后井村、锦里村、青礁村、囷瑶村开展专项巡察,为期1个月左右。日前,2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村(社区)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村(社区)主干(“一肩挑”人员)和“两委”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中共海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开展工作情况的监督,监督电话:0592-60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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