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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海沧区委第六轮常规巡察公告——对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开展常规巡察

 来源: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作者:        2024-08-12 16:43: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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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海沧区委第六轮常规巡察公告——对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开展常规巡察

来源: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4-08-12 1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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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中共海沧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4年8月12日开始对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开展常规巡察,为期30个工作日左右。日前,区委2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海沧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海沧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中共海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情况的监督,监督电话:0592-60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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