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翔安区新圩镇新圩路沿路分布着新圩学校、新圩中心小学等几所镇上的学校,往来人车交杂,在道路建设时便配套路灯照明设施保障夜间出行安全,但过去几年这两排路灯却是忽明忽暗,师生出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日前,翔安区委巡察一组对区委教育工委开展巡察时,下沉走访16所区属学校,在实地查看新圩学校的过程中,校长主动向巡察组寻求帮助。“学校平时提供延时服务,放学的时候天就黑了,外面的路都看不清。”校长表示,校门口的这一段道路工程建设已于2017年完工,但路灯却始终不亮,这让放学回家的孩子很没有安全感。面对家长投诉,学校多次将问题反映到有关部门,之后路灯确实亮起来了,但常常只能维持一段时间。
“能亮的路灯为什么总是不亮?明明是民之所急为什么无法解决?”看着学校为解燃眉之急在校门口临时搭起来的一盏灯,巡察组立即会同区教育局一起向职能部门了解问题所在。
原来,这一道路工程业主单位为翔安市政集团,但由于种种原因,道路配套的路灯至今未能与代建单位完成验收移交,电费一直由代建单位代为支付。钱款数额不大却存在主体不明的问题,导致这路灯始终亮得“不踏实”。
“工程验收有一定的程序,但既然灯能亮,群众有需要,我们就应该主动作为。”经由组务会讨论后,巡察组决定将这一问题确定为立行立改事项,督促区市政集团压实主体责任,于问题反映的当周主动缴清电费,确保路灯正常运行,同时积极推进配套设施验收移交工作,不给安全问题留下可乘之机。
近日,巡察组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深秋的傍晚,天蒙蒙黑,很多家长已在校门口等候,新圩路两侧的路灯接连亮起,照亮了学生们的回家路。(翔安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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