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9月20日至10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4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抓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以“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严肃态度,以一刻也等不得、一刻也慢不得、一刻也耽误不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实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全面整改,先后召开局务会、整改推进动员部署会、集中整改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工作(扩大)会议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胡昌升在五人小组会上的讲话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坚定了整改信心。同时,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分析原因,形成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提出整改要求,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做到巡察整改措施“全履盖”“无盲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市委老干部局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离退休干部工委书记陈秀蕊任组长,全面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5个整改专项小组,由局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具体抓整改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形成工作专班;局下属事业单位相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整改。先后召开3次局务会、5次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陈秀蕊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筹划、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深入所分管的部门和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沟通核实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解,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每条整改措施的完成时限,各司其职做好巡察整改落实。
(三)加强跟踪督办,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建立周例会和周报告制度。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会议研究整改进展,针对整改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措施办法;责任单位每周向整改领导小组汇报整改推进情况。对重难点问题,采取由分管局领导挂帅,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督办解决,研究制定有利于老干部工作长远发展的制度措施。二是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落实对账销号,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汇总整改进展情况,逐条进行把关,确保巡察整改事事有落实、件件有质量。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对于一些需要政策支持的问题,市委老干部局组成攻坚小组,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单位沟通对接,听取他们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推进整改工作;定期报告整改进展情况,持续有力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强化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建章立制贯穿于整改工作始终。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着力补齐短板,切实从体制机制等方面彻底堵塞漏洞,构建有利于老干部工作长远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深挖细究,切实找准问题根源,将“当下改”与“长久立”并举,结合当前的工作实际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废、改、立,对2015年12月之前制定的规章制度,修订30条、废止2条、合并6条、增加8条。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在健全机制上下功夫。不断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年初定计划、年中年终有检查的步骤,环环相扣推动中心组学习。制定市委老干部局年度学习和专题学习计划,认真落实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二是在结合上下功夫。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必学内容,紧密结合老干部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学习方式。通过开展专题研讨、交流讨论、调查研究等方式,使党员干部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三是在改进组织方式上下功夫。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加大学习交流的广度和深度,中心组学习扩大至处级及以上干部参加,推进集体学习研讨。由局领导做重点发言,处级干部做交流发言,进一步提高学习实效。
2.关于“中心组学习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配备专门的中心组学习记录本,明确记录责任人。二是规范记录会议相关内容以及中心组成员交流发言,切实做到会议记录完整、规范。三是对中心组学习记录本记录要素不全的进行整改。四是定期对中心组学习记录本进行检查。
3.关于“学习成果运用不足”的问题
一是搭建线上沟通交流平台。建立全市老干部微信群,加强与老同志沟通联系,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引导老干部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传播厦门好声音,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二是在抗击疫情中,充分发挥老同志独特优势,组织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引导老同志积极配合社区和物业,收集小区外出居民信息,摸排旅居史,做好人员体温测量、来访登记及宣传工作。落实“十个一”举措,及时把市委市政府对老同志的关爱落到实处:发出一封倡议书;制定一套疫情防控令;建立一套工作机制;建立一个微信群;送一封慰问信;送一批口罩;送一份防疫礼包;送一份防疫指南;安排一次免费上门理发;传一份关爱情。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胡昌升作出批示,高度肯定全市离退休干部老骥伏枥,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感人事迹。三是持续拓展老干部作用发挥阵地。整合社区、社会等各方力量,继续推动在离退休人数较多、条件较为成熟的社区,成立老干部社区“四就近”(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服务站,推动老同志学习教育向社区靠拢、服务保障向社区延伸、正能量发挥向社区聚焦。四是为基层党建和社区管理做贡献。推动老同志担任小区党支部书记、业主监督委员会主任、小区党小组长,成为社区党建和社区管理的重要力量。五是巩固提升老党员志愿服务队品牌。引导老同志继续在主题宣讲、扫黑除恶、扶危济困、健康义诊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扩大老党员志愿服务队的影响力。
4.关于“重要法规和文件学习传达有缺漏”的问题
一是科学制定计划,做到应学尽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对福建、对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习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党规党纪,中央、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等内容作为学习重点,做到应学尽学。二是加强研讨交流,提高学习实效。重点学习《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在2020年上半年安排学习研讨交流4次,由局领导做重点发言,处级干部做交流发言。
5.关于“市委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存在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不清晰、不完善等”的问题
因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刚成立,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一是完善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责。根据省委老干部局的通知精神,结合厦门实际,制发《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印发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有关职责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组织架构,明确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成员单位及其各自相应的职责。二是以创建促提升,夯实基层党建。以推荐省级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提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能力。
6.关于“服务本领有待进一步增强,满足老干部精神和文化需求的能力还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加快校舍建设,扩大办学规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在市委组织部、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厦门老年大学新校舍扩建项目前期建设进展顺利。市政府明确新校舍总用地面积17098.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642.79平方米,目前已完成勘察基坑和建筑设计招标挂网,12月底将正式开工建设。新校舍建成后,学校招生规模将扩大5-6倍,有效缓解“一座难求”的问题。二是依托远程教育,实现资源共享。大力推进老年远程教育,加大老年大学自有优质课程录制和共享的力度,扩大老年教育的受众面和覆盖面。三是创新办学机制,加强合作办学。继续推进与厦门慈善总会、象屿集团共建“象屿慈爱学院”老年学堂,利用社区书院、国家开放大学的办学经验辐射社区,共同合办老年开放大学。
7.关于“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厦门老干部服务信息化建设。二是依托“12349”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动态管理离休干部个人数字化信息档案,提升精准服务效果。三是运用福建省离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互联网+管理”、“互联网+党建”、“互联网+服务”的多样化、个性化优质服务,进一步提升为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四是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提升校园信息化水平。成立厦门老年大学校园智能化建设工作小组,将学校智能化建设与学校扩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审批、同步建设。
8.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需提升”的问题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进行专题研究。定期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三是组织专题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强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思想自觉。四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政务舆情引导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舆情处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提高快速处置突发舆情事件的能力。五是传播凝聚正能量。用好管好《鹭江银潮》、厦门日报“鹭江秋红”专版、“厦门离退休干部”微信公众号等舆论宣传平台,进一步筑牢舆论宣传主阵地,引导老同志积极发声,讲好厦门故事、弘扬厦门精神、传播厦门好声音。
9.关于“在老干部中推广和运用学习强国党建平台的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通过金宏网向全市有关单位发出了《关于在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员中进一步推介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二是积极推广离退休党支部推介使用“学习强国”的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三是利用每年举办的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加强“学习强国”的使用培训,推广“学习强国”的应用,力争做到“应进尽进、该学必学”。
10.关于“个别工作人员干扰巡察”的问题
对该同志涉嫌违纪问题予以党纪处分。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主业,摆上突出位置,主动思考,主动研究,主动作为,做到与老干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研究2020年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修订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会。二是局主要领导切实负起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职责范围内责任。三是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和评议工作,各分管领导向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汇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四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五是开展经常性地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防止“上紧下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六是已将2016年度《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补报市委,将2018年度报告补报市纪委监委。七是强化警示教育和提醒,在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前发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通知。
12.关于“未及时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问题
一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机关各处室,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人员进行风险排查,建立健全防控机制。二是召开局务会研究廉政风险点和整改措施,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廉政风险能防能控。三是坚持以案释纪释法。局主要领导多次在工作会议上,结合我局过去发生的案件,认真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四是开展“以案说法”教育。及时通报中央、省、市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13.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督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加强督促指导。指导下属单位开展自查整顿,深入排查廉政风险,进行廉政谈话,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完善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每年至少开展1至2次对下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三是开展责任追究。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起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
14.关于“局务会议事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一是加强局务会会议议题审核把关,突出局务会“三重一大”议题,发挥局务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切实落实局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三是制定《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健全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完善民主监督程序。四是制定局务会会议记录规范模板,对局务会会议记录的基本要素、格式做出明确规定,对记录员进行教育培训。
15.关于“党内谈话制度执行不够严肃”的问题
一是制定《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党内谈话制度》,明确坚持三级谈话制度。二是统一印制《谈话记录本》,明确谈话要求,规范谈话记录。三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又谈对方不足,做到把问题谈开、把道理谈透、把思想谈通。
16.关于“保密制度执行有疏漏”的问题
一是加强定密事项管理。严格按照定密管理权限和规定,加强对派生定密的管理。二是严格审核把关。按照《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网上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核。三是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保密教育,树牢保密意识。四是开展专项自查。规范机关各处室、下属单位互联网工作邮箱和涉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强化干部职工保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7.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落实相关规定,规范资金管理,将赤岭干休所小卖部结余资金286437.53元和鼓浪屿干部疗养院申遗整治拆除违章建筑物补助款128088元按规定上缴市财政。二是梳理《鹭江银潮》历年办刊资金使用情况,今后将精准预算办刊经费,每年经费预算控制在60万元左右。三是制定《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备用金管理规定》,明确备用金使用范围、使用周期、借款和报销手续流程等,确保专款专用,按时结算。
18.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落实立行立改。将空置的公租房房屋使用权移交给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二是做好问责追责。对鼓浪屿干部疗养院公车位长期被私用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并追回停车费15145元;对鼓浪屿干部疗养院个别中层干部低价转售大量疗养房给中介人员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追回违规所得款19903.5元。三是推进整改落实。对审计指出的,鼓浪屿干部疗养院沿街店面未通过市场配置,直接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的问题,经与承包方多次协商,并提交局务会研究同意,已提前解除承包合同;对鼓浪屿干部疗养院疗养楼装修超工期超预算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写出详实的整改报告,制定《厦门市鼓浪屿干部疗养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9.关于“发放老干部各项待遇存在漏洞”的问题
一是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发放离退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的审核把关。严格签领手续,防止虚报冒领。二是加强发放市属企业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文明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时的审核把关,按要求对发放花名册、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进行逐项审核,进一步规范领取手续,严格全流程把关。三是加强发放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生活补助时的审核把关。及时了解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生活情况,进一步规范领取手续,认真审核相关信息,防范冒领风险。四是加强住院慰问金领取的审核把关。修订完善《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老干部慰问工作及专项经费管理制度》,继续严格执行住院慰问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慰问金领取流程、报销审核流程,加强检查监督和岗位相互监督。
20.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制定《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二是制定《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2014-2015年公务接待超标追缴清退方案》,由相关责任领导及处室工作人员退回超标接待费。三是加强审核把关,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21.关于“公车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公务车辆使用的规范管理。整理归档局机关2016年6月以来的派车单。严格执行《厦门市市直机关公车改革后保留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公车使用全部通过厦门市直机关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严格按程序派遣。二是制定《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2020年省内外易地安置老干部慰问方案》,严格执行公务车市外派用的有关规定。三是对违规列支非定点厂家公车维修的问题,2017年自查发现问题后即知即改,组织全体驾驶员开展廉政风险教育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对鼓浪屿干部疗养院公车管理混乱的问题,配合开展核查,对1名利用公款租用亲戚车辆为亲戚谋利的相关责任人予以党纪处分、对另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22.关于“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的问题
一是退回2014年“八一”慰问金1.1万元。二是2018年底已辞退《鹭江银潮》聘用的退休人员,由编制内人员负责《鹭江银潮》编辑发行工作。
23.关于“违规兼职和返聘取薪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申在职及退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有关要求,对局机关与厦门老年大学兼职人员进行梳理,按规定补齐报批手续,该上会研究的已上会研究,该辞职的已辞职。二是制定《厦门老年大学关于规范返聘老专家(教授)酬金与退休领导干部工作经费的意见若干规定》,进一步从制度和机制上对返聘退休人员加以规范和完善。三是根据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财政部第102号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对退休人员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可以继续聘请。
24.关于“鼓浪屿干部疗养院门禁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制定《厦门市鼓浪屿干部疗养院员工离岗离职交接管理制度》《厦门市鼓浪屿干部疗养院安保部门管理制度》《厦门市鼓浪屿干部疗养院保安岗位职责制度》,堵塞安全漏洞。二是通过更换门锁、新增巡更管理系统、对院内监控系统盲区进行调整等多项举措,进一步完善鼓浪屿干部疗养院安保硬件设施。三是定期对门卫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学习、安全演练,不断提升门卫的安保能力。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问题
25.关于“党建责任意识不够强,日常管理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局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考核评议,以述促干、以评促改、以考促行。二是制定《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任务。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利用“厦门党建e家”平台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支部会议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进一步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四是对局系统所属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提醒督促即将任期届满的党组织,及时做好换届工作。6月,完成局机关党委、局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五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六是厦门市鼓浪屿干部疗养院党总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七是下发《关于规范使用党支部活动记录薄的通知》,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
26.关于“党建引领导向不凸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引领,深入开展“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中心组带头开展学习研讨,各支部按照四个专题具体要求跟进学习,共开展研讨50场次。二是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组织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开展“双报到”参加基层的疫情防控工作。局在职党员参加“双报到”进社区服务达1200余人次。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响应市委组织部支援交通抗疫一线的号召,组成由2名局领导带队的10人党员突击队,赶赴厦门沈海高速厦门收费站出口支援交通卡口值守工作。四是加强效能建设,制定局2020年机关效能工作要点,加强内部绩效考评,将考评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挂钩,促进干部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五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通过举办老干部工作业务培训班和依托跟班学习制度,提升老干部工作者业务水平。重点提高对外提供老干部政策咨询处室人员的业务全面性和精准性。
27.关于“干部队伍断层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加大培养力度。选派年轻干部参与重点任务,在重要岗位锻炼成长;加大干部内部轮岗力度,特别是年轻干部进行内部交流轮岗,为干部成长打好基础,多方位培养锻炼干部。二是优化年龄结构。通过公开招录、本市机关转任等方式,较大程度优化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三是拟定补充计划。拟定未来五年的队伍建设规划及阶段性人员补充计划,不断优化干部队伍人员年龄结构。
28.关于“部分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把关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人事干部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熟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强化规范意识。制作干部选拔任用权力运行流程图上墙,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规范意识。三是加强沟通请示。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相关部门的沟通请示,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
29.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对因私出国(境)的管理。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定。三是加强证照管理。将下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因私证照集中到局机关党委统一管理,定期核查应备案人员的持证情况。四是从严审批把关。进一步严格审批,做好台账管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楚、杜绝违规、规范管理。
30.关于“干部档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归档。将归档不及时、不规范、归类有误的材料进行重新归档。二是及时纠正错误。对1名干部入党时间记载有误的,报局务会研究同意后,重新予以认定并归档。三是集中统一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分级管理的要求,将下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人事档案集中到局机关党委统一管理。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31.关于“对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二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完善《厦门市鼓浪屿干部疗养院关于规范工程维修建设项目报批程序的规定(修订版)》《厦门市鼓浪屿干部疗养院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规范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管理。三是推进整改到位。专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对部分公司的报价单没有盖公章的,联系当时报价单位,补盖公章;对采购方式由竞争性谈判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的,联系原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了采购情况说明。
32.关于鼓浪屿干部疗养院“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严实”的问题
一是鼓浪屿干部疗养院对离职人员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除生病去世、联系方式变更失去联系等原因无法退款的,共计退款9514.04元。二是“关于鼓浪屿干部疗养院田尾路18号沿街店铺未实行公开招租”,未有实质性整改的问题。经与承包方多次协商,2020年5月经局务会研究同意后提前解除承包合同。三是“关于鼓浪屿干部疗养院未经批准擅自减免田尾路18号沿街店铺租金”,仅采取补充报告方式进行说明式整改的问题。2020年4月已报市财政局备案。四是鼓浪屿干部疗养院土地产权证的问题,经过多次协商,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五)深化改革发展体制机制方面
33.关于“赤岭干休所服务保障机制长期未调整”的问题
一是采取果断措施,缩小人员规模。按照“只退不补”的原则,将2名驾驶员、1名医务人员撤回局机关,2名合同到期人员不再续签下一期合同,进一步压减人员,压缩经费开支。下一步,待引进物业后,撤回全部人员。二是积极开展调研,加快问题整改。会同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进行现场调研,走访厦港街道、南华社区,就成立业主委员会与推进社区党建引领事宜进行沟通,推进成立小区业委会工作。三是广泛宣传发动,推进工作开展。与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业主代表动员座谈会,推进成立业主委员会和自主管理工作。
34.关于“鼓浪屿干部疗养院部分资产闲置”的问题
一是提供高水平服务,提高疗养房入住率。继续做好本市干部保健对象的疗养及上级机关交办的疗养任务,想方设法,动员更多保健对象入住疗养院。二是加强对外宣传,积极寻找客源。建立系统纵向和同行横向联系网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吸引更多单位和个人到疗养院开展培训交流、疗养等活动。三是利用优质平台,盘活国有资产。引进专业团队、进行规范管理,提高保障质量,推动运行效率。
35.关于“鼓浪屿干部疗养院机制不活”的问题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集中财力、物力, 努力培植健康管理、康复医学等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人才,并利用机构转型发展的良好契机,通过人才引进等方式,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二是规范选人用人机制。建立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制度,并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和职称职数实际情况,多次修订完善;坚持能聘尽聘的原则,及时开展职称竞聘、聘任工作。三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拓宽学习培训渠道,采取线上继续教育,线下参加进修学习、专题研讨、专业培训、学术会议等多项举措,满足专业技术人员深造、成长的需求,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移交信访件3件,问题线索4条;信访件已办结3件,问题线索已办结4条。通过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查办,以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共处理了7人次,其中予以党纪处分2 人、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紧盯问题不放,持续有力推动,确保问题整改清零,并以整改工作为契机,立足长远,常抓不懈,持续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推进全市老干部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理论武装,深化党的建设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成果,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领学促学作用,持续掀起“大学习”的热潮。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着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突出党建统领作用,用党建工作推动业务工作的开展。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机制,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老干部工作队伍。
(二)坚持力度不减,抓好后续整改
紧扣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持之以恒抓实抓细整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加强督查督办,保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已经完成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对历史遗留问题和难点问题,强化措施、夯实责任,持续用力推进;对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绝不敷衍。
(三)深化整改成果,推动事业发展
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提升结合起来,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更上新台阶;把巡察整改与开展“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结合起来,大力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把巡察整改与破解制约老干部工作发展难题结合起来,推动鼓浪屿干部疗养院、赤岭干休所的转型发展;把巡察整改作为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推进工作、促进发展难得的良机,持续高效推动厦门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046625;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鹤寿路26号,邮政编码:361003;电子邮箱:xmlgj230@163.com。
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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