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1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员会开展了巡察,并于4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公司党委充分认识到此次市委提级巡察是对公司党委班子的一次“党性会诊”、“廉政把脉”和“政治体检”,自觉把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全体员工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刻反思,找准症结,抓好整改,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进公司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上来。
(二)细化部署,机制保障。公司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扛起整改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各自领责,逐条逐项列出整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184条,专人跟踪落实整改进度。召开高质量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对照检查,深入查摆问题,研究整改方案。集中巡察整改期间,召开党委会7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等共10次,各相关部门整改事项协调会议共37次,部署和落实整改推进工作。
(三)监督检查,务求实效。通过查、看、谈、会、馈等方式,切实督促全体员工增强巡察整改主动性。充分借助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力量,设立公司纪委,更好地协助上级纪检部门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前端前沿。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推进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整改实效。
(四)建章立制,深化改革。结合巡察整改全面研究部署推进公司改革工作。加强建章立制,举一反三,新修订完善17项管理制度,另有5项管理制度正抓紧制定;根据职能分工,优化完成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寻求业务突破点。部署推进公司信息管理体系,推进公司管理向现代化、精细化转变,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公司改革发展、提质增效、强化管理等工作推进的动力和契机。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倍重视新思想的学习。科学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年度学习计划,通过理论授课、学习强国等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党员学习教育。今年以来,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由党委书记带头学,同时安排1-2名党委委员作重点发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并形成会议纪要向下传达。二是将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党务工作机构及人员配备。三是2020年7月3日,公司党委会讨论通过《党委会研究事项清单》,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
2.关于“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统一还需加强”的问题
一是2020年7月3日,公司党委会讨论通过《杏林建设治理纲要》,规范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对党委会、董事会、总经会、专题会决策事项、议事原则、议事内容、议事程序、议事纪律等进行进一步明确。二是今后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严格执行,确保党在各项决策部署中的领导作用。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落实国企30项重点任务还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讨论国企30项重点任务中剩余的10项重点任务整改,明确牵头部门、落实举措、完成时限等,目前剩外部董事队伍1项问题整改未完成,公司党委正在协调上级有关部门解决。二是已建立完善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加强日常监督监管。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2020年6月2日,公司党委会讨论通过《公司规范内设部门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重点加强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监督。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其中1名批评教育,1名谈话提醒。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研究讨论意识形态工作,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子公司绩效考评。二是2020年5月14日,公司党委研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公司《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督促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不足进行查摆,并提出改进措施。
5.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主题教育活动,每月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今年以来,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每次均安排1-2名党委委员作重点交流发言,党委书记作总结发言。二是要求党委办公室人员认真做好党委会会议记录,并做好会议台账。
6.关于“意识形态阵地打造存在缺失”的问题
一是在新办公楼诚毅国际商务中心完成意识形态阵地布置工作。借助杏林湾党群活动服务中心阵地,开展党员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公司官网、各党支部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播企业文化。三是公司党委研究通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发布内容的审核,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四是建立公司网评员队伍,目前已有6人。
7.关于“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加快集和兴产业园建设进度吸纳更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今年6月10日,产业园一期投产,目前已吸纳就业人数416人。二是继续运营好四个入村扶贫车间,当前共解决当地贫困户就业人数116人。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8.关于“产业扶贫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在集美区设立消费扶贫门店大力推广和政县农特产品,上半年已完成农产品销售700万元,完成年度任务63.6%。二是引进夏润高原农业在和政县流转土地约1500亩从事赤松茸种植,并延伸食用菌产业链,提升了脱贫的稳定性。三是临夏州集和兴产业园当前已累计投入资金6119万元,一期项目已基本建成,已入驻企业3家,将为我区扶贫和政县工作实现从“输血扶贫”到“造血扶贫”的转变。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9.关于“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一是成立风控部,加强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采购、营销、投资等业务的内部风险管控。二是通过《党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加强对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的监督。三是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设置,2020年5月22日,公司党委会讨论通过《公司监事人才库建立与管理办法》,健全内部监事机构。四是增强公司监事的履职能力,加强公司监事履职能力绩效考核,做好年度工作报告。
10.关于“资金安全高效管理还需加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投融资业务学习,提高对房地产政策及外部经济环境的分析和研判能力。二是加强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编制资金预算,统筹安排用款还款计划;多举措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营销盘活资产回笼资金,确保公司资金安全高效。2020年6月公司申请的项目收益票据已通过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为公司今后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供有力的保障。三是全面清查往来款,成立代建项目决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推进代建项目决算工作。四是加强资产出租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关于新源路19-21号房租未收回问题,我司已向原承租单位提起诉讼,一审已胜诉,目前二审正在审理中。五是对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其中2名批评教育,1名谈话提醒。
11.关于“贯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多举措推进存量房产销售运营。制定合理的销售方案,促进凤凰花城P02商业地块整体销售。二是推动资产“联营合作”等招商方式,完善专业化招商制度,推进新城际广场商业地块合作开发。三是推进公司多元化发展,聚焦潜力产业,拓展“房地产+”新领域新产业,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四是积极向政府申请对政府主导使用的资产进行补助。
12.关于“转型升级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着手制定公司中长期转型升级发展战略规划(2021-2025)。二是加强多元化业务发展,逐步提高非房地产业务收入所占比重。三是研究推进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促进业务精细化管理。四是邀请厦门大学教授吴凡进行《企业转型升级-现代企业决胜未来之路》业务培训,提升对公司转型发展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13.关于“招商引资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完善招商工作机制,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工作组,责任到党委班子成员、部门及责任人,做好招商任务统筹分配。二是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方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招商领域,引进总部企业、“三高”企业和集美区重点招商企业落户。近期重点加快诚毅国际商务中心、新城际广场、凤凰花城P02地块等商业体招商。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4.关于“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亟待完善”的问题
一是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已按照要求向公司党委上报个人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并形成每年上报制度。二是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加快外部董事的设置,规范公司董事会构成。三是讨论通过《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制度》,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
15.关于“委托经营管理未能充分体现效益最大化目标”的问题
一是对涉及问题进行核查。2012年酒店开始筹建工作,因当时集美新城建设尚未成型,询问大多知名酒管公司未果,仅有三家酒管公司有明确意向,最终公司通过内部招标评议的方式选出上海豪生酒店管理公司,并将该委托管理方案上报区政府,经集美区2012年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今后严格按照《集美区国有企业集中采购管理规定》采用公开招标。三是成立投资发展部,聘请更多专业顾问,在分期合同限制条款方面和被委托管理方承担经营风险条款方面做得更细致、合理。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6.关于“主体责任清单制定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
参照《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清单》,在2020年5月14日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上,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讨论修订完善公司党委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严格执行清单要求的内容。
17.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向集美区财政国资直属党委报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二是制定下发《廉政风险防控方案》,加强对各支部及子公司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今年4月和6月,党委副书记带队对子公司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检查,反馈问题,督促整改。三是严格落实每年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每年开展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述责述廉工作和组织生活会个人问题检视制度。四是通过制度、文化、提醒、教育等途径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思想防火墙”,形成“不想腐”的环境。
18.关于“落实谈话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制定出台公司党委《谈心谈话制度》,切实把贯彻制度落到实处。二是针对6名因私出国境人员谈话不够到位问题,公司党委已对涉及人员重新进行党委主体责任谈话,严肃批评教育。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今年以来,广泛开展各层级间谈心谈话、廉政谈话171人次,使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怀、监督和纪律的约束。
19.关于“纪检机构设置不健全”的问题
根据集美区委《区管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区管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由上级部门提名考察。2020年6月29日,根据集美区财政国资直属党委批复,公司党委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纪委班子,纪委委员4名,其中纪委副书记1名(主持工作),另有专职纪检干部1名。纪委书记人选待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提名考察。
20.关于“日常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涉及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工程招投标、资产出租等重要会议及时征询和邀请集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列席,履行其监督职责。
21.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二是针对“无公函、无对象、无标准”接待问题,费用发生相关部门组织清退该项接待费用,截止至6月4日已全部完成清退59455元。三是实行业务接待费用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审批和报销流程。四是对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其中1名诫勉谈话,2名责令检查,2名批评教育。
22.关于“违规报销住宿费、交通费”的问题
一是2020年3月30日公司党委会讨论通过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二是对“违规报销住宿费、交通费”问题进行核查,对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其中1名责令检查,1名批评教育,并清退费用699元。
23.关于“出差滞留,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二是已对出差滞留、违规报销费用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两名员工确因工作需要,不存在违规多滞留情况,1330元为机票改签费用。但存在过后没有及时提交书面请假,请假手续不到位情况,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口头批评教育。
24.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修订公司《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并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规范出车的意识。二是将公务车辆停放地点变更至诚毅国际商务中心地下停车场,并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备。三是闽D101KC在11月13日行驶路线问题。经核实,该车辆行驶至营运中心后临时接到通知前往沙坡尾艺术街考察夜经济。属临时决定用车,但未及时填写派车单。四是对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其中1名责令检查,4人批评教育。
25.关于“费用报销手续不规范,存在违规支出嫌疑”的问题
一是修订公司《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费用报销手续,加强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车辆费用明细台账的管理。二是严格落实“一车一卡”和油卡统一集中保管制度,确保规范管理公车费用支出。三是加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做到廉洁自律。四是根据有关规定对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其中1名责令检查、1名批评教育。
26.关于“车辆费用核算资料管理不规范,费用合规性难以核实”的问题
一是修订公司《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费用报销手续,加强车辆费用相关资料的管理,加强用车档案管理工作。二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其中1名诫勉谈话,1名责令检查。
27.关于“车辆使用维护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修订公司《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将公司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等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管理。二是2018年我司已实行车改,闽DGT887、闽DV2538两部车辆2018年7月起封存于集美政务中心停车场,2019年8月份已由区政府统一拍卖,经核实,闽DGT887不存在2019年1.5万元维修费用。
28.关于“出入境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规范审批流程和报批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公司本部员工、监察对象、党员出入境证照的集中保管。三是2018年4月公司党委对因私出入境期间为公司中层管理干部(2013年以来)和中共党员(2016年5月以来)的人员因私出入境情况进行自查,对符合自查自纠要求范围的人员已提报区派驻组处理。经核实,发现7名同志因私出入境期间为公司普通员工,未担任公司中层管理干部职务。四是对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其中1名批评教育,1名谈话提醒,1名由公司党委进行主体责任谈话提醒。
29.关于“收购私有企业未经评估、未报区财政局审批”的问题
一是讨论通过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方案,成立投资发展部,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二是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对党委会、董事会、总经会、专题会决策事项、议事原则、议事内容、议事程序、议事纪律等进行进一步明确,细化“三重一大”内容清单。今后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执行。三是对外重大投资等事项严格按相关制度流程报批。
30.关于“收购私有企业未经党委会或董事会集体研究,也未报区财政核准”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细化“三重一大”内容清单,今后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外重大投资等事项严格按相关制度流程报批。二是成立投资发展部,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完善收购工作流程,强化风险防控,确保收购各项工作流程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31.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展缓慢”的问题
一是成立代建事业部,形成工作事项“一竿子插到底”的专业化管理方式,解决目前前期和工程分段管理存在的管理弊端。二是以“挂图作战”形式,协调推进工程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决算项目4个。三是推进项目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促进业务精细化管理及安全风险预警控制。四是讨论通过《在后续自营项目招标文件中增设中标人竣工结算的违约措施》,加强事前控制,严格报送竣工决算资料的时限,明确拖延决算的责任,建立督促机制。五是对1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其中1名责令检查,5名批评教育,7名谈话提醒。
32.关于“工程项目变更设计过多”的问题
一是成立成本控制部和总工室,加强对工程设计的专业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公司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做好设计变更台账。三是研究推进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促进业务精细化管理及安全风险防控预警。四是对3名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其中1名诫勉谈话,2名谈话提醒。
33.关于“重点工程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修订公司《限额以下采购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限额以上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二是对涉及问题进行核查。月美池整治工程排涝排水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多次组织专家论证,由于项目复杂,前三次招标均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导致招标失败,当前已完成招标工作。聚镇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为2012年招标的项目,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尚未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刚开始执行,由于认识不足的问题,因此招标文件设置过程中未意识到有存在不合规,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招标过程中没有发生质疑、投诉事宜,在后续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审核中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对技术复杂、专业性极强的采购项目,加强学习,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提高业务素质。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谈话提醒。
34.关于“拆解工程项目规避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一是讨论通过《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自营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暂行措施》,严禁化整为零、拆解工程规避招标等“八个严禁”。二是修订完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三是对涉及问题进行核查,营运中心4号楼人才公寓项目,按照区商务局函要求:“需尽快提供4号楼4-11层公寓,剩余公寓待入驻企业与区政府商谈合作方案后再启动”,因此公司分批次实施。集美新城商务中心样板房装修是参照星级酒店样板房的常规做法,选取两家施工单位参与施工样板房,目的是比较装修工艺水平作为后续施工的样板,并非主观拆解项目。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其中1名诫勉谈话,1名批评教育。
35.关于“工程决算超预算项目比例大”的问题
一是成立成本控制部、风控部和总工室,加强对工程设计的专业管理及风险控制。二是完善建立工程项目投资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前期工作,严格概算管理和成本控制。三是总结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导致的问题在新项目中反馈给设计院,在图纸的设计中加以重视。四是推进项目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促进业务精细化管理及安全风险预警控制。五是对1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其中1名诫勉谈话,1名责令检查,6名批评教育,3名谈话提醒。
36.关于“招投标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招投标档案管理清单及移交程序。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推进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7.关于“落实‘房住不炒’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公司《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二是取消VIP资格认定及优惠方式,今后项目优惠均以活动促销方式报公司审批后,在售楼处公示活动优惠标准。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8.关于“广告项目委托及合作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厦门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修订公司《限额以下采购管理规定》,明确执行细则及程序。二是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执行。三是今后委托广告项目流程增设多方询价对比环节,严格执行《招标法》和《采购管理规定》,对限额以下的项目,经询价对比后按流程办理。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39.关于“党建工作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一是2020年5月14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全年党建工作,制定《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二是结合“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制定“六个一”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强化工作谋划。三是开展支部书记述职工作。公司党委每年年底召集各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同时各党支部书记召开党员大会向支部党员述职,汇报一年的党建工作情况。
40.关于“党委班子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一是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班子成员围绕公司建设业务主业以及党建工作等中心任务,制定调研课题7个,并召开交流会分享调研成果,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二是制定对各党支部《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方案》。三是将每年度的党建工作亮点和党建总结报告撰写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41.关于“公司党委委员未分散到各个支部”的问题
一是公司党委已于今年7月将7名党委委员全部分散到各个支部,实现下属5个党支部都有公司党委委员。二是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今年以来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属支部“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上党课,增强了党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4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监督,层层传导压力。研究通过《基层党支部考核管理办法》,将党建工作责任形成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各部门、子公司年度考核。二是党委副书记于今年6月带队对各支部进行2019年主体责任检查。严格要求各党支部强化台账管理,并实行由公司党委办公室牵头的不定期党建工作检查督促机制。
43.关于“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开好全区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5月13日公司党委组织召开2020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下发征求意见表至公司全体职工及下属党支部党员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座谈会,征集到党委班子及班子个人意见建议八个方面共52条。二是制定《谈心谈话制度》,广泛开展各层级间谈心谈话、廉政谈话171人次。三是要求党委办公室加强对召开民主生活会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的领会,做好召开环节的落实和材料的审核工作。
44.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召开“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规范民主生活会及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二是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充分发言讨论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今年已开展组织生活会5场次。三是强化台账管理,定期开展督查,要求各支部形成详实的会议记录。四是讨论通过《基层党支部考核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对下属支部定期开展督查。2020年7月1日开展党务人员培训,加强对下属党支部委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五是对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其中1名批评教育,2名谈话提醒。
45.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根据《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再次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梳理排查。二是严格落实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公司有一线“口袋”党员13人,目前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入公司党委6人,1名党员已办理流动党员证,1人已离职,其他同志的党员身份核实和组织关系转入工作正在加紧办理中。
46.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今年以来审批入党积极分子8人次,发展对象5人次。二是强化日常督导检查。2020年6月党委副书记带队,对支部入党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错误及时纠正。三是针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薄弱环节,邀请区委组织部干部对公司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强化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公司党务人员业务水平。
47.关于“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重大人事任免经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决定。2018年以来召开党委会讨论提拔中层管理干部6人次,中层管理干部试用期满考核4人次。二是讨论通过《公司中层干部及后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范围、任用条件、任用程序,并对交流、回避、辞职、降职、免职和纪律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三是深化对中层管理干部的经常性管理,通过每年干部信息摸排和档案管理,实时掌握中层管理干部基本情况。
48.关于“尚未制定相关选人用人的规范性文件”的问题
一是通过《公司规范内设部门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公司内设部门负责人及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程序、管理及监督。上级部门管理的岗位由公司党委负责民主推荐、考察,并报集美区委组织部、集美区财政国资直属党委审批。其他中层负责人选任程序由公司党委按照《公司中层干部及后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二是根据公司组织架构及职能设置调整,明确公司本部与下属子公司主要管控权限指引和权责关系。
49.关于“干部选任未执行试用期制度”的问题
2018年以来公司中层经营管理人员选任已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2020年6月2日,讨论通过《公司中层干部及后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中层干部任职须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称职的,免去试用期间职务。
50.关于“民主测评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公司中层干部选拔民主推荐范围窄问题,讨论通过《公司中层干部及后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参加民主推荐人员为公司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工代表、公司纪委、党委办公室、被推荐职位所属部门全体人员等,并严格执行。
51.关于“职工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公司考勤管理办法》、《公司请休假管理制度》、《公司员工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管理。二是2014年公司职工开始严格指纹打卡考勤制度,今年受疫情影响,于4月启用手机考勤,严格考勤管理。三是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要求参会人员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确保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52.关于“公司考核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讨论通过《部门及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二是子公司考核以目标任务为导向,结合实际情况,重点从“基本指标”、“重点任务”、“评议指标”三个维度进行考核。业务部门考核以“业务目标”及“业务关键环节”为导向。三是每月人力资源部结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跟进各部门年度各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动态考核,确保公司经营计划的落地与实施。四是结合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推动绩效考核工作信息化、系统化,提升管理水平。
53.关于“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有待提升”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部门及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强化对公司员工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个人晋升、降职、调职、培训和解雇的依据。二是对职责重叠、交叉的部门的进行整合,整合招商部、资产部成立资产运营事业部;整合工程二、三部成立代建事业部,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责任分工。三是讨论通过《公司员工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规范员工工作行为。四是通过强化员工培训教育,有效提高员工业务素质,目前公司已组织员工业务培训3场次。同时结合“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主题教育活动,提升员工干事创业精气神。五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绩效工资。
54.关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亟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快市场化选聘人才、职业经理人的步伐,加强与集美区人社局、编办、区财政国资直属党委沟通协调,打破人才引进壁垒,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二是2020年7月3日,公司党委会讨论通过《公司柔性引才工作方案》,着手推进柔性引才工作。三是做好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与规划工作(2020-2022),结合后备干部的知识结构、工作阅历、能力素质等情况,明确培养方向,制定培养计划,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精业务、会管理的人才队伍。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55.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一组指出的广告项目未经招投标问题,一是公司党委于2018年12月4日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针对巡视整改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落实整改举措;二是以问题导向推动举一反三,组织相关部门梳理排查公司所有采购项目。梳理出2016年以来办公室、财务部等4个部门及子公司大宗采购招投标不规范项目近十项,开展主体责任谈话8人次;三是对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其中2名进行党委主体责任谈话提醒,区常务副区长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针对工程领域专项巡察问题,一是公司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出台公司《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二是公司党委已对工程领域巡察中涉及的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在市委巡察整改期间,集美区财政国资直属党委根据上述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其中1名批评教育,2名谈话提醒。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通过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与全面完成整改、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司党委将继续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作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巩固巡察成果,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筑牢国企“根”和“魂”
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引导公司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担当,锤炼党性修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对党忠诚。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以良好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制度机制,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严格执行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细化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健全专题报告、工作通报、谈心谈话制度、问责办法,加强监督考核,及时传导压力。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班子成员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党内监督,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持续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新媒体的认知程度和运用能力,提高网络舆情的敏锐性和应急处理能力。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实施意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不走样。
(三)切实推进后续整改
以巡察整改作为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全面对照巡察整改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抓好巡察整改,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对已经落实整改的具体内容,重在求规范求长效,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和政策措施,抓协调抓督促,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取得预期成效;对已经破题开局的综合整改内容,坚持整体谋划,逐步推进,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和提高。
(四)深化成果运用转化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进公司管理向现代化、精细化、集团化转变。加快完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大力推进组织架构调整优化,持续推进管理提升。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内控管理体系,狠抓效能建设,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招商工作,优化资产运营管理,提高项目的核心竞争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加强资金预算监督,认真做好资金预算计划,加快项目建设及销售回款,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6280878;通信地址:厦门市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12号楼诚毅国际商务中心2202,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邮政编码:361021;电子邮箱:xmxljs@163.com。
中共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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