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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2-03-04 11:26: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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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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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以下简称驻京办)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7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站位,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

  驻京办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从严从实从细全面落实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办党组立即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印发全办,及时统一全办思想和行动。办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自觉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

  (二)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成立由驻京办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效推进。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10次召开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周梳理汇总工作进度,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精准施策抓落实。

  (三)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制定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标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从指导思想、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等方面进行具体安排,逐个问题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对整改任务实行“对账销号”,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逐个解决问题。在办党组巡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意见,逐项对照检查,主动对号入座,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坦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高标准严要求完成问题整改

  (四)完善长效机制,扩大整改效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既立足治标推进“当下改”的举措,又着眼完善“长久立”的机制,用建章立制巩固和提升巡察整改成效。始终坚持问题整改和成果固化“两手抓”,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制定、修订完善驻京办工作规则、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等19项制度规定。

  (五)注重统筹兼顾,切实全面落实把巡察整改与驻京办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细则精神结合起来,与抓好驻京办和厦门大厦疫情常态化防控结合起来,与解决工作中的现实问题、推进驻京办改革发展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经济联络、招商引资、信访协调、服务保障等驻京各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改进党组学习方式。积极开展新思想新理论学习,探索课题化、互动式学习方式,每月至少开展学习讨论1次,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二是完善落实学习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和党小组学习制度,并认真落实学习计划。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4次,交流研讨发言28人次,参加国管局驻京办事处与综合管理司党委中心组学习5次。三是迅速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制定驻京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计划,精心部署安排,在全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办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围绕“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大意义”“党的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和历史经验”等方面内容开展交流研讨。四是进一步深入学习国管局《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会精神的通知》《关于做好中央国家机关粮食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印发《中共厦门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深入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制定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节约践行“光盘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北京厦门大厦开展节约粮食、践行光盘行动,严格要求干部职工用餐落实勤俭节约。五是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力度。组织观看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准确认识民法典 全力实施民法典》的视频讲座,为每名干部职工配发《民法典》书籍,进一步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一是坚决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有关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和党内法规,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等学习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提高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是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安排,纳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三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和机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安排,与办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四是创新制作“两张表”。创新制作厦门驻京办意识形态宣传阵地使用审批单》《北京厦门大厦颐豪酒店会议论坛意识形态报备审核表》坚持先审后发,严格执行阵地发布内容审核制度,严把内容关、导向关。是落实即知即改。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落实定期自查、考核、通报等各项工作。将意识形态方面工作要求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职述廉等工作中。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存在差距”问题

  一是积极争取支持,创造条件整改。克服驻京办远离厦门,有关文件不能及时学习贯彻的实际,在市委宣传部协调帮助下,我办指派专人从厦门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相关材料携带回京,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研讨。办党组围绕条例精神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制定出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各处室(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是强化与驻京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加强对各处室(部门)各项业务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单位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是探索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络员制度。由人秘处牵头,各处室及北京厦门大厦颐豪酒店推选一名青年骨干作为意识形态工作联络员,倡导建立全办参与意识形态工作,全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规范完善工作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活动记录和台账资料管理,强化工作预警监测。是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充分利用北京红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邀请党校专家专题辅导,推动党员干部更好地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4.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阵地管理。加强宣传阵地意识形态管理,坚持先审后发,严把内容关、导向关。二是强化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报备审核制度,加强对厦门大厦会议聚会活动的审核,严防各种错误思潮、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和错误言论借机传播。三是强化宣传时效。及时更新单位围墙宣传灯箱和办公楼层宣传展板海报等宣传内容,在首都打造“厦门经济特区成就宣传、厦门招商引才政策发布、厦门城市形象展示”之窗。四是强化正确舆论引导。在办公区域增设“读书角”、在北京厦门大厦颐豪酒店大堂休息区域设置书架,引导干部职工读好书,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

  5.关于“未及时修订《党组工作规则》”问题

  一是坚持以党章党规为遵循。党组认真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推动驻京办党组议事规则的修订。二是突出驻京工作特点修订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更加突出驻京工作特点,更加强调党组决策的落实监督。在议事原则、议事范围多处增加国管局驻京办事处与综合管理司的工作衔接相关规定,体现驻京党建工作“双重管理体制”的实际。在议事纪律中增加党组决策的督促落实要求。

  三是以党组议事规则带动制定办工作规则。整合原来已有部分工作制度,根据驻京办政治建设、业务工作、服务保障各方面实际需求,制定实施驻京办《工作规则》,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6.关于“未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问题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研讨党内法规,强化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意识,统一班子成员思想,确保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到位。二是深入对照检查。将市委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列入巡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点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建立完善制度。在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和制定《办工作规则》时,明确请示报告事项范围,强化请示报告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按规定要求,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重大事项。履行驻京办党建“双重管理体制”,有关重大问题在报告市委、市委组织部的同时,及时报告国管局驻京办事处与综合管理司党委。

  7.关于“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及讨论研究重大问题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强化党组学习。严格将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区别开来,确保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及时在党组会议上传达贯彻。二是加强督查督办。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范围和要求,对党组议定事项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等重要问题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近五年来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及讨论研究重大问题情况。

  8.关于“落实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办领导和各处室(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办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议事程序和纪律,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充分做好党组会议会前沟通酝酿工作。三是落实即知即改。开展自查自纠,查阅会议记录,全面排查近五年来党组会议召开情况、议事秩序、议事内容是否按照《办党组议事规则》执行。2021年以前存在个别议题上会前未经充分酝酿、会议研究分歧较大、议而不决的问题。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1年1月份在京巡察指出问题后,办党组立即落实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措施,2021年党组会议未发生类似问题。

  9.关于“督促落实党组决策事项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深入反思。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办党组议事规则》及相关业务工作配套措施,进一步提高落实党组决策工作的能力。二是全面摸排。梳理近五年来党组会议纪要,检查2017年至2021年党组议定事项落实情况。三是加强督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规范党组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台账制作《厦门驻京办党组决策事项落实情况汇总表》,并跟踪落实情况。

  10.关于“信访协调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思想上进一步重视。分管办领导带领信访工作人员进一步深入学习《信访条例》等有关政策文件,提高接访工作能力。二是制度上进一步健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信访协调工作,明确信访协调工作责任,积极做好信访协调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信访工作有效衔接和组织保障。三是机制上进一步完善。健全完善与有关部门实时信息互通、共享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信访工作、涉访极端事件应对工作机制。四是保障上更加有力。编制《信访工作手册》,汇编相关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作职责、党小组工作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将市信访劝返小分队挂职干部请销假和外出审批等日常管理纳入我办干部管理范畴;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在2022年度经费预算中增加专项经费预算,用于信访挂职干部在京各项保障提升驻京信访工作力度。

  11.关于“招商引资工作不够突出”问题

  一是密切关注市委市政府产业导向。及时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研讨厦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掌握厦门市产业布局、招商政策等,努力提升招商工作能力。二是完善招商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制定招商工作流程图,建立健全招商推进会、招商工作服务外包等招商工作机制。三是加强项目对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带回厦”做法,围绕与厦门市12条千亿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上下游相配的在京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加强项目对接共推进53个项目,落地6个项目。四是进一步充实客商资源库完善客商信息802家。

  12.关于“桥梁纽带作用有所弱化”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现有联络机制作用。坚持加强同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北京市各部门以及其他省市驻京机构联系交流,定期更新联系服务信息等。二是创新联络机制。采取定期召开分批次小规格研讨交流会或拜访的方式,提升与驻京商社、科研机构、高校、央企等单位联络效果。三是更新联络手册。采取定期拜访、问候、寄送厦门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联络。

  13.关于“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注重信息队伍素质培养。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政治敏感性。二是注重研究市委市政府需求。及时关注市委、市政府工作动态,高度关注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主要做好宏观经济、教育改革、生态文明、自贸区和人工智能等方面信息的报送工作。三是拓宽信息报送渠道。重视驻京办工作动态信息汇编,研究制定驻京办信息报送制度,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四是加强研究交流。学习借鉴兄弟驻京办各方面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驻京办履职工作水平,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14.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要求存在差距”问题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厦门大厦酒店和职工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二是明确责任。进一步明晰北京厦门大厦管理责任,实现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管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北京厦门大厦颐豪酒店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餐饮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等方面管理,建立不定期检查抽查机制,确保饮食安全。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5.关于“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查清具体情况。办党组高度重视,责成相关人员认真查阅2013年至2016年工会记账凭证,查清2013年至2016年工会节日慰问品发放情况。二是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工会组织学习工会相关政策文件,提高工会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制定驻京办《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内部控制,严格工会经费使用管理。

  16.关于“公车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修订驻京办《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公车监督管理措施,加大公车监督管理力度。二严格审批程序。强化用车审批、强化过程监督,加大公车使用监督管理力度。严格做到一事一派,完善派车单的用车事由、行驶路线等要素填写,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审批程序。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定期组织自查,查程序查事由业务处室组织不定期明察暗访,查实际运行是否与审批事由相符。

  17.关于“未如期完成资产划转”问题

  一是落实即知即改。已完成北京厦门大厦移交建发集团管理的相关资产划转和移交手续,并按规定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二是规范管理。定期对办固定资产进行盘查,严格执行资产月报、年报制度,及时处理资产账务,查补管理漏洞,做到账实一致,提升固定资产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18.关于“资产报废处置不规范”问题

  一是即知即改。资产报废处置收入已按规定缴交到市财政国库。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驻京办《财务管理制度》,将资产采购规程纳入规范管理。修订驻京办《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监督流程。三是加强常态化规范管理。梳理核查办现存所有固定资产,并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查,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19.关于“尚未签订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合同”问题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北京厦门大厦委托建发集团管理的具体事项。

  20.关于“公务出差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强化财务人员审核把关意识。组织财务人员进一步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强调财务人员要加强对出差审批单的审核,未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不予报销相关费用。二是建章立制。制定驻京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管理、支出管理等财务业务要求。三是立即整改。举一反三,自查近年出差报销单据,严格规范管理。

  21.关于“财务审批手续不规范”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完善驻京办财务管理制度,从预决算管理、审批管理、采购管理、会计人员管理等12个方面全面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二是细化明确责任。明确财务会计工作主管处室对财务开支的程序合规性进行审查,各处室(部门)对财务开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三是逐项落实整改。就巡察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自查近年各项工资财务审批表,发现个别不规范之处,已逐项完善审批手续。

  22.关于“涉嫌虚报冒领停车费”问题

  一是查清问题。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时指出我办存在涉嫌冒领停车费问题,我办在整改过程中已核查了该问题。二是立即整改。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把关财务报销程序,规范执行财务各项制度规定,所有停车费用据实报销。三是整顿费用报销。加强对财务人员教育培训,严格审核报销凭据,对不符合驻京办财务管理制度的据一律不予审核。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3.关于“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学习研讨党内法规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任务要求。二是压实责任。修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党组书记责任清单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要求。三是即知即改。坚持每次召开党组会议前,由党组书记先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24.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存在差距”问题

  一是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修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二是落实立行立改。班子成员组织分管处室查找廉政风险点,听取分管处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坚持每半年至少听取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向党组和第一责任人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5.关于“谈话提醒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组织深入入学习研讨相关党内法规文件精神,提升领导干部对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办党组谈心谈话制度,规范谈心谈话范围、原则、方式等,明确各类谈心谈话的具体要求。三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定期谈心谈话,在干部职务调整等特定时刻开展不定期谈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其他党员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进一步畅通干部职工诉求渠道,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

  26.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党内政策法规文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支委会及党小组分层次深入学习党建政策法规文件,研讨改进提升办党建工作的办法切实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干部法规制度意识和综合党建能力。二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办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就进一步加强驻京办党建工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政治建设、深化理论武装、强化组织功能四个方面24条措施要求。规范提升支部党建工作能力将听取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问题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办党组每季度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督查工作机制,加大对党支部建设指导和督查检查力度。四是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国管局驻京办事处与综合管理司党委的要求,驻京办党支部书记要由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2014年和2017年因时任办党组书记返厦工作,考虑到党支部还未到换届时间,未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申请提前改选,造成未及时配备书记的问题。今后,我办将切实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干部法规制度意识和综合党建能力,及时向国管局驻京办事处与综合管理司党委申报提前换届选举或改选增补。

  27.关于“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专题学习相关制度。办党组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学习研讨,掌握流动党员管理的具体要求。二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主动向市委组织部汇报驻京办党建工作情况,沟通请示我市在京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三是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向兄弟城市驻京办学习调研,借鉴经验,探索我市在京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四是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模式。按照“双向联系、双向管理”的流动党员管理体系要求,借助北京厦门商会党总支的力量,通过共同开展活动、共享平台资源的方式,不断创新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模式逐步探索“驻京办+商会+”党建工作模式。将北京厦门大厦颐豪酒店的3名党员纳入厦门驻京办党支部教育管理;与北京厦门企业商会党总支开展党建共建活动,共同开展主题党日等党员教育活动。

  28.关于“党建规范化建设水平存在差距”问题

  一是提升党支部工作水平。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选派负责党建工作的同志参加国管局驻京办事处与综合管理司党委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拓宽党建工作人员业务视野。学习借鉴其他副省级城市驻京机构党建经验做法,先后与济南、青岛、深圳等城市驻京办开展党建业务交流。二是明确标准要求。编制驻京办党支部《党建工作手册》,汇编党支部建设各方面工作的具体标准要求,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能力。三是立即整改落实。完善党支部原始记录,调整充分党小组力量处室党小组组长由处室负责人担任,完善党小组学习及会议记录,支部开展不定期检查。

  29.关于“党建和业务融合不够”问题

  一是落实党建述职。召开党组专题会议,通报2021年度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工作,各处室向分管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汇报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强化组织保障。以业务处室为主体重新划分党小组,处室负责人均任党小组长,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实现党建与业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三是加强党建学习交流。支委会2021年坚持每月至少开展理论学习1次,结合驻京办业务工作交流学习心得。每季度组织理论学习专题研讨会,各处室安排代表结合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进行研讨发言。

  30.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把握规范要求。多次组织党支部委员专题学习党建规章制度,精准把握精神实质,研讨改进党支部工作,从严落实工作要求。二是健全规范机制。制定办党组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编制办党支部《党建工作手册》,健全规范“三会一课”长效机制,明确“三会一课”程序、内容及要求,有力有序推进落实。三是加强跟踪督查。党支部每月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列出当月“三会一课”具体内容清单,并报送办党组备查。党组每季度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开展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1.关于“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及各党小组分层次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规范要求再明确。结合驻京办工作实际,细化组织生活会的程序、内容及要求,完善会议台账,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三是立即整改重落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党组成员到所在党小组具体指导,推动开展批评自我批评,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并及时归档。

  32.关于“对党小组党建工作指导督促不够”问题

  一是探索党小组党建工作思路。在深入学习党建工作文件材料的基础上,结合驻京办实际,制定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编制办党支部《党建工作手册》,规范细化党小组(党小组长)的职责任务。二是科学设置党小组。按照便于集中学习教育、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根据驻京办在编干部党员多、挂职干部党员多、退休干部党员多等党员组成特点,重新对党小组进行了科学划分,设置7个党小组。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办党支部明确党小组党建工作要求每月制定下发支部月工作计划,专项列出党小组独立开展党建活动章节,有针对性地具体指导党小组开展党建工作,党支部定期检查,并且组织不定期抽查党小组党建活动记录本。

  33.关于“研究讨论干部议题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进一步深入学习研讨相关政策文件,确保新时代选人用人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巡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市委巡察反馈的研究人事议题不够规范问题列入检查剖析内容,深入开展批评自我批评。三是健全完善制度。修订党组议事规则时,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人事工作议题的具体要求,强化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四是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全面排查近五年来党组会议研究人事事项相关记录。

  34.关于“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问题

  一是分析干部队伍现状。向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机关党组汇报驻京办干部难以交流的问题,寻找优化驻京办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的路径,努力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二是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加强同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机关党组沟通,2021年通过公开招录大学毕业生、从我市其他单位调动、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等方面,调整4名较为年经的干部,驻京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35.关于“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学习制度。修订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推动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抓住关键少数,提升干部教育质量和效果。印发办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强调分级分类开展教育培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市委组织调训和国管局组织的党团纪检干部、业务处长、党员发展对象等培训班。二是充分利用北京的红色资源,开展党史学习教育。2021安排赴北京市大钟寺廉政教育基地、京西山区中共第一党支部纪念馆、首都博物馆“伟大征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展”及中华世纪坛“时代楷模——致敬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主题影像展、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等开展现场教学活动。三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落实每月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通过传达学习案件通报、观看案件启示录、邀请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京专题辅导等方法,讲解纪法规定,强化警示教育。在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集体学习研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00条纪律红线》在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通过微信工作群、视频会议开展廉政警示提醒。

  36.关于“对非编人员的教育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非编人员管理档案,在制办档案管理办法时,将非编人员档案管理纳入人事档案管理范畴。由党支部牵头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吸收非编青年职工参加,由在编年轻干部带领定期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活动。修订驻京办《非在编雇用人员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非编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积极回应非编人员关切的问题,加强重点岗位非编人员培训、警示教育、关心关爱,落实政治、业务教育。二是想方设法稳定非编队伍。关心非编人员反映收入问题,积极与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协调。三是严肃处理非稳定人员严肃处理带头闹事,不服从管理不按程序办事等非稳定人员,已免去2人车队副队长职务。

  37.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政策制度。进一步深入学习研讨财务相关制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制定驻京办《财务管理制度》,从预决算管理、审批管理、采购管理、会计人员管理等12个方面全面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三是查清历史遗留资产问题已查清实物的款项3.5,并落实整改其他事项正在逐项落实整改任务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措施

  通过开展巡察整改,驻京办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和政治规矩,工作作风进一步得到转变,各项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完善,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的事项有两项。一是关于“尚未签订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的问题。正在研究起草请示市分管领导协调市财政、建发集团就委托管理事项进一步明确。二是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够到位”问题。认真核查实物及预存14.1万未及时清理问题、固定资产账比实物多一辆汽车问题的具体情况。我办通过法律途径核查相关实物账款情况,做好落实整改;同时商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助查找奥迪汽车相关资料,并报市财政局履行资产报损有关手续

  四、下一步措施

    尽管我办已基本完成了集中整改任务,但仍需长期坚持,不断固化巡察整改成果。下一步,办党组将紧盯不放、持续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加强党对驻京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国管局驻京办事处与综合管理司党委各项决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政治机关意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充分发挥办党组“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把好政治方向,不断推进驻京办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抓正风肃纪和作风建设,持续抓好政治生态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改善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状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住宣传阵地,把好意识形态审核关,在首都打造“厦门经济特区成就宣传、厦门招商引才政策发布、厦门城市形象展示”之窗。认真履行好“责任清单”,大力整治“四风”,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克服和纠正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各项成果。紧盯巡察“后半篇文章”,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完善“长久立”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整改工作作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推动工作的有利契机。认真分析和跟踪各项整改制度落实情况,加大内控检查和效能督查力度,深化成果运用,强化对整改成果的固化总结,拓展整改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严防反弹;对常态化整改任务,进一步盯住不放,持续发力、靶向攻坚、久久为功,确保问题整改全部到位、不留死角。

  (四)进一步强化职能发挥,促进驻京工作创新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密切与各级各方面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厦门与北京之间的“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对表全市经济工作总体要求,精确掌握我市招商工作需要,统筹发挥驻京经济联络、信息辅政、项目对接的功能作用,努力提升投资项目对接质量。加强对北京厦门大厦颐豪酒店指导,落实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流程,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强化信访维稳责任担当,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应急预案,健全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市驻京信访工作秩序,提高劝返工作效率,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和厦门良好形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应。联系电话:010-8211631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6号,邮政编码:100098。

中共厦门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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