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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2-03-04 11:34: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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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2-03-04 1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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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以下简称市机关事务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1年7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落实的主要做法

  市机关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在规定时间内,不折不扣推动巡察整改,努力交出满意答卷。截至通报前,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三个方面3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反馈问题,已对20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提醒谈话11人,批评教育9人,涉及处级以上干部12人。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各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统筹抓总,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各负其责,按照分工安排做好整改任务的组织落实。

  (二)整改方案操作性强。针对巡察组提出的三个方面39条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中共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清单化、责任化、节点化要求,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重点,细化整改具体事项、措施、时限、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及工作建议的整改落实作为最紧迫的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整改方案清晰明了,实实在在。

  (三)有力有序稳步推动。局党组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整改领导工作小组先后8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认真听取整改落实推进情况,要求相关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对整改的每个问题逐条进行梳理,推动整改落细落实。注重对接沟通、请示报告,先后多次主动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委巡察办等监督单位汇报进展情况,请示有关事项,交换整改意见,得到了许多具体有效的指导。严格执行销号制度和整改进度半月报制度,确保整改工作按序时进度稳步实施。

  (四)建章立制及时跟进。着眼巩固深化巡察问题整改成果,进一步推动机关事务工作规范建设,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整改期间认真梳理,建章立制,先后修订出台《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关于加强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考准考实干部现实表现的工作措施》等14项制度措施,织严织密制度的“笼子”。

  (五)统筹协调富有成效。巡察整改期间适逢年度工作完成的关键期,局党组注重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把巡察组面对面传思想、手把手教方法给予的关心督导转化为抓好重要工作落实的实际行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精神。积极参与第21届投洽会、海峡论坛、厦门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为“举办高水平高质量盛会”作出机关事务部门应有的努力。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在督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和保障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高效运行中发挥应有作用,交出合格答卷。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申和明确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要求,重视发挥市纪委监委典型案例通报警示作用,整个系统纪律更加严明,精神更加昂扬,风气更加纯正,充分展现了建设“让党委政府放心,让干部职工满意”的模范机关良好形象。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局党组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确保取得明显效果。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专题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深入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1月在中央军委后勤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市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意见》。二是重新修订《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内容,明确办公室和业务处室责任分工,形成互相联动、协同抓好学习的格局。三是健全完善台账,规范会议记录,严格资料归档。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书记认真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召开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时必须对照检查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切实发挥“一把手”的审核把关作用。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会议召开前,局党组书记认真审核其他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严肃指出,坚决退回重写。三是进一步落细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四是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意识形态导向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改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做到即时学。二是对局门户网站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网站首页主题突出。三是每年邀请专家教授举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四是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每年安排两次以上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专题研讨。

  4.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严的问题。一是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原则,督促落实人民会堂服务中心与有关传媒公司就人民会堂南侧电子显示屏重新签订责任清晰的协议。二是协调明确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劳动力大厦电子显示屏内容发布的审核责任,相关单位均表态加强管理。三是明确人民会堂服务中心不再承接除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以外单位的会议和活动。四是结合工作督查,不定期对所辖范围内公共区域宣传载体监管情况进行检查。五是严格“三审三校”制度,定期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检查。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每年组织一次培训,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两微一端”新媒体知识专题讲座。二是每年年底组织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交叉检查,以工代训、现场培训,互相促进。

  6.关于贯彻国管局决策部署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专题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研讨国管局党组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结合厦门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根据国管局《关于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厦门实际,研究制定《厦门市关于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厦门市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三是根据国管局《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和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出台《厦门市机关事务“十四五”建设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实现良好开局。

  7.关于机关事务标准化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加大标准制定工作力度。制定完成基础通用、机关运行经费、资产管理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标准40余项,进一步完善我市机关事务标准化体系。二是抓好现有标准的实施应用。推动现有4个地方标准和40余项部门内部标准的组织实施,通过实际应用,实践检验,不断修正完善各项标准。

  8.关于探索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管局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研究制定《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持续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大面向社会购买服务的覆盖面。二是结合实际情况,稳步提高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率。据统计,2021年局系统服务社会化率达到78%以上。

  9.关于“智慧后勤平台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按照国管局“一体两翼”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先后开发建设“鹭岛后勤”对外微服务平台、市行政中心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图形管理系统、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集体宿舍选房管理平台、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平台厦门子系统,目前运行良好,助推后勤服务保障管理效能较好提升。

  10.关于会务保障工作未能有效整合的问题。研究制定“关于推进人民会堂服务中心与后保中心会务保障工作有效整合的几条措施”:一是统筹会议场所保障,明确两单位承担会务保障的会议类型及规模级别。根据召开会议情况及举办方需求,原则上150人以上会议安排在厦门人民会堂主会场或多功能厅,由人民会堂服务中心负责保障;150人以下的会议安排在市行政中心西楼会场,由后保中心负责保障。二是统筹安排,共享使用会场服务员。平时没有重大会议活动,人民会堂服务中心和后保中心服务员维持原有岗位安排,保障各自单位日常会务服务平稳运行。有重大会议活动时,由局领导统筹安排双方力量共同做好服务保障。三是统一会务服务质量标准制定《党政机关会务保障规范》标准化文件,规范会务服务保障。

  11.关于办公用房“五统一”管理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厦门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对市直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管理,明确了办公用房管理机构及职责,实现应管尽管。二是改进完善管理手段及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资产管理的通知》,开发建设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计报告制度。三是对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办产权的办公用房,采取制证备案登记的办法进行权属管理。四是加强对各区和市直部门的帮带指导,提升办公用房管理水平。

  12.关于监督下属单位履行“三定”职责还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结合实际,从后保中心选派2名干部分别到机关车队、机关食堂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将机关车队、机关食堂纳入后保中心管理范围,切实履行后保中心对机关车队、机关食堂的监管职能。二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积极与市委编办协调,争取在后保中心增设相关业务科室,加挂“公务用车管理中心”牌子,从机构上落实监管职能。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3.关于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多的问题。一是规范重大活动保障采购行为,引入市场竞争方式实施采购。从2019年起,厦洽会、海峡论坛等重大活动用车保障及配套服务,坚持层层审核严格把关,引入市场竞争方式,通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实施采购。二是严格控制单一来源采购数量。凡单项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项目,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必须经集体讨论及专家论证,专家论证未通过的项目,转入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流程进行采购。三是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财务管理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流程。

  14.关于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直接委托多,采取竞争性谈判少的问题。一是完善内控制度。政府采购限额内非涉密采购项目,原则上采用竞争性方式采购。二是严格控制直接委托工程项目。充分发挥采购领导小组论证审核、局党组集体研究决策把关作用,直接委托工程项目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三是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财务管理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直接委托采购流程。

  15.关于房屋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完工未及时结算的问题。一是加强零星维修项目结算管理,维修项目完工后立即按合同约定组织验收、编制结算报审资料。二是加强维修项目预决算及资金拨付管理,结算资料齐全、结算双方对结算内容无争议的,及时办理费用审核、拨付手续。

  16.关于个别项目招投标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提前酝酿采购工作,对周期性合同采购工作提前谋划。2021年所有周期性合同采购工作提前2个月酝酿启动。二是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主动向采购监管部门沟通请示,确保程序完备合规。三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顺利完成人民会堂地下车库新一期运行管理项目采购。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五是建章立制,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招投标工作更加规范。

  17.关于公务出差制度执行不够严的问题。一是收回个别驾驶员违规领取的交通补贴2560元,全额上缴国库。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准确把握公务出差补贴标准、范围等要求,强化审核把关。三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公务出差审批流程,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四是对9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8.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针对个别改造项目结算未计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在市财政资产管理系统平台,按照账实相符原则将该改造项目资金最终结算的固定资产更改存放地点并备注好项目名称。二是对固定资产进行再梳理,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台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部门及使用人。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厦门人民会堂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针对个别局属单位支付技术服务费未附呈报件、合同、服务事项等相关资料的问题。一是责成相关单位重新研究支付技术服务费的有关事宜,完善相关报销手续。二是重新修订该单位《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9.关于党组工作规则未及时修订的问题。一是局党组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认识《条例》对规范党组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严肃性。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新修订《中共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健全完善台账,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严格资料归档。

  20.关于落实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细落实班子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及年度工作任务,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落实局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1年先后召开两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研究我局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三是制定印发《中共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对局党组每半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了明确规定。

  21.关于党组敢于揭短亮丑勇气不够的问题。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各处室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在局党组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面问题,互相“揭短”。三是局党组以最大的决心、最硬的措施和最强的力度“出重拳”“治顽疾”“除病灶”。机关纪委加大对科级以下干部举报件核查力度,做到严管严防严查。四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中国厦门首届廉政漫画展”等,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22.关于落实“一岗双责”存在不足的问题。一是班子成员结合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全面的谈心活动。特别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提醒式、警示式、沟通式、告诫式、关怀式廉政谈心谈话,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二是严格落实机关纪委监督责任,深入基层一线,加强对敏感事项、重要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及时发现干部职工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三是党组书记对新提任干部、党支部书记对新进人员和岗位调整人员进行岗前廉政提醒谈话,做到预防在先。

  23.关于对党支部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自我批评,汲取教训,认真整改。二是举办《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务》专题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厦门党建e家”管理员党务工作能力。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如期完成换届选举。四是确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的党支部,须经机关党委报局党组研究同意。

  24.关于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加强党规党纪的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找问题不足,开展自我批评,研究整改提升。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组织一期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党务工作者参加的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进一步规范支部会议记录。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检查各支部的会议记录,及时纠正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四是局党组每年组织对局属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交叉督导,相互促进。五是及时表彰和宣传各支部党务工作者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党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

  25.关于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2021年7月,在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自我批评内容具体,剖析透彻、抓住要害、触及思想、触及灵魂。二是相互批评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点准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班子成员对批评意见能够正确对待、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三是局党组书记亲自审核民主生活会材料,班子成员如实说明个人住房、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四是形成长效机制,规范民主生活会各项要求。五是局党组书记对自己进行严肃的自我批评,并接受其他党组成员的批评。

  26.关于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会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局党组书记对局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负总责,党支部书记对编入本党支部的局领导参加组织生活负直接责任。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各党支部对局领导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如实记载,并向机关党委报告、备案。三是将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年终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反思检视。

  27.关于党建和业务融合不够的问题。一是各支部充分运用“三会一课”、集中学习、专题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二是积极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和党建品牌创建,坚持党建工作与机关事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通过强化党建工作,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聚合力、促发展,实行“党建+机关事务”模式,机关事务工作服务保障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党建工作与机关事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开展党建工作检查,及时发现纠正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学用两张皮问题,确保理论学习的实效。

  28.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组织各党支部按照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部署要求,对照规定程序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开门见山、直面问题,动真碰硬、揭短亮丑,不讲情面、不当老好人,切实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督促各党支部对2017年以来组织生活会记录进行自查,对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够的现象进行自查自纠。三是局党组成员分别到分管和联系的支部指导组织生活会,进一步规范程序,严肃会风,提升会议质量。四是机关党委组织交叉检查或抽查,对组织生活会召开不严格不严肃、批评“辣味”不足、未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的党支部,责令重开。五是对5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9.关于部分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2021年党员参加“三会一课”、交纳党费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梳理,及时通报存在问题。二是坚持每月下旬,检查各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党员同志产生负向分的情况。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对年度基本分不达标的党支部和党员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得分较低或负向分较多的进行提醒谈话。

  30.关于基层党务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一是举办一期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厦门党建e家”管理员培训会,邀请专家教授作《“厦门党建e家”操作实务》专题辅导,提升基层党务管理能力。二是每年5月份前,认真核算党费交纳标准,及时下发各党支部执行。三是督促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四是机关党委每月下旬,对各党支部及时提醒;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31.关于执行党组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局党组成员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有关规定,增强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党组书记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让其他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不搞“一言堂”。经自查,未再出现研究选任干部时党组书记首位表态的情况。

  32.关于干部选任条件不够精准的问题。一是局党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厦门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开展干部选拔和职级晋升工作,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掌握各职级职位干部选配的基本资格和条件。二是认真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切实把好干部选任基本资格条件关。三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3.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对抽调参加干部考察组的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人事业务水平。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考准考实干部现实表现的工作措施》,突出业绩考察,多渠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坚持集中考察与平时考察相结合。三是坚持干部考察组集体会审,撰写考察材料根据个人特点,突出业绩和个性特征,做到精准画像。四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规定,严格落实纪实表中记录人、审核人签字制度,强化责任意识。

  34.关于对干部任用条例个别条款把握不够准确的问题。一是学习领会《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准确理解把握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和程序规定,坚决纠正对有关条款理解不够准确和适用范围过宽的问题。二是加强请示汇报,对干部选任有关条款、程序规定理解把握不准的、有疑问的,坚持先向组织部门沟通请示后,再进行操作三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落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重点环节与程序,确保干部选任规定环节一个不少,规定程序不走样。

  35.关于个别提任干部推荐票数偏低的问题。一是民主推荐过程中,对符合基本资格条件人数较多、谈话调研推荐票数不够集中的,进行差额会议推荐。二是科学分析民主推荐结果,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

  36.关于干部任职时间有误的问题。一是对存在任职时间有误的予以纠正。二是严格执行任职时间自局党组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规定。三是加强审核把关,印发任免职文件时必须明确干部任职时间。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7.关于干部人事管理未做到应管尽管的问题。一是修改完善《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托管企业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局党组研究决定。二是两家托管企业参照其他国企做法,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人力资源部(人事机构),进一步规范管理。三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同意两家托管企业2名副职领导分别兼任人力资源部经理。

  38.关于落实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教育引导,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重申个人有关事项纪律和要求,增强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每年集中填报前加强提醒教育和指导,逐个辅导、逐一审查、逐项过问。三是严肃填报纪律,对未如实填报或漏报瞒报的,依法依规处理。已先后对一名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严肃批评教育。四是严格落实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制度,落实“逢提必查”要求。近三年来,局系统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如实报告率达到100%。

  39.关于人员借调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2名借调时间超过2年的借调人员,已返回原单位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清理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借调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2年的规定。

  巩固巡察整改落实成果思路和打算

  巡察发现问题是手段,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提升整体工作效能是关键和目的。我们将坚持做到“个结合”,一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强化政治意识相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厦门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大学习、大讨论,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定捍卫者。二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落实主体责任相结合。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体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有明显提升。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把握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任人唯贤,知人善用,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后勤干部人才队伍。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推动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更高水平建设“两高两化”城市贡献机关事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896266;通信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中楼306室),邮政编码:361018;电子邮箱xmglj@xm.gov.cn

中共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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