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2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台港澳办)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7月14日向市委台港澳办室务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担起巡察整改重要政治责任
市委台港澳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巡察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敢于直面问题,绝不推卸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室务会召开专题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并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中共厦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对中共厦门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成立市委台港澳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室务会召集人、主任刘金柱任组长,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其他办领导任副组长,结合分管工作抓好整改工作的推进及督促检查;机关各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机关各党支部书记任组员,抓好整改任务的具体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室务会成员、二级巡视员林奕田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8名政治觉悟高、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整改台账,强化整改工作统筹协调。
(二)压实整改责任
室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措施,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落实责任,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责任人,各责任处室按照整改要求和整改任务分工,明确本处室整改时间表、路线图,每周向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1次整改进展情况,包括问题整改措施、取得的成效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挂单销账、挂图作战的方式推进整改进度。2021年7月23日,市委台港澳办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意见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室务会成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2021年7月14日以来,共召开室务会(扩大)会议2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6次,对整改任务逐一研究,重要问题随时研究、即时解决,并积极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等相关部门沟通请示,听取整改指导意见,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强化建章立制
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推动对台港澳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以点带面、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开展源头治理。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同时着力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内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在整改中推进工作,把整改成效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巡察整改期间,共制定或修订完善制度12项,问责6人,挽回经济损失12.52911万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港澳工作的指示精神,把厦门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做得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组织1—2次中心组学习,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港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1年以来,共组织中心组学习29次。二是积极开拓创新对台政策。研究出台《厦门市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若干措施》。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召开全市对台工作会议,每季度了解掌握台港澳工作各责任单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工作落实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跟进配合,做好海峡论坛、“9·8投洽会”等在厦举办重大涉台港澳活动相关保障工作。四是全力打造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稳步推进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第一站”建设。厦台经贸交流合作持续活跃,对台招商引资实效提升,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纵深推进,自贸片区对台合作创新拓展,帮扶台企安心发展措施有力;在厦台企转型升级,扩链强链,厦金融合发展工作稳步推进,厦金共同生活圈加快构建,厦金基础设施联通加速推进,厦台贸易便利化水平继续提升;惠台利民政策落实深入人心,同等待遇政策落实落细,对台引才力度持续加大,涉台服务水平日益提升;厦台社会文化交融持续深入,厦台基层和青年交流不断深化,厦台文化交流更加密切,厦台各领域交流拓展加强,对台宣传工作实效提升。
2. 关于“因统筹各区惠台政策不够,有的台青企业为追求更优惠政策,在不同区之间迁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落实在全市范围内查重的机制。收集掌握各区已兑现优惠政策补贴的台青信息,提供信息查询平台,供各区台港澳办在收到新的申领资料后进行查重比对,避免重复申领。二是全面统筹全市台青政策。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厦实习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及《台湾青年来厦实习就业创业奖励资金申报管理规定》。
3. 关于“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扶持资金支出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1年1月下旬,巡察工作尚在进行中,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市委台港澳办即着手整改,下发《关于督促用足用好台湾青年实习就业创业基地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二是全程指导,限时检查。市、区台港澳办指导各青创基地按相关规定加快奖励资金使用进度,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8月31日对各基地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会计师事务所于9月8日出具审计报告,2016年—2020年度使用的青创基地扶持资金用途均符合相关文件规定;2016—2018年度青创基地扶持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2019年度青创基地扶持资金已使用超过96%;2020年度青创基地扶持资金使用超过53.5%。三是建章立制,形成规范。出台《台湾青年来厦实习就业创业奖励资金申报管理规定》,明确了省、市级奖励资金的使用时限。
4. 关于“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与市中院、各区台港澳办沟通协商,各区“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已完成挂牌并持续开展工作。
5.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定动作’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7月23日,市委台港澳办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意见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及成员检视剖析材料。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各处室责任分工和落实措施。三是召开3次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8月13日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为全办干部每人订购一本《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
6. 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解决审展审稿存在无原始台账记录、无明确责任人、无倒查机制等问题,制定审核流程,规范审核登记表、审核汇总表,建立原始台账记录,明确相关责任人,完善倒查相关机制等,同时建立审核台账、档案。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 关于“与台企联系面不够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开展台企走访工作是做好涉台经贸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深入一线服务台商台企的必然要求,也是全方位、多视角了解在厦台企台商台胞状况的好路径。二是继续依托台商协会,加强对会员企业的走访。通过市、各区台港澳办、台协微信公众号加强宣传,扩大台商协会影响力,吸引更多台企加入台协,摸清在厦台企底数和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联系对接服务。市台港澳办、市台协每周在微信公众号发文开展宣传,内容包括有关政策措施、台商台企台胞有关情况等。2021年7月29日,联合厦门银保监局、厦门银行、兴业银行,向61家台商台企宣讲有关金融服务政策。2021年9月7日,联合厦门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等建立台胞台企金融服务协调工作机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推进金融服务台胞台企的具体举措,并在厦门台商协会举行“厦门银行业保险业台胞台企服务站”揭牌仪式。三是完善《市台港澳办关于贯彻落实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发展大会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制定《走访调研在厦重点台资企业工作方案》,由办领导和各处开展走访。四是结合市场监管局提供的存量台企基本信息,联合各区、火炬和自贸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分头走访辖内台企,进一步了解台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加强联络交流并指导协调帮扶存在的困难问题。
8. 关于“到台胞聚集地方调研未很好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收集汇总办领导、处室负责人调研情况的通知》,要求办领导、各处室负责人下基层到台胞聚集地,切实听取广大台胞、台企所需所想,解决实际困难,每两周填报走访调研情况。由机关党委加强督导检查,对未完成调研任务的领导和处室,及时提醒、整改。2021年8月1日以来,共有7位办领导和9位处室负责人共102人次前往台港澳资企业、交流基地、青创基地、涉台机关部门等走访调研。
9. 关于“与港澳企业联系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收集在厦港澳资企业信息。与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沟通联系,了解港澳企业情况。二是形成走访调研机制,开展常态化走访调研工作。2021年8月19日室务会研究并原则通过《厦门市台港澳办走访在厦港资澳资企业工作方案》,确定63家重点港澳资企业,安排办领导和各处开展走访,已全部完成走访或电话访谈。
10. 关于“在厦台企台胞数和相关情况、港澳企业相关情况了解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掌握在厦常住台胞数、在厦台资企业数等相关情况。二是建立动态数据更新机制,坚持每月及时更新台企投资情况相关数据,每半年更新存量台企基础信息。三是由港澳处主动与港澳企业主管部门市商务局沟通,了解港澳企业在我市的分布、经营、面临困难等情况。按照《厦门市台港澳办走访在厦港资澳资企业工作方案》,定期走访港澳企业,发现港澳企业存在问题、困难,及时配合企业向市商务局等部门通报。
11. 关于“政策宣传引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两岸时政和新闻热点及时指导,结合宣传报道热点进行专题策划,引领对台宣传方向。市委台港澳办微信公众号持续推送“学习园地”专栏,加强“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的学习宣传和引领。共推出学习主题相关推文47条,其中“党史学习教育”学习热点相关推文共45条。制定《“农林22条措施”宣传报道工作方案》,组织各相关单位和媒体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农林22条措施”宣传报道工作,得到市领导批示肯定。策划《特区建设40年,厦门优秀台企风采展示》专题宣传报道,通过“台港澳e鹭通”微信公众号展示台企在厦参与特区建设的风采,提高公众号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扩大受众面。二是建立新媒体矩阵,将各区台港澳办微信公众号纳入,并在推文尾部以图片形式进行展示,方便搜索,相互推广,形成宣传合力,扩大影响力。在市委台港澳办微信公众号线索群中提示引导各区和各处室微信信息联络员,积极提供宣传线索,同时定期转发市委台港澳办公众号“台港澳e鹭通”每日推文至线索群,对各区进行对台宣传方向引领,自落实整改以来,已在相关微信群中推送414条。三是办领导和各处室结合开展对台各项交流、经贸活动、窗口受理业务、接访、咨询、下基层调研、走访企业等推广微信公众号。争取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公众号关注度,扩大受众范围,进一步提升影响力,落实整改以来,合计推介“台港澳e鹭通”微信公众号96次。四是通过福建日报、厦门日报、台海网等新闻媒体,以及“台港澳e鹭通”和“厦门审批服务”等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我市开通“涉台服务热线”和设立台胞台企服务专窗的报道,扩大两项服务在台胞台企中的知晓度。
12. 关于“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中央关注的“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等重点开展《新形势下提升厦门对台民间基层交流实效研究》等5个课题研究。二是出台《2021年度厦门市涉台课题调研工作方案》,机关各业务处室结合走访调研等工作实际,提出课题选题供室务会研究,并广泛、深入参与课题研究,加强与台研院合作,注重参与调研课题提纲及调研报告讨论、起草、审核、修改工作。三是提高调研措施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求不能将上级要求当成政策建议。2021年度5个调研课题均已完成,每个课题对策建议部分均占正文总字数的40%以上。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将部分调研成果吸收到《厦门市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若干措施》等我市对台工作文件材料中。
13.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主动将2013年6月至2019年12月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85212元、差旅费2862元,2015年1月至2020年11月部分文体和工会慰问活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6560元上缴。二是加强制度化建设。各处室组织本处室人员进一步学习领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台港澳办制度汇编,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规定执行。各处室负责人和秘书处财务人员结合日常工作,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处室内部审核管理和提醒监督,确保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14. 关于“未按要求制定市委台港澳办课题经费的管理办法”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4月29日,经室务会研究后印发《中共厦门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向市委办法规处备案,并严格执行。
15. 关于“租用同益码头247㎡用地建设台湾水果联检办公楼未按规定报送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2007年,市政府批复同意市台办建设同益码头水果停泊点临时联检楼。市台办按规定报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等部门审核。针对2007年市台办租用同益码头租金未按规定报送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事宜,2021年7月30日,经市委台港澳办与市财政局沟通明确市财政审核中心无审核租金的职责。厦门同益码头有限公司向市委台港澳办提供《关于同益码头进口台湾水果联检办公楼建设相关问题的协议的情况说明》等材料,表示自2007年10月至今同益码头进口台湾水果联检办公楼场地租金价格低于周边同时期同等条件租金价格。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同益码头已启动搬迁程序,待同益码头正式搬迁后,将对同益码头台湾水果停泊点临时联检楼进行拆除,并终止与同益码头公司的场地租赁协议。
16. 关于“采购办公用品未办理入库登记及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中共厦门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办公用品。二是定期进行清查盘点。2021年2月完成2020年度清查盘点,2021年7月完成2021年上半年清查盘点,2022年1月完成2021年度清查盘点。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7. 关于“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分析形势等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市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紧抓细抓实。今年来,室务会已传达学习和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全面从严治党有关文件精神8次。二是认真落实每半年研究、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制定《2021年市委台港澳办室务会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1年市委台港澳办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召开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办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签署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21年9月14日室务会开展了2021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分析,2022年1月27日室务会研究《市委台港澳办关于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并上报市委。
18. 关于“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存在结合工作实际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修订完善主体责任清单。2019年、2020年修订《主体责任清单》时己注重结合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进行修订。《2021年市委台港澳办室务会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已经室务会研究同意并下发,清单突出与实际工作结合,突出差异性。
19. 关于“督查工作暂行规定未得到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2020年10月重新修订完善的《中共厦门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涉台港澳督查工作暂行规定》。二是定期对室务会会议纪要、主任办公会议纪要及办主要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原则上一个季度至少一次。三是由秘书处负责对省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工作报告等涉及市委台港澳办相关任务及市委领导批示件等需列入督查督办的其他重要工作进行分解督办。
20. 关于“机关上下班签到制度流于形式,检查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机关各处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市委台港澳办制度汇编有关规定。2021年8月26日,主任办公会集中传达学习市两办《关于重申和明确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把纪律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全面落到实处。二是各处室严格规范上下班签到制度,按规定置放人员工作牌,处室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收集上下班签到表。三是由机关党委和秘书处定期对全办各处上下班签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干部上下班和在岗在位情况。对检查发现没有严格落实上下班签到制度的相关处室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整改。由分管办领导带队不定期采取不打招呼方式,检查各处室按时上下班和签到情况,未发现问题。
21. 关于“工作上推诿扯皮、职级待遇上相互攀比等思想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室务会(扩大)会议和全办干部大会向干部强调要正确看待个人成长进步问题,公务员晋升职级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责任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营造“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2021年9月14日室务会(扩大)会议上再次向各处室负责人强调:要严守政治规矩,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落实办领导批示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杜绝工作上推诿扯皮、职级待遇上相互攀比,干部任职年限到期就要提拔的思想,确保工作任务分工安排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二是原则上一年进行一至两次干部职务职级调整。2021年7月,对市委台港澳办及下属参公单位福建省厦门台湾渔民事务工作站8名干部进行了职务职级调整;8月2日对三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按时进行转正。三是各处室、支部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明确处室人员工作责任分工,防止推诿扯皮。督促各处室、各支部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营造处室干部之间相互补台的良好工作氛围。
22. 关于“留任1名退休人员担任处长并发放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正视问题,坚决依规整改。当事人已于2021年9月10日主动清退违规发放的留任补贴,市委台港澳办已于9月14日上缴市财政局金库。二是举一反三,杜绝再犯。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和工资福利有关制度,结合清理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专项工作认真进行自纠自查。9月14日,市委台港澳办领导班子在室务会上针对此问题专题反思,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23. 关于“台湾渔民事务工作站人员以帮助工作为名被长期抽调到机关各处室”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8月23日,召开室务会会议,专题研究工作站干部到市委台港澳办帮助工作事项整改方案。一是明确工作站领导班子分工;二是明确工作站内设科室职能及人员配备,对目前在市台港澳办帮助工作的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和工作职责再分工、再明确,工作站三个科与机关相关处室进行业务联动,接受机关相关处室业务指导;三是明确工作站干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工作站站长召开站务会研究后提交市委台港澳办室务会确定考核等次。
24. 关于“研究处理1名干部时,当事人作为记录人员未回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等文件中有关公务员回避制度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严格执行公务员回避制度。组织部门和查核工作人员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以及当事人回避制度。二是对2016年违反纪律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2016年1月,当事人因个人事项报告未如实填报,当年已被暂缓提任处长。
25. 关于“队伍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
关于业务培训问题。一是及时制定《市委台港澳办2021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二是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更多的干部参加全国对台干部培训和省台港澳办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按上级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要求,及时组织干部参加各类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2021年以来共组织参加市委党校学习7人、军转干部岗前培训班学习6人,各级各类业务培训122人次;组织参加干部在线53人、培训超市45人、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轮训21人、直播云课堂8次,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学习任务;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研讨班集中辅导讲座2次,组织处级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6次;组织全市涉台部门12人参加中央台办“新时代对台工作干部培训班”。三是进一步加强内部培训交流力度,不定期邀请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业务骨干、专家学者进行授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市委台港澳办“学党史、探新路”学习论坛活动方案》,将“学党史、探新路”学习论坛结合室务会中心组学习开展,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关于台胞投资法律宣传等问题。一是积极开展《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立法调研工作。2021年9月初,完成《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初稿。9月2日,在市台商协会召开台胞座谈会,开展《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的宣传。协调市司法机关开展涉台相关法律宣传。通过“台港澳e鹭通”微信公众号、各区涉台宣传平台等开展宣传;利用走访台企、台青创业基地、对台交流基地及与台胞台企座谈等时机开展宣传。二是开展了“涉台政策宣传月”活动,重点针对市政府办公厅1月出台的《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厦实习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及其配套文件进行宣讲解读、释疑解惑。各区台港澳办、自贸委及火炬管委会、各台胞驿站及台胞台企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各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人员近300人分5场次参加了培训听取宣讲。
关于本职业务不够熟悉问题。2021年8月12日,再次印发各处室工作职责,确保各处室负责人熟知本处室职能,各处室召开处室工作会议,组织本处室人员学习掌握本处室工作职能。
26. 关于“部门分工存在扯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处室再次学习“三定”方案,再次明确各处室职责分工。二是明确上级部门转件、台胞台企来函、台胞台企来访、12345便民服务热线(原市长热线)转件等由秘书处统一受理,按职责分办。三是严格执行《中共厦门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公务接待制度》,印发《厦门市台港澳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及时将公务接待及会务保障职责由港澳处处长转由秘书处指定专人负责。
27. 关于“宣传处支部党员人数少无法正常开展支部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支部设置,根据支部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支部设置。市委台港澳办机关第四党支部(宣传处支部)目前党员人数为3人,符合党章规定的人数,可以正常开展支部活动。二是于2021年7月底对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了“五查五看”,本办机关9个支部设置均符合要求,支部活动开展正常。三是结合支部换届工作,研究调整支部设置,使党支部结构更加合理,更加有利于开展工作。除第六支部因支部书记挂职,已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备延期换届外,其余各支部均已完成换届。
28. 关于“未实现下属协会党组织全覆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要求,负责指导3个社团工作的秘书处、联络处坚持“两手抓”,在指导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大对社团工作的管理力度,大力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团文化建设。二是2021年8月19日,印发《关于加强我办业务主管的三个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建立“兼合式”社会组织党组织。
29. 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通报检查情况,部署整改工作,进行检查整改情况回头看。二是下发《关于做好基层党建工作自查的通知》,通过“厦门党建e家”平台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发出通报,督促相关党支部整改。三是完成每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月通过党建e家发布线上线下会议及支部活动,及时提醒督促支部党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四是针对巡察提出的党课中存在的问题,市委台港澳办注意结合实际工作抓好整改。修订《2021年度市委台港澳办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规定了支部书记上党课事宜,并对支部书记上党课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制度落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认真讲一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2021年以来,全办15名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都按照要求,上了一次政治性、实效性都比较强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五是针对有的党支部编造活动记录的问题,市委台港澳办机关党委组织了两次党支部工作检查,分别于2021年5月、7月发出通知,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公布了两份检查情况通报。机关党委专门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通报检查情况,部署整改工作,并及时提醒督促整改,确保问题清零。机关党委还专门完善了《市委台港澳办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从制度机制上确保党支部工作规范化。
30. 关于“个别党建主题活动无活动计划和具体安排”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参加上级部署的党建主题活动,结合市委台港澳办实际制定活动计划和具体安排,狠抓落实。对今年有关党建活动开展自查,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均有制定方案计划。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推动市委台港澳办党史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二是加强党建工作档案管理。收集梳理党史学习教育等党建工作相关台账资料。
31. 关于“干部因作风懒散、不服从管理、发表错误言论等被处理,未见党支部针对性开展谈心谈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2021年度市委台港澳办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二是由机关党委牵头,督促相关支部于2021年8月15日前对2013年以来至巡察时被处理的目前仍在岗的7位干部针对性开展谈心谈话,涉及支部书记的,由机关党委书记找其谈心谈话。三是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建立市委台港澳办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制度,印发《中共厦门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机关党支部谈心谈话实施细则》。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前一阶段的集中整改,市委台港澳办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室务会将坚持把深化巡察整改工作与进一步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第一站”和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核心区、引领区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省和厦门市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对台工作、港澳工作重要论述,统筹协调、创新推动全市对台港澳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厦门区位优势,全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第一站”和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核心区、引领区,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
(二)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教育管理,严格规章制度,注重考核督查,增强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强化制度的硬约束和执行力。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为重要抓手,严肃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逐级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压力传导,防止出现“边际效应递减”和责任虚置现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
(三)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
坚持把深化整改工作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持续改进作风,焕发干事创业精神,锚定目标、坚持对标,盯住关键、盯在日常,猛追猛冲、奋发有为,马上就办、雷厉风行,锤炼过硬工作作风,提升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水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肃组织人事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推动我市对台港澳工作上新台阶。
(四)进一步促进两岸融合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台港澳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政策宣传,主动靠前服务,积极为台港澳同胞排忧解难。持续深化以通促融。大力推动厦台经贸合作畅通,率先推动厦金能通先通、高效联通。持续深化以惠促融。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再推出一批更具影响力和吸引力的惠台利民措施。持续深化以情促融。继续办好各项重大涉台活动,扩大深化各领域交流交往,持续强化厦台亲情纽带,讲好两岸融合发展故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856373;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白鹭洲路16号605室,邮政编码:361004。
中共厦门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中共厦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厦门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闽ICP备 1301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