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市委统战部”)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7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整改主体责任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
市委统战部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认清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意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整改作为“试金石”。结合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召开落实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全面剖析,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做到事事有人负责、件件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部主要领导任组长,并下设办公室,分管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牵头协调及日常工作。坚持每周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进展,逐条逐项研究整改具体措施。部主要领导担负“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抓、抓具体、抓到底;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工担负相关问题整改责任,对分管处室和所联系单位整改工作检查指导、督促推进;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驻部纪检监察组认真抓好督促把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始终保持政治上的警醒和坚定,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压力传导层层落实。
(三)突出工作实效,狠抓整改落实
加强与市委巡察机构的沟通联系,研究制定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根据巡察组指出的3个方面11项共38个问题,深挖根源、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倒排时间、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建立巡察进展台账,做到整改情况可跟踪、可评估、可佐证,落实好对账销号机制。注重成果转化,做到举一反三,深挖根源,在整改中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升整改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推动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实施,我部迅速组织开展一系列贯彻落实举措。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宣传宣讲。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方案。在省委统战部“福建统战”微信公众号发表时任市委书记赵龙关于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的文章;部务会先后两次专题学习《条例》;邀请中央统战部研究室、市社院统战理论教研部专家学者分别为市委中心组、部务会、部中心组及全体统战干部等作专题报告;部主要领导先后在《条例》宣讲人员培训班、市委党校“领导讲坛”并赴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卫健委以及同安区、相关企业进行《条例》宣讲。部班子其他领导赴各区、市直部门、高校等宣讲《条例》共8次。组织举办“学条例、做统战、促发展”学习论坛活动共11期。二是完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通知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将成员单位从28家增补至35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对有关会议、议事协调、督促检查等方面工作规则作出进一步明确。三是牵头修订市委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2021年9月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以市委名义正式印发。下一步,我部将围绕《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四是推动《条例》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2021年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将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统一战线工作以及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方面内容纳入主体责任内容,市委常委带队分10组赴各区、部分市直单位检查。其中,部主要领导为带队领导,常务副部长何秀珍为检查组长的第七检查组对市科技局进行实地检查。《条例》落实、党外干部培养均为各组一项重要检查内容。五是推动《条例》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内容。何秀珍常务副部长赴市委巡察办等部门协调落实“将《条例》落实情况纳入政治巡视巡察、监督执纪问责范围”的规定,推动在新一轮市委巡察中落实好该规定。六是加强《条例》落实情况的调研。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围绕推动《条例》落地落实,部领导带队赴各区、各系统单位一线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基层统战工作情况,研究破解重点难点问题。部主要领导牵头调研组完成《新时代厦门大统战工作格局问题研究》课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报市委;部班子各位成员牵头完成了共计8篇重点课题,形成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书面调研上报省统。七是进一步优化市辖区统战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优化相关指标的考评办法,在2021年度市对区检查考核中,通过查看工作台账、实际走访等方式,摸清各区实际情况,对未达到考评标准的区按规定严格打分,加强考评差异化结果运用。八是配齐配强街镇统战委员。与市委组织部积极沟通对接,我市42个镇(街)目前已配齐统战委员。
2.关于对涉及党外人士代表性和积极性有关政策措施带来的影响研究不深入、对策措施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主要领导带队调研我市党外人士相对集中的单位和部门,宣讲《条例》,着重调研了解有关单位在支持各民主党派履职发挥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加强工作研究和部署。一是制定走访调研方案,联合开展自查研究相关问题。拟定走访调研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市卫健委等部门的细案和调研提纲,请相关部门就支持各民主党派履职发挥作用和加强自身建设、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等进行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形成工作汇报。二是深入走访座谈,宣讲《条例》精神。部主要领导分别带队调研了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市卫健委,宣讲《条例》精神,并就统战工作有关问题特别是如何支持民主党派加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召开座谈会。市委统战部分管副部长走访厦大党委统战部商议民主党派有关工作,就支持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特别是加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座谈交流。三是梳理情况问题,形成现状分析和工作报告。通过梳理调研情况、研判存在问题形成分析报告向上反映,提出地方统战部门在政策层面和顶层设计的需求,积极贯彻落实《条例》,推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3.关于落实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要求不够坚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条例》精神特别是其中关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有关规定的宣讲,强化各部门共同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识。专门邀请中央统战部研究室副主任何文格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条例》专题辅导讲座。组织召开由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委统战部、统战系统单位负责同志及各民主党派市委专职领导、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条例》宣讲培训会议。部主要领导带头分别赴市委教工委、市国资委、市卫健委宣讲《条例》,并就支持民主党派加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等调研座谈,进一步强化了有关部门重视统战工作、培养党外干部、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认识。二是健全与市委组织部的党外干部工作联席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外干部工作联席会,同时就相关领导配备问题进行具体协商。三是每年定期与市人大、市政协联系沟通,针对2021年换届工作加强与市人大沟通商议,进一步强化与市人大、市政协共同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共识。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1)关于“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这次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我部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相关实施细则和应对处置预案,增加了工作考核等内容,明确了工作内容和要求,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对照考核指标体系查缺补漏,制定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工作细则,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统一战线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继续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统战系统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范畴,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抓好贯彻落实。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我部年度工作要点,并将长期坚持。今后,我部将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来抓,纳入统战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统战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
(3)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研究分析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战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8月部务会会议专题学习《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的意见》和《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部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研讨等有关规定,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结合传达学习相关情况通报,2021年9月组织开展综合分析。为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落实,2021年以来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网络意识形态内容1次,部务会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8次。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规范意识形态工作。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未纳入领导班子述职报告、述责述廉报告”问题
整改情况:部务会组织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责任要求。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巡察结束后,班子成员都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部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述责述廉报告,并将相关要求在我部实施细则中予以了明确。下一步,将加强工作提醒,确保部班子成员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5)关于“部分系统事业单位未建立理论学习计划,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作计划、报告及领导干部述职报告”问题
整改情况:已要求系统各事业单位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目前,集美校委会、陈嘉庚纪念馆、集美图书馆、华侨博物院等各单位根据我部实施细则要求,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中,都制定了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于2021年10月再次组织督促检查。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强化对系统各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切实守好意识形态责任田,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5.关于意识形态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部于2020年5月制定出台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实施细则和阵地管理制度,但在落实过程中,因监督检查不够严,导致相关制度落实不力。接到巡察反馈问题后,我部要求各单位抓紧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并指定部机关责任处室专人与各单位对接,加强业务指导,提供相关制度规范。目前,集美校委会、陈嘉庚纪念馆、集美图书馆、华侨博物院均已逐项修订制定了本单位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制度,均已按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展览、讲座、报告会等的“双审制”制度,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统战系统讲座、论坛、报告会举办流程,我部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相关实施细则。今后,我部将严格按照修订的实施细则要求,抓好意识形态相关制度的落实。
6.关于阵地建设不够完整的问题
(1)关于“本部网站个别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在巡察期间指出这个问题后,我部即知即改,已第一时间进行更正。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加强网站管理,由专人进行定期巡查,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准确无误。
(2)关于“下属事业单位网站未开设主题宣传专栏”问题
整改情况:在巡察期间指出这个问题后,我部即知即改,集美校委会、陈嘉庚纪念馆、集美图书馆、华侨博物院等4个单位均已开设“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栏并持续更新。部分管领导分别对集美校委会、陈嘉庚纪念馆、集美图书馆、华侨博物院主要负责同志和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工作提示,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检视问题,坚决扛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关于有的干部对统战工作意义认识不到位、与统战工作对象联系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部机关有的干部对统战工作意义认识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条例》学习,提高部机关干部对统战工作意义认识。部务会会议组织两次学习《条例》。邀请市社院统战理论教研部老师为部务会、中心组作《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何秀珍常务副部长为市统一战线成员单位和统战系统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同安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条例》学习辅导报告。二是加强部机关干部统战理论培训。举办11场“学条例、做统战、促发展”学习论坛活动。针对少部分部机关干部对民主党派性质、职责和作用认识不到位的情况,党派处负责人为部机关干部做专题授课,加深部机关干部对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参政党地位及作用的认识。三是组织学习统一战线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机关全体干部发放《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史》,加强统一战线历史学习。举办党史学习教育处级干部培训班,安排专题学习党的统一战线史。
针对“与统战工作对象联系不够紧密”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密切与统战工作对象的联系,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了解统战工作对象有关情况。一是已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六支队伍花名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族、宗教、港澳台海外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每季度更新,及时了解和完善党外代表人士信息数据。二是为密切与党外代表人士六支队伍联系,相关业务处室牵头,结合相关领域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民主党派、无党派、民族、宗教、港澳台海外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联系计划,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三是按照联系计划安排,2021年以来,我部进一步深入一线,密切与工作对象的联系。针对民主党派人士开展节日慰问、日常不定期走访,以及根据工作需要专题调研等;针对无党派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已完成我市无党派代表人士重点联系对象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重点联系对象应走尽走、应访尽访,并利用走访调研、谈心谈话、组织活动等方式加强密切联系,强化思想引领;针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开展新春座谈,结合日常检查开展走访慰问,举办宗教团体代表人士联席会议;针对港澳台海外人士,进一步加强与港澳代表性人士的联系,在两会期间开展走访联谊交流,向社团及代表人士重要活动发贺信并争取派员参加。同时,部领导深入党外人士集中的部门和事业单位走访调研开展座谈。疫情期间加大走访侨企力度,了解侨情,协助解决问题。
8.关于未协调统一民主党派来文文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统一来文文种,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统一各民主党派市委来文文种的函》发各民主党派市委,商各民主党派市委今后来文协商干部人事事项的公文文种统一使用“函”的格式。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各民主党派市委来文内容,商其来函中应包括本单位集体研究、人选基本情况等相关应说明内容。2021年8月我部召开各民主党派市委、系统各单位人事干部座谈会,会上再次明确上述工作要求。在今后的人事工作中,将加强对民主党派市委公文等方面的提醒和相关协调工作。
9.关于对党派干部情况掌握不够及时全面和提任考察的问题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各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处级以下干部任免流程》,将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处级以下干部的选拔任用流程细化为12个节点,特别列出其与一般市直单位干部调整所增加程序,以便步步推进,防止工作疏漏。同时,召开各民主党派市委、系统各单位人事干部座谈会,集中学习交流《各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处级以下干部任免流程》,使各民主党派人事干部都能熟悉掌握政策,配合并监督市委统战部共同做好民主党派机关人事调整工作,提高选任工作效率。
10.关于组织党外处级干部轮训离要求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对接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重新梳理我市党外处级干部培训情况。明确我市现有党外处级干部数量、已完成轮训数和培训覆盖率。二是为完善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党外处级干部每五年轮训要求,根据《2018-2022年厦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研究制定《2021年党外处级干部补训计划》。三是完善组织部门、统战部门联合调训工作机制。根据《2018-2022年厦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研究制定《2021-2022年度党外处级干部培训计划》,明确由市委统战部每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社会主义学院联合调训1-2期党外处级干部培训班。
11.关于市职教社2017-2019年走访团体会员比例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职教社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市职教社召开社机关党支部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部主要领导的要求,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布置整改工作。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做好整改落实工作。重新梳理团体社员单位名单,积极联系、摸清家底,对市职教社团体社员单位队伍进行摸底和规范。积极走访团体社员单位,市职教社专职领导带领社机关2021年以来已全部走访37家团体社员单位,占总数100%。三是举一反三,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市职教社根据工作实际重新修订领导班子定点联系基层(团体社员单位)分工安排。除了社兼职领导之外,社机关每月不少于两次走访团体社员学校,在2年内走访一遍团体社员单位,调研学校的办学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四下基层”倡议,不断推动社机关加强和团体社员的联系、沟通、服务,助推厦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12.关于市侨企中心日常联系侨企比例不高以及“侨企信息网”未更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侨企侨商的走访联系。克服疫情影响,通过走访、会议、活动等面对面形式,以及电话、微信、邮件等线上形式,多渠道多方式保持联系。2021年以来,已走访联系侨企侨商413家/人(次)。部领导带队走访了18家(次)重点侨企,帮助解决复工复产、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困难,特别是3家重点侨企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推进,增强了侨企侨商对厦门的信心和感情。利用“暖侨行动”、投洽会、海外华商“一带一路”暨国情研修班、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入驻活动、金砖国家华侨华人金砖项目对接会、厦大百年校庆等传统节庆和重大活动,增进与侨企侨商的感情和沟通。二是改进宣传服务方式。由于网站宣传使用率低、效果不佳,因此决定注销“侨企信息网”,依托市侨资企业协会和《鹭风报》网站、公众号的宣传平台,加强对侨企侨商的宣传、服务。三是建立多方合作、主动服务的长效机制。建立侨情数据库,梳理确定100家重点侨企侨商名单,加强走访联系。利用春节、中秋等节庆联系慰问侨企侨商。借助投洽会、侨领研修班、闽商大会、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等重要侨务、商贸活动,联系侨企侨商。充分发挥好涉侨机构作用,密切与涉侨部门以及海联会、侨商会等社团组织联系,发挥好广泛联系侨企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拓展渠道,实现联系联络常态化,日常通过侨企微信群、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与侨企侨商保持联系,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13.关于部机关及所属单位违规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市总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及市财政福利费管理规定,部机关及集美校委会、华侨博物院、集美图书馆等相关系统单位做到即知即改并及时清退全部款项。在此基础上,更新《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财务管理规定》、《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关于对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制度。2021年8月部务会会议修订完善《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资产管理办法》,并进一步规范了工会费福利费发放标准及审批流程,做到依法依规严格把关。
14.关于集美校委会、陈嘉庚纪念馆、集美图书馆等单位政府采购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领导2021年7月深入集美校委会听取了集美校委会、陈嘉庚纪念馆、集美图书馆等系统单位即知即改的情况报告,进一步完善单位相关管理规定,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程序。2020年以来,相关系统单位政府采购已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为做到举一反三、长期坚持,市委统战部向系统单位发出《关于严格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要求系统各单位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按规范采购管理。同时,我部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诫勉、责令检查、批评教育、提醒谈话。所涉单位具体整改情况为:集美校委会加强相关人员对财务管理、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学习,及时跟踪最新的政策规定,全面疏理内控管理程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按程序办理财务及采购相关业务。办公用品已全部通过政府采购供应商采购,公车保险已向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中标单位购买。陈嘉庚纪念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一步修订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全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采购工作,2020年以来办公用品已全部在政府采购供应商采购。集美图书馆研究修订了自行采购项目管理、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馆内各项政府采购项目,2021年以来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共18项,均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15.关于部机关及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统战部机关开展全面清查盘点,通过“以账对物、以物对账”逐一核对,详细登记固定资产相关信息,优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2021年8月修订完善《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部固定资产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系统单位工作指导。我部向系统单位下发《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于9月前完成资产清查工作,清查过程中如实反映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今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资产清查工作。部机关、集美图书馆已于2020年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华侨博物院于2021年4月完成盘点工作;金联、陈嘉庚纪念馆已于7月完成清查工作;侨企联络中心、鹭风报社已于8月完成盘点工作。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坚持每年督促系统单位按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规范管理行为,增强监督实效。
16.关于2015-2016年海外联谊会工作礼品登记入库和领用手续以及2018年部机关工作用茶领用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之前存在的办公室与联络处商议购买工作礼品而未及时跟踪交换礼品统一存放保管事宜,健全完善工作礼品相关台账。2020年12月起已建立工作礼品管理台账,实时做好登记。二是严格规范领用管理。2020年12月起,我部已落实办公用品、工作用茶等物资领用人签字程序,做到了谁领用、谁签字。三是加强电子化管理。2020年10月起使用电子版登记部机关工作礼品登记表,并将相关礼品拍照,使用图片电子化存储。
17.关于嘉庚遗业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领导高度重视,部主要领导除每周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外先后两次听取专题汇报。何秀珍常务副部长、驻部纪检监察组陈善志组长两次到集美校委会与相关同志具体研究整改工作。
为强化项目管理,集美校委会建立香港集友银行收益资金项目管理档案。2016年以来,香港集友银行股息收益资金管理小组根据陈嘉庚先生的遗嘱和省、市政府的有关精神,按照保障重点兼顾其它的原则,先后安排给集美大学、陈嘉庚纪念馆等单位有关项目,均属于陈嘉庚先生创办的学校、机构或与嘉庚有关联的单位,项目的安排是根据陈嘉庚先生遗嘱“以行养校、以行助乡”的原则和弘扬嘉庚精神需要。香港集友银行各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已全部提交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集美校委会已根据项目预算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建立香港集友银行收益资金项目管理档案。各项目结余沉淀资金已全部收回。今后,将每年组织力量对股息收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按零基预算原则,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时收回沉淀资金。
集美校友总会“会馆装修”等13个项目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集美校友总会“会馆装修”项目已由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重新审核,并已提交审核报告。二是其他未通过竞争性方式采购的项目,已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审计说明集美校友总会各刊物印刷费价格差异在合理区间,联谊活动接待费未超过标准限额,专题片制作、会馆布展、组织音乐会等费用均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且附合规票据。三是集美校友总会已制定《厦门市集美校友总会财政资金(含上级拨款)采购管理暂行规定》,从2020年开始严格按照相关采购规定进行采购。
集美校委会店面、房屋租金长期未调整、租金欠缴及被无偿占用违约转租或与他人合作经营等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校委会所有出租店面已按市场评估价与实际经营人签订租赁合同。参照公有住房出租的校委会自管房承租户,已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不符合条件的,除清退外均按市场评估价签订租赁合同,其余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承租户参照现有公房租金标准签订租赁合同。二是店面欠缴租金陆续收回,对其他仍欠缴租金的承租户已向集美区法院提起诉讼,并已全部在集美区法院预立案并陆续开庭审理。三是被长期无偿占用、违约转租或与他人合作经营店面,除强制收回外,已按市场评估价与实际经营人签订租赁合同。
2021年9月集美校委会已与集美区政府签定共同推进人文集美建设战略合作意向,将闲置房屋及校委会管理的其他资产融入集美区大旅游格局的规划和配套,为人文集美发展战略添砖加瓦,实现嘉庚遗产遗业社会效益最大化。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诫勉、责令检查、批评教育。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8.关于对系统单位统筹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与系统单位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树牢系统“一盘棋”思想,加强与系统单位负责人的沟通联系,避免出现各自为战的现象。一是调整部务会、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有关议题的列席单位范围。2020年9月起,将市职教社、金联、欧美同学会及系统事业单位纳入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部务会会议,涉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等有关议题的列席单位。部务会加强对系统单位工作的研究、指导。例如,2020年11月部务会会议专题研究市台联关于台湾工作旧址保护修缮有关事宜;部务会会议分别于2021年1月、5月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职业教育大会会议精神,研究审议市职教社年度工作、下步重点工作等。7月将统战系统所有单位纳入部务会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列席单位,统筹协调、研究推动部机关及系统单位整改工作。二是完善规章制度。梳理并修订市委统战部现有工作规则、部务会会议制度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措施等制度,将系统单位有关上级统战部门的重要部署要求和重要工作事项纳入向部务会请示报告的内容范围,并规定系统各单位负责人作为部务会会议相关议题的列席对象。继续指导和推动系统单位自2021年起每年底向部务会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自2022年起每年初向部务会报告年度工作要点。三是加强部领导谈心谈话,巡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开展部领导与所联系单位、分管处室谈心谈话活动,了解和及时掌握思想动态。今后,将持续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主动加强日常联系。积极推动市委加强系统相关单位班子建设,对班子成员进行统筹调整,加强党组班子集体力量,班子成员团结和谐,经常谈心谈话、沟通顺畅,形成风清气正、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四是针对巡察指出的市台联党组班子成员配齐配强有关问题,经报请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由联系市台联的业务处室负责人挂职任市台联党组成员。下步将和市委组织部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加强市台联班子建设,确保市台联班子运转有效。
19.关于有的处室加挂牌子后存在多头领导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从工作实际出发,重新研究部务会成员分工,并于2021年9月初重新制定印发《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关于部务会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部务会成员分工,确保不再出现多头领导现象。
20.关于干部请假外出报告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曾由多个部门分头负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统战部干部请假外出报告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已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一是整合原《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关于干部外出事项提醒的通知》和《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关于请休假报批制度》(草案),研究制定《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请休假及外出申报制度》,并于2021年8月印发执行。明确由干部处负责干部请假外出报告有关工作,进一步强调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规范干部请休假、外出报批流程,严格按规定进行把关,及时归档备案。二是2020年3月中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印发后,市委统战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已明确由机关党委牵头落实具体工作任务,杜绝了多个部门负责的情况。三是进一步梳理各处(室)职责分工,除问题中提到的两项工作外,未发现其他存在多处(室)多头负责的工作事项。
21.关于2015年未按照我市《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带头研究制定部机关落实方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每年工作要点、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为进一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条例》的贯彻落实,梳理形成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以来,市委统战部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统战各领域工作的相关情况工作报告。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压实工作责任。2021年8月经部务会审议重新修订《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督查检查工作的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有力有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22.关于未建立统一的党外后备干部名单,党外代表人士数据库、市管党外后备干部名单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注重日常对党外优秀年轻干部的情况掌握,建立完善党外优秀年轻干部名单,并根据干部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根据掌握情况,积极向市委组织部推荐更多党外优秀年轻干部。同时,为进一步掌握更新党外干部信息,经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沟通并去函,以上两个单位已同意向我部提供全市党外干部信息。根据部机关各相关业务处室所联系的工作对象也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六支队伍名册,并要求相关处室每季度更新党外代表人士六支队伍名册。
23.关于2019年未及时将省相关整改通知转市民宗局,致使该局出现缺报、迟报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未及时将省相关整改通知转市民宗局问题,部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批评。持续高度重视民族宗教方面工作,市委统战部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密切与市民宗局的沟通联系,做到快速响应、优化程序、缩短时间、提高办文流转质量。民族宗教方面的文件在第一时间呈送部主要领导,同时分送有关领导及部联络处(民宗处)快速开展工作,并及时将部长批示送部联络处(民宗处)及市民宗局落实。积极协调市委机要保密局和市民宗局,建设完善相关设备和网络,同时部办公室将继续强化沟通协作,及时上传下达确保有关工作落到实处。
24.关于市欧美同学会至巡察时未成立党组织、修订章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原计划于2020年上半年召开的欧美同学会总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因各种原因顺延至2021年1月底召开,并通过了章程修正案,明确欧美同学会各级组织使用该章程,目前,市欧美同学会按总会的规定使用统一的章程。二是考虑市欧美同学会在职党员组织关系在市委统战部新阶知工处党支部的实际,市委统战部新阶知工处党支部已更名为“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新阶知工处和市欧美同学会支部”。三是为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明确重要事项工作责任,督促推动重要事项工作落实,修订完善《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督查检查工作的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有力有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25.关于市新的阶层人士联谊分会至巡察时仍未办理注册登记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27日已召开厦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成立大会,选举产生以王军为会长的理事会。成立大会后,厦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已完成注册登记办理。
26.关于未实质推进区级职教社组建工作等问题
整改情况:省职教社2019年制定印发《福建省中华职业教育社改革实施方案》。市职教社在认真学习领会省社方案精神的基础上,经深入调研、反复论证修改,2020年3月出台市实施方案,并报市委改革办备案。市委统战部加强与市职教社沟通协调,推进工作落实。2020年4月部主要领导专门听取市职教社专职领导的工作汇报并对组建区级组织问题作了批示,拟在职业院校比较集中的集美、翔安两区推动成立区级组织。市职教社先后走访集美、翔安区委统战部,商讨筹备成立区级职教社事宜。2021年8月部务会会议专题研究审议了成立市职教社区级组织方案,明确进一步推进在职业院校较为集中的翔安区和集美区成立区级职教社基层组织——社员小组。市职教社多次走访相关区开展调研,积极推进工作落实。目前该问题已取得实质进展,9月6日市职教社翔安区社员小组、集美区社员小组成立大会召开,两区基层组织正式成立。
27.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此项问题,部班子和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进行了检查反思,提出了改进措施。二是2020年3月中办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后,部务会于5月专题学习规定精神并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成立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明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由机关党委牵头落实具体工作任务。9月对部机关和系统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下发通报抓整改。三是2021年3月部务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为做好巡察后续问题整改工作,7月7日部务会专题传达贯彻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有关工作,强化部务会全体成员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四是为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提高各级党务干部的实操水平,2021年选送党务干部15人(次)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8月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门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为系统单位党员授课培训,并于11月份与市城市党建学院组织党务干部培训,对系统单位进行一次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进行专题形势分析和通报。五是为有效督促系统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建设,8月召开了系统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会,请有经验的工作骨干对系统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辅导,督促各单位开展好工作。集美校委会、华侨博物院、集美图书馆等单位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建设自查,通过查找廉政风险点、梳理廉政风险点清单及防范措施,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建设并严格以此开展工作。
28.关于用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的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完善管人管事的工作制度。重新编印《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办公制度汇编》,修订完善《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工作规则(试行)》、《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部务会会议制度》、《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措施》、《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资产管理办法》、《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督查工作实施办法》、《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请休假及外出申报制度》等工作制度。二是抓好相关制度的执行落实。加强系统事业单位内审,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对华侨博物馆和侨企联络中心开展内部审计。严格执行干部请假外出报告,整合原《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关于干部外出事项提醒的通知》和《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关于请休假报批制度》(草案),研究制定《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请休假及外出申报制度》,并于8月印发执行。明确由干部处负责干部请假外出报告有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干部请休假、外出报批流程,严格按规定进行把关。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明确了落实督查工作情况要纳入干部的考核内容、内部绩效评估,并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责任追究,真正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权威性。三是严肃开展追责问责。结合此次巡察整改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并长期坚持,以维护制度权威,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实现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9.关于华侨博物院考勤与请休假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华侨博物院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行政办公会,针对考勤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方案,进一步明确考勤纪律、加强督查追责。梳理完善了《外出审批报告制度》、《加班补休和调班审批制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管人管事的工作制度。二是7月巡察反馈问题后,华侨博物院进一步制定出台了《考勤补充实施细则(试行)》,补充完善原有的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制度,并召开行政办公会、支委会、党员大会组织学习考勤和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纪律规矩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三是针对巡察发现的2020年8-10月考勤迟到早退问题,华侨博物院按照《华侨博物院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办法(试行)》,对相关迟到早退人员进行了处理,将迟到早退情况计入年终考评、评优评先、晋升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四是针对未请假在家休养问题,华侨博物院已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后续的请休假均能按照华侨博物院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请休假手续。下一步,华侨博物院将继续对考勤和请休假管理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执行,在全院范围内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督查追责。市委统战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考勤管理失职失责问题突出的将问责追责,督促干部职工增强纪律意识、加强作风建设、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0.关于集美校委会干部外出报告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集美校委会于2021年1月修订《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工作人员外出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全体职工外出报告要求,各科室组织学习并传达到每位员工。今后集美校委会将严格落实外出审批报告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特殊情况按程序口头请假的,事后及时补办手续。市委统战部将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31.关于党支部设置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要求,2021年7月、8月市侨联党组、市台联党组先后专题研究调整由班子成员、副职领导任机关支部书记,并已经市委统战部机关党委批复同意。机关党委8月研究审议市委统战部综合支部(即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党员所在干部)单独设立退休支部事宜,并下发通知成立市委统战部综合退休支部。经调整完善,目前相关支部组织生活正常有序开展。
32.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三会一课”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部班子和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剖析反思,并提出改进措施。二是加强党务工作培训,强化制度落实意识。2021年以来共选送系统各支部书记15人参加各类党务工作相关培训班,并在3月至8月开展11期“学条例、做统战、促发展”学习论坛活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为机关党员和支部书记讲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提高党务骨干实操水平。11月份会同城市党建学院举办统战系统党务骨干培训班。三是加强工作提示,督促制度落实。部机关党委于2021年起坚持每季度下发党支部工作指引,指导各支部开展好下季度组织生活,执行好支部书记、处级干部上党课规定。要求各支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密切党课与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四是开展工作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经检查,所涉七个支部“三会一课”均认真执行到位。五是开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进行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专题分析通报,推进工作落实。并把“三会一课”列入年底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内容,强化结果运用。
33.关于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党支部及时整改,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通过完善支委分工强化班子力量;加强制度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支部党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修改完善单位请销假制度并严格执行;强化谈心谈话制度,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二是校委会党总支2021年7月召开总支委会调整分工,2019年被两次处理的同志不再担任纪检委员。校委会党总支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巡察过程中发现的相关支部原书记脱岗未履行请假手续问题,相关党支部及时通报本人,其本人表示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在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了书面检讨。支部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特别是考勤和请休假制度的学习,于2021年8月组织支委和全体党员对考勤和请休假制度进行了再学习,要求全体党员同志更加严格增强纪律意识,加强作风建设,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四是督促系统相关单位定期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思想苗头,跟进做好党员群众思想工作。党总支已于6月召开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会,党支部于3月、7月进行了2次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全面分析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化解矛盾和问题。
34.关于2014年在没有职数的情况下选任集美校委会主任助理、华侨博物院院长助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干部选任有关政策的学习,严肃干部选任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严禁违反规定设置助理、顾问、资政等领导职务名称配备干部”等精神。2021年8月开展人事干部座谈会,组织系统各单位人事干部学习干部人事工作有关政策文件。针对在没有职数情况下设置职务的问题,已发文免去相关同志的主任助理、院长助理职务。
35.关于选任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法规文件,坚决按照文件规定不断规范选任程序。研究制定《各民主党派市委、统战系统各单位人事干部工作交流会制度》,明确每季度由部干部处召集召开一次各民主党派市委、统战系统各单位人事干部工作交流会,根据每个时期的重点任务,邀请相关部门领导进行政策解读或集中学习干部工作文件、复盘近期干部工作总体情况并就近期各项干部工作的重点难点易错点进行强调、对下步干部工作进行部署、开展交流谈论。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要求的函》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针对民主测评和推荐、干部试用期以及其他易错点提出明确要求。在民主党派及系统单位干部提任的民主推荐和考察环节,针对上述单位机关干部职工人数较少的实际,将民主党派专委会或基层组织负责人、群团组织兼职领导及服务对象等列为民主推荐、测评参加人员,以进一步延伸考察触角、扩大考察覆盖面,考准考实干部实际表现。严格干部试用期管理要求,一般不调整试用期干部职务。对近期个别单位提出的拟调整试用期内干部职务的初步沟通意见坚决给予纠正。明确新调入单位的干部,3个月内不得提拔晋升,2021年以来调整的干部均照此执行。
36.关于有的系统单位干部轮岗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美校委会在同一岗位上任职10年以上的4名处长(科级)中3名的岗位调整。华侨博物院在同一岗位上任职超5年的19名干部,已完成其中14人的岗位调整。
37.关于主题教育整改不深入的问题
(1)关于“加强党派机关建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析研究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制定《关于各民主党派市委机关相关问题和建议的工作方案》,围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机关建设学习交流、合理安排轮岗、推动挂职锻炼等方面提出16条工作举措,支持各民主党派市委加强机关建设工作。二是牵头举办民主党派机关建设培训班,实现各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干部培训全覆盖。分别于2020年11月和2021年5月,举办2020年民主党派机关建设工作培训班,民主党派党史学习与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宣传与办公室工作培训班。培训班分别选取民主党派加强组织建设、宣传工作、机关建设等主题,开展民主党派机关干部素质能力学习教育。三是召开各民主党派市委专职领导联席会议,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机关建设。2021年3月召开第一季度各民主党派市委专职领导联席会议,专题向各民主党派市委反馈“加强党派机关建设”问题整改措施。7月召开第二季度各民主党派市委专职领导联席会议,把加强民主党派机关建设作为重要议题,传达学习了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建立健全述职和民主评议制度、纪律处分工作有关精神以及省委统战部协助贯彻落实的工作措施,组织各民主党派市委交流上半年机关建设工作情况,并做了下阶段工作部署。
(2)关于“加强统战宣传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加大统战工作宣传力度。2021年4月部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条例》宣讲人员培训会议,对我市《条例》宣讲工作进行部署,要求迅速掀起《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热潮。部主要领导带队赴市教育局、国资委、卫健委等党外人士较多的部门走访调研、宣讲《条例》,并于6月在市委党校“领导讲坛”作《凝聚广泛共识 汇聚强大力量——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专题辅导报告。2021年以来,部领导班子成员赴各区、市直有关部门、统战系统各单位及基层一线宣讲《条例》累计8次。二是为进一步做好统战宣传工作,制定印发《2021年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宣传工作要点》,对全年宣传工作重点进行部署。充分利用《厦门日报》、《厦门特区快讯》、市委党史学习教育简报、《厦门统战信息简报》、部官方网站、《鹭风报》等宣传平台及《中国统一战线》、《统战信息》等统战媒体,突出统战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举措成果,把统战各领域创新成果作为宣传重点,扩大统战宣传工作影响力。部主要领导在《中国统一战线》杂志2021年第6期刊发题为《大力弘扬嘉庚精神 凝聚侨心助力发展》署名文章。《厦门市委统战部构筑基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新格局》在省委统战部《统战信息》2021年第6期上刊发。2021年以来累计在《厦门日报》刊登专版10个,9条信息被《厦门特区快讯》采用,被市委党史学习教育简报采纳信息14条,刊发26期《厦门统战信息简报》(含增刊9期),在厦门统一战线网站发布信息1300余条,出版《鹭风报》46期,宣传范围覆盖海内外,取得较好成效。三是始终高举嘉庚旗帜,擦亮嘉庚这一厦门统战特色品牌,大力推动统战宣传工作。我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发挥华侨博物院和陈嘉庚纪念馆两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宣教平台作用,引进“延安精神永放光芒”“中国出了个毛泽东”“理想照耀中国”等图片展览,推出“同向同心同行——陈嘉庚与中国共产党”主题展览,参观人数累计突破10万人次。选送《闽籍华侨中的优秀共产党员》等3个精品微课程参加市委“讲党史、悟思想——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理论宣讲轻骑兵进基层宣讲活动,扩大统战宣传工作覆盖面。精心组织开展“学党史、颂嘉庚、跟党走”主题宣讲活动,开设“嘉庚讲堂”宣讲陈嘉庚与中国共产党的故事,首场宣讲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际在线播出,引发热烈反响。在《鹭风报》开设“回眸侨史 铭记初心”专栏,宣传侨界先进人物典型,讲好统战故事,累计刊发40期。我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1年度“嘉庚精神宣传月”筹备工作,召开“嘉庚精神宣传月”新闻通气会,开展嘉庚宣传周活动。
(3)关于“营造与党外人士交往的和谐宽松环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协助做好党员市领导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工作。根据市领导的调整和各民主党派市委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向市委报送调整年度党员市领导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安排。我部做好党员市领导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的相关协调和保障工作。2021年新春期间,共完成18名党员市领导与66名党外人士的联谊交友。党员市领导分别通过交流座谈、慰问关心、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与党外人士的联谊交友工作。二是部长带队赴外调研。2020年10月部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领导赴贵州学习调研,开展谈心活动,在落实民主党派考察调研机制,学习贵州先进发展经验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我市党外人士思想政治教育,凝聚各民主党派市委履行职能、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人心和力量。三是反馈整改情况。2021年3月召开第一季度各民主党派市委专职领导联席会议,专题向各民主党派市委反馈我部“营造与党外人士交往的和谐宽松环境”问题落实情况。
(4)关于“关怀党外代表人士成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夯实党外代表人士培养工作。将党外干部放在不同层级、不同岗位进行历练,帮助他们砥砺品格、增长才干。摸排掌握基层工作经验不满两年的优秀年轻党外干部情况,有计划分批次地安排到市重点项目指挥部挂职锻炼或参加驻村蹲点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党外代表人士选拔任用力度。利用市区领导班子、各民主党派市委换届契机,加强与人大、政协及组织部门的沟通协商,将一批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的党外代表人士安排到合适位置。三是在市拔尖人才、省市最美家庭等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党外代表人士参选。2021年5月向市委组织部推荐3名民主党派成员作为市第十一批拔尖人才人选,其中2人入选。推荐致公党市委1名干部家庭参选2021年省最美家庭并最终获评。
38.关于审计指出集美校委会问题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集美校委会建立“嘉庚遗业专账”,明确要求参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管理。2021年8月校委会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嘉庚遗业专账”相关问题,会议确定了专账的核算范围、核算时间和入账方式等。目前,校委会嘉庚遗业专账已经设立。校委会作为嘉庚遗业的受托管理单位,将通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受托代理资产”科目,在校委会行政账上核算嘉庚遗业净资产的整体情况,嘉庚遗业专账则作为备查账进行具体明细核算。二是参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管理制度,结合嘉庚遗业专账实际,指导集美校委会建立健全嘉庚遗业专账的有关制度。制定《厦门市集美校委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固定资产不动产管理细则(试行)》、《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采购管理规定(试行)》、《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香港集友银行董事代表董事酬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关于海外陈嘉庚先生后裔等特定外宾接待经费的管理规定》等5个制度,修订《香港集友银行收益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嘉庚遗业专账财务管理规定》。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共向市委统战部移交信访件1件、问题线索1件。市委统战部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1年8月底,已办结2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1人,涉及处级干部2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组织党外处级干部轮训离要求差距较大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党外处级干部培训工作。一是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共享我市党外处级干部培训信息,及时掌握相关情况,避免多头调训、重复培训、长期不训等问题,积极推荐符合调训条件的党外处级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每年组织的省、市级党校(行政学院)学习。二是每年会同组织部门,委托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或市委组织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开展1-2期党外处级干部培训班,每期30人次左右,优先考虑调训各单位连续多年未被轮训过的党外处级干部。三是积极开展统战系统处级干部轮训,有针对性地开展民主党派骨干培训班、党外知识分子暨无党派人士培训班等特色班次,积极调训符合条件的党外处级干部参训。(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关于有的系统单位干部轮岗不够问题,持续推动干部系统内部轮岗交流。切实加强干部多岗位锻炼,释放岗位活力,推动系统干部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真正增强履职本领。积极研究集美校委会涉及到工程、文博等专业领域处室负责同志的轮岗方案,待审计整改相关工作完成后,即着手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3月)
3.关于嘉庚遗业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不高问题,进一步规范嘉庚遗业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一是继续推进与集美区政府人文集美建设战略合作,将集美校委会的部分资产纳入集美学村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规划,促进“嘉庚故里-特色小镇”建设,实现嘉庚遗产遗业社会效益最大化。二是加强与集美区法院的沟通和协调,推进欠缴租金租户诉讼案件的立案审理,通过法律途径力促收回欠缴租金。三是自觉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审计、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每年组织力量对股息收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2022年第一季度组织力量对上两年度股息收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相关收益资金受助机构的资金使用监管,强化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四是建立健全嘉庚遗业专账,完整体现和核算嘉庚遗产遗业运营使用管理情况。同时继续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制度运行机制,提升制度执行力,形成完备的嘉庚遗业长效管理机制。修订完善《香港集友银行收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财务管理规定》。(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下一步,市委统战部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转化,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一是不折不扣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严格履行落实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措施见效,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全面补齐制度短板。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推进部机关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确保巡察整改完善的制度贯彻执行,做到不搞变通,不做选择。三是长效落实成果运用。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在问题整改中推进统战各领域工作创新发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856934;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白鹭洲路16号市委统战部,邮政编码:361004;电子邮箱:tzbjgdw@xm.gov.cn。
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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