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升思想认识,坚决完成巡察整改政治任务
市政协党组高度重视机关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市政协党组书记魏克良多次主持召开市政协党组会,听取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机关党组按照市委部署和市政协党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落实“两个维护”为根本,以党章党纪为标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始终,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进行全面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二)压实整改责任,形成落实巡察整改强大合力
机关党组第一时间印发巡察反馈意见,成立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协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张仁苇任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机关党组成员和各委办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履职相关、宣传思想、财务相关、综合等四个工作组,分别负责具体领域的巡察整改工作。同时,建立定期研究、统筹协调、责任落实、对账销号和督办问责等五项机制。全机关形成层层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局面。
(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升巡察整改工作实效
针对巡察反馈的32个问题,机关党组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92条,明确整改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实行倒排序时进度,实施挂图作战。领导小组坚持每两周召开一次协调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逐条逐项“过堂会审”,建立巡察问题整改进展台账。针对复杂疑难问题,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抓重点攻关,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如期实现“销号清零”。
(四)深化标本兼治,构建政协机关工作长效机制
机关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反思和剖析,寻找问题根源。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强化委员责任担当、规范外出考察调研等方面,先后建立完善工作制度9项,以问题整改化解体制机制深层次矛盾,进一步提升了整改成效、巩固了整改成果。
二、落实整改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实抓细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市政协机关未传达学习贯彻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问题。
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始终。机关党组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对汪洋主席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传达再学习。2021年8月9日,市政协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张仁苇主持召开机关党组(扩大)会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进行再传达、再学习、再部署。
三是深入开展大学习大提升活动。2021年8月上旬,机关党组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汪洋主席重要讲话精神,在市政协机关开展“四个一线”大学习大提升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新时代人民政协新方位新使命,把握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着力重点,激励机关干部“四个一线”担当作为。
四是机关干部职工掀起学习热潮。2021年8月上旬开始,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汪洋主席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分专题开展研讨。办公厅向全体机关干部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资料》,要求开展自主学习。
2.关于市政协机关未组织学习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问题。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2021年8月25日,市政协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主持召开机关党组(扩大)会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市政协研究室主任为全体机关干部作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
二是开展专题辅导。2021年7月27日至30日,十三届市政协中心组第五期暑期研习班在谷文昌干部学院举办,市委党校熊必军教授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提升参政议政能力》的专题讲座,为全体学员开展专题辅导。
三是开展专题研讨。2021年8月至9月,机关各党支部结合“四个一线”大学习大提升活动,深入开展“凝心聚力第一线”“决策咨询第一线”“协商民主第一线”“国家治理第一线”四个专题学习研讨。
3.关于市政协2019年工作要点提出修订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规定及评选表彰办法,但至巡察时机关仍未落实的问题。
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巡察期间,研究室即启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的修订工作,将相关工作规定和评选表彰办法写入修订后的《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该条例经十三届市政协第六十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5月印发实施。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牢牢把握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充分发挥党组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坚持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机关党组、机关党建以及政协年度工作要点、年度工作报告中统筹部署。
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2021年8月17日,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魏克良主持召开市政协党组(扩大)会,全体机关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有关文件精神。
三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2021年8月,市政协党组研究制定检查考核办法,通报当前形势,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强调并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市管干部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的要求。
5.关于理论学习还不够走深走实的问题。
一是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党组在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协党组的指导下,认真制定2021年度市政协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1年,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27次,且每个月至少开展学习一次以上,达到规定要求。
二是坚持在学习中突出政协特色。十三届市政协中心组第五期暑期研习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学习重点,系统学习政协理论知识,进一步提升干部专业素养。
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2021年以来,机关党组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2021年7月23日,机关邀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负责人为机关全体干部开展专题讲座。
6.关于阵地管理仍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加强领导。2021年7月15日,市政协成立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政协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任组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厅副局级以上领导任组员,有效加强对机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规范管理。修订《厦门市政协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暂行办法》,加强对市政协宣传阵地刊载信息内容的发布审核和动态监督,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三是加强官方网站建设。根据巡察组指出的问题,2020年11月底,市政协在市信息中心支持和指导下,对官网模块设置进行了改版,“党派团体”“各区政协”专栏改为网址链接的形式,在市政协官网上可直接进入到各党派团体及各区政协的官网,实现内容的及时更新。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关于委员履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健全委员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政协厦门市委员会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对强化委员四个方面责任、提高履职本领、联系界别群众、强化纪律约束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制定出台《政协厦门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对书面提醒、进行约谈、劝辞委员等作出明确规定,强化委员履职纪律约束;制定出台《常委提交年度履职报告工作办法》,对常委提交年度履职报告作出明确规定,引导常委有效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二是强化履职动态管理。以换届为契机,办公厅委员工作室牵头各专委会秘书处对十三届市政协委员的履职活动按照实际出席情况予以汇总统计,根据“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做好委员履职录入工作,完善履职档案。
8.关于提案工作不精细的问题。
一是增加提案征集时间,扩大提案征集覆盖面。改变征集时间过于集中在全会期间的情况,增加平时提案征集,加大季谈会成果转化为平时提案力度,提高全会闭会期间征集提案数的比例;通过界别、委员向群众征集提案线索,对提供的线索成功转化为提案的群众,邀请参加相关主题的季谈会和提案督办,调动其积极性。2021年,全会召开前已征集提案23件,会后征集提案1件,全会闭会期间共征集提案24件,占总提案数的5.3%。
二是加大提案办理民主监督力度。精心制定提案办理民主监督计划,就“持续完善基层公共卫生和防疫体系的建议”和“关于推进高颜值生态花园城市建设的几点建议”等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开展常委会民主监督,在监督会议中活跃协商发言,增加委员随机发言的人数和时间,鼓励多提批评性建议,会后形成提案民主监督报告报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9.关于课题调研组织不严密的问题。
一是加强课题选题把关。2020年底和2021年初,各专委会分别走访所联系的界别,征求对2021年度专委会选题的意见建议,并经过专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汇总至办公厅。
二是加强课题统筹协调。各专委会加强对所联系界别调研选题的把关,委员工作室加强对界别课题的统筹。办公厅负责汇总各专委会、各界别的2021年课题选题,对全委调研课题进行统筹安排,形成课题选题汇编初稿,多次征求各委办室意见后提交主席会审议。
三是严格调研报告论证和审议流程。2021年度专委会调研报告均经过所在专委会组织的专家进行论证,论证修改后征求本专委会全体委员意见,提请专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提交主席会审议。
四是进一步规范调研考察工作管理。制定出台《政协厦门市委员会外出考察调研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市政协机关外出调研考察工作,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0.关于对区政协工作指导帮助不够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对区政协工作指导。制定《市政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区政协工作指导的意见(试行)》,对指导内容、方式和组织实施进行规定。邀请各区政协列席市政协重要会议。2021年,共邀请各区政协相关负责人列席市政协常委会会议5次,列席专题协商会5次,列席市政协主席会议1次。
二是落实市政协领导联系各区政协制度。2021年4月,魏克良主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赴湖里区调研,为市、区政协委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8月、9月,魏克良主席结合疫情防控检查指导,多次走访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其他副主席也根据工作分工,深入各区政协联系指导工作。
三是加强对各区政协的业务指导。在提案工作方面,2021年4月,召开市区政协提案工作联席会,对各区提案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在理论研究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方面,2021年7月,召开市区政协研究室主任第一次联席会,加强工作交流,推动理论研究工作提质增效;在每季度的信息工作例会上,加强对各区政协信息工作的培训和交流。在履职方面,2021年以来,各专委会邀请各区政协参与市政协专题协商5次、界别协商3次、调研44次、视察6次。在培训教育方面,邀请区政协参加市政协暑期研习班、党史专题学习等培训教育活动。
11.关于市区政协主席工作座谈会和政协秘书长联席会未落实的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省政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市县政协工作指导的意见(试行)》,制定《市政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区政协工作指导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市区政协主席工作座谈会和秘书长联席会制度。
二是召开市区政协工作座谈会。2021年11月,召开市区政协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全国政协宣传思想工作座谈会精神、全国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深入总结十三届市政协工作,围绕本届以来工作亮点特色,就“一委一品”“一区一特”交流经验,有效推动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召开市区政协秘书长联席会。2021年8月18日,召开市区政协秘书长联席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全国地方政协秘书长工作交流座谈会精神,学习集美区政协联合区党史教育办开展“我有金点子·集美更美好”线上实践活动经验做法,围绕政协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行研讨,并实地调研集美区政协“金点子”转化推动为民办实事的成功案例。
12.关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区政协机关事务中心未定级问题至巡察时仍未推动解决的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相关调研。向湖里、集美、海沧、同安区政协了解各区政协机关事务中心成立背景、编制情况、急需解决的问题等情况,并进行梳理,形成专题报告。
二是积极推动问题解决。与市委编办沟通协调,推动四个区政协机关事务中心未定级问题的解决。经市委编办明确,将结合全市其他同属此类情况未定级的事业单位,在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中统筹研究有关定级问题。办公厅将持续跟踪市委编办工作进展推动问题进一步解决。
13.关于培训委员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届中增补委员的培训。针对届中增补的委员,采取订阅报刊、寄送学习材料、以会代训、委员视察等形式,结合委员履职进行培训,引导委员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二是制定十四届市政协委员初任培训方案。市政协于2021年10月启动换届工作,着力打造“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新一届政协委员队伍,办公厅制定《十四届市政协委员初任培训方案》。培训设置撰写提案、社情民意信息、使用委员履职平台等课程,换届后将及时组织实施。
三是创新政协委员日常培训。做好新一届市政协委员培训规划,创新委员培训方式,采取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形式,把委员培训融入常委会协商、常委会专题民主监督等履职活动工作中,不断提高委员、特别是新任委员的政治能力和履职本领。
14.关于联系委员不经常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功能型党支部作用。各功能型党支部依托专委会履职,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工作。2021年以来,各委员功能型党支部共开展活动21次,参与政协委员近500人次。认真落实《关于中共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的意见》,实现联系委员常态化。
二是加强机关与政协委员的联系。各专委会秘书处制定2021年度委员联系走访计划,全年走访联系界别至少一次,办公厅委员工作室和各专委会秘书处通过微信、电话、上门走访、召开会议、组织活动等形式联系委员。2021年,各专委会联系走访委员比例均超过所联系界别委员的20%。各专委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委员活动日”活动,增进委员沟通交流。
15.关于推动委员履职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委员履职工作的建章立制。制定出台《政协厦门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对委员参会、提案、反映社情民意、调研等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年末对履职积极、成效好、履职年度分数排名靠前的委员进行通报表扬;对履职积分不达标的委员进行提醒约谈。加强对委员的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促进委员更好地履职尽责。
二是扩大委员履职活动的知晓面和参与面。根据工作实际,部分专委会定期通过微信群向所联系委员公布工作计划和事项安排,邀请委员进行预选报名,提高委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和可预见性;部分专委会将履职活动通知到专委会所联系相关界别小组的所有委员,提高委员参加活动的广泛性和普遍性。
三是加强对履职不积极委员和界别的提醒。认真梳理本届内从未提过提案的委员名单和从未报送社情民意的界别名单,作为换届工作参考依据,并加强沟通和提醒。换届后将定期通报委员提交提案、界别报送社情民意情况。2021年9月10日,市政协召开界别信息工作座谈会,对界别开展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进行指导,要求本届未提交社情民意的界别提交社情民意信息。各专委会督促所联系的界别活动小组按时限提交课题调研报告;委员工作室加强统筹,对未按时结题的界别活动小组下一年度的课题不再予以立项。
16.关于未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的问题。
一是推进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魏克良在工作务虚会等重要会议上多次强调,各专委会要发挥专业优势,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打造“一委一品”品牌。各委办室积极推进2021年度改革创新项目11项。组织《政协致公党界别委员联络站》《强化凝聚共识改革创新 助力海上花园碧水长流》《湖里区开展政协委员街道轮值工作打造新时代政协街道工作新模式》等3项体制机制创新做法申报“庆祝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另有4项报市改革办申报年度改革创新项目。
二是主动向有关部门寻求指导。办公厅分管领导带队到市委改革办拜访相关责任人,虚心请教并根据指导意见积极组织各委办室做好创新项目申报,力争推介有关创新做法。
17.关于推动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型高效的协商议政方式仍有较大差距的问题。
一是探索新型高效的协商议政方式。积极参与全国政协、省政协的远程协商。2020年,参与省政协组织的8场远程协商;2021年,参与省政协组织的全部7场远程协商。
二是加快远程协商设备改造升级。2021年8月,对市政协会议室大屏显示系统进行改造升级,为远程协商提供了有力保障。各功能型党支部邀请支部和专委会委员群、所联系的界别活动小组,通过政协远程协商平台开展线上协商会议,组织线上学习交流,开展线上读书活动。
18.关于提案承办单位过于集中、提案预交办时间不足等的问题。
一是改进提案交办环节。2021年1月,市政协全会期间,召开提案委全体委员会议,部署提案工作,引导提案人撰写涵盖经济、城建、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提案,让提案涉及领域分布更加均衡。
二是延长提案预交办时间。将原预交办时间5个工作日调整为7个工作日。
三是改进优秀提案和承办单位表彰方式。2021年起,改表彰优秀提案和优秀提案承办单位为表扬,评选优秀提案承办单位时增加对承办大户作为优秀承办单位的提名额。
四是拓宽提案线索征集渠道。每年10月-12月,市政协通过《厦门日报》和新浪网、市政协官网等媒体发布次年提案线索征集公告,向社会各界征集提案线索;2020年12月起,每年年底召开提案选题座谈会,向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征求提案线索;2021年前三季度,提案委分别召开三场不同主题的季度协商座谈会,向各界别群众征集提案线索。
五是拓宽社情民意征集渠道。市政协每次召开全会前,均向全体政协委员发出社情民意信息征集通知。2021年9月,市政协召开界别信息工作座谈会,对界别开展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进行指导。每季度召开信息工作例会,开展信息宣讲和信息报送指导,并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各区政协和信息员发布重点信息选题参考,提升信息编报实效。
19.关于财务违规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学习。2021年8月9日,办公厅分管领导召集相关处室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政协厦门市委员会财务制度汇编》等财经纪律进行再学习,要求强化底线思维,严把财务审核关。
二是清退违规发放的加班补贴。针对巡察组指出的2016-2019年违规用工会经费发放加班补贴的4800元已全部清退,涉及相关人员4人。
三是完善差旅报销依据。针对巡察组指出的81笔差旅报销不规范问题进行逐条核实完善。
四是开展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问题自查自纠。办公厅认真对照《厦门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经自查所报销经费属列支科目有误。由于2016年经费已经结转,且自2017年起已无公务接待费列支,故无法进行调整。今后将进一步规范会计科目列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五是开展会议补贴发放问题自查自纠。对会议补贴发放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该会议补贴已于2017年停止发放。下阶段,将严格按照2018年9月印发的机关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试行)以及相关财务制度,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和财务管理,严把经费开支关。
六是对相关责任岗位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教育其引以为鉴、举一反三,要求今后工作中加强政策学习和报销审核把关。
20.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的问题。
一是执行零基预算。按照零基预算编制方法对机关2022年专项资金进行测算,做好立项评估和审核工作。
二是开展预算执行监控。按季度对部门整体支出及专项支出进行监控,形成季度绩效监控表和绩效自评,对执行率较低的项目进行催报。
三是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根据预算绩效自评结果调整优化预算安排。
21.关于“委员之家”一至二层长期闲置的问题。
一是认真谋划项目改建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之家”一层拟改建成报告厅,已制定改建方案,计划与二层一同动工改建;二层拟改建成文史馆,已组织相关人员赴外地调研考察,正论证改建方案。
二是积极申请项目改建经费。经办公厅申请,2021年8月16日,市财政局会稿同意我单位将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完全执行的部分项目经费调剂160万元用于“委员之家”一层改建项目;二层文史馆改建项目已完成经费测算,并积极向市财政局申请相关经费。
22.关于2013-2019年(2015年除外)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的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2021年8月,办公厅按要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机关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2021年9月13日,完成全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以后每年上半年将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二是对相关责任岗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针对该问题,由机关党组班子成员会同机关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加强政策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严格执行制度。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3.关于党组织设置不合理的问题。
一是合理设置机关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在党员超过20人的三个机关党支部设置党小组。
二是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加强党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和规范的学习培训,开展党组织关系管理情况自查自纠。2021年8月24日和9月22日,机关党委两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机关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同志因情况特殊未接转组织关系的问题,要求通过党建e家、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对该同志的管理,并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做好该同志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24.关于落实“三会一课”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机关党委向机关各党支部印发《关于推进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对市政协机关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有关整改任务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明确整改要求。机关党委逐一找支部书记谈话动员部署、督促整改。
二是各党支部严肃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各党支部坚持每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全部落实上专题党课要求。各党支部依托“厦门党建e家”、党支部台账等进一步完善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制度。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021年8月24日,机关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主持召开机关党委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对机关相关党支部责任人逐一进行提醒谈话,就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出要求。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会议。
四是加强对机关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督促检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通过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加强“厦门党建e家”平台数据巡查等举措进一步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25.关于“两个全覆盖”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建章立制,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出台《厦门市政协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委员的刚性约束,强化委员四项责任;制定出台《政协厦门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二是依托功能型党支部,推进“两个全覆盖”。各功能型党支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百年党史为重点加强学习教育,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认真开展专题研讨,确保学习时刻“不掉线”,实现党史学习教育在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并向非党员委员拓展。
26.关于对干部培养选拔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着眼干部队伍长远规划,2021年3月,机关从本单位提拔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3名,其中45岁以下干部2名;提拔选任40岁以下副处级领导干部1名;职级晋升干部6名,其中40岁以下干部晋升四级调研员2名,有力提高了机关中层干部队伍中年轻干部比例,优化了干部梯队结构。
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轮岗锻炼。2021年4月,1名博士选调生完成基层挂职,机关继续选派2名博士选调生到基层一线挂职。2021年8月,对1名正处级干部进行轮岗,加强了处级干部轮岗交流。
三是进一步规范干部考察谈话。主动向市委组织部和其他市直部门学习取经,整理归纳干部考察谈话提纲,印发给考察组成员。在提任晋升考察中,聚焦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主要不足等方面,力争实现精准“画像”。
27.关于市政协机关参观市廉政宣传教育基地第一期展出人员占比较低的问题。
一是实现廉政教育全覆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通过机关党组(扩大)会、机关干部大会、支部大会等形式开展廉政专题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法违纪案例,进一步筑牢机关干部职工廉政思想防线。
二是创新廉政教育方式。组织现场教学、发送节日廉政提醒短信等形式,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提升教育效果。2021年8月,机关党委组织第一批机关干部职工到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场地安排继续组织其他批次。每逢重大节假日,机关纪委向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发送短信提醒,要求树牢思想防线、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同时,组织不定期专项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28.关于市政协机关清理干部兼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办公厅认真梳理领导干部兼职相关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
二是及时自查清理。结合省委巡视整改,对机关现有在职及退休领导干部各类兼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规范清理,杜绝违规兼职、未按程序报批、利用兼职取酬等现象。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我市存在干部社团兼职规范不到位问题,主动开展自查整改,已于7月底完成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法人代表变更手续。目前,机关干部兼职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并承诺不以各种形式领取津补贴,不存在违规兼职的情况。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台账制度,对新调入人员及时进行登记备案,对现有兼职对象进行长期动态管理,对出现超龄、超届等不符合兼职情况的,及时予以告知并进行清理。
29.关于机关规定上班考勤签到时间比市直部门晚半小时的问题。
一是修订机关考勤制度。修订《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并印发执行。
二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2021年8月起,机关工作人员日常上下班考勤由各委办室负责,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至办公厅人秘处备案,人秘处于每月10日前公示上月考勤情况。
三是加强机关效能监督。2021年7月以来,机关效能办开展效能督查2次。在督查中,机关干部都能认真遵守机关效能纪律。
30.关于干部请假审批不严格、手续不完备的问题。
一是规范请休假制度。修订《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及外出报告制度》并印发执行。
二是严格请休假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请休假按干部管理权限通过内网OA系统审批后,及时转办公厅人秘处备案。对请病假的干部职工,按规定附病历。
三是加强督查检查。在效能督查中对机关干部落实《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及外出报告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
31.关于“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7月25日,市政协机关党组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和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和党组成员结合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根源,强化“四个一线”意识,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二是科学合理制定工作计划。2021年初,办公厅根据各委办室的工作安排,汇总形成《政协厦门市委员会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汇编》,提请市政协五十七次主席会审议通过,强化对全委工作的统筹安排,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
三是统筹安排机关每周工作。办公厅每周一收集各委办室的工作周计划,并在OA上进行公开,加强对各委办室工作的统筹协调,优化各委办室每周工作安排。
32. 关于审计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加强违规发放补贴自查。针对审计提出违规发放会议补贴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该补贴已于2017年起停止发放,并向审计局反馈。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政协厦门市委员会财务制度汇编》等财经纪律进行再学习,严把财务审核关。
二是加强机关固定资产管理。针对审计提出的思明区槟榔路1号房产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问题,办公厅委托资产评估公司对该办公用房价值进行评估,将该房产录入资产平台,形成资产卡片。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的事项:关于“委员之家”一至二层长期闲置的问题。下一步将尽快争取资金到位,完善改建方案,推动早日进行招投标并开始施工改建。(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与市委和市政协党组的要求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阶段,机关党组将继续在市政协党组的指导下,持之以恒落实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增进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抓好后续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加强政治建设,强化党对政协机关工作的领导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走深走实,加强机关党组自身建设,坚持党对机关工作的领导。突出党的政治建设,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夯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和市政协党组的工作要求,把严的要求、实的措施贯穿到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抓正风肃纪和作风建设。以抓铁有痕的劲头继续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主动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整改,确保一个不落、见底清零。
(三)深化成果运用,推动政协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
针对巡察发现问题查找根源,进行深层次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政协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服务政协工作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补起来。认真跟踪各项整改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内控管理和效能督查,全力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履行职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891727;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邮政编码:361012;电子邮箱:zxzyj@xm.gov.cn
中共厦门市政协机关党组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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