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9日至11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7月1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14项共53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坚决彻底地抓好巡察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主要做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高起点抓巡察整改。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站位抓整改。机关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第一时间印发巡察反馈意见和表态发言,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要求上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提高整改工作政治站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齐心协力抓整改。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议办理“回头看”督办工作小组,把巡察反馈的53个问题分解细化,科学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推进,形成整改领导小组统筹抓、各委办室局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工作专班专项抓的良好局面。三是狠抓末端落实高质高效抓整改。先后6次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1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催办提醒推动。建立工作台账,将53个问题的整改进度情况和佐证材料分类存档,逐个问题对账推进,实施销号管理,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松手、整改不到位绝不收兵。四是深化转化成果着眼长远抓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思路,寻求整改成果全面有效深化。在完善制度机制上求深化,推动制定《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等6个制度性文件,修订完善《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控制制度》等3项规定,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制度。在提升思想认识上求深化,严肃认真落实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从思想根源上抓整改。在强化责任担当上求深化,依规依纪对1人进行责令检查、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强化了责任意识,严肃了纪律规矩,整顿了工作作风。
(二)主要成效。一是强化了机关政治意识。进一步认识了人大机关的政治属性,增强了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政治自觉,强化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意识和真心真诚真情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二是提高了服务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通过建立健全立法机制,拓宽立法渠道,完善监督工作流程,扩大监督覆盖范围,推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提高了立法、监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更好地发挥了代表根植人民、服务人民的作用,提高了服务保障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三是推动了机关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以整改为契机和抓手,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锚定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坚持对标“四个机关”的标准要求,狠抓日常工作落实,大力培育严谨细致、规范高效、马上就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有效推动了机关全面建设再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四是提振了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牢固树立了人大是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的观念,增强了“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责任感和“早干晚干早晚要干的事,务必要早干”的紧迫感,营造了对标先进、创先争优、跳摸新高、猛追猛冲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振了干事创业精气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关于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理论研究不够深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课题调研。召开机关课题调研推进会,进一步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的新理论、新观点、新指示、新要求。16个部门(处、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调研探索,形成16篇课题调研报告,其中1篇获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发挥地方人大作用”课题调研成果一等奖。二是结合工作实践探索。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结合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工作实践中推动“十个坚持”重要内容落地落实。三是推动成立人大制度研究会。向省人大和其他地市人大制度研究会学习组建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厦门市人大制度研究会组织框架方案》,提请常委会党组研究。四是完善并落实学习制度。组织修订、汇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学习制度、“书香人大学习讲堂”机关理论学习制度、代表培训制度,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制度。2021年7月,在谷文昌干部学院组织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读书班暨代表培训班(党务干部培训班)。各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坚持常态化理论学习。
(2)关于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不够活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的思想精髓。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以及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同志在厦门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的思想精髓。以“学习讲话精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倾听民声民意”为主题的35场次联系群众活动都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进一步理解生态文明思想和20字筼筜湖治理方针。城建环资委党支部围绕“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几点思考”开展党课教育,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财经委主任委员围绕“筼筜湖治理简史”给所在财经委党支部党员上党课,宣讲20字筼筜湖治理方针。三是组织《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执法检查。2021年7月,组织开展《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四是开展《厦门经济特区河长制条例》立法调研。赴市水利局、海洋局调研,了解湖泊湾区治理保护情况,围绕《厦门经济特区河长制条例》立法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交流,《厦门经济特区河长制条例》已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
(3)关于宣传讲好习近平总书记与人大代表之间的生动故事不够实的问题。一是组织专题学习会。2021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厦门》学习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退休老领导和侨外委退休老领导讲述与习近平总书记共事交往的故事,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人大代表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报经市委宣传部同意,并按方案推动落实。2021年9月,以《习近平在厦门》等书为蓝本,依托厦门人民广播电台“人大视线”专栏播出“习近平总书记与厦门人大老同志”专题节目,向全市人民讲述习近平总书记与原市人大代表、老同志之间的故事。三是发挥人大代表宣传作用。开展以“学习讲话精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倾听民声民意”为主题的联系群众活动,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各专委会结合视察、调研等工作,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参加,寓普法于立法、监督工作中。
2.围绕服务保障厦门建设“两高两化”城市发挥人大职能不够充分
(4)关于法治保障改革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坚持高质量立法。1994年至2021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共审议通过法规和法规性决定295部,现行有效的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24部。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对标先进城市,准确把握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共确定13个正式立法项目(已完成9项)、12个备选项目和12个调研项目,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二是督促制定法规配套制度。发文督促市政府对2013年以来法规配套制度制定情况开展自查。目前,2013年以来尚未制定配套制度的法规共15项,其中1项国家、省已出台相关规定(不再制定配套制度),10项正在制定配套制度,4项尚未制定,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市政府加快推进法规配套制度的制定工作。在《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执法检查中,把相关配套制度制定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内容进行督促检查,推动条例配套的40多项制度落实到位。会同市委文明办就文明积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研究讨论,督促制定相关配套制度。三是落实全国人大生态环保领域法规清理工作。2020年2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修订)。2020年6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厦门市砂、石、土资源管理规定》(修订),省人大常委会当年9月份批准实施。2021年2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通过《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省人大常委会5月份批准实施。
(5)关于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修订《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研究室和法制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修改意见逐条研究讨论,形成修订稿草案,已在机关党组会议上通过。二是推进社区治理、应急管理体系专项立法。2021年7月,会同市民政局、应急局就推进社区治理、应急管理体系专项立法进行研究,经与相关部门协商,提请常委会将社区治理、应急管理体系立法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三是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跟踪监督检查。2021年7月,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及三年专项活动开展总体情况,查摆存在问题,研究方法对策。9月中旬,机关党组研究通过《关于跟踪监督“一府两院”落实常委会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调查报告》。四是开展《厦门经济特区乡村振兴条例》立法调研。2021年以来,财经委先后赴省内五地市考察学习乡村振兴工作、赴岛外四个区及市农业农村局等开展“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促进乡村振兴”专项调研,形成3篇调研报告。8月上中旬,财经委赴市农业农村局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及我市乡村振兴条例立法准备情况,法制委邀请农业农村局专题座谈研究立法相关事宜,并将《厦门经济特区乡村振兴条例》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
(6)关于推动代表服务金融强市建设作用不够凸显的问题。2021年8月,向金融领域的市人大代表发出征集金融强市建议书,共收到8份代表建议,经研究将4份符合条件的建议作为正式建议,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转交市政府办理。
3.贯彻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还有差距
(7)关于立法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一是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2021年8月,市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60次会议通过《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目前已建立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二是创新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若干规定(草案代拟稿)》,对完善法规立项、起草和提出机制、扩大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机制、规范性文件清理、立法后评估制度等内容进行规定。三是建立法规通过前风险评估制度。2021年8月,市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60次会议通过《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法规通过前评估工作规定》,建立法规通过前评估工作制度。在立法初审阶段和法规统一审议阶段,法制委与初审专委会加强衔接,提高立法质效。
(8)关于拓宽立法渠道不够主动的问题。2021年8月,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若干规定(草案代拟稿)》,对探索建立立法基地和立法专家库等进行规定。
(9)关于落实备案审查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落实“有件必备”。致函市政府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20年9月,市政府办已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废止和宣布失效市政府文件62件,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上传已由市司法局按规定办理。二是落实“有备必审”。对2017-2019年审查发现问题的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督办,1件已修改并重新公布,1件已自行失效未再重新制定,3件将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修订工作,1件将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修订工作。市人大将继续跟踪监督检查。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厦门海事法院以及6个区人大常委会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和电子报备工作。三是加强跟踪督促。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管理办法》等3件规范性文件修改情况进一步跟踪,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期限完成修改工作。
4.实现有效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仍有提升空间
(10)关于工作流程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进一步优化细化工作流程。专委会进一步加强对监督法的学习研究,提高实践运用法规的能力。财经委、监察司法委、城建环资委、教科文卫委、侨外委、社会委对监督工作台账进行自查完善,健全工作台账制度,形成全链条监督管理体系。对市政府审议意见研究办理情况报告进行严格审查和跟踪问效,形成监督“闭合回路”。2021年9月,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回头看”工作调研,督促市政府职能部门提交“回头看”工作情况报告,强化审议意见的落实和监督效果的跟踪推动。二是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持续跟踪问效。2021年3月,常委会党组通过市人大代表建议归口专委会督办的报告。4月,人事代表工作室将2021年代表建议按承办部门归口分工督办。5月以来,常委会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开展督办。8月,对2017-2021年代表提出的1600件建议进行梳理,研究确定20项46件作为代表建议“回头看”督办项目,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部署,交有关专委会督办。教科文卫委开展“关于推行中小学生营养午餐,提供和做好学生午间安全管理的议案”办理“回头看”,进一步推动议案落地落实。三是推动财政决算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财经委多次与市财政局进行沟通协调,并于2021年7月中旬结合调研进行面对面讨论交流,督促市财政局完成整改,并形成情况报告。四是完善对司法机关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报送规定。2021年7月,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和厦门海事法院关于2021年以来落实《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决定》的情况,研究讨论相关问题。8月中旬,制定《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机关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报告报送办法》并印发执行。
(11)关于监督工作内容覆盖不够全面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共安排听取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2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管理等报告10项,执法检查6项,专题询问1项,满意度测评1项,依法监督、有效监督的能力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水平得到提升。在筹划2022年度工作中,各专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大局精准选题,科学确定监督方式和监督议题,提高监督效果。常委会加强统筹,从市情实际出发,科学安排年度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
(12)关于对国有企业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2021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赴轻工集团开展监督调研,了解国有企业改革、企业经营管理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组织市人大财经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员,共同监督调研建发集团、特房集团、翔业集团的企业发展、国有资本投向、风险控制、资产负债和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的情况,持续开展国有企业监督调研。持续以监督促整改,促进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经营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推动国有企业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有机统一起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3)关于对国有资产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第46次会议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至此,市人大常委会已对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和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进行审议,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已基本建立,实现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全覆盖。同时,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二是财经委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审议意见和近年审计发现问题,督促国资委和相关国有企业落实整改和问责。三是财经委将原有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升级改造为“预算和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增加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功能模块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功能模块。国资委定期推送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情况、社会贡献情况、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等企业国有资产相关情况;财政局定期推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负债总量、配置和分布等数据信息以掌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存量和变动情况。
(14)关于针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开展监督不多的问题。2021年7月,财经委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召开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视频会议,学习领悟中央文件精神。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会议上听取市政府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加大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力度,要求加强对债务资金使用项目的跟踪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5)关于对城市规划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2021年4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两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将审议意见印发市政府,持续跟踪意见办理情况,市政府已于8月底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6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2020年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监督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与资源保护中长期规划的执行情况。
(16)关于发挥人大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作用不够明显的问题。一是加强对执法检查的学习研究。各专委会进一步深入研究监督法相关规定,领悟栗战书委员长关于执法检查的要求,突出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突显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作用。二是坚持把法规条款落实和修改意见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在2021年开展的《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厦门经济特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若干规定》《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执法检查中,突出把法律法规条款的落实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完善和修改意见。8月份组织燃气安全调研自查,9月上旬组织代表围绕《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老旧小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调研报告》。
(17)关于专委会规范化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强履职管理。各专委会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加强对专委会兼职委员的管理,强化履职规范,进一步落实专委会联系相关单位的工作规定。二是严格落实考勤。认真落实专委会考勤制度,考勤情况及时录入履职平台。三是完善会议记录。各专委会对会议记录进行自查和完善,完整、真实记录委员的审议意见和表决情况。法制委、教科文卫委和侨外委对专委会会议记录进行完善。
5.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
(1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落实有欠缺的问题。一是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和年度评优评先标准。2021年以来,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通报2020年各区和市直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情况。机关党组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下发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把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处室和人员,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深入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召开2场次机关干部职工征求意见座谈会,组织开展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机关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动向。二是开展专题讲座。2021年8月,市人大机关邀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为机关全体人员作专题讲座,提高机关意识形态斗争水平。三是规范专项述职。对撰写述职报告进行规范,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等情况作为述职重要内容,对市管干部提交的2020年度述职报告逐份审核把关。
(19)关于意识形态问题查摆不到位的问题。2021年8月,法制委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贯彻落实常委会党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来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0)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加强人大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决不给错误思想留下任何阵地、空间和传播渠道。二是在厦门人大网站和厦门人大视界微信公众号的显著位置推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活动报道。三是在厦门人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辟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专栏,把学习和宣传新思想作为人大宣传首要政治任务。四是研究宣传综合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视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升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绷紧意识形态工作这根弦。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弘扬“马上就办”的人大工作新风尚不够到位
(21)关于主动作为的热情不足的问题。一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推荐提拔使用干部时,优先考虑工作积极主动、勇于担当作为、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不搞论资排辈。在提拔处级领导职务和晋升一级调研员时,充分考虑干部工作实绩。二是加强轮岗交流和基层挂职。2020年以来,先后安排2名同志到指挥部挂职。2021年以来,安排13名同志轮岗。三是注重实践锻炼。抽调部分同志组建机关落实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小组、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小组、机关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工作小组,多压担子,加强锻炼。疫情期间,共抽调15名干部下沉到基层(其中同安区7名、思明区8名),支援一线疫情防控。四是推动解决“欠账问题”。修改《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进一步优化荣誉市民待遇,同步开展荣誉市民待遇课题调研,了解掌握荣誉市民待遇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探索落实荣誉市民待遇的新途径与方式,推动待遇有效落实。
(22)关于紧抓快办的动能不足的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不断强化机关干部马上就办、雷厉风行的作风。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市《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再次征求常委会领导意见,并根据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研究完善。
(23)关于解万家愁的担当不足的问题。制定实施《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把信访件转办、交办、督办的具体细则和办理反馈规定,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建立人大代表接访、约访机制等内容纳入其中进行规范。
7.推进特区人大实践创新锐气不足
(24)关于对标先进争先创优的冲劲不足的问题。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认真检视反思,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对标先进争先创优意识。持续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锚定目标、坚持对标,盯住关键、盯在日常,猛追猛冲、奋发有为,马上就办、雷厉风行,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二是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结合工作实践,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不断总结完善立法、监督工作的做法,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已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若干规定(草案代拟稿)》草拟工作,对探索建立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方面进行了规定,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四是进一步学习其他省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研究,并将成果纳入《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代拟稿)》中。五是跟踪学习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法官和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动态,对司法人员履职评议开展可行性、科学性研究及相关调研,2021年9月,机关党组研究通过《听取和审议司法人员履职报告工作的实施方案》。
(25)关于立足实际创新手段的闯劲不足的问题。一是灵活运用监督方式。2021年以来,社会委开展消防“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综合运用“一报告一清单一问卷”、实地检查与专题调研相结合等方式,对消防管理相对人进行调查问卷,共收回问卷520份,并将结果运用于执法检查报告中;城建环资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在厦门人大微信公众号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问卷调查,共收到答卷1957份,对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作用、增强人大监督实效进行积极探索;教科文卫委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专项监督中,运用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在线监督系统,调取2020年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明细,了解科学技术经费使用情况,为人大精准监督提供数据支撑。二是不断拓展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功能。与财政信息中心、软件开发公司沟通,协调软件开发公司进行预警、市区联动等两个功能模块开发,拓展代表服务功能运用。进一步了解人社、国资等部门业务系统的数据结构和展示内容,推动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对接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专家库。已完成专家库人员建档入库工作,并组织专家库成员培训。
(26)关于适应变化先行先试的干劲不足的问题。一是2021年以来共依法终止市人大代表资格21人。二是对本届2017-2021年代表建议进行梳理,将代表反复提出两次以上的建议交对口专委会督办检查。三是积极与上级人大沟通,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制度和建议承诺落实项目台账。
8.推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还有差距
(27)关于发挥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以“学习讲话精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倾听民声民意”为主题的联系群众活动。二是归纳梳理联系群众活动的意见建议共5个方面81条,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各区、各部门认真加以研究吸纳。将属于市政府职权的意见建议整理印发市政府办,供工作参考。三是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申报管理。坚持专委会申报与代表自行申报相结合、日常申报与年终申报相结合,并做好统计分析和年度履职通报工作。
(28)关于对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已完成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出席代表大会的情况统计,并录入系统。二是提醒各专委会、各区人大常委会和各代表小组在组织代表活动后,及时在履职平台上申报履职活动。三是各专委会结合代表视察、执法检查、调研、座谈、征求意见等活动,坚持邀请代表参加,扩大代表参与面。
(29)关于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实效有所减弱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推进会。召开全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提质增效推进会,观摩莲花镇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湖里、海沧等区人大组织辖区街道人大前往学习。二是组织代表履职培训。组织市人大代表到漳州市东山县谷文昌干部学院参加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读书班暨代表培训班,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引导代表提好建议。财经委和代表室引导部分金融专业代表针对金融强市提出4件建议。
9.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
(30)关于未全面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结合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相关工作,加大宣传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力度,进一步增强机关节约意识。二是修改完善《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控制制度》和《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从制度机制上科学有效管控好经费。三是严格落实有关会议管理的规定,认真总结反思代表大会工作分工、会务保障等做法,进一步优化会议方案,精简各类工作人员,全面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四是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完善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管理,科学精准编制大会经费预算,严格财务审批和结算工作,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五是对机关内务卫生、节能环保、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并组织评比及时通报情况,有效督促机关人员落实节约措施。
(31)关于违规发放稿酬的问题。信访局、研究室分别组织清退信访信息稿酬、2016-2018年《厦门人大》稿酬,并已将缴交款项交由办公厅行政接待处上缴国库。研究宣传综合党支部和行政接待处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视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2)关于超标准支付课题费的问题。研究室对各课题组2016-2017年度课题稿酬及奖金组织清退并交由办公厅行政接待处上缴国库。研究宣传综合党支部和行政接待处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视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3)关于跨区域临时性公务出行补贴发放问题。办公厅行政接待处、监察司法委认真对照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进行核查,未发现违规问题。同时,关于津贴补贴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执行好相关规定。
10.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34)关于合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提高规范化意识。信访局党支部书记对经办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办公厅行政接待处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严把报销及付款审核关。研究室严格落实先签订合同再付款的规定,与本市主要媒体签订2021年度的采购合同。研究宣传综合党支部和行政接待处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视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5)关于办公用品采购不规范的问题。2020年12月已将高清视频会议设备纳入固定资产账目。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相关要求,将办公用品采购与验收分开,采购固定资产由所购部门的固定资产保管员签收,部门验收。办公厅行政接待处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视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6)关于会议开支管理较粗放的问题。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相关要求。2021年7月增开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严格按照《厦门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七条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执行和调剂审批制度的通知》规定执行。办公厅行政接待处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视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7)关于内控制度制定不合理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机关内控制度。针对报刊订阅工作,制定《厦门市人大机关报刊征订管理办法》。市人大代表订阅报刊,所需经费严格按《关于厦门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执行。
(38)关于财务支付不严谨的问题。经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2021年8月签订机关卫生保洁服务合同。行政接待处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视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9)关于工会经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经核实,因未及时开展活动而导致长期挂账的1.32万元资金,属机关个人捐款使用节余,已将该款全部捐给市关工委,委托其专款专用。
严格执行《厦门市总工会关于转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物品发放手续已按巡察要求进行规范。
(40)关于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已制定并印发《厦门市人大机关报刊征订管理办法》,按规范流程由机关统一订阅。
(41)关于内控把关不严的问题。已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要求进行整改,办公厅行政接待处所采购的文件包均交由相关会议组织部门负责发放并进行领用登记。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42)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对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规范指导。召开党支部联系人会议,对撰写各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支部/支委会检视问题情况)、党员个人发言材料提出具体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组织学习、谈心谈话、盘点检视、批评与自我批评、承诺整改的步骤,严肃认真完成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侨外委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视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3)关于对“三会一课”重视不够的问题。机关党委指导各党支部进一步完善2021年度党支部学习计划,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召开党支部联系人会议,传达学习《关于转发<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转发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党课制度相关知识,进行业务指导培训。2021年以来,各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313次、支委会77次、党小组会6次(1个党支部有划分党小组)、党课62次。城建委党支部和研究宣传综合党支部对未完成的学习任务落实补课。办公厅秘书处党支部组织未参加线上会议的党员,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从思想认识上端正学习态度。办公厅行政接待处党支部对线上会议参与率低的问题开展检视剖析。
(44)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较差的问题。机关党委召开党支部联系人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转发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推进党支部主题党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进行针对性指导培训。2021年7月以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主题活动,各党支部开展观看红色影视片、参观红色主题展馆、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党史知识答题等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人大视界”公众号以党支部为单位专题推出微信文章,宣传报道各党支部特色主题党日活动。8月中旬,研究宣传综合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开展“当初是从哪里出发的,为什么出发的”和“当初入党为什么、现在在党做什么、今后为党留什么”两个主题讨论。
(45)关于党建e家管理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2021年7月,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厦门党建e家”及党支部会议记录台账自查。8月中旬,机关党委开展党务工作培训,组织“厦门党建e家”操作管理专题培训。至8月底,各党支部“厦门党建e家”平台系统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均整改完毕。信访局党支部重新上传2019年度党支部工作总结,并在组织生活会上对问题进行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办公厅行政接待处党支部对问题进行剖析,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心,落实党支部线上会议管理监督工作。
(46)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机关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有关规定,完成2名党员入党志愿书的整改。政工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视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7)关于个别支部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问题。研究宣传综合党支部对照主题教育要求修改完善党支部总结,在组织生活会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视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侨外委党支部完善支部总结工作机制,并在组织生活会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视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2.干部选任工作不够规范
(48)关于干部选任全程纪实不够完整规范的问题。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以来形成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环节责任人签字要求,补充完善表格信息,确保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完整规范。
(49)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够的问题。积极推荐优秀中青年干部对外交流任职,2021年以来,推荐1名年轻干部到街道办事处任主任,加强干部轮岗,安排13名干部轮岗,其中包含在同一处室任职10年以上的5名干部。
13.党风廉政建设还有不足
(50)关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1年以来共组织3批干部职务提拔和职级晋升,均按规定进行任前谈话。轮岗的同志到新岗位后,均由相关部门领导进行谈话。2020年12月以来,到指挥部挂职的2名同志在挂职前,均按规定开展谈话。机关党委指导各党支部完善建立谈心谈话记录本,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2021年 2月,机关开展年度集中填报辅导培训,组织《填报八项注意》解读和《信息自查参考》学习,采取面对面辅导、一对一提醒等有效措施严格审核把关。把抓两项法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扎实落实各党支部书记与本支部填报对象逐一谈话、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与党外干部谈话的要求,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对己负责。
(51)关于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摸清底数。及时更新所有在职人员和离退休老同志信息,到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核查持证情况,将核查结果与现有集中管理的证件进行比对,逐一落实证件情况。截至2021年10月,189名干部全部备案,实现应备尽备;187本有效因私证件全部收归政治处集中管理,实现应管尽管。二是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因私证件集中管理规定,及时跟踪回国时间,确保每一位同志返回后按要求在10天内归还证件。严格落实证件领取、归还登记制度。
14.落实上级巡视、审计整改不够到位
(52)关于上级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加大出勤情况抽查力度,自巡察整改意见反馈以来,已进行8次抽查机关人员出勤情况,并进行通报,杜绝迟到早退现象,人员外出开会、调研、休假,一律在人员去向牌明示去向。教科文卫委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视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各类请休假的审批、备案、销假等手续,制作《2021年请休假汇总表》,加强请休假动态管理,避免假期时间计算不准确的问题。
(53)关于审计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已完成修订《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控制制度》,将机关内部审计制度纳入一并规范。机关已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干部群众的期盼和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标准相比还有差距。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全面推动“四个机关”建设,交出让市委满意、群众满意的整改落实答卷。一是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树牢人民至上理念,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大局,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持续跟踪狠抓落实。继续盯住需向上级送审报批的事项,善终如始,跟踪推动相关工作尽快落地落实。继续盯住需列入新年度工作的事项,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如期推动贯彻落实。继续盯住需长期坚持落实的事项,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防止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回潮”。三是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当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凝聚共识、推动发展的契机和抓手,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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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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