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委监委网站

中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3-03-20 16:07: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268898

中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3-03-20 16:07:0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268898

  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2月28日至4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实从快抓好巡察整改

  做到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扛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真正把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补齐短板、提升工作的具体实践,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扛牢第一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碧珊自觉担当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召开7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7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坚持一抓到底、真抓实改,切实发挥好“领头雁”作用。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先后召开28次专题会议,深入基层开展调研60余次,综合协调多方力量攻坚克难。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解制定152条整改措施,每条措施都具体到责任处室、牵头领导和整改时限。建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汇报、督促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畅通有效。

  (三)逐级狠抓落实。在接受巡察期间,对当下能够及时整改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整改涉及多处室、系统内各相关单位的,局主要领导亲自召开综合协调会,分析问题重点、难点,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问题尽快整改;整改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由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摸清情况,提出措施,修订完善,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短期内难以实现有效改观的重点、难点问题,从实际出发,主动寻求解决办法。

  (四)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标本兼治,兼顾“当下改”和“长久立”,积极推动巡察成果转化运用。把落实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履职能力;把落实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把落实整改与改进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把落实整改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起来,统筹疫情防控和文旅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还不够深入

  (1)关于学习贯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政治学习,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措施。召开党组专题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再部署,强化以点带面,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鼓浪屿成功申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见效。二是加强与鼓浪屿管委会协调联动,紧盯问题症结,加大文物建筑修缮力度并提升修缮后利用率,推动见行见效落到实处。强化鼓浪屿世界遗产精细化保护工作,推进八卦楼、延平戏院旧址等一批修缮工程,同时不断提高文物建筑利用率。

  (2)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一是对全市非物质文化发展现状进行全面摸底,加强学用转化的制度体系建设,多要素系统推动成果转化。形成《厦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编制《闽南文化保护发展专项规划》,对闽南文化保护区建设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出版《厦门学导论》,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闽南文化发展的对策举措。二是发挥地缘资源优势,外强协作,内打基础,引领带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承办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交流会商会,举办“闽南文化非遗周”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厦门在弘扬闽南文化的桥梁枢纽作用。促成福建省闽南文化研究会青草药文化中心在海沧揭牌成立。做好2022年厦门“城市与海洋”闽南文化论坛及中马“送王船”联合申遗成功两周年系列活动。

  2.机构改革后续工作不够有效

  (3)关于文化旅游队伍融合不紧密的问题。一是推动思想认识上深融真融。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落细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加强班子之间沟通,进一步凝聚共识。二是推动议事决策上深融真融。统筹安排党组会、局务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加强会前酝酿,规范议题会前审核程序,有效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三是推动机制建设上深融真融。及时调整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从分工上打破文旅界限。稳步推进干部交流轮岗,以干部融合有效推动文旅深度融合。设立融媒体中心,强化“大文化、大旅游、大宣传”理念,推动以文塑旅、以旅彰文。

  (4)关于推进文艺院团改革较为缓慢的问题。一是聚焦难点,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文艺院团改革实现攻坚破局。多次召开文艺院团长会议及文艺工作者座谈会,出台《厦门市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文艺院团攻坚破局迈出坚实一步。二是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不断激发院团内生动力。制定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制度,修订《厦门市国有文艺院团文化惠民公益性低票价演出资助办法》,推动国有文艺院团形成“一团一策”初步方案。支持文艺院团采取面向社会分批招聘和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人才。

  3.推进文旅行业发展行动缓慢

  (5)关于文化精品创作不多的问题。一是强化问题导向,主动打造兼具本土特色和全国影响力的“厦门出品”,实现数量质量双丰收。2022年,歌仔戏《侨批》、电视剧《山海情》《绝密使命》等4项作品获评“五个一工程”奖,厦门六中合唱团以《我和我的祖国》等曲目斩获全国“群星大奖”。厦门出品的7部电视作品入选第31届电视金鹰奖候选名单。在年度主题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作品推优活动中,有23件被评为优秀或向国家广电总局推荐,报送量和入选量均位列全省第一。二是创新筹办首届厦门市民文化节,打造厦门文艺爆款新品牌。活动共有129个项目、300余万人次参加、网上关注转发量超2亿次,是市民家门口的文化盛宴,成为厦门城市群众文化的新名片。

  (6)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待改善的问题。一是加强对非遗工作的组织领导,高站位引领推动非遗保护工作走深向实。由局分管领导兼任厦门市闽南文化研究会会长、市文化馆非遗部负责人兼任厦门市闽南文化研究会法人代表,促进政府部门与社会文化力量及文化旅游市场的结合与合作。推动我市新增19个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交流会商会、“闽南文化非遗周”系列活动。二是搞好结合,精准发力,系统激发非遗保护新活力、新亮点。举办非遗宣传展示暨闽台文化交流巡展·非遗购物节、厦漳泉非遗大市集、闽南非遗精品联展暨传统文化创新展、厦门文化遗产IP创意大赛等系列活动,开设妙吉祥香道博物馆,扶持弘晏庄木偶皮影戏传习中心建设,推荐珠绣项目传承人申报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指导思明区筹办厦门市青少年讲古大赛,推动闽南传统曲艺文化在青少年传承。三是进一步整合厦漳泉区域力量,推动闽南传统艺术传承和发展。推动厦门文艺院团采取委托培养的方式面向厦漳泉招收地方戏曲后备人才。

  (7)关于旅游发展配套仍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坚持项目牵引,以点带面打好厦门旅游振兴“组合拳”。全力以赴推进文旅产业招商,增添文旅发展后劲。2022年,新增入库签约招商项目52个。厦门园林植物园争创5A级旅游景区提升改造工作全面完工,五缘湾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进行可行性评估论证。创新推动邮轮产业发展,开通“深圳—厦门—深圳”邮轮航线,豪华游轮“招商伊顿”号在厦举办首航仪式。厦门邮轮母港“海上世界”项目正式开业,成为厦门旅游新的核心标志物。二是强化“文化+”“旅游+”的理念,不断提高厦门文旅的影响力和能见度。在全省文旅系统首创“文旅融媒体中心”,宣传矩阵粉丝量突破1000万,居全省文旅榜第一位、进入全国文旅前十。

  4.文旅综合执法工作薄弱

  (8)关于执法力量配置不合理的问题。一是认真调研分析,为合理调配提供科学依据。专题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改革三年来工作情况进行人岗匹配度分析,合理制定执法力量调整原则和总体方案。二是强化沟通,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按照保障一线、基层优先的原则,调整充实一线执法力量。

  (9)关于执法力度不大的问题。一是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强化部门间线索共享、取证协同、查处联动,创新开展旅游市场秩序轮值联合执法检查巡查,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抓培训、勤练兵,不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持续开展“开放式、常态化”执法业务培训,2022年,共组织11期执法培训。在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中取得总分第一,将代表福建省征战全国赛,取得历史最好成绩。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执法透明度。印发《厦门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厦门市旅游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配备并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案件办理透明度进一步提升。

  (10)关于源头治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轮值联合执法机制、行业信用承诺制度、重点关注名单制度,加大对旅游乱象的源头综合治理力度。创新建立旅游市场轮值联合执法机制和投诉和舆情快查快处和曝光机制,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探索建立行业信用承诺制度、重点关注名单制度,建立“厦门放心游”服务品牌。二是及时跟进文旅行业新业态,按照“早介入摸清情况、快规治消除隐患”的原则及时消除执法盲点。将剧本杀、艺术类培训等文旅行业新业态纳入监管视线,开发文旅行业核酸检测申报小程序,强化文旅新业态投诉信息收集处置,完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流程。

  5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11)关于局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的学习,强化责任感紧迫感,对标抓好整改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制定完善2022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工,抓好本级自查和下级单位检查督查。二是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文旅行业意识形态领域的重点、难点,对意识形态工作形势进行分析研判。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考核。建立所属单位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指导相关单位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疏漏的问题。一是健全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办法等,加强对局属单位的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及形势研判分析。出台有关传播平台内容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传播平台事前指令传达与事后监管处置。二是排查堵塞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开展网站管理制度建设调研,修订完善网站管理制度。加强信息表述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文表述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监管责任。从严落实宣传管理制度,完善事后报告制度。及时修订《剧场使用管理办法》,对演出场所监管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13)关于网络宣传能力不够强的问题。一是整合宣传资源,提高网络宣传能力。成立市文旅局融媒体中心,加强局属各媒体平台的建设。以《小城春秋》等主旋律剧目和艺术作品为载体,创新开展党建宣传。二是加强网络平台维护管理,及时纠正错误排查故障。完成网站管理制度建设调研,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管理,提高各宣传平台的活跃度和影响力。制定出台信息工作制度,完成局属单位网站简介审核校对,完善网站发布审核流程。三是完善考核通报机制,提升学习强国参与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平台管理使用的通知》,每月通报局系统“学习强国”积分情况。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1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四下基层”工作。建立完善局领导挂钩联系工作机制,落实党支部联系点制度,局领导班子均与分管领域之外的基层单位党组织结对,加强对基层单位的调研指导和帮扶联系。二是积极破解基层实际困难。鼓励市属国有文艺院团在落实疫情防控基础上开展商演,截至2023年2月共开展商演161场次。创新消费场景,举办南音专场音乐会,推广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沉浸式体验项目《碧海红帆》。三是持续改进文风会风。统筹安排各类会议,建立议题审核机制,加强上会材料把关,提升会议实效。组织开展公文自查自纠和专题培训,制定收发文处理办法。

  (15)关于有些问题久拖未决的问题。一是分类推动2家机构完成注销登记。认真学习最新文件规定,采取分类处置办法,分别以完善资产处置和简易注销的方式,完成2家机构法人注销登记。二是明确1家机构剩余债权债务承接主体。局党组专题研究、协调推进。已明确1家机构剩余债权债务承接主体。三是积极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督促下属单位针对超概算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查明问题原因,明确产权关系,多次与相关部门会商寻求解决问题办法。

  2.回应人民群众期盼不够积极

  (16)关于文化惠民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关注群众体验和差异化需求,进一步丰富文化惠民演出形式和节目储备。聚集主题主线,指导文艺院团创排一批贴近群众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现代文艺作品。推动市南乐团融合艺术精品创作与旅游产品开发,探索打造南音驻场演出。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和动态调度,进一步优化文艺演出计划安排。指导市属国有文艺院团于每月月初研提演出计划,加强对演出计划的审核把关和动态调度。推动恢复中山公园、文化艺术中心等广场演出,新增园博苑等景区景点专场文化惠民演出。三是多形式、品牌化赋能,进一步提升文化惠民实效。持续开展群众文化志愿者服务基层品牌活动、“美术大篷车”“我们的节日”等文化活动1000余场次,向群众展示文化发展成果。开办“厦门文旅公告牌”,持续发布文艺演出信息,提高文化惠民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17)关于公共文旅服务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优化场馆设施,营造便民温馨服务环境。在公共文化场馆设置志愿服务驿站,提供老花镜、轮椅等便民物资服务。合理规划设置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电梯,卫生间配齐卫生用品,完善母婴室配置。积极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推动少儿图书馆停车难的问题解决。二是提供特色服务,让公共文化服务更有“温度”。全面实现公共文化场馆错时延时开放,增设专为低幼儿童提供阅读服务的绘本馆,开展飞鸽传书、线上文艺培训等特色服务,推出远程辅导视频资源3029个,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便利性。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测评中,我市荣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创新示范区。三是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村居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惠民服务质效。强化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绩效评估,保证开放时间。将社区图书室纳入图书馆分馆或流通点,提供“一卡通”通借通还服务。开展基层文化协管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村居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水平。

  3.专项资金补助存在廉政风险

  (18)关于惠企帮扶政策制定不精准的问题。一是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执行奖补金额标准和原则。二是修订奖励措施,提高帮扶精准性。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修订《厦门市繁荣演出市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19)关于资金发放审核不严的问题。一是修订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成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并按程序推进办法出台。二是追缴不规范发放奖补资金。追缴不规范发放的奖补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0)关于监管第三方审核结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坚决追回违规补助。追回违规补助资金。二是修订贴息补助条件。下发《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农村旅游服务业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的通知》,规范贴息补助申报工作。三是强化第三方审核机构监管。出台规范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审计审核绩效评估等业务活动相关制度,规范开展第三方审核工作。

  (21)关于专家评审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规范出台管理办法。出台专家评审费管理办法,规范评审费用支出标准。二是充实专家库,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完成文物保护专家新一轮摸底推荐,增加文物专家,完成新一轮非遗专家推荐,严禁非专家库成员参与评审。

  4.内部管理仍有不足

  (22)关于制度不完善的问题。一是修订考核办法,加强检查指导。修订《厦门市国有文艺院团文化惠民公益性低票价演出资助办法》,强化对局属单位的日常督导检查力度。二是完善局属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推动下属单位出台《剧场场地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剧场租赁管理工作,修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经济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

  (23)关于日常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妥善解决公房长期被占用等历史遗留问题整改。经多次沟通协调,已收回被占公房,移交市房屋事务中心入账管理。同时举一反三,开展私人占有公房自纠自查,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要求。二是核实有关经费使用问题,进一步规范财经制度执行。经核实,存在支出凭证留存不完整等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定期开展财务制度培训,增强财务人员纪律意识与业务水平,确保资金使用依法依规。

  (24)关于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的问题。已将该笔专项资金本息全额上缴财政。

  (25)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督促个别局属单位修订《经济合同管理暂行规定》《财务收支管理暂行规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已按合同定期收取租金,待承包人合同期满后,将停车场收回自主管理。三是强化对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对局属单位进行为期1月的内部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

  (26)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开展廉政专题教育。下发《关于开展节前廉政教育的通知》,认真开展以案释纪教育,做好“一月一主题”廉政学习教育。二是完善管党治党制度机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分析会、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述廉暨评议考核会议,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把握分析。

  (27)关于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不足、监管弱化的问题。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下发《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述廉暨评议考核会议、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分析会,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压力传导。二是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督促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层单位及时整改到位,下发《关于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针对局属个别单位用餐卡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进一步规范管理要求,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28)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依法执纪,切实保障监督成效。在核查处置信访件过程中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对3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二是抓好队伍,合力落实监督职责。召开系统人事工作联席会,传达学习干部人事任免、回避等规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诫勉等问责处理。三是上下联动,确保监督取得实效。局主要领导走访调研局属单位,对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帮助查找和解决问题。

  2.对干部队伍建设抓得不紧

  (29)关于选任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宣讲。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开展7场人事政策宣讲活动,有效提高政策知晓度。二是优化选任程序。局党组严把动议人选关,合理划定民主推荐范围,深入细致开展谈话调研和干部推荐工作。三是加大业务指导。召开人事工作联席会,以会带训,着力提高基层人事干部业务能力。

  (30)关于用人缺担当的问题。一是强化担当作为。加强人才梯队建设,采取考录、选调、转任、调任等方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不断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二是坚持以改促进。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一报告两评议”满意度逐年下降问题,谋划制定解决方案,从严抓好落实。

  (31)关于干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规范人员管理。健全完善机关处室人员岗位设置,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制定印发《机关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切实把好人员借调关口。二是加强局属单位人员管理。局主要领导约谈管理松散的下属单位主要责任人,建立基层干部挂职和跟班学习制度,推荐干部参加全市挂职锻炼,选派干部到局机关短期跟班。三是严格效能督查机制。指导局属单位修订完善考勤制度,对2名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发其绩效奖,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处理。

  (32)关于近亲属在同一单位的情况较多的问题。一是加大人事回避政策学习宣传力度。分别召开局党组会、局系统人事工作联席会,再次传达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宣传,扩大政策知晓率。二是加强局属单位监督管理力度。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人事回避事项报告的通知》,加强局属单位招聘程序审核把关。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请示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规范请示件报备要件。三是从严从实从紧开展摸底整改。对局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同一单位亲属关系开展摸底统计,并分类整改。

  3.基层党的建设不够有力

  (33)关于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明晰局党组议事规则。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明确各类清单。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举办2期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开展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执行情况检查,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三是规范局属单位决策议事制度。指导局属单位修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

  (34)关于执行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提升抓党建责任意识。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述廉暨评议考核会议,举办2期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化。二是组织开展基层党建督查。把基层党组织主动请示报告与倒查督办结合起来,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情况。三是认真落实按期换届工作。共按时完成21个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

  (35)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自我要求不严的问题。一是以会促改做好示范引领。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班子成员在发挥表率作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二是以督促改增强党员意识。责成党组班子成员所在党组织强化党员管理,及时督促提醒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三、抓好重点问题线索的处置

  针对巡察组移交的信访反映件16件,市文旅局党组高度重视,全力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均已办结。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共对1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事项

  1.关于有些问题久拖未决的问题。一是针对厦门市文物店事业法人单位注销登记存在的改革后剩余债权债务承接主体不明的症结,已明确厦门文物店剩余债权债务承接主体。下一步将按照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做好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工作。二是督促相关局属单位就原图书馆公园南路2号主楼加层工程超概算问题明确产权关系。下一步将约谈相关责任人,统一解决后续问题力争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2.关于资金发放审核不严的问题。目前《厦门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在征求意见。下一步,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尽快正式予以出台力争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

  3.关于专家评审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了专家评审资金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下一步,将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出台力争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

  (二)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的事项

  1.关于推进文艺院团改革较为缓慢的问题。组织各国有文艺院团结合自身实际拟定“一团一策”改革方案,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健全完善、运转高效、务实管用的内部机制力争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强化责任担当,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局党组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提高站位,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奋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二是常抓不懈,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还未彻底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各方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是紧扣实际,全面推动成果转化。认真总结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措施固化下来并长期坚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创作导向,打造艺术精品,促进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的对接和转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高质量文旅产品和服务。讲好厦门故事,积极向海内外传播中国文化、厦门文化。积极破解文旅行业复苏发展的难点、堵点,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全力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5371082;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号,邮政编号:361012。

中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

2023320

相关动态

©中共厦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厦门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闽ICP备  1301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