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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3-03-20 11:23: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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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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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2月28日至4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8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高从严从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高站位认识巡察整改。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把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标尺和试金石。局系统上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市委关于巡察的工作要求,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中来,增强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推动落实整改,化压力为动力,真查真改、立行立改,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严标准组织巡察整改。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巡察反馈会后,立即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认真对照检查,结合工作实际,细化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倒排工作进度,细化整改措施,强化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将巡察整改纳入政治监督内容,与局党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推动整改落实。

  (三)硬举措推进巡察整改。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要求、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按市委巡察要求整改到位;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对照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从主观上查摆问题,从思想上剖析根源,从工作上研提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坚持做到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整改事项,做到问题整改逐条逐项“过堂会审”“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结合巡察整改,用心用情用力推动解决就业创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障、根治欠薪等重点难点工作,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12项,推动人社工作提质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新时代就业、人才、社会保障等人社工作新任务新要求,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体现到人社领域工作实践中。二是梳理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重要论述汇编(一)》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局系统全体干部专题研讨交流、全面学习贯彻。三是扎实有效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章节、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的贺信重要精神等内容。专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党组成员带领业务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一同结合工作实际研讨并提出贯彻意见和措施。四是通过深入学习研讨,局党组成员切实提升了思想认识,提高了政治站位,更加自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人社各领域工作,引导人社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用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关于破解企业用工难问题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把强化用工保障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把企业吸纳就业作为就业主渠道,引导企业通过改善工作环境、提高生产效率、提升薪酬待遇、增加招聘渠道、加大内部推荐奖励力度等方式,强化招工引工留工稳工。二是把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作为解决用工难题的主要抓手。加大施策力度,加强企业用工需求动态监测,加强分析和形势预测,提高用工服务保障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三是把形成多方合力作为破解用工难题的主要途径。协同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同向发力,有序推进。2022年底,全市登记用工企业24.16万家,同比增长9.61%;登记在职职工277.56万人,同比增长4.55%。企业用工需求率为3.57%,总体保持稳定。

  3.关于引导城镇新增就业成效不佳的问题。

  一是保市场主体稳就业。全面顶格落地落实“降、缓、返、补、扩”等助企纾困具体政策,引导企业用好扶持政策,让市场主体第一时间感受到政策的暖意,减降人力资源成本,千方百计稳定市场主体,稳定就业岗位。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市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的基础上,追加补充失业保险基金并向省直有关部门争取省级调剂基金,用于保障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兑现,确保政策全面顶格、能出尽出、助企纾困。三是保障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政校协同,保障退役军人、被征地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尤其是高校毕业生群体就业,为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保补贴等。2022年城镇新增就业17.69万人,新增就业人数和增幅均列全省第一。四是鼓励来厦留厦就业。面向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多渠道广泛征集岗位需求,3批次集中发布岗位需求近3万个,促进重点群体在厦就业。全年接收高校毕业生7.81万人,比增10.7%。

  4.关于以创业带动就业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提质扩容促带动。对原有创业大本营进行复评,淘汰运营状况不好、带动能力不强的创业大本营;新评选认定21家创业大本营,提升创业大本营数量和质量,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效果。二是政策鼓励促带动。积极宣传创业优惠政策,提高创业政策知晓率,利用优惠政策激励引导大本营积极吸纳人员就业,提升创业带动就业效果。三是实地走访促带动。对16家创业大本营进行实地走访,及时了解掌握经营状况及遇到困难,有针对性地做好跟踪服务。四是能力培训促带动。举办第二批创业大本营授牌仪式暨新评创业大本营创业服务能力提升培训活动,促进创业大本营管理和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服务能力提升。五是赛事活动助创业。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厦门市选拔赛,挖掘一批本地优秀创业项目,帮助优秀项目成长发展。六是专家服务护创业。依托创业指导专家团广泛指导服务活动,采取订单式服务模式,及时为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瓶颈问题。

  5.关于劳动纠纷基层调解率较低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将调解工作向镇街社区延伸,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二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完成调解员、仲裁员课程培训,提高专业素质,提升调解效能。三是强化调解组织体制建设,落实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制度,完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信息台账,加强对调解组织的备案和指导。四是推进“先调后裁”“调裁同步”等办案模式,落实委托调解、仲裁审查确认等调裁衔接制度,提升化解速度,降低维权成本。五是在全市推广荣获人社部表彰的工作突出的基层调解组织称号的江头街道的先进经验,成立全省首家工会驻仲裁调解工作站,通过扩大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基层调解组织向更加规范化发展。六是推进智慧仲裁系统的运用,提高案件处理的质效。运用“互联网+调解”平台处理案件,通过非接触即时受理、即时沟通的方式,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让更多的争议止于未发、止于未诉,既让劳动者满意,也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压力。2022年全市基层调解组织处理案件达53.66%。

  6.关于工伤认定存在瑕疵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法纪意识,提升工伤认定业务水平,公平公正、细致谨慎、依法依规做好每一起工伤认定事项。组织全市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加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等全流程业务培训。二是加强市区两级的业务检查。召开全市“双随机”会议,组织全市工伤认定案件“双随机”抽查,对工伤认定案件经办、审批工作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发现经办工作中的不足,不断完善工伤认定经办业务,将工伤认定工作做细做实,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整改,避免今后发生类似问题。

  7.关于引才工作服务我市发展定位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配合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指导并协同市卫健委、金融局做好行业人才工作。二是围绕产业人才聚集,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针对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发展产业需求,正在抓紧梳理完善工科人才政策体系。三是拓展人才招引渠道,主动作为服务发展需求。结合工作职能,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大招才引才力度。

  8.关于留才工作不够理想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保障体系建设,不断营造良好的人才生态。打造“群鹭兴厦”政策矩阵,积极兑现“留厦六条”等政策举措,对各类人才给予不同类型的政策保障;举办空中宣讲会、政策推介会,通过各类媒体积极宣传人才优惠政策,积极扩大人才工作的认知度和影响力,不断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二是狠抓政策落实,强化人才留厦保障。积极兑现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努力提升人才获得感,鼓励人才稳定工作。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叠加影响,通过实施惠才留才政策,进一步加大人才集聚。三是强化人才数据支撑作用,做好预测分析。配合市委组织部推进全市人才库建设,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逐步建立完善多元人才库,打通教育部学信网学历信息、公安户籍数据、就业登记及社保缴费平台数据的衔接,形成学历类人才信息集合。四是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努力提升人才获得感。继续推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认定,并增加认定批次,调整为一年两批次,满足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及享受子女就学等优惠所需。

  9.针对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按照国家级产业园标准推动市级产业园区提速发展,加大扶持力度。二是围绕同翔高新城区域发展需求,加快同翔高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布局。三是加快引进优质人力资源机构,努力提升我市人力资源服务发展水平。四是整合现有园区资源,按照“一园多区”布局,积极争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更好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集聚发展。

  10.关于人才交流合作成效较为欠缺的问题。

  (1)立足地缘优势,不断推动两岸人才融合发展。

  一是首创台湾特聘专家制度,引进集聚一批台湾高层次人才,突显我市对台区位优势,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指导市农业、卫健部门有针对性的加大农业、医疗卫生领域台湾专家引进力度,在开展相关人才项目评选时,对我市紧缺的农业、医疗卫生等领域台湾人才给予适当倾斜。三是按“非禁即享”原则实行台湾职业资格直接采认工作,进一步拓宽台湾人才发展空间。四是畅通两岸人才交流合作渠道,举办台湾人才厦门对接会,开展实习、就业、创业等对接交流,配套举办惠台引才政策宣讲、创业分享沙龙、政策咨询等活动,帮助台湾人才更好了解就业创业环境,融入厦门城市发展。

  (2)加强交流沟通,进一步提升人才目标责任制考核提质增效,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针对2021年度人才目标责任制考核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明确并扩大了责任单位范围,既避免分工缺漏,又更好体现工作成效。二是高度重视工作交流,积极与省人社厅等考核评分单位沟通,及时汇报交流活动进展。三是推动海外优秀青年来闽交流,积极组织海外人才交流活动,广邀海外优秀人才来厦交流。四是强化校地人才交流合作,通过邀请高校来厦参访交流、协助高校访企拓岗等多渠道多形式强化与高校的合作交流,提升校地合作水平,促进更多毕业生来厦就业发展。五是加大秋季招聘服务力度。入校举办政策推介、校园招聘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与高校联系合作,推动毕业生、留学人才来厦交流、创业就业。

  1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年度工作报告,定期研究分析并及时通报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认真查摆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研究提出改进措施。三是及时制定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学习计划。每月根据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和阶段性重点学习任务,进一步细化理论学习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央、省市最新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理论热点等。四是强化督促考核。印发《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2022年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任务清单》《2022年度厦门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任务分解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党组书记对现任党组成员进行谈话提醒。

  12.关于贯彻落实有关规定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根据上级规定要求,结合我局职责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具体措施,并持续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指导厦门技师学院完善思政教育课程。在思政教学中增设《时政专题》课程内容,紧密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制定的大政方针和重大部署做好宣讲。

  13.关于网络平台阵地管理弱化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网络平台阵地管理,明确由局分管领导、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加强局门户网站及局属单位网络日常巡网管理,督促做好网络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二是修订完善《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核流程。三是由市人才中心对违规刷单的企业招聘信息进行核实,并关闭相关职位招聘。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相关招聘职位的审核管理,确保平台管理到位。四是市人才服务中心、厦门经济管理学院、厦门技师学院分别在本单位门户网站首页重要位置开设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栏。五是厦门技师学院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宣传阵地管理的通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及管理范围。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4.关于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整改方案,由分管局领导带队走访基金捐赠单位,沟通说明基金的来源及管理使用等问题,并发函至原基金管委会成员单位,征求意见。二是根据原协议,参照原基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原3个基金管委员成员意见,形成了新的使用管理办法,确定支出范围和标准。三是按照新的管理办法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评审奖励工作,切实发挥资金作用。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5.关于存在慢作为现象的问题。

  一是推进工伤保险服务前置,加强工伤保险政策和业务宣传。持续通过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劳动能力现场鉴定等候大厅、12333人社服务热线、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地铁公交、社会保险“惠民政策进社区”宣讲等各类渠道广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和业务。二是积极引导网上办理工伤保险业务,通过各种途径引导企业和工伤职工通过网上办理工伤保险各项业务,减少跑趟次数。三是进一步明确“一企一策”培训补贴审核时限,完善业务平台功能,在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方案和培训补贴审核业务模块增设提前审核时限预警标识。四是制定印发《关于严格落实按月发放学生助学金的通知》,对助学金发放进行规范。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

  16.关于数据系统改造滞后的问题。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调研。局网信办每季度召开一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题会议,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对存在的难点问题按程序逐级上报。二是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加强部门间沟通协同和需求调研,推进部门协助提质增效,加快项目进程。三是引入第三方监理,加强督促,确保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序完成信息系统改造,合理科学管控项目质量和进度。

  17.关于对下级部门指导不力的问题。

  一是深入各区调研指导。根据局领导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分工联系各区人社局的领导,加强日常沟通指导。局主要领导对全市六个区人社部门工作逐个安排调研、走访,指导工作;其他局领导和局属单位领导也带领相关人员分赴各区指导人社工作。二是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人社审批服务效率和规范审批业务数据报送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厦人社办〔2022〕33号),强化工作指导,进一步规范对市、区级审批事项办理。三是提高人社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组织梳理各区级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统一办理标准和要求。四是开展“非常满意年”活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满意率有关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2〕113号),推动市区两级人社政务服务满意率全面提升。2022年10月我局“好差评”满意率达到100%,全年平均99.998%。五是组织开展市、区、镇(街)、村(居)四级人社审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六是完善机制措施,加强能力建设,抓好整改提升,进一步提升人社业务系统易用好用度。

  18.关于稳岗返还补贴政策落实存在偏差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追讨方案,按照法律程序发函相关企业,定期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追讨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力组织追讨工作。二是及时向上级专题报告,与税务、司法、法院等部门构建协同工作,形成追讨合力,依法依规追讨。截至2023年2月17日,已追回92.82%的误发补贴资金。三是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了“免申即享”发放程序和数据共享机制,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19.关于以工代训补贴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

  一是提高精准预算能力。政策出台前,充分运用大数据比对政策对象,尽可能提高享受政策总人数测算的精准度。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等信息渠道进行宣传,让更多服务对象知晓政策、享受政策。三是及时与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沟通协调,加大培训力度,推进培训资金使用,发挥政策资金效应。

  20.关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效益逐步下降的问题。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积极宣传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切实让广大群众了解、熟悉、用好政策,引导创业者用好用足创业担保贷款,助力个人创业发展。二是增强贷款吸引力。积极协调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优化贷款担保方式,加大贷款优惠政策刺激力度,提高创业者贷款意愿。同时鼓励和增加银行参与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落实贷款银行奖励金政策,进一步提高服务创业就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开发“厦门i就业-公共创业服务平台”,依托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推行“全程网办”服务模式,实现了创业优惠政策一站式申请受理。

  21.关于技能培训补贴发放不精准的问题。

  一是建立业务流程各环节协同机制。业务审核过程中充分运用就业、社保实名制信息,加强与省、市、区业务数据比重,充分发挥大数据排查功能,确保政策对象信息准确无误二是完善系统平台运行机制,科学合理制定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多方把关,从机制上杜绝工作失误,确保补贴资金安全。三是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全部追回误发的技能培训补贴资金。

  22.关于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升级改造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系统、在线学习等平台日常运维监测,对用户访问量、业务并发量、流量带宽以及其他软硬件问题定期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排除、迅速处置,后续的培训系统运行相对稳定,签到失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加强审核力度。对因信息系统故障造成的线下培训打卡异常情况,组织力量对企业培训期间提供的纸质签到表、考勤记录等台账结合平台故障时间进行认真核验,核验通过后补登培训考勤记录。三是完善运行机制。制定了《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应急处理工作方案》,通过对信息故障处理流程及策略有效梳理,进一步提高业务经办部门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故障对企业和个人造成的影响。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

  23.关于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调整预算绩效目标值。根据年度预期目标值和上年度指标完成情况,调整2022年度有关预算绩效目标值。二是量化专项绩效目标值。将职业能力培养专项经费社会效益目标由“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有所提升”调整为“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2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30%。”三是举一反三,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做到具体量化、切合实际,既要科学研判当年的预期目标值,加强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和预算变动的匹配度的监控,及时调整,确保预算安排和绩效管理有效衔接。

  24.关于政策执行不严谨,存在多支付财政资金风险的问题。

  一是规范培训要求,把反映企业按规定要求开展培训和符合要求的材料纳入台账范围。二是加大对参训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力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审核力度。做细做实培训教材、过程监管,确保审核质量。

  25.关于补贴政策自相矛盾的问题。

  一是明确新旧政策衔接。制定新政策时,如政策规定有调整,而原政策文件执行期限未满的,对政策衔接问题予以明确。二是新政策出台后,对办事指南进一步细化,更加注重明确新旧政策执行问题。三是加强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政策重点部分及易造成误解的部分加强对公众的解释说明。

  26.关于责任分工不明确的问题。

  一是及时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2022年上半年局领导班子成员多次人事调整,局党组及时议定临时代管分工,避免工作断档,确保工作延续。局领导班子成员配备到位后,局党组立即研究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并实行AB角协作机制。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不分家”原则,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加强沟通,形成合力。二是建立“项目制”工作机制。借鉴经济工作项目管理的做法,运用系统工作的理论和方法,强化牵头处室(单位)主体工作职责,对项目全程策划、全程管理、全程协调,并对项目终极目标的完成情况负责。三是强化“一盘棋”思想。按照“交办大于分工”的原则,对出现的新情况新任务,由牵头处室(单位)切实负起牵头抓总责任;协办处室(单位)积极配合,齐心协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落细。四是借助外力外智,高质量开展工作。针对事多人少的情况,各处室(单位)借势、借力、借智,在工作中注意充分调动和整合资源,应势而谋,因势而动,顺势而为,取得事半功倍之效。

  27.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对未按规定集中管理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巡察期间,立即要求所在单位落实集中保管到位,相关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二是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核查。发文重申做好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在机关和局属单位再次开展进行全面核查,确保证账查询一致。三是建章立制,细化管理手段。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严格日常管理,做到人员应备尽备、证件应管尽管。四是加强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加强管理监督,建立责任清单,定期开展证件集中保管情况检查,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违规私自持有出国(境)证件的现象。五是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涉及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

  28.关于资金款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及时清理资金款项。2022年4月,局机关已将2020年之前的预算结余结转资金上缴市财政;5月31日厦门技师学院完成历年余留的代收代管学生服装费28.03万元退款工作。二是举一反三,加强资金款项管理。2月起组织开展局属事业单位挂账清理工作;4月将局机关2021年度结余结转资金上缴市财政;9月起,厦门技师学院不再代收学生校服款项。三是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9.关于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局机关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对因机构改革时部分处室搬迁未归还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梳理清点,核查并收回借用的资产。二是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一物一卡”,责任到处室、到人,做好定期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0.关于党组工作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改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二是重新修订印发2022年度机关“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集体研究。三是加强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等综合处室的协同,强化议题决策形式的审核把关,提高决策形式的精准度。

  31.关于重要议定事项督促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重要议定事项督办机制落实。按照督办事项类别、内容,设定督办周期,并定期通报。二是加强机关纪检工作研究落实。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学习巡察整改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研究相关工作和贯彻落实意见,并对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交办的有关工作进行跟进督促落实。三是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邀请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为局系统信访和纪检工作人员授课,进一步提升信访和纪检工作业务水平。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

  32.关于对推动解决下属单位发展问题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指导厦门经济管理学院加强与校委会原成员单位以及新增设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形成并上报调整充实校委会成员单位、组成人员的请示,待上级同意后,召开校委会联席会议。二是厦门经济管理学院强化理论学习,筑牢学院教职工理想信念根基,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厦门经济管理学院积极开展内部培训,开展党性教育、培训政策学习及业务技能训练等各类教学活动,着力提升学院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创造力和凝聚力。四是加强与国内有关干部学院的交流互鉴,提升学院在党性、党风、党纪以及党史学习教育等方面的培训能力,进一步走访调研,了解培训需求,扩大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广度、深度、影响力。五是完善学院教务教学管理,将学院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管理。

  33.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够严实的问题。

  一是严格依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落实党组讨论决定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督促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2022年局党组会议研究局系统2批次党员处置事项。二是根据市委编办2018年重新明确厦门技师学院领导职数的批复,落实厦门技师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设。2022年9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配备党委副书记,落实纪委书记专人专职。

  34.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制定完善监督责任清单,并按监督清单细化监督检查内容、时间、责任人等,特别是加强资金、资产管理“监督的再监督”方面。二是组织再检查再梳理,并指导督促市人社局完善自管房出租出借手续,以及定期盘点固定资产。三是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关纪委按《市直机关纪委履职清单》开展工作的情况。四是落实市人社局直属机关纪委定期选派工作人员到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跟班学习制度。同时,通过以会代训等方式不定期加强对市人社局直属纪委纪检业务培训指导。2022年10月底,邀请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为全系统负责纪检、信访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5.关于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组织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二是2022年9月结合机关党支部换届,从党建引领和党建与业务工作更加深度融合出发,进一步优化了机关党支部设置和党支部党员构成,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督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三是严格民主评议优秀党员比例要求。机关党委对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程序、要求、标准等内容进行梳理,下发各党组织,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执行,并对各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抽查。四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机关党委加大对局属各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督查力度,每半年通报各支部和党员“厦门党建e家”得分排名情况,促进局系统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比学赶超,争先进位。五是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

  36.关于对发展党员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提前谋划。根据巡察指出的问题,结合今后几年党员发展目标,研究制定《关于认真做好2023-2025年度发展党员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出今后3年局系统发展党员的指导性指标,并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同时,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及时督导。二是动态推进。开展自查,摸清党员发展工作的具体情况,动态跟踪推进,超额完成2022年的党员发展任务。三是突出重点。突出非公有制企业和厦门技师学院两个重点,注重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骨干教师等群体中发展党员。四是强化“推优”。将“推优”工作作为发展优秀青年入党的重要渠道之一,增进群众对党的认识,激发群众的政治热情,优化发展党员工作的氛围。

  37.关于非公党员疏于管理的问题。

  一是指导市人才中心直属党委进一步摸排在册非公党员情况,加强与各区(园区)的沟通协调,处理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问题,着力推动组织关系符合转出条件的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2022年按规定转出党组织关系110人。二是指导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市人才中心直属党委对所属党员超过6个月未交纳党费、连续6个月以上无故缺席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整治。三是加强非公党员的普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引导党员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38.关于选任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2021年省委有关干部考察工作办法,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制度。2022年开展干部调整3批133人次,均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组织的意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遵守党风廉政规定情况二是整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供各单位领导成员、人事干部学习贯彻;梳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供人事干部学习掌握,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工作。三是将干部选任的动议、考察、研究决定等几个关键环节列入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再监督”事项。

  39.关于培养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方案,专门成立“人社习苑”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搭建年轻干部学习提升、交流互动平台。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年轻干部参加全市挂职锻炼二是进一步摸清工龄较长且缺乏基层工作经历和多岗位锻炼的人员名单。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干部工作经历进行统筹安排,有计划安排补足个别干部基层工作经历。三是做好机关公务员队伍分析,科学合理有效开展内部轮岗和选派挂职锻炼。

  40.关于考核评价不合理问题。

  一是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一般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至少一半以上为“好”等次,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二是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选时认真执行制度,上报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前,进一步落实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结果挂钩情况,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三是将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价纳入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再监督”事项。

  41.关于机关借用下属单位人员过多问题改后又犯的问题。

  一是边整边改。根据我市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清理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2022年7月1日局党组专门研究借调人员清理规范及有关整改方案。二是重申借调工作原则。对因机关承担的重点工作、专项工作等任务,需要统筹工作力量,采取集中力量办公或建立工作专班的,应明确工作任务,工作人员、工作期限等,按程序报局党组会研究。三是进一步规范借调管理工作。修订完善借调人员管理办法,通过制度的严格执行,来确保借调人员管理工作的长效。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市人社局党组未收到移交问题线索。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收到市委第二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2件。经依规依纪核实,已办结2件,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进行诫勉、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稳岗返还补贴政策落实存在偏差的问题。

  下一步,将持续依法依规按程序追讨应退补贴资金,进一步完善业务规范,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及时、精准。同时,对法院决定强制执行仍无法追回的困难企业及注销、吊销等非正常企业稳岗返还补贴资金,提请上级部门研究。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二)关于主动作为发挥企业捐赠资金作用不够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办法,明确资金的奖励范围、对象和标准,通过奖励手段,以点带面,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同时,加强捐赠资金管理,形成资金管理闭环,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资金增值,提高使用效率。

  完成时限:2023年4月

  五、下一步打算

  经过三个多月的集中整改,各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持续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等,学深学透、融会贯通,持续兴起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热潮,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人社部门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管党治党责任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以上率下,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实现人社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坚持政治建局、从严治局,支持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持续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新时代人社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统筹抓好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方位多渠道招才引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为我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人社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853342;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218室;邮政编码:361012。电子邮箱:rsjjgdw5327699@163.com         

中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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