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委监委网站

中共厦门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3-03-20 16:26: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5552382

中共厦门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3-03-20 16:26:0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5552382

  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4月21日至6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总工会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2年8月5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市委巡察部署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市总工会党组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提出的要求,诚恳接受、坚决贯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紧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用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工作全面提升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自2022年4月接受巡察以来,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对存在的问题主动改、及时改、认真改,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集中整改期间,采取学习培训、谈心谈话、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要求,切实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及时制订整改工作方案。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监督检查、跟踪问效,重点问题、疑难问题及时进行集体研究督促整改工作专班召开9次专题会议整改措施进行逐一对照、检查落实情况有计划地找整改进度较慢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个别谈心,有力地推动了整改任务落实

  (三)严格工作措施,凝聚整改合力。党组及党组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指导责任部门、单位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提高政治认识各部室、各产业工联会、各事业单位在整改中学理论、学业务、学规矩,不折不扣落实好整改措施,强化整改实效驻会纪检监察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督导检查,促进全面整改。通过层层传导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四)完善规章制度,注重标本兼治。党组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着力从源头上健全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坚持自我加压,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系统排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各类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查找症结,对需要完善制度规定,及时研究修改;需要制订出台的制度,抓紧调研、抓紧出台。巡察整改期间,共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6项,不断促进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毫不动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第一议题,自觉推动党组会议制度有序规范。二是举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修班,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务工作者系统深入地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三是巡察整改以来,市总工会党组及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集中学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贺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关于稳步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等重要书籍,开展讨论交流;集中传达学习福建省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主要精神,提出贯彻意见。举办市总工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辅导讲座,讲座后各支部开展线下讨论交流,党组成员到所挂钩支部指导。四是组织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盛况,及时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制订《厦门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

  2.关于“对职工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机制,发挥“一刊一网一微两端”工会自媒体主阵地作用,借力主流新闻媒体,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厦门工人》每月编印5000本赠阅至基层工会,结合重大政治主题开展“劳动创造幸福”“党在我心中”等征文活动;厦门工会网首页设置“时政要闻”栏目,及时更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每日发布不少于2条信息,市总工会视频号每月发布视频。每年召开新闻通气会,并与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合作,开设专栏专题,加强对劳模、工匠、工人先锋号等先进典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创造幸福、实干成就梦想的氛围,弘扬社会正能量。二是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一主线,开展“强国复兴有我 劳动创造幸福”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开展全市职工“喜迎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系列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贺信精神,播送职工学习贺信精神反响的相关报道。大力选树宣传劳动者先进典型,开展“寻找2022年度厦门行业(数字)工匠”宣传,“劳动创造幸福”征文活动;央媒、省媒、市媒先后开设“时代的先锋 职工的榜样”专栏,推出“劳动创幸福——致敬厦门最美劳动者”五一特刊和“劳动者之歌”系列报道等80余篇(次)。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在工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开设“喜迎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吹响工人先锋号”“劳动创造幸福”专栏,发布推文37条,视频18条。依托基层职工书屋,组织劳模宣讲团、工悦领读天团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特色宣讲活动20场,赠送《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大国工匠》等图书。完成2023厦门职工春晚节目海选12场,以贴近职工生产生活的“三工”题材文艺节目,展示劳动者风采,唱响“中国梦劳动美”主旋律。10月30日在我省第一个党支部诞生地厦门大学启动“献礼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厦门市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讲活动,党的二十大代表、十九大代表、十八大代表与各行各业的劳模工匠、技术能手和一线职工代表参加活动。11月6日走进厦门地铁3号线南延线白城站建设工地开展宣讲活动把课堂搬到建设工地,把宣讲植入基层,现场还工人先锋号、党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授旗,充分激发广大建设者建功新时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是为全市443家职工书屋配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覆盖率100%。四是组织全国电子职工书屋在线阅读试用,进行全国电子职工书屋阅读资源招标采购工作,将全国电子职工书屋在线阅读在全市全面推广运用。五是印发《关于贯彻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建设规范〉和〈“模范职工之家”评定规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市工会实际,明确把“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工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推动职工之家与党员之家阵地共建、资源共享”等5个方面的内容列入基层工会政治建设重要内容,并利用走访基层工会时机,督促严格按照两个地方标准的要求,落实政治建设责任。六是市总机关工会建家活动组织篮球、气排球、健身、网球、羽毛球、乒乓球6个兴趣小组,积极组织会员参加厦门市第五届工会职工运动会,开展春游、观看电影、月饼烘焙等活动。在办公楼六楼搭建职工书屋,联合团委走进工会旧址开展读书分享活动。对疫情期间派驻卡口支援防疫一线职工14人进行慰问。暑假期间开办暑托班,引进专业机构解决假期职工带娃的后顾之忧。

  3.关于“维权监督组织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市总工会、各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均完成换届工作。二是经核实,市总工会3个产业工联会联系的基层工会组织数为931家。截至2022年10月26日,已成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916家,占比98.39%;已成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906家,占比97.31%;已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907家,占比97.42%;未成立女职工委员会的101家中,已有88家成立。结合日常工作持续推动、督促各基层工会相关制度建设。三是经核实,制造业工联会基层数实为267家,截至2022年10月26日集体合同备案187家,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57家;服务业工联会基层数实为479家,截至2022年10月26日集体合同备案391家、未签订集体合同但有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7家,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454家。四是积极跟进相关国企的工会主席、职工董事的选任情况,待公交集团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立即指导公交集团按程序进行工会主席补选,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选举产生职工董事。五是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4.关于“‘12351’热线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2年9月启动12351热线系统升级,10月31日正式投入使用,受理内容全部记录。二是出台《厦门市总工会“12351”职工服务热线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逐步实现完整的热线服务记录和处置流转跟踪;收集反馈服务和完结情况,建立事项登记和处置平台,实现闭环服务,提高职工满意度。三是分别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2人给予诫勉提醒谈话。

  5.关于“开展工会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对接职业病防治职能部门市卫健委,了解掌握目前申报的职业病日常监管企业清单和职业病治理企业清单,各级工会按地区、行业配合推进劳动保护相关工作。市、区两级工会每年结合防暑降温走访慰问等工作开展相关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切实发挥“群众监督参与”的作用。二是对检查记录不完整等台账问题,立即整改,对上报上级工会的材料通过复印、扫描等方式留存备份资料;对本级和基层工会上报材料,分类整理保存,确保今后工作记录完整、台账资料齐全。三是下发《关于开展基层工会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完善基层工会组织架构的通知》,拟定基层单位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专章和合同范本等文本资料,指导、督促基层单位开展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建制和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自查整改工作。

  6.关于“未充分运用好法律手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已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权益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合适途径提出立法建议。二是于2022年7月和8月向全市各用人单位发出提示函,提醒各用人单位保障职工在高温期间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保障女职工的各项权益。三是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继续用好法律措施,切实履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责。四是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7.关于“发挥劳模和一线职工兼职副主席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劳模和一线职工兼职副主席参加工会业务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系统学习工会业务和新时代工会工作要求。二是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厦门市总工会关于发挥劳模和一线职工兼职副主席作用的意见(试行)》,明确兼职副主席参加调研、定期报告工作及市总服务保障制度。三是2022年以来,我市劳模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共有64名劳模(115人次)参加95场宣讲活动,走入园区、企业、车间、社区、校园,面向社区居民、职工代表、基层干部、师生代表、广大网民及电视观众等群体约23.25万人次,开展了“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时代”“点亮匠心梦 劳动创幸福”“激昂青春心向党 成才不负强国梦”“传承奋斗基因 发扬工匠精神”“援鄂事迹”“献礼二十大,建功新时代”“礼赞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等主题宣讲,用贴近基层职工的方式,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先进事迹影响和带领身边职工群众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职工群众敬业、担当、奉献,宣讲富有感染力,社会反响热烈。

  8.关于“劳模动态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劳模动态管理注重横向联系,每年至少一次向市级有关部门查询调取劳模户籍、存殁、涉法涉诉、退休待遇等情况变化。二是加强劳模创新工作室动态管理开展市级劳模工作室动态清理,摸清214家劳模工作室目前状态及下一步打算开展年度市级劳模工作室创建。三是“涉刑”或“双开”的劳模,已根据省总工会的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报告,并建议省总工会牵头做好撤销相关荣誉称号工作,使该项工作有据可依四是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批评教育。

  9.关于“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接省总工会,交流承办全国大赛的意愿,将积极配合上级工会,争取有合适的全国大赛等高级别赛事落地厦门。二是2022年1至10月,基层单位开展各级各类劳动和技能竞赛约3000场次、参赛职工超75000人次。制订《关于加强全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劳动和技能竞赛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与度。将台籍员工相对集中的企业、行业或区域开展专门的技能竞赛纳入年度竞赛计划,吸引在厦台湾员工积极参赛。三是群众投诉事件已于2021年4月多次向反映人做好解释工作,并通过专门系统反馈答复,已整改完毕。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业务工作和办文工作的严谨性,服务职工更加细致到位,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四是在市总工会官网上线闽西南职工优秀创新项目展示平台,收集展示厦门、泉州、三明等地优秀项目继续推动电力行业和茶行业劳模工作室集群试点工作,拟定试点行业工作室集群工作规则(试行),持续广泛推动“师带徒”活动、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适时共同推动区域间交流工作。五是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批评教育。

  10.关于“‘智慧工会’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厦门市工会网上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列出工作清单,制订落实举措,确定完成期限。二是对照项目合同中的竣工验收条件,逐项逐条进行对照核实,准备验收材料,列明推进计划。三是完成智慧工会网安备案工作,以及漏洞修复、安全评估和等保测评等工作,并组织完成对等保测评中存在的安全差距进行分析整改。四是制订《厦门市工会网上工会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上对网上工会工作的目标任务、管理机制、职责权限等进行明确与规范,为“智慧工会”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五是完成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的更新上线等,完成厦门市智慧工会服务平台网上建会、在线入会、医疗互助、求学圆梦等职工普惠服务应用对公众开放使用,并按工作需求逐步加大网上服务工作力度六是制订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数据清洗核验工作方案,完成了存量工会会员实名数据清洗,大力推进存量基层工会组织数清洗与核验,并持续推动各级工会进行本级基层工会数据清洗工作。七是对共享职工之家和爱心驿站的数据进行更新,补齐线上各服务点的数据,完善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工会地图功能。八是通过短视频、微信推文等形式加强对“共享职工之家”和“爱心驿站”等服务阵地推介,邀请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等新业态群体走进服务站点,开设“驿站走透透”专栏,并在厦门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加大宣传,提升群众知晓度。九是通过新媒体平台和各种线下活动对工会网站上服务项目进行推广宣传,让职工群众知晓有哪些工会线上服务,如何使用线上应用,并对市、区和镇街工会系统管理员和信息管理员进行系统培训。十是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11.关于“部分工会改革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制订《关于健全完善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制》《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联系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等制度,明确职能,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先后召开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及市总牵头部门、各区、产业参加的产改工作座谈会,跟踪、了解、推进产改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和工作机制,及时征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典型经验等,每季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及时跟进和谋划产改工作。时明确、落实市总牵头部门半年和年度产改工作报告、报送工作要求,并长期坚持。二是结合工会业务和重点任务加强调研和评价工作,开展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调研”,形成《关于提增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效果的调研报告》,为新一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的制订提供有力参考;借助全国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平台,以职工网络投票的方式对厦门工会普惠服务平台进行了评价;组织开展在厦台胞职工慰问及“微心愿”活动;结合调研和日常掌握情况,聚焦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工会工作的难点问题,征集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24次联席会议议题的意见建议等,与工作实际相结合,逐步形成更完善的调研和工作评价机制,更好服务职工群众。三是制订《厦门市总工会关于购买社会组织专业服务促进职工生活品质提升的意见》,形成协调推进工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格局,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提升工会服务职工工作。开展实地验收,确定第一批市劳动领域社会组织服务职工示范基地;委托心理咨询师协会,依托各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开展10场心理疏导活动;设立厦门市总工会驻厦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工作站,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申请仲裁的当事人提供先行调解服务;继续向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服务,由专业律师团队提供接待职工来访来电、劳动关系体检评估、线下普法讲座等专业法律服务。四是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批评教育。

  12.关于“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推进基层工会管理系统、工会会员管理系统建设,制订《关于完善基层工会等组织数据的工作方案》,启动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数据全面清洗工作,上线扫码入会系统,并在三家企业进行试点使用。二是推进25人以下企业加入联合工会覆盖建会,25人以上企业要求独立建会。三是推进八大群体建会入会。四是根据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二十三次联席会议议定,协调成立厦门市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推动组建工作。开展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赠送人身意外保险、入会“爱心礼包”活动,制作了5期视频进行宣传。提升爱心驿站的社会知晓率,通过视频号、公众号等,制作出形式生动多样的“探站”视频,让爱心驿站广为人知。五是围绕社区工会建设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对156家村、社区工会联合会进行规范,加强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社区工会联合会建设意见》,明确所属基层工会有20家以上的村社区工会要建立工会联合会。六是召开全市镇街工会现场经验交流会,学习《关于加强和规范行业性和区域性工会联合会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镇街工会建立行业性工会和村、社区等区域性工会。七是按照全国总工会的要求,以在市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医院、学校、幼儿园等为重点,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建会工作,推进民办学校、幼儿园和医院普遍建立工会。在市社会组织总会中建立行业工会联合会,在市服务业工会联合会中建立市地方商会行业工会联合会。八是继续发挥厦门市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工作领导小组联动作用,推进网约配送员、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厦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数位于全省的前列。《工人日报》头版头条《集成力量,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报道了厦门的做法和成效。九是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13.关于“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专题讲授《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党组书记对做好工会意识形态工作提出要求。二是制订《2022年度中共厦门市总工会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市总各部室(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举办全市工会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暨网络评论队伍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全市工会宣教干部、网络评论员、市总机关各党支部书记,邀请市委讲师团、市国安局、公安局的专家、老师为学员授课,课程包括做好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安全与信息保护、工会网络舆情与处置等。四是2022年9月9日召开市总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会前针对分管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查摆,会上逐一对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剖析。对于民主生活会材料、年度述职报告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中未充分体现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别退回原报告人进行补充修改。五是汇总2022年度我市工会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的做法举措、实际成效,以及职工群众满怀信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心声和对大会的期盼,上报省总工会。六是分级分别签订2022年度劳动关系领域政治安全责任书,逐级落实劳动关系领域政治安全的各项任务。七是认真开展职工队伍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化解,每月提交排查化解月报表。每日针对职工队伍情况上报信息,做到无事零报告,重大、紧急事项立即报告、及时处置。深入贯彻全国总工会“8.17”会议精神,切实防控风险,努力做到“五个不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4.关于“网络宣传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工会网站首页微信公众平台突出醒目位置设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由专人负责网站栏目的动态管理,加强滚动播报,及时更新。二是组织开展网络宣传阵地管理自查,及时处置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涉政错误表述等。制订《2022年度中共厦门市总工会党组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方案》《网络宣传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定》,对网络宣传阵地管理作出明确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等。三是组织开展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暨网络工作队伍培训,加大网络宣传安全管理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5.关于“落实全国总工会决策部署存在等靠思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全国总工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加强对全国总工会文件对外公开文件查阅和收集,进一步推动相关文件贯彻落实。二是组织学习贯彻《职工互助保障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调研,修改新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三是召开各区总工会、各镇街工会会议,学习《关于加强和规范区域性行业工会联合会建设的意见》,明确镇街工会建立行业性工会和村、社区等区域性工会,指导各区工会推动镇街工会新就业形态群体区域性、行性工联会建设。四是加强上级有关文件、政策的学习和跟进,加强对村、社区工会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研,结合市总工会各阶段性工作实际,分步分项督促贯彻落实。

  16.关于“公文收发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与省总工会办公室进行核对自查,组织完成近5年来的收文情况收集整理,及时健全完善收文台账,对未登记的所有公文落实登记,对1份由业务部门保管的涉密文件进行了归口管理。二是依托内网(金宏网)部署公文管理平台,配置审批流程、分配人员权限,制作线上公文处理操作说明,在市总机关及直属单位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三是指导市职工服务中心制订《档案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档案材料管理,并针对房屋改造的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加强对2016年以来的工会法人年检材料的整理和存档。四是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17.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日常工作例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加强改进工作作风,督导机关工作人员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对上报的文件、材料按程序逐级审核,严格报送数据应从不同统计口径比对和核实。二是面对面听取基层工会情况介绍93家、实地走访基层工会15家,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基层工会建设情况。三是组织对各区、各产业工会报送的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重点推进单位进行走访了解,对获得2003、2007、2010年度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称号的企业工会实地开展调研指导,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民主管理建设。四是加大信息和调研工作力度,努力提升全市工会信息和调研工作质量和效益,在向市委、省总工会报送信息的工作上取得新进步。五是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18.关于“对下监督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2年7至12月全市工会系统集中开展“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保稳定”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下级工会反映问题的及时协调解决。二是加大指导基层工会力度,大力加强“职工之家”、暑托班等服务职工阵地建设,组织选树宣传“双爱双促典范”单位,依托智慧工会平台在火炬园区开展网上入会工作试点。三是对镇街工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召开全市镇街工会现场经验交流会,学习《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镇街工会应建立行业性工会和村、社区等区域性工会,对乡镇(街道)工会建设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四是按照《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加强工作跟进和督促落实,进一步增强镇街工会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五是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县级工会建设的意见》、省总工会《“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专班,领导带队走访各区总工会开展调研,积极协调解决县级工会工作中的问题,鼓励和支持县级工会创造性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区级工会建设。

  19.关于“联系群众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制订《厦门市总工会关于发挥委员履职作用的意见(试行)》对强化委员职责、提高履职本领、联系基层工会和会员、法律约束作出具体规定。组织新一届工会委员和经审委员开展工会业务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系统学习工会工作业务和新时代工会工作内容。二是强化工会干部联系一线职工与企业工作机制。一方面,以干部蹲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密切工会领导机关与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联系,选派3名市工会干部、2名区工会干部与省总工会干部组成蹲点小组,创新性地在翔安火炬园开展“指尖”入会、扫码入会。另一方面,以“益企服务”为抓手,2022年7月选派24名处级干部通过使用“慧企云”小程序、走访调研等方式与企业、职工群众建立直接联系,深入了解企业、职工生产生活困难。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前往同安区莲花镇窑市村与村干部座谈,了解窑市村村情及共建需求。成立挂钩帮扶窑市村指导组,制订五年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拨款50万元资助窑市村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四是巩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休养赋能,让职工更好投入工作”、“送教上门,提供订单定制化培训”、“托育托管,构建生育友好型职场”、“立等可取,推出会员卡个人自助办理”、“劳驾有你,建司机专属舒心之家”、“工会有爱,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赠送入会礼包”、“返厦如归,为职工交通补助审核提速”、“求学圆梦,让更多职工实现个人发展需求”等2022年度为民办实事事项。五是每月按照省总工会要求提交排查化解月报表,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立即报告、及时处置,向市总领导班子提交信访工作研判报告,每月主席接待日均提前一天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20.关于“未用足用好工会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加大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项目的投入力度,增加用于职工医疗互助、职工疗休养等项目的预算,逐步减少年度结余。二是加大全市职工服务阵地建设,投入资金用于职工服务中心服务阵地的加固改造;通过与政府联席会等方式,积极争取建设厦门市第二文化宫。三是针对现存的滚存结余,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工会经费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原则,把经费支出的重点继续向推动工会创新发展、服务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倾斜,加大直接普惠会员的补助力度,努力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将工会经费更多用于服务全市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上,为市总工会重点工作提供有力的经费保证。利用工人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和场馆的设施,加大对劳模及职工的优惠待遇。四是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21.关于“工会阵地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岛外职工服务阵地建设。推动区总工会利用现有文化中心、文化广场、共享职工之家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职工文化服务,鼓励和积极推动条件成熟的区总工会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区级文化宫等职工服务阵地的规划建设。二是加强我市职工疗休养基地建设,将符合条件31家单位确定为“职工疗休养基地”,新一批16家基地也正式确认发布;加强与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在厦门3家疗休养基地合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会服务阵地的管理考核,制订《厦门市总工会“爱心驿站”(户外劳动者休息室)补助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厦门市工会爱心驿站(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管理办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按不低于10%的比例(50家)对爱心驿站进行抽查,今后将定期对已建成的工会爱心驿站进行抽查。四是根据省总工会要求对各驿站进行编号,联合全媒体中心,拍摄并发布工会爱心驿站的宣传视频,扩大爱心驿站的知晓度,提升使用率。五是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22.关于“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受众面不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布置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经费返还工作,由产业工联会、区、镇街联系企业,提高工会经费返还受众面,并逐一落实未申请原因,确保符合退费条件的企业能予全额返还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23.关于“工会经费未应收尽收,存在缴费不合理、不公平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税务、人民银行沟通协调,做到资源共享,尽可能全面掌握我市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工会经费数额等基础数据,推动全市工会组建和经费缴交工作。二是按《厦门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缴的通知》《厦门市工会经费代征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三是对未缴交工会经费的150家企业进行梳理,逐一进行落实。四是对2021年未缴交工会经费缴交不足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厦机关事业单位进行核实,逐一整改到位五是市总机关工会严格按照《工会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相关法律文件规定足额收取会员会费,全面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六是加大对基层工会财务管理的指导力度。通过区、产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有关工会经费使用的财务业务培训与讲座,努力提升各级工会财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七是加大对基层工会的监督检查力度,将巡察报告里提到的经费使用不规范单位列入“1+X”专项督查。八是按《厦门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缴的通知》《厦门市工会经费代征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对未缴交工会经费基层工会发放“工会经费催报催缴通知书”,进行催缴。九是在按省总工会经费返拨现有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积极主动争取省总工会加大返拨力度。十是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24.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市总加强人员公用经费预算控制,从严落实经费使用有关规定;市工人文化宫加强财务核算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按照财政经费定额标准进行公用经费开支。二是经市总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将食堂调整为按要求由下属事业单位承办。三是按《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动工会资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国工会系统事业单位积极推进公益性服务性服务方向,全面实施工会经费公益全额保障机制。待危房改造、疫情防控、两岸关系等外部条件成熟再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按核定业务范围积极组织创收,并采取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或以奖代补等方式,参照省总工会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实行收支两条线方式管理。四是对截至2021年底市总工会收取工会经费补偿金按相关文件规定上缴国库。五是加大对基层工会财务管理的指导力度。通过区、产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有关工会经费使用的财务业务培训与讲座,努力提升各级工会财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六是针对职工子女托管班工作,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细化补助条件和补助标准,修改一些不合理的补助限制,以调动基层办班的积极性,扩大覆盖面;针对哺乳室工作,进一步完善创建标准和验收目录,细化制订软硬设施配置和做好工作台账;针对平安返厦交通补助,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职工的原始票据以高清图片上传的方式存储于我会的数据服务器内,修订完善《平安返厦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审核和报销流程。七是修订完善对口帮扶项目资金管理管理办法,进一步对项目资金审批、将严格规定执行。八是严格按照市总工会预算管理办法、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加强预算管理。九是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25.关于“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书记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负责具体落实,市工人文化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确保立行立改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退还市工人文化宫2020年计提经营性绩效奖金26.1万元。三是市工人文化宫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加强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把好财务审批关,财务人员加强对各项财务政策的学习,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四是分别对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2人给予责令检查提醒谈话。

  26.关于“工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摸清两套市总自管公房情况,加强与房管办咨询,且多次与使用人进行沟通,待居住人申请到保障性住房后,督促其向市总工会退还自管公有住房。二是提出市总机关闲置用房调整使用方案,提交市总主席办公会研究,并抓好落实三是市工人文化宫下属杏林文化宫涉及的相关地块已提请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研究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四是经多次协商施工总包同意按合同约定形式进行结算,2022年6月完成相关补充签证材料提交确认工作9月14日、9月28日召集参建各方召开协调会,研究讨论后同意施工总包单位合理诉求,目前第三方审核已报送财审核对五是厦门工人体育馆附属设施(四期)-酒店综合楼用房主体工程正寻求司法程序解决。六是文化宫成立产权办理小组,委托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对工人文化宫重新进行测量和材料整理,同时委托其代为办理项目产权事宜。七是厦门市职工技协技术服务中心清理人员签订补偿协议,成立清算组,已于2022年12月21日完成企业清理注销工作。八是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27.关于“工会经费审查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2022年7月重新选聘7名特邀审计员,充实工会审计力量。二是续做好经审规范化建设的各项工作,针对规范化建设薄弱项目,将评选出的优秀经审论文和部门撰写的经审理论文章、工作信息向《中国工会财会》、《工会经审工作》等省级以上专业刊物投稿,加强工会经审理论研究和宣传,力争在2022年度考核中排名提升。2022年度,经审办撰写的《关于加强工会购买服务监督管理的思考》已被全国总工会2022年8月的《工会经审工作》刊发,另有经审工作信息两则被《中国工会财会》2022年第11期、第12期刊发。三是组织市、区工会60余名经审干部开展审计培训,邀请市财政监督检查处讲授“1+X”专项督察工作。对照审计规范和要求,将把此次巡察发现涉及审计的问题作为今后审计关注重点,持续强化审查审计工作。四是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28.关于“未引入竞争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市总工会与银行进行情况通报,并正式签订有期限和补充条款的协议。二是工会存量资金历年来按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及财政关于资金存在的相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后存放于原有开户银行。定期存款到期后将按规定进行处理三是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29.关于“采购制度不完善,执行有偏差,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立行立改,2022年下半年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在开展2023年厦门职工春晚、喜迎二十大职工宣讲等金额较大采购项目对采购流程进行完善和优化,在采购招标前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价格审核认证。二是进一步对市总工会机关采购流程和办法进行梳理,在原《厦门市总工会采购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增加补充规定,进一步完善服务、货物或基建工程(没有立项的)采购招标前的价格审核规定,要求对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原则上需进行价格审核工作,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廉政风险。三是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0.关于“落实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党组会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厦门市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纳入会议研究的制度,确保将全国、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等荣誉推荐评选纳入党组议事范围。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31.关于“落实机构改革措施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强化对机构编制法定化的认识。二是党组会议研究进一步合理划分工会工委和产业工联会的功能作用:根据《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总工会机关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恢复行使市产业工会工作委员会职责,基层工会组建、换届的审批和年度统计均由驻会7个产业工会工委为单位进行,由办公室统一制作各产业工会工委印章;驻会3个产业工联会在不改变组织隶属关系、经费缴交渠道、会员会籍管理的前提下继续运作。

  32.关于“党建带工建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主动与市委组织部非公党建办联系沟通,按照《关于培育2022年福建省民营企业党建带工建示范点的通知》要求,由各区工会推荐,确定18个培育单位。二是发出《关于推进市党建“两优一先”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提升的通知》,指导、督促26家市党建“两优一先”非公企业工会按照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建设规范》进行提升。由市总领导带队到部分非公企业工会走访,现场指导工会组织建设,截至目前剩余1家职工之家建设情况达到五星职工之家建设规范要求。

  3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原办公室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时,已就被派驻纪检监察组函询事项进行说明,并将相关发言材料交驻会纪检监察组存档。二是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党建提升培训,围绕中心工作、党务知识、党建e家操作等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水平。三是依托“厦门党建e家”平台及个别支部实地走访,通过“五查五看”对各支部今年以来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相关问题反馈支部进行整改,进一步推动市总各党支部基本建设标准化、规范化。

  34.关于“下属事业单位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市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进行专门检查,明确关于干部管理的工作要求,并结合检查情况下发《关于“事业单位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意见》提出加强党支部作用的整改意见,指导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制度。二是向各支部发放《党支部工作手册》作为2022年第四季度学习内容,督促各支部尤其是事业单位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三是分别对相关部门主要领导2人给予责令检查提醒谈话。

  35.关于“支部班子配备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原服务业工联会党支部已于2019年6月21日重新选出支部书记,组织与宣教党支部已于2019年9月重新补选出支部书记,职工服务中心党支部已于2021年6月30日选出支部委员。二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市直机关党组织换届工作流程,及时做好各级党组织按期换届和届中调整工作。

  36.关于“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健全下属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市工人文化宫于2022年8月29日成立女职工委员会,由1名主任和3名成员组成;市职工服务中心于2022年8月15日成立女职工委员会,由1名主任、1名副主任和2名成员组成。二是市总工会机关工会、文化宫工会和职工服务中心工会将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工作制度履行规定的职责。

  37.关于“干部管理监督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经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明确要求凡市总工会管理的机关和事业干部一律不兼任社团法人及社团职务。存在社会兼职的干部均已提交兼职辞职报告,2名干部所兼任法定代表人的社团组织已完成法人变更手续;另外1名干部所兼任法定代表人的社团组织正办理社团注销手续。二是持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专题学习,加强警示教育。三是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38.关于“开展案后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第一时间对包括微信公众号在内的所有自媒体平台进行排查清理,涉杨中华内容已全部删除;及时组织对涉杨中华内容文件排查清理。二是结合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党组再次深入剖析杨中华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三是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案后整改质效的通知》,对“一案一整改”的实施步骤进行规范。四是市总机关工会召开会议,做出《关于开除杨中华会员会的决定》。

  39.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深化政治理论和纪检业务学习,切实提高能力水平二是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开展政治监督,督促新就业形态群体工会建会、职工入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三是通过参加(列席)会议、主动约谈、督促问责等方式,积极推动巡察整改。四是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五是直查快办,抓好问题线索处置,做到件件有反馈、事事有落实。

  40.关于“执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会后组织人事部门再进行专题学习,做到党组班子成员掌握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熟悉要求、广大干部了解条例,确保共同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有序,党组议事决策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二是加强审核把关,由市总工会组织人事部加强党组会议保障和上会材料把关,认真落实“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的要求,确保与会人数符合要求,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并充分发表意见。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规程。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执行民主推荐、考察工作程序,更加严格把好选拔任用条件、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重点环节和程序关口,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严格选任程序,确保提任晋升符合规定,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四是根据“三定”方案,对交由市职工服务中心具体承办的8个方面工作进行重新梳理。五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和党组书记分别进行对照检查。

  41.关于“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一致率偏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市总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两项法规、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典型案例通报。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共厦门市组织部关于3起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典型案例的通报》,并要求领导干部要从通报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肃认真对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2021年、2022年已连续两年核查比对一致率均为100%。二是加强两项法规学习,将两项法规再次印发给填报对象认真学习,提高重视程度;加强填报工作培训。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培训,加强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业务学习;进行“一对一”指导,对2022年拟提拔领导职务重点核查的4名填报对象进行单独辅导,审核填报情况,如实填报率为100%。三是优化填报工作流程,引导领导干部用“金事通”等APP进行信息查询,指导领导干部加强与配偶、子女等相关人员沟通核实。四是加强二次审核,及时督促提醒,加强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相关内容的再次审核把关,强化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准确性。五是严格执纪问责,对未如实报告的同志,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2018年以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随机抽查中,因漏报、少报受处理5人,其中提醒谈话3人、诫勉谈话2人;2018年以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重点查核中,因漏报、少报受处理1人,给予诫勉谈话。六是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42. 关于“巡察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加大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项目的投入力度,增加预算用于职工医疗互助、职工疗休养等项目,逐步减少年度结余。二是加大全市职工服务阵地建设,投入资金用于职工服务中心服务阵地的加固改造;通过与政府联席会等方式,积极争取在原杏林宫闲置土地自行建设厦门市第二文化宫。三是针对现存的滚存结余,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工会经费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原则,把经费支出的重点继续向推动工会创新发展、服务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倾斜,加大直接普惠会员的补助力度,努力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将工会经费更多用于服务全市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上,为市总工会重点工作提供有力的经费保证利用工人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和场馆的设施,加大对劳模及职工的优惠待遇。

  43.关于“审计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经审整改台账管理,严格执行《福建省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事项或连续两次提出审计意见不整改的,由上级工会领导对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进行约谈”的要求,市总经审会对市工人文化宫就历史审计未整改问题进行约谈,加强整改指导。二是市工人文化宫已就杏林宫历史遗留尚未整改问题,核实查明相关情况并完成整改。三是1名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给予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市委第四巡察组共向市总党组移交信访件1件,经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信访所反映情况不属实,已办结。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事项

  20.关于“未用足用好工会经费”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加大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项目的投入力度,投入资金用于职工医疗互助、职工疗休养等项目,逐步减少年度结余。二是加大全市职工服务阵地建设,投入资金用于职工服务中心服务阵地的加固改造;通过与政府联席会等方式,积极争取在原杏林宫闲置土地自行建设厦门市第二文化宫。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2.关于“党建带工建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26家市党建“两优一先”非公企业中尚有1家因建立工会的时间较短,未达到“模范职工之家”标准。后续将继续指导推动未完成的1家企业按照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建设规范》完成职工之家规范化建设,力争2023年上半年达标验收。

  完成时限:2023年6月

  42.关于“巡察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加大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项目的投入力度,投入资金用于职工医疗互助、职工疗休养等项目,逐步减少年度结余。二是加大全市职工服务阵地建设,投入资金用于职工服务中心服务阵地的加固改造;通过与政府联席会等方式,积极争取在原杏林宫闲置土地自行建设厦门市第二文化宫。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二)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的事项

  26.关于“工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关于“市总工会购置的2套自管公房存在租售处置不规范问题”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督促现住房人及时申请保障性住房,取得住房后向市总工会退还自管公有住房。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关于“工会办公楼的闲置浪费”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按照主席办公会研究议定的方案,督导实际使用的业务部门按要求抓好落实。

  完成时限:2023年6月

  (3)关于“市工人文化宫下属杏林文化宫(舒心酒家)和职工活动中心等有些未用长达一年以上”和“市总工会有关原杏林工人文化宫土地收储慢作为”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拟将杏林文化宫综合办公楼纳入市第二文化宫整体规划建设中进行统一考虑。若未能立项或纳入建设规划,市工人文化宫对杏林文化宫综合办公楼分层分布规划进行改造,将一楼1400平方米装修改造做培训等场地的项目先行列入2023年度预算。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4)关于“工人体育馆EPC提升改造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要求施工总包单位2022年11月7日前完成本项目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的工程量核对及主材价格询价,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结算文件编制并提交至第三方审核公司。

  完成时限:2023年6

  (5)关于“翔业大厦BOT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前期为推进工程尽快决算让市总工会已发函翔业集团,收到复函翔业集团和施工方正寻求司法程序解决。后续将根据司法结果持续跟踪、督促翔业集团推动问题整改。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6)关于“杏林文化宫1994年9月竣工投入使用后,至今未办理产权”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2022年8月30日,文化宫成立产权办理小组,委托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对相关房产重新进行测量和材料整理。自房产测绘成果通过审核,项目满足有关部门权证办理条件之日起,进行土地复核、不动产权审核、产权办理工作,争取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办理工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市总工会党组和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化了对政治巡察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了依法依章办事观念。同时也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离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职工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下一步,市总工会党组将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群团改革和工会改革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抓手,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持续深入做好巡察整改的巩固和深化工作,推动后续整改各项工作落实,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工作体制和机制,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党组核心领导作用,把推进巡察整改的工作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的工会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661058;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号工会大楼,邮政编码:361012;电子邮箱:xmgh_zzb@xm.gov.cn。

  中共厦门市总工会党组

2023320

           

  

相关动态

©中共厦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厦门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闽ICP备  1301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