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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3-10-30 17:21: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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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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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2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责任,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后,召开党工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和政治担当,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023年4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后,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制定《中共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制度,提出整改措施131条。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组织召开5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整改中出现的困难。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召开专题会议5场次,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

  (三)健全长效机制以本次巡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深挖“根”上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坚持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现有制度机制进行再梳理再完善,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全局系统共制定、修订完善16项制度机制

  (四)强化成果运用。围绕“一心向党 一路为民”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活动,深化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交通项目建设、运输服务保障、安全生产、文明城市创建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绩效考评,局在全省考核成绩排名第一。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工作要求。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再学习,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2023年交通运输系统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范围、学习要求,解决学习不够针对性问题。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排专人负责收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学习材料,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做到应学尽学,逢学必交流发言。三是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举办专题读书班,建立“五四三二一”学习机制,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认真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学习材料,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和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专题交流研讨,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四是建立“1133”学习机制推动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坚持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次学习安排1-3个方面内容,每次学习安排不少于3人进行重点发言,并留足时间进行交流研讨。

  2.关于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岛内外道路网络均衡发展。推动在建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翔安大桥主桥、溪东路(翔安南路-机场快速路段)、海沧疏港通道建成通车,滨海东大道(翔安东路-莲河段)、芦澳路成主体工程建设推进海沧马青路提升改造、国道324线厦漳界至凤山段等建设,开工建设同翔大道洪溪互通,推进厦金大桥厦门段(第三东通道)等项目前期工作,跨东海域通道(嘉庚大桥)完成工可行业审查,推动实现岛外路网密度稳步提高二是推动绿色交通发展。持续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及水平,2023年以来优化调整公交线路47条,开通第五批13条地铁公交接驳线,实现65个地铁站点公交接驳线全覆盖,完成两批共11个轨道站点周边风雨连廊项目建设,实施65周岁及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地铁、BRT、常规公交政策,正式实施公交学生月票,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稳步回升。

  3.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具体项目协调推进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靠前协调前期工作二是直面困难,加强前期工作协同配合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作用,推动设计单主动与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更全面细致沟通,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涉征迁、重要管线等制约因素有更加清醒地认识,不回避问题,敢解剖问题,提升化解问题的能力。三是持续做好项目工可行业审查工作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技术支持,提出合理可行的措施,优化实施方案。四是履行好业主主体责任,全过程调度、协调、推进项目实施,改变“一代了之”的现象,定期进行检查与考核,发现问题采取提醒、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强化对代建单位的监管

  4.关于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超合同工期未完成项目清单逐一分析问题原因,理清项目各方职责,及时跟踪协调。涉及房屋征拆、油气管线迁改等因素的项目,制定具体推进计划,明确整改时限。二是督促代建单位对项目涉及的各类建设要素实施全过程的保障风险评估工作,形成要素问题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加大资源投入,加强生产调度及组织协调管理,加快推进新324国道集美段、翔安段建设进度。坚持即知即改,超期未完工的3个“四好农村路”项目均2022年12月底完工。

  5.关于工程“拖尾”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工程“拖尾”现象突出,列出项目清单,分析未办理竣工验收、未办理竣工结算或财务决算的原因,同时根据项目清单督促代建单位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时间表,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工程“收尾”监督工作,积极督促代建单位推进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工作,协调施工、监理、设计、管线迁改等各方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和结算工作。三是定期梳理逾期未办理工程竣工和结算的项目,对“拖尾”工程发督办函督促代建单位加大资源投入,加强生产调度及组织协调管理,全力推进工程“收尾”工作。

  6.关于打通“断头路”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滞后项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提高,助力断头路项目有序推进。二是协调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召开推动打通断头路工作会议,紧盯项目进展,着力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三是督促各责任单位将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分管市领导协调调度,推动项目有序进展。四是对不及预期的项目,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整改解决存在困难。

  7.关于推动物流产业项目建设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中谷海运综合物流园等项目列入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重点项目清单,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推动物流产业项目建设二是加快远海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码头红线外地基部分已经基本完成,部分路段已开展路基填筑工程。三是加强交通物流产业招商、跟踪重点项目建设,定期现场考察项目进度,督促相关企业按进度要求落实。

  8.关于拓展国际物流通道成效欠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增开中欧班列线路。2022年11月20日,厦门中欧班列新增直达白俄罗斯明斯克的线路。完成前场多式联运监管中心硬件设施建设,抓紧建设软件信息系统推动城际合作,不断争取中欧班列城际合作,弥补运力不足的问题。

  9.关于出租车行业监管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稳妥审慎推进行业改革。积极主动化解行业矛盾,制定《厦门市巡游出租车共同投资车辆产权确认工作方案》,启动改革落实工作。二是加大化解行业问题的工作力度,做好行业稳定工作。

  10.关于重点运营车辆监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工作。二是对重点营运车辆的卫星定位装置状况、车辆实际运行情况进行逐车研判、滚动摸排,分门别类建立细分清单开展常态化检查并实行动态清零管理。对相关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车辆驾驶员通过电话、发短信、微信开展专项教育培训通过约谈、上门检查督导等方式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加强对卫星定位运营商的考核管理召开全市动态监控运营商会议,要求各运营商加强服务管理、提升卫星定位设备在线水平。

  11.关于网约车从业资格考试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培训行为,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从业资格培训业务。二是严密考场监控,完成考场监控摄像头的增设和硬盘容量的扩充,确保监控录像留存时长符合要求三是加强考试流程监督,安排专人进驻考点开展考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漏洞并督促整改,杜绝考试违规行为。四是持续完善各项考务工作制度,通过随机抽取监考人员、签订承诺书等方式,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消除考试舞弊隐患。

  12.关于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宣传教育。综合运用督导服务、警示约谈、信用考核等多种方式,持续保持行业监管高压态势严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两类人员”培训考核。二是强化安全管理。梳理涉亡人事故或违法多发企业形成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加强执法检查。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货运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加强摸排梳理、加强动态监控、加强教育培训、加大执法力度等措施,大力纠治货运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顽疾。四是完善机制建设。制定《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处置九项措施》,打击“痛点”,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顶格处罚。

  13.关于事故隐患治理不够有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重点监管对象。定期梳理违法违规次数较多的道路运输企业,纳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通报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实行分类管理加强执法检查。共享监管信息。推动执法溯源,将执法检查发现的目录库内渣土车存在路面污染、超限运输违法行为信息及能溯源到的建设工地信息抄告市渣土办,推动强化源头管控,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14.关于严重超限违法倒查机制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联合执法力度。按照交通公安治理超限超载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加强路面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落实超限违法倒查机制。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和挂牌督办,共办结“一超四罚”案件107起。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每月梳理违法企业清单,将违法超限行为多发的企业纳入重点检查清单,通过约谈、专项检查、挂牌督办等措施,加强针对性检查督导。同时,加强与公安、渣土办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定期抄送安全隐患突出、屡教不改的企业,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

  1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未落实意识形态剖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提醒督促,并及时下发工作要求,明确将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剖析的重要内容。二是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成立市交通运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市交通运输党工委(局党组)书记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处室(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制订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各处室、各单位职责分工,责任到人。

  16.关于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把意识形态工作同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主体责任检查、年度工作总结、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等工作重点内容,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二是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强化抓意识形态的责任意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传导压力,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履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7.关于工程招投标存在违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抓招投标监督,根据相关文件梳理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等各方职责,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工作中的履责检查。对于特殊项目提请集体研究,协调各部门做好衔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招投标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部基本建设程序,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招投标活动,严禁不符合有关招标规定的交通建设项目开展招标。积极开展招投标普法宣传工作,强化招标前各项要素条件分析会商指导,召开月度协调会要求各建设(代建)单位严格按照基建程序推进项目建设,杜绝违规招投标。通过建章立制全面加强项目管理,推动建立“重大交通项目要素保障风险评估机制”等。

  18.关于实施EPC发包模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总结EPC发包模式的经验教训,注意做到条款客观化,评标基准价提升随机性,防止围标串标问题。二是在福建省公路工程EPC招标范本发布前,审慎使用EPC发包模式。密切跟踪国家法律修订情况,积极对接上级部门,跟进EPC招标范本的编制情况,确保招标程序合法合规。三是在范本出台前如确有需要采用EPC模式招标,将上报交通联席会研究讨论决定召开月度协调会要求各建设(代建)单位审慎使用EPC发包模式,确保招标程序合法合规认真贯彻落实招投标制度,严格招投标程序,做到手续完整、程序规范,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充分竞争。

  19.关于政府采购监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成立局机关项目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有关政府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局采购办,负责开展具体工作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采购工作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按各自工作分工,对口负责对局属各单位项目采购工作的监督指导局属各单位同步制定完善本单位项目采购相关制度。三是定期组织开展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项目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指导、开展定期检查等措施,全面提高局系统单位的项目采购规范化管理水平。

  20.关于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至2022年共办理人大建议236件、政协提案193件,已全部办结。二是2023年以来,已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26件,其中A类16件;已办理答复政协提案27件,其中A类20件。三是全面加强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要求各经办部门、单位加强实地调研,进一步密切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采取切实有效办法,全面提升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实效。

  21.关于道路日常管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采取措施,加强路面机械保洁,及时清理路面洒漏污染,做好绿化断档补植后续养护工作,加强路面、人行道等设施巡查维护,及时修复各类破病害,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市公路中心印发《2023年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污染路段的冲洗保洁频率,利用洒水车、雾炮车开展路面清洗及降尘,保持路面干净整洁。针对农村公路路长APP养护巡查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后的问题,督促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做好日常农村公路路长APP养护巡查工作农村公路路长APP养护巡查工作纳入年度市对区“四好农村路”的绩效考核,督促工作高标准落实。

  22.关于解决出租车损害乘客利益问题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内部顶层推动、加强行业源头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等措施,持续规范出租车驾驶员营运行为,提升行业文明服务水平。二是强化行业管理。通过网约车监管平台上线“订单合规校验”功能、巡游车远程视频巡检持续开展服务质量线上考评等方式,倒逼企业全面落实合规经营。组织各企业签订行业依法经营自律公约,承诺合规诚信经营等各方面内容,营造行业自律良好氛围。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紧盯重点区域和热点旅游景区,突出春节、五一等节假日执法保障,强化旅游市场轮值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建立机场航站楼及周边区域综合治理机制,错时执法、明察暗访,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严查出租车拒载、绕道、诱导消费等违法行为。四是建立联动机制。以提升出租车行业文明为切入点,不定期召开专题会或联合会商会,形成以局相关处室总牵头局属相关单位配合的综合联动机制,提升出租车协同监管效能。

  23.关于对待群众诉求存在推诿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29日由市桥隧中心按照管养范围接养海沧大桥与角嵩路交汇路段的照明设施,纳入日常管养,保障路灯设施正常亮灯。二是严格按照厦门市交通道路设施移交接养工作管理实施细则推进接养工作。三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开展“民呼我为”、“接诉即办”等工作方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交通出行具体问题。

  24.关于助企纾困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相关政策制定工作,配合市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1月出台《厦门市促进国际航空客运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按照财政补贴资金年初预拨、年底清算的原则,配合完成预拨补贴资金的清算。推动航空货运信息化建设,2022年11月上线我市航空货运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采集分析我市航空货运运行数据,建立公开补贴管理机制,确保申报信息有据可查,帮助企业通过系统提前了解补贴金额,及时掌握申请时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保障工作,按照零基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及时申报年度预算资金;落实资金审计的要求,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时序管理,对于符合补贴条件的各家企业及时审核、拨付补贴资金。

  25.关于违规调用基层执法车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严格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调配安排合理使用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需调整车辆使用的,及时按程序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并通过平台变更备案,确保车辆实际使用情况和备案登记保持一致。

  26.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绩效目标设定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使绩效目标内容完整、明确、清晰,与项目资金事项相关、资金规模相匹配,做到“可审核、可监控、可检查、可评价”。二是认真抓好《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厦门市财政重点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落实,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27.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3年度出租车油补发放工作提前谋划,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持续提醒驾驶员领取补贴,发放期满立即要求企业返还余款。二是2022年11月兑现2022年度现代物流产业人才个税奖励,对417人给予奖励共计265.14万元。2023年3月,发布《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受理2023年度现代物流产业中层以上技术、管理岗位专业人才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申报的通知》。三是启动开展《厦门市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修编,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预算管理,提早细化项目的资金安排,及时下达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四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每月通报项目支出进度,督促各相关业务处室合理安排,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确保支出进度符合要求。

  28.关于内审工作相对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达计划将市运输中心财务收支审计、市公路中心财务收支审计、市监测中心经济责任审计纳入2023年内部审计安排。二是派人员参与第三方审计,加强对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的管理、督促,切实提高审计质量。

  29.关于对下属集体企业疏于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下属集体企业的管理指导,深入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处理企业涉外纠纷,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二是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企业内控制度,修订完善企业管理办法,加强对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0.关于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再学习,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局党组议事规则要求安排“三重一大”等议事事项上局党组会研究。二是制定并落实每月党组会议计划,确保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2022年7月以来,局党组每月均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三是按照议事规则,充分进行会前准备,确保议题充分沟通酝酿后安排上会,提高工作效率。四是确保议事时间,深入开展议题研究,对议题逐个表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保障会议质量。五是做好会议记录的规范抄写,加强会议记录人的培训,确保会议记录要素完整齐全、规范清晰、准确无误,不缺项漏项,提高会议记录水平。

  31.关于未严格落实议事决策规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对党组工作规则的学习,强化法规意识、规矩意识,严格按照局党组工作规则议事二是加强对经费使用规范性把关。三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剂,凡是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2.关于未理顺内部职权交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权责事项清单》以及三定方案梳理出轨道行业监管工作的主要内容职责和界面,形成《厦门市轨道交通运营行业监管职责界面清单》。二是整合局内监管资源,建立轨道运营监管协同机制,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运营的统一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3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制度规定,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二是加强即知即改。召开交通运输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暨与驻局纪检监察组会商会,通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情况,并开展集体工作约谈,有针对性提出具体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三是加强记录核查。在日常工作中提醒谈话登记人员,要求规范记录,对出现内容雷同、针对性要求少的,提醒班子成员重新谈、深入谈、有针对性谈。

  34.关于主体责任检查流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检查力度。每年开展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照检查提纲,认真细致检查,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深挖细掘,敢于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从严从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多方收集问题。收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发现的问题、局机关有关处室在工作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利用“厦门党建e家”平台巡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中自查的问题,对摸排梳理的问题进行汇总,剖析原因,抓好整改。压紧压实责任。严格对照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中有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35.关于对下级“一把手”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逐条学习领会,严格贯彻落实有关要求,加强对局属单位“一把手”的监督。二是在2023年2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市管领导班子、市管干部年度考核会上,党工委(局党组)领导班子和党工委(局党组)书记按要求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述职的重点内容。三是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制定印发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年度工作进行谋划,同时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局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针对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局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将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36.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规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全面加强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党工委(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共厦门市委交通运输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中共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党工委(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制定并落实《中共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实施方案》,把年轻干部成长培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三是明确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选任对照“一个标准”、用好“两种晋升”、弹出“轻重快慢”、抓好“四面八方”、推动“能上能下”、落实“四方责任”等九项干部选任操作细则,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向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广大干部立起规矩、明确标准、划出底线,有力地推动干部选用工作更加公正公道、更加规范透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努力推进管养模式改革,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编外人员问题。

  37.关于干部研究任命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提任工作的计划性、预见性、紧凑性,明确各个环节的完成时限,如遇突发情况,及时分析研判,调整下步计划,紧跟突发情况进展,高效做好干部提任工作。二是紧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形势,特别是市交通执法支队升格后,积极主动对接主管部门,统筹研究市交通执法支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8.关于干部交流轮岗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尝试开展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与系统单位之间干部双向挂职交流锻炼。二是结合岗位工作年限和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开展干部轮岗交流。三是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间干部双向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人才。

  39.关于对基层党建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研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定期专题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二是强化责任。及时更新党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的挂钩联系情况工作台账《厦门市交通运输党工委(局党组)领导挂钩联系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总表》,依托“厦门党建e家”平台,常态化做好党支部联系点基础数据库,挂钩领导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由接任领导继续联系并做好党支部联系点工作。做好台帐。建立2023年度党工委(局党组)领导班子挂钩联系情况进度工作台账,指导相关的党组织在“厦门党建e家”系统及时录入党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工作情况。四是常态落实。根据工作实际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党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每年到联系点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到联系党支部上党课或作专题报告不少于1次,帮助解决1-2个具体问题,开展活动后及时录入“厦门党建e家”系统,做深做实做好挂钩联系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工作,切实推动联系的党支部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推动中心工作。

  40.关于基层党组织机构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全面排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配置情况,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选准配齐配强局属单位党委班子,督促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缺的党组织及时开展补选工作。二是严格规范组织设置工作。及时排查基层党支部组织设置情况,一旦发现不规范问题,立即提醒、督促相关党支部规范设置。三是开展常态化巡查。下发《关于基层党组织基本建设情况自查表》,督促局系统单位党组织对照要求开展自查,并利用“厦门党建e家”平台,落实每月巡查制度,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

  41.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双重组织生活会等日常制度,督促受党纪处分的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作情况说明。二是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制度要求,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严格控制评议“优秀”的比例,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三是在抓好问题“当下改”的同时,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日常巡查、交叉检查、专项巡查等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生活严肃化规范化,杜绝党建工作盆景化、虚化和泛化的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市委第二巡察组共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监察组移交访件9件。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2023年526日,已办结9件。对10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9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事项

  1.关于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推进马青路至厦成高速匝道连接线工程等剩余3个项目的建设进度。二是理清项目各方职责,及时跟踪协调,按照总体工期目标要求,倒排各关键节点工期计划,督促代建单位加强施工组织、加大力量投入、强化过程监管,存在问题及时上报协调,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期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2.关于推动物流产业项目建设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跟踪、推进中谷海运综合物流园施工进展,通过产业政策扶持加快物流产业项目建设。二是目前远海铁路专用线工程地基建设已基本完成,后续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实现各节点工期目标。

  (二)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的事项

  1.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要素保障分析。二是鉴于油气管线停气切割涉及面较广,将联同其他项目“一揽子”问题合并迁改解决,推动项目尽快完成建设。

  2.关于工程“拖尾”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对上汇报,对接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存在的问题,优化流程,合力解决问题。二是督促项目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验收结算等“收尾”工作的管理和督促,责任压实到岗到人三是按照时间节点,制定项目验收工作方案,细化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计划组织推进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工作,尽快完成项目“收尾”任务。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为我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交通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852853;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邮政编码:361001;电子邮箱:jtj_zzrsc@xm.gov.cn

  中共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3年10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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