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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3-10-30 22:06: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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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3-10-30 22: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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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1129日至2023年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2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自觉对标对表,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一体推进,确保整改见底见效。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整改要求,亲自审定整改方案计划,全过程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对照问题清单,主动认领,积极落实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抓实整改方案计划。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印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工,逐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狠抓制度落实,强化整改工作调度。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逐项抓好规定性动作落实。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强化整改调度,每周动态更新整改进展情况,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2周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进监督指导整改工作。  

  (四)注重建章立制,突出整改成果运用。局党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巡察整改贯穿到加强政治建设、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和推进水利事业改革发展中来,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清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严格落实学习硬性要求,不断提升学习效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落实每月1次集体学习研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提升推动工作落实能力。二是修订《中共厦门市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集体研讨、学习成果等制度内容。三是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将学习记录、发言材料、学习成果分类建册,确保学习资料齐全完整。四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完成8本规定书目学习落实8天集中读书班,解决8个整改整治问题,完成17项课题调研和7项为民办实事项目,修订完善6类法规制度,组织“提振锐意进取、担当有为精气神”、政绩观等专题研讨反思,党员干部学习热情、工作状态、精神面貌得到提高。

  2.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重要论述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重要论述,认真研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结合实际讨论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二是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贯彻落实情况,分析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并专题上报。三是修订《中共厦门市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强化理论武装研究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重大主题教育落实的意见和措施等”议事清单内容,从制度层面保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水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能够落地执行。  

  3.关于“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以来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涉及我局事项再次进行梳理,对照市委经济会议部署和任务分工,自查当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对完成情况进行自评。二是举一反三,系统梳理2023年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下发的任务部署和交办我局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逐项细化、分解,形成专题报告。

  4.关于“学习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局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关于水资源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提升水资源战略地位、加快全面推进水资源配置工作。二是复核筛查,建立整改清单。抽取精干力量梳理全市自备水井关停明细表,建立45家生产企业计划关停台账。三是强化措施,加强督促指导。按照取水许可分级管理要求,指导同安区、翔安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整改清单,监督取水单位落实自备井关停及取水许可注销手续办理。四是市、区两级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45家自备水井取水单位开展“回头看”实地检查,落实关停措施。五是强化内业资料检查归档。逐一梳理取水许可注销台账及关停资料,开展合规性自查,确保程序、流程合规。六是开展全市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摸排重点监管对象617个,现场核查587家,发现地下水取用问题46个。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制定完善年度常态化检查制度,高标准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5.关于“水利工作统筹规划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关于“城市供水保障”问题。一是积极推动《厦门市供水大水网系统工程规划》落地。已建成西水东调原水管道工程(二期)、水源连通(石兜水库至西山水厂输水工程)、湖边水库补调水管内衬修复3个项目,并已投产使用。开工建设本岛埔仔原水枢纽改造工程、溪头水库配套原水工程(同安东路至翔安北水厂段)、浦声水闸工程3个项目。正在推进汀溪~翔安原水工程二期(汀溪-旧324国道段)、西源引水渠改造加固工程等2个前期项目。二是编制完成《厦门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实施方案》,统筹厦门水网建设。三是开工建设杏林水厂第二水源通道-坂头右干渠改造工程,规划确定海沧水厂第二水源通道。 

  (2)关于“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发挥”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职责分工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水资源综合配置管理中的协调作用,更好地保障全市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二是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年提请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召开年度工作部署专题会议年内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水资源管理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重要事项适时提请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三是认真总结分析2022年度水资源管理工作,针对问题提出工作建议,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6.关于“推进节水工作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节水工作研究部署。召开全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总结分析2022年节约用水工作,讨论明确2023年度全市节约用水工作任务分解。二是推动厦门经济特区节约用水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厦门经济特区节约用水条例立法工作已纳入市人大财经委2023年度工作要点。三是印发关于新增节约用水管理有关权责事项的通知,完成节水权责清单调整。四是推动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工作开展。完成“非居民用水户”年度用水计划下达工作,并在后续用水指标调整等公共服务中强化定额管理要求。五是积极组织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集美区、翔安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已顺利通过水利部复核。部署推进海沧、同安两区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六是积极开展节水宣传。市水利局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特定节点牵头组织各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7.关于“河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尚未形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加强牵头协调工作。二是制定职责分工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涉水部门联动,形成高效的河湖治理格局。三是依法治水多方联动。制定出台《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以立法形式强化统筹河湖长制工作和河湖污染防治。四是强化河湖“四乱”整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涉水有关部门及执法力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河湖“四乱”巡查与整治专项行动。同安区东西溪河道、翔安区西岩水库弃置建筑垃圾,翔安区张埭桥水库被砂场侵占等问题已整改到位。        

  8.关于“安全生态水系项目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安全生态水系项目的建后管养。将建完的安全生态水系项目纳入溪流养护范围,督促推动各区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对未按要求做好管护的单位适时进行通报,确保项目发挥效益。二是强化水利建设项目监管。举一反三,在今后的水利建设项目前期规划中提前做好统筹,加强多渠道多角度信息收集,对周边区域涉及的建设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协商,合理安排工程建设进度,并强化督促落实,杜绝项目建设滞后问题,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9.关于“牵头治理流域水系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市级河湖长制工作调度会、主任工作例会加强牵头协调工作。将各个辖区流域治理纳入河长办日常督促协调工作内容,并将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依据。二是细化责任分工。召开调度会研究审议2023年生态补水计划,推动各区和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合力推进计划落到实处。三是强化统筹监督。印发2023年市政府挂牌督办水治理方案,严格督导挂牌督办的流域水质断面和工程项目,确保水质稳定提升。四是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2022年度,我市市域范围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流域国控及省控断面、小流域省控断面水质实现“四个100%达标”;筼筜湖综合治理模式、五缘湾片区生态修复与综合开发入选国家发改委向全国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埭头溪治理案例入选水利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典型案例。

  10.关于“水源地管控抓得不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巡查。督促水库管理单位针对易发多发钓鱼、网鱼、捕鱼的水域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游泳、钓鱼、烧烤以及破坏防护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按照《汀溪水库饮用水源地联合管控方案》和《石兜坂头水库饮用水源地联合管控方案》,管理单位常态化组织属地生态环境、城市管理、镇政府和派出所等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巡查,形成打击游泳、钓鱼、烧烤以及破坏防护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加强宣传动员。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厦门河湖长日”期间,组织水库管理单位对水库周边村居、学校、企业开展水法、水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挥属地居民主动制止非法活动的积极性,形成共同维护饮用水安全的合力。四是重点检查督导。针对市民多次投诉反映的问题,加强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执法取证,严厉打击违法活动。

  11.关于“水情信息收集处理能力较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平台信息整合。充分利用2023年新建的水库综合管理平台,对接水雨情数据、大坝VR采集数据、水库工情数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系统、水资源管理系统等,对现有各类业务应用系统数据进行有效整合,在水库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一张图数据展示。二是完善平台数据采集。目前已完成我市九条主要溪流的水雨情监测站点建设。三是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已完成水雨情数据与市信息中心协同平台、市应急局应急管理平台、市公安局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对接,全市水库水情数据已在“i厦门”APP发布每旬发布1次水情信息,暴雨期间实时发布,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12.关于“防汛设施抢修治理拖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台账清单。列入维修和建设计划的项目,建立项目清单,明确完成目标任务的时间节点、责任单位,指定专人跟踪。二是定期协调调度。加大协调力度,注重解决存在困难问题,抓好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积极推动任务早落实、计划早执行,确保项目有序推进。三是及时组织约谈。对建设进度缓慢、计划执行滞后项目,实行一季度一约谈,必要时将进行专门约谈和专项督导。全力推进防汛设施抢修治理,梅山水厂路段、新厝村上游段、汀溪水库西源引水渠3个项目已完工验收,并投入运行。瑶江橡胶坝改建成浦声水闸工程已开工建设,马銮水船闸、集杏海堤水闸存在的安全隐患已完成整改,其中马銮水船闸提升整修工程已开工建设。全国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先行先试项目已完成数据底板、模型搭建、资源共享等工作,目前该系统进入调试投入试运行。

  13.关于“水库常态化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管护机制。印发关于加强水利设施常态化管理和维修养护等管护机制,进一步明确水库巡查和推广社会化管护工作要求。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指导各区开展《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小型水库巡视检查工作指南》学习,观看培训视频教学,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指导各区水利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熟练操作水库巡查APP,掌握巡查工作要求。三是强化服务跟踪。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查询水库日常APP巡查率,及时提醒巡查率较低的责任人,督促在水库日常巡查时按要求记录巡查轨迹、图片等信息。四是定期通报督促。每月对各区巡查率情况进行通报,对达不到省厅要求的80%指标的水库管理单位,及时通报或约谈,督促整改到位。五是全面落实社会管护。全市79座小型水库全部落实管护单位,落实管护资金543.74万元,保障水库安全运行。

  14.关于“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分工,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组织党务工作者开展学习培训,推进“意识形态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理念扎根入魂。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水利工作、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工作要点,并将其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职报告、总结、报告等重要内容突出出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强化责任压力传导,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落实。

  15.关于“研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标准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法规制度、通知通报等纳入党组重要学习内容,及时准确掌握意识形态工作新标准新要求,把住把好正确方向。二是落实形势分析、谈心谈话、报告工作等制度,实时掌控意识形态工作态势。三是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研究解决意识形态方面重大实际问题。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6.关于“惠民水利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

  (1)关于“归口管理的基建项目竣工验收”问题。一是强化工作督导,对13个项目未竣工验收主办单位及时下发督办通知单,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召开全市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推进会,协调项目验收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任务及完成时间节点。截至目前,13个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6个。

  (2)关于“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决算”问题。一是细化工作部署。未完成竣工验收决算的集美区、翔安区和同安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各项目代建单位成立整改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加以整改。二是强化工作督导。督导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挥督促协调作用倒排工期计划,明确各项目责任人,持续推动各项目审核进度。截至目前,24个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决算15个。三是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印发关于对安全生态水系竣工验收严重滞后项目责任单位记录不良行为信息的通报,将竣工验收完成率及后续管护工作列入年度河湖长制考核。   

  17.关于“监督落实水库移民资金使用不够精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和规范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有序高效推进。二是督导同安、翔安两区对2019-2022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直补资金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同安区祥平街道落实1个直补对象,其余9人均为各种渠道无法联系人员,同安区按照相关规定将9人2019-2020年度直补资金全部转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四是同安区、翔安区2019-2022年8个水库移民项目已全部完成工程建设并完工验收。                   

  18.关于“协调落实为民解忧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溪流养护要求,加强对溪流养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立足河长办职能,敦促市、区两级职能部门重视水环境治理,加强协调相关工作推进。二是开展河湖巡查暨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河长、政协委员河长、民间河长代表协同参与。印发关于下发河湖巡查发现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区对发现疑似河湖管理、养护范围内的问题限期整改。三是结合市12345群众反映的问题,委托第三方组织对各区河道养护情况进行巡查和评价。四是加强舆论宣传监督,倡导全民共享共治。不断扩大宣传渠道和层次,营造共同管河护湖的氛围,提升群众清洁家园的自觉性。

  19.关于“调研不深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检视巡察指出4份调研报告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调查研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在全局大兴调查研究。局党组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工作部署,研究制定贯彻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确定9个方面调研重点17个调研课题。三是形成长效机制。按年度抓实“提高认识、制定方案、开展调研、深化研究、解决问题、督查回访”六个步骤,使调查研究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经常性工作。注重调研成果转化,通过扎扎实实解决一批问题,助力厦门市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20.关于“增加基层工作负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为基层减负相关指示要求的学习,扎实开展“一季度一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把减负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转变督查方法。转变业务监督检查方式,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检查,实现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提高监督检查质效。三是做好监督检查准备印发防汛备汛及汛前检查工作要求,明确检查具体内容、方式方法、时间安排、注意事项,分步骤、有计划、有重点推进防汛备汛工作。四是提升工作质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抓好防汛备汛工作,力求检查精准、统筹有力,开展“打深井”式的专项检查,注重检查效果。

  21.关于“对基层单位指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基层挂钩指导工作机制。按照“规划下沉、服务下沉、干部下沉”三下沉工作法要求,建立健全局领导分区挂钩推进水利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各区水利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帮扶。专人跟踪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填报情况,指导各区各单位安全监管人员熟练掌握各模块操作方法、填报要素、填报要求,做到信息准确、及时上报。三是建立信息采集长效机制。印发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对水利安全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立、监管信息填报进行规范。通过加强基层指导,我市危险源辨识率显著提升。

  22.关于“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总结谋划工作较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拟制年终总结参考模版,进一步规范总结的基本格式和内容,要求各处室、单位树立问题导向和正确政绩观,对存在的差距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二是对2022年度共12份总结报告进行“回炉”,进一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教训,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细化2023年度工作计划,为落实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基础。三是组织对修改后的总结报告逐一审核,针对经修改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4份报告,逐一点出问题,组织再“回炉”,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各处室、单位共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差距37处,逐一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并列入年度工作筹划。

  23.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较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财政各月份下发的经费支出进度统计表,及时督促各单位及处室落实好各项目单位2023年度资金进度管理,确保单位支出进度达序时。二是加强项目资金进度管理,对项目经费支出进度特别是基建支出进度在局长办公会上进行晾晒,督促支出不达标职能处室和项目单位加强项目资金进度管理,确保经费全年达序时进度。三是督导汀溪水库和水务集团要强化基建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管理,确保2023年度基建项目经费支出达到序时进度。

  24.关于“差旅费超预算支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各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和财力的可能,科学安排2023年公用经费各明细项目的预算额度。二是严格按照市财政相关规定和我局新的经费核算规定,对机关和事业单位按人员所在编制进行独立核算各自公用经费。三是强化预算资金管理。对出现差旅费等公用经费超过预算资金进度,超预算的苗头,及时向各单位法人发出预警,控制相关资金支出,严防超预算现象发生。四是实际运行结果良好。我局公用经费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良好,没有出现超预算的现象

  25.关于“购买服务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财政规定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财政规定,对市财政没有规定经费标准的必需支出,严格进行比选,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严格上会审批程序,严格按市财政批复的预算开支,严防超预算。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购买服务4项辅助性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其辅助管理工作职责,加强考核考察,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能。三是对经办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政策规定执行意识,严格执行财政规定,杜绝经费开支的随意性。

  26.关于“政府采购管理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局采购工作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购买行为,提升公开办理政府采购比例。我局2023年以来采购项目12个,上省政府采购平台采购2个,采用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8个,自行组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2个,公开采购比率达100%,采购执行情况良好。二是采取单位自查、组织机关财务人员进行检查等措施,对汀溪水库2018年-2023年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汀溪水库合同履行到位。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7.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切实发挥好党组议事决策职能。局党组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再学习,切实提升党组工作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重新修订党组议事规则,明确理论武装、基层党建、干部队伍建设、重大项目安排、大宗办公设备采购等事宜。三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严格按照议事规则中的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纪律、决定的执行和反馈的要求落实,切实提高党组议事效率和质量。

  28.关于“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局党组专题学习《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传导责任压力。二是强化法规意识。坚持立行立改,对照以往存在问题党内法规,科学制定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专题召开征求意见会汇总收集意见建议,提前通报供党组成员对照检视问题。三是严明会风。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思想交锋、揭短亮丑,旗帜鲜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多从思想、作风指出不足,防止绕弯子、兜圈子、浮在表面。

  29.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抓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确保管党治党各项规章制度能够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工作指导,督促机关党委聚焦主责主业发挥职能作用。召开局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度机关党建和水利纪检工作,推动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强化法规执行力,严格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定要求。局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推进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走深走实。

  30.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党组书记将抓下级“一把手”履职尽责情况纳入每年述职重点内容,增强对下级“一把手”监督。二是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三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班子成员述职内容,党组书记突出将监督同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下级“一把手”履职尽责情况纳入述职重点内容。四是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将机关处室、事业单位权力运行、制度执行、财务管理和风险防控等事项纳入到监督检查范围,筑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堤坝。

  31.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回头看”促问题整改。针对省纪委专项检查指出的“市水利局财政资金无依据支出”问题,检查问题整改情况,促问题真正整改到位;结合2023年第一季度“一季度一专项”整治活动,监督检查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强化监督执纪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跟进监督,不断提升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精准度、实效性。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剖析原因问题根源,举一反三,补齐短板漏洞,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加大监督保障执行力度。驻局纪检监察组协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工作,督导各处室负责人和下属单位一把手等“关键少数”严格制度执行,按规范和程序办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32.关于“干部选任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进行再学习,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对人事干部的业务培训,选派人员参加全市机构编制、事业单位人事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修订局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进一步细化明晰动议酝酿、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及相关文书资料清单,科学规范开展选拔任用工作。四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任免工作规定,考察阶段制定考察工作方案、谈话提纲。

  33.关于“队伍结构优化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市委编办市级事业单位调研评估工作,通过单位自评、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局属各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队伍结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二是召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党组会,专题研究我局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对策。三是制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面临形势、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等方面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实施意见,着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需要水利干部人才队伍。四是按照局水利专业人才培养实施措施要求,严格执行人员补充计划,合理安排编制使用。2023年,我局机关计划通过公务员招考1人、博士选调生招考1人,补充年轻干部队伍,逐步形成合理干部梯队。把优秀干部放到重要岗位历练,2023年,我局共选派2名干部到指挥部、重点攻坚一线挂职。

  34.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经常”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干部选任工作专题党组会,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进行再学习,进一步严格把握选人用人规定和程序要求。二是按照人岗相适、有利于促进工作的原则,统筹规划干部交流轮岗。2023年,我局共组织干部轮岗交流10人次。三是拓宽干部培养渠道,积极对外推荐优秀干部,加强干部交流任职、挂职锻炼的工作力度,有计划安排干部到关键岗位、一线岗位“蹲苗”助长,多举措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四是进一步巩固强化“有为有位”的鲜明用人导向,突出实干实绩实效,充分调动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盘活并有效配置现有干部资源。2023年,我局开展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1批次16人次。

  35.关于“干部教育管理还有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提振锐意进取、担当有为精气神”专题学习反思会,局相关责任处室和责任单位负责人根据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反思检视。二是科学制定党员干部培训计划,严密组织年轻干部、军转干部专门培训。2023年3月份,我局组织部分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开展专题培训。2023年5月份,我局结合水利业务工作实际,邀请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技术专家进行授课辅导,增强培训实效性。三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面的管理和经常性的监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36.关于“党组履行抓党建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抓党建主体责任意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党的建设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修订完善制度机制,落实落细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机关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及时补足短板弱项,防止责任缺失、工作缺位。研究制定支部联系点调整方案,建立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台账,落实跟踪提醒机制。

  3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有关党内法规,充分认清“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性,自觉强化抓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对“三会一课”组织程序、标准要求进行规范,从制度层面保障“三会一课”高标准高质量落实。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党支部联系点工作台账,定期提醒落实,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四是坚持把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作为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重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质量效果。五是强化执纪监督,传导责任压力,推动工作落实。重点围绕组织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并下发通报督促整改。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有关党建工作方面的问题,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体提醒谈话。

  38.关于“支部书记抓党建能力普遍较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支部书记能力提升行动,定期组织党务干部队伍开展学习培训,有计划地安排新任职、后进支部书记参加上级举办集训轮训,不断提智增能,补足短板。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支部书记能力提升常态化长效化。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每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到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三是坚持以会促学、以会代训,落实支部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经常性指导帮带,不断提升支部书记能力。四是坚持以“碧水丹心”党建品牌为引领,持续深化“1+6”优秀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39.关于“对发展党员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相关党内法规的学习,强化事业心责任感,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口。二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每年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按节点按标准完成发展党员任务。三是举办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明确标准要求、程序步骤及注意事项,提高党务干部开展工作的能力素质。四是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形式,细实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把更多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引到队伍中来。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惠民水利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滞后”问题。

  整改措施:(1)关于归口管理的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定期召开调度推进会议,适时开展现场指导,协调解决项目竣工验收问题,加快余留项目竣工验收。(2)关于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决算。开展安全生态水系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滞后问题调研,要求滞后的三个区加快竣工项目的验收进度,及时沟通财政审核部门加快审核进度,明确完成时限。持续跟踪整改进度,要求翔安区、集美区、同安区农业农村局每月上报项目进度并进行汇总,推进问题整改。将安全生态水系项目完成情况列入2023年终市对区考评内容,对整体竣工验收进度严重滞后项目的责任单位记不良信用记录。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较慢”问题。

  整改措施:优化年度预算编制,对部门基建项目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付。召开年度基建支出(主要包括汀溪水库和水务集团等单位)专题推进会议,督促基建资金支出达序时进度持续督促各处室年度专项资金支付进度及时调整部分预算资金安排,提升支付率,发挥资金效益。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5769610;通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16号水利大厦602室机关党委(人事处),邮政编码:361009;电子邮箱:slj_zzrsc@xm.gov.cn

  中共厦门市水利局党组

2023年10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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