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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港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3-10-30 22:19: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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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港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3-10-30 22: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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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8月15日至9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厦门港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2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厦门港口管理局党组统一思想、突出政治、提高站位,要求全局上下要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委工作部署的重要抓手;把巡察整改作为查缺补漏、改进提升,推动厦门港口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担任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牵头负责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推进。

  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从严从实从紧抓好整改工作,建立了定期研究、领导负责、台账管理、清单销号、督办问责等5项机制。巡察组每2周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重要问题;局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牵头负责的问题一抓到底;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台账,及时收集、整理、更新巡察整改材料;对巡察发现问题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虚假整改。

  通过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分解,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顺利,已基本完成整改,剩余4个问题正全力推进。责任部门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剖析深层次的根源,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力争形成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港口发展的重要论述存在缺失的问题。

  (1)自巡察工作启动开始,局党组已将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港口发展的重要论述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和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港口发展的重要论述,成效显著。全局上下在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充分克服经济下行压力,港口生产保持平稳增长,对台海运跨境快件、海铁联运等业务增长强劲。

  2.关于贯彻“四个一流”目标不够聚焦的问题。

  (1)在印发的《港口高质量发展指挥部三年行动规划(2022-2024年)》的“总体发展目标”明确提出“未来拟建成为安全便捷、智慧绿色、经济高效、支撑有力、世界先进的世界一流港口”,并在分年度目标、项目建设表中提出对应的具体措施。(2)在《厦门港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中明确提出“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努力建设‘安全便捷、智慧绿色、经济高效、支撑有力、世界先进’的世界一流港口”的发展目标和思路。(3)在港口高质量发展指挥部印发的《2023年厦门港口高质量发展指挥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中,将“聚焦‘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总目标”纳入总体要求中。(4)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学习“四个一流”精神,由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结合岗位职责进行研讨发言。

  3.关于落实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党组会专题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落实方案。(2)梳理细化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3)初拟内部效能考核评分体系,相关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考核。(4)及时收集相关工作进展,于每年6月、12月汇总相关情况反馈市政府督查室。

  4.关于主要发展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1)2023年,厦门港港口生产保持平稳增长。前三季度完成货物吞吐量1.65亿吨,同比增长0.31%。集装箱吞吐量完成929.63万标箱,同比增长2.16%。(2)2023年多措并举推动业务发展工作。一是持续大力发展水水中转业务,前三季度水水中转完成278万标箱,同比增长7.69%。二是继续大力发展海铁联运等多式联运业务。前三季度海铁联运完成7.67万标箱,同比增长61%。三是积极调研,加强腹地拓展。局领导带队前往江西、湖南考察调研腹地货源,赴青岛、天津等港口学习先进经验,并于2023年3月在广东潮州举办港口物流推介会。(3)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港口降费减负,前三季度共减免企业成本约7433万元。

  5.关于紧扣发展定位实施扶持政策不够精准的问题。

  (1)出台《厦门港集装箱发展扶持政策(2022-2024年)》,举办政策宣讲会,加强宣贯效果。(2)持续培育国际中转集拼业务,联合自贸委、厦门海关优化国际中转集拼通关流程。前三季度国际中转集拼箱量同比增长387.9%。

  6.关于航运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1)建立强化招商工作机制,制定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2)季度编印“招商工作简报”,对任务指标完成、项目推进、招商活动开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通报,形成全局上下“大招商、招大商”的浓厚氛围。(3)加快推动各业务领域招商工作,鼓励引导企业增加再投资,延伸港口服务链条。(4)强化招商引资推介,举办港口物流专项推介会或相关会议展会等,加大厦门港招商政策、营商环境宣传宣贯,争取吸引港航、贸易企业在厦投资合作。外出拜访重点招商目标企业,宣推厦门市营商环境及港航政策,积极拓展港航领域合作空间。(5)加强协调,积极推动新签约合同招商项目落地。今年来已新增签约合同项目数10个,其中落地7个。

  7.关于智慧港口建设还有差距的问题。

  积极推进港区各码头智能化设备改造应用,新一批远控龙门吊、桥吊已到港调试改造。厦门港桥吊、龙门吊远控比例分别达到24.1%和24.8%。

  8.关于绿色港口建设还有短板的问题。

  (1)积极推进绿色低碳设备应用,新一批自动驾驶平面运输设备(IGV)、无人集卡等已陆续运抵现场并参与测试。(2)我市具备岸电设施泊位总数达89个,岸电设施数量为107套,岸电覆盖比例达92%。(3)中国经济信息社和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联合发布《中国港口高质量发展报告2021-海港篇》表明:在我国沿海样本港口绿色发展水平方面,厦门港位列第3名;《中国港口高质量发展报告2022-海港篇》表明:在我国沿海样本港口绿色发展水平方面,厦门港位列第4名。

  9.关于推动厦漳港区融合发展还有阻碍的问题。

  (1)局主要领导带队走访漳州市委、市政府汇报交流港口生产情况,以及港口建设发展思路和工作举措。(2)推动建立我局与漳州市委、市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3)协调古雷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研究明确厦门港古雷航道三期工程资金缺口解决办法。(4)经协调,厦门港古雷航道二期工程资产已移交漳州市古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5)经协调,后石航道二期工程资金不足的问题已明确解决办法。

  10.关于协调推动港城融合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1)制定《厦门港区功能提升及临港片区规划》,优化调整港区功能布局,该规划已于3月底通过市规委会审议。(2)有序推动海沧港区沧江路快速通道工程、海沧南大道(马青路-沧江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及海沧海景路下穿工程项目进展,沧江路快速通道已通车,海沧南大道(马青路-沧江路段)提升改造工程已开工建设,海沧海景路下穿工程已完成可研批复。(3)开展液体散货泊位和罐区需求分析,研究港区资源整合。

  11.关于内部融合还有不足的问题。

  (1)开展执法支队执法效能调研评估,形成调研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并报市委编办。(2)结合局季度效能督查,加强对局属单位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予以通报,明确对不按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厦门港口管理局局属单位承办职责明细表》认真履职的推诿扯皮现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12.关于执法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已在局机关设置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检查情况、港航综合行政执法目录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嵌入该专栏。(2)已在执法支队违法处理中心大厅设置公示栏,按要求公示相应内容,并做好定期更新。

  13.关于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1)已组织对下属四个执法大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好补缺补漏。(2)对《厦门港航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中音像记录的使用存储进行进一步细化,制定《厦门港航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完整的数据链条,保障数据安全。(3)针对执法全记录召开专题会议,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1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1)已及时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同步下发工作要点,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我查摆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不足。(3)突出日常考核。结合局效能检查,对局属各单位意识形态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列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加强宣传报道,讲好厦门港故事,提升对外宣传和友好港口交流水平,今年以来中央媒体已有83篇关于厦门港的报道,其中中央电视台报道40次。

  15.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浮于表面的问题。

  (1)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针对巡察反馈中心组学习内容的缺失部分进行集中学习,局领导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研讨。(2)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多次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处级干部轮训班和读书班,通过外请专家教授辅导,提升理论学习的深度,加大研讨交流力度。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6.关于部分审批事项办理时效未达标的问题。

  (1)协调省厅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调整了12个事项的法定时限,我局审批承诺时限压缩率已达90.1%。(2)通过厦门市智慧审批综合平台对超时限事项进行核查核实,已及时整改落实。

  17.关于为民解忧办法不多的问题。

  (1)已打通旅客信息接入海上游票务平台的数据传输渠道,实现电子验票,解决旅客现场换票问题,目前凭身份证购票的旅客无需换票,无身份证的旅客才需现场换票。(2)《厦门市水上旅游客运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87号)于2023年3月1日实施,明确海上游消费项目明码标价,并设置对强制二次消费的处罚条款。《厦门水上旅游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已成立课题组并形成初稿,并已列入2023年度厦门市地方标准立项。(3)推动海上旅游客运资源整合提升,引导国有企业采取设立合资公司的方式,积极引入其他航商以海上游相关资产作价入股,统筹产品开发和市场运营,促进海上游活动丰富产品供给、提升品牌形象。

  18.关于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的问题。

  (1)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细化建议提案办理流程,明确有关办理责任和要求。(2)2023年以来,已答复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17件,并全部列入“回头看”清单,要求按月报进展。(3)初拟内部效能考核评分体系,相关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考核。(4)由局领导带队,多次深入海沧港区调研,加强跟进督导推动港区建设发展各项工作落实,积极完善港区集疏运体系基础设施,推动完善海沧港区“两横三纵”货运衔接通道和“一横两纵”客运通道路网体系。拓展港口发展空间,强化村庄整合提升,基本完成海沧港区后井村整村拆迁,为建设多式联运智慧物流中心,增强航运服务功能提供发展空间。

  19.关于领导班子“四下基层”意识不强的问题。

  (1)结合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局领导、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践行群众路线、夯实基层建设基础等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2)定期与基层单位、港航企业进行沟通,了解基层的困难与需求,做好信访接待、现场办公、调查研究和党的方针政策宣传等工作。(3)建立领导下基层台账,及时收集汇总局领导下基层情况。

  20.关于部分工作存在“慢作为”的问题。

  (1)提升航道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建立工程周例会制度,分析解决工程重点难点问题。(2)项目开工前组织参建单位见面会,要求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廉政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定期到项目部进行检查,督促代建单位加强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等环节管理,及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3)项目完工后加快收尾工作进度。

  21.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过于简单笼统的问题。

  (1)组织处室经办人员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学习,开展“两会期间”安全检查,制定《“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行程表》,压实安全监督责任,细化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对象、参与人员、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2)后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参照“两会”细化计划执行。

  22.关于公文签发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1)结合周例会和局属各单位内部效能检查加强宣贯、明确要求,全面推动整改提升。(2)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文件,提升自身业务水平。(3)重新修订公文印发流程,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印发流程的通知》,明确公文印发流程,要求确保签发日期等要素完整性。(4)结合内部效能检查,对各处室和局属单位公文签发工作进一步加以规范。

  23.关于部分下属单位服务用房面积严重超标的问题。

  (1)组织全局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标准(2014版)。(2)引航站已采取封条形式封存超出核定面积的服务用房,完成超标服务用房整改。(3)石码中心已完成封存整改,目前实际使用面积小于核定用房面积。(4)结合内部效能检查,对局属单位办公、服务用房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24.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1)2023年度,执法支队拟减少租赁1部业务用车,保留3部。(2)引航站党总支立即召开会议,针对巡察组指出的“2020年公务用车费超定额1.73万元”问题进行反思,制定整改措施。将1.73万元上缴市财政,并加强车辆运行费使用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定额标准从严控制各项支出。(3)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单位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对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进行严格把关。同时,把“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切实做到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确保有限财力真正用到“刀刃上”。

  25.关于违规报销值班人员交通费的问题。

  (1)古雷港航服务中心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传达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厦门港口管理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文件精神,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2)对违规报销值班人员交通费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核实,并于2023年3月全额清退上缴财政。(3)重新梳理完善本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并印制《厦门港古雷港航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工作手册》,同时加强对津贴、补贴、奖金发放的日常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规范津补贴发放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举一反三,预防为主,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生。

  26.关于局机关工会经费个别项目开支不当的问题。

  (1)根据巡察和审计意见,发函给相关物业企业,退回全部应由其承担的费用,已于2023年1月3日退回我局。(2)加强食堂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工会经费以及福利费等法律法规规定开支。

  27.关于工程招投标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进一步要求业主单位加强对招标人(代建单位)的监管,组织现有航道工程代建单位有关工作人员集中认真学习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强调重要环节或要点,确保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2)业主单位已经书面发函各代建单位,要求其做好招投标的管理工作,并要求在工程项目开标前,将是否派招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及招标人代表确定方式报备业主,以确保按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3)业主单位组织现有航道工程代建单位有关工作人员集中认真学习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28.关于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

  (1)引航站召开党总支会,对出现“柴油采购中标人不具备相应经营资质”的问题进行反思,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目前已与原供应商签订合同解除协议书,并已启动新一轮柴油公开招标事项,在招标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资质的要求进行招标。同时,定期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提高业务能力。(2)严格按照相关服务政府采购程序,组织机关大楼物业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确保合法合规。(3)对照政府采购要求,对所有采购服务项目进行全面审查,目前未发现不符合规定的项目。

  29.关于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1)已制定《厦门港口管理局办公用房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局房产等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及要求,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责任。(2)东渡路127号房产产权证已经办结,并已移交厦门机关事务管理局。(3)联检大楼1-4层房产产权证已办结,正在办理移交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手续。(4)引航站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其房产未纳入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但是对于超标的办公用房已经封存;石码中心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超出的面积属于服务用房面积,超出的部分已封存。整改后引航站和石码中心的办公用房使用符合《厦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标准(2014版)》规定。

  30.关于财政资金使用效果不佳的问题。

  龙海客运站相关港口经营企业终止经营管理协议,停靠该客运站的水路客运企业注销经营资质,经进一步调研论证,目前客运站继续经营和恢复客运航线开通不具备可行性。

  31.关于违规补助企业的问题。

  (1)自2017年7月10日起免除港口设施保安费上缴地方政府部分费用,我局不再对企业征收港口设施保安费。(2)已与相关企业沟通,明确把该批防污染设备资产划转给龙海客运站(产权隶属我局直属单位),由龙海客运站所有并做好日常保管和维护。(3)相关处室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学习。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2.关于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用有欠缺的问题。

  (1)修订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会议事规则。(2)加强议事规则的学习,要求各处室、各单位专门组织学习,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和掌握。(3)提前收集和整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题材料,加强议题审核和把关。(4)利用周例会、月例会等各种场合,强化各部门、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意识,对属于“三重一大”内容应严格按照议事清单上报党组会研究决定,强化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用。

  33.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示范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1)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组书记加强对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党组成员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性认识到位,各自表态真诚务实。(2)自我批评做到勇于解剖自己、揭短亮丑,查摆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相互批评做到批评真诚严厉,辣味中带着暖意,能结合工作实际,真点问题、点真问题,得到到会督导组的肯定。

  34.关于严明纪律规矩表率作用不突出的问题。

  (1)局党组在第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再一次加深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学习掌握。(2)自巡察问题反馈后,局党组进一步规范党组会程序,按要求开展发言表态,党组成员逐一明确意见,严格执行末位表态。(3)开展业务培训,定期检查把关,规范党组会会议记录,做到会议记录要素齐全,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格式严谨规范。

  3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格的问题。

  (1)局党组专题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制定下发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召开全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组组长分别作专题讲话,部署全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严格落实“五必谈”制度,已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厦门港口管理局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实施办法》。(3)加强文字材料审核把关。

  36.关于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严格的问题。

  (1)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已将廉政责任谈话、任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案后整改谈话等纳入我局《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局党组书记与局属单位一把手每年开展定期监督谈话至少一次,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二次。(2)局党组书记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着重结合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从四个方面要求“关键少数”在廉洁自律上作表率。

  37.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够严格的问题。

  (1)开展教育整顿,提高干部能力水平。制定《厦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从2023年2月开始至年底,通过严格学习教育、检视整治、巩固提升“三个环节”,提高能力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2)开展调查研究,切实靠前精准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深入厦门港漳州辖区的东山港航中心、古雷港航中心,将执纪监督关口前移,了解基层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情况,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改革发展措施的落实。(3)建立健全制度,彰显派驻监督优势。制定《中共厦门港口管理局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机制的暂行规定》,明确通报重要工作部署机制、参加或列席重要会议协调机制、重要问题通报协调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协调机制等9项制度,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发挥好“探头”作用,把派驻监督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4)加强信息共享,协力营造监督常态。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下,加强与机关纪委、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法规等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互通、监督互动、结果互享机制,及时发现3起违纪问题线索。

  38.关于不能腐的防控体系还有漏洞的问题。

  (1)督促引航站进一步修订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重新梳理船舶引航服务、引航费征收、设备维修、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劳动人事管理等工作流程图,明确岗位及潜在风险及防控措施,并对各科队及各岗位人员潜在风险、确定风险等级评定分值及防控措施进行梳理完善和补充。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杜绝无关人员进出引航工作区域。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加强职工思想教育。(2)结合局效能检查,对局属各单位内部监督管理体制等有关方面进行调研,重点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局属各单位一体推进“三不腐”。(3)局党组书记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着重结合巡察反馈的整改措施,从四个方面要求“关键少数”在廉洁自律上作表率。(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落实和教育培训,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参加市直机关纪工委组织的纪检干部培训、局机关主办的党务干部培训。

  39.关于不想腐的思想教育存在缺失的问题。

  (1)组织学习市纪委重新修订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开展“四风”专项整治,重点盯住违规吃喝,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注重日常警示教育,转发学习党风政风监督台作风微课堂八个专题内容。注重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弘扬清风正气,组织党员干部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阅·青春”“清廉讲堂”读书分享会,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学廉思廉,形成良好政治生态。(2)坚持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下发廉政提醒,配合驻局纪检组开展相关监督检查。(3)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的学习宣贯,邀请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领导到我局开展专题培训,加大对相关政策、纪律要求的阐释力度,对年度集中填报和任前填报等开展具体详细指导,全覆盖培训报告对象;组织人员对个人事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及时纠正错填漏填事项。

  40.关于科学谋划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1)加大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力度。(2)借助选调生和公务员招录平台,遴选优秀人才,2022年以来已招录2名博士选调生,新招录本科以上工作人员17人。(3)向相关港航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开展港航人才需求摸底调查,推动企业积极引才。

  41.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足的问题。

  (1)对干部开展摸底排查,加大轮岗交流力度,2022年以来共有11名干部进行交流轮岗,其中2名干部为跨单位交流任职。(2)借助选调生和公务员招录平台,遴选储备优秀人才,2022年以来已招录2名博士选调生,新招录本科以上工作人员17人,外单位交流调任2名。

  42.关于干部挂职、借用管理混乱的问题。

  (1)从培养锻炼干部、完成重大专项工作任务需要出发,从局系统遴选19名干部到港口高质量发展指挥部、市大交通办、行政审批窗口挂职工作,选派2名博士选调生和1名科级干部参与驻村工作。(2)对局机关现有工作人员进行摸底,进一步精简局机关借调人员,对工作时间超过3年的6名工作人员,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43.关于干部教育培训较少的问题。

  (1)强化沟通协调,调整培训经费预算,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保障。(2)下发《中共厦门港口管理局党组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干部教育培训学时、职责分工,加强了教育培训的汇总收集、计划统筹、成果运用,提高了教育培训的针对性。(3)依托厦门党建学院举办厦门港口管理局处级干部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和党务干部培训班。举办4场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讲座,并通过视频方式将参训对象扩大到局属普通干部。

  44.关于对基层党建不够重视的问题。

  (1)坚持党建统领,局党组已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并召开年度会议进行工作部署。(2)及时修订领导班子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班子领导至少联系一个党支部,每年至少参加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2次,为联系党支部党员讲党课、参加组织生活会或民主生活会等,加强党建工作指导,推动党支部创先争优。(3)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会议,局党组书记及分管领导对基层党组织存在问题进行点评,机关党委对点评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查。

  45.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还有短板的问题。

  (1)2023年计划发展党员8名,其中年轻干部6名,建立和完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制度,列席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开展青年理论小组成员开展“廉洁讲堂”“阅·青春”活动11场次。(2)组织党务干部学习发展党员有关程序规定,高度重视“党建e家”对基层党组织换届提前6个月的提醒,确保换届工作扎实有效开展。(3)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培训,4月底组织全局党务干部封闭培训3天,同时选送新任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党建e家”管理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46.关于党建品牌建设不平衡的问题。

  (1)在系统2个党建品牌基础上,重点指导水运中心、执法支队打造优秀党建品牌,同时加强对港指办支部、古雷中心、招银中心创建党建品牌的指导。(2)与港航企业共同邀请上级有关领导进行党建品牌创建指导,推动党建业务双融合,提升品牌对业务工作辐射作用,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共同提升,形成港口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3)充分发挥党建品牌的引领示范作用,如局主要领导多次在系统会议强调创建党建品牌的重要性,党员干部广开思路,创建党建品牌的热情高涨;又如,航道中心在优秀党建品牌基础上创建廉政品牌,积极营造廉洁文化氛围。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共向厦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移交信访件3件。厦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3年4月30日,已办结3件。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对10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协调推动港城融合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走访海沧港区相关码头了解资源整合意愿及诉求,统筹考虑各方需求,提出整合意见,上报市分管领导研究确定。

  2.关于部分工作存在“慢作为”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牵头调整邮轮工作专班成员架构,加大对中资邮轮公司的招商引轮力度,吸引中资非五星旗邮轮以厦门为母港,推动厦门港恢复国际邮轮运输,推动海峡邮轮圈建设。

  3.关于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漳州协调中心办公用房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漳州协调中心的产权证与漳州市交通局同一权属,目前漳州市交通局正在办理产权证,待其办结后,再进行产权分割并划转。漳州协调中心办理产权证后将立即移交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4.关于党建品牌建设不平衡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选送局系统党建品牌参评本年度市直机关优秀党建品牌,该活动预计在2023年底进行,力争获评优秀党建品牌。

  厦门港口管理局将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适时“回头看”

  ,防止反弹,要在持续巩固成效上下功夫;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全力抓紧推进整改;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坚持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港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658258;通信地址:厦门市东渡路127号,邮政编码:361013;电子邮箱15597259 qq.com。

  中共厦门港口管理局党组

2023年10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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