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厦门火炬高新区党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9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高新区党工委立即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向基层党组织第一时间印发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成立高新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和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委管各企业分头落实问题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细化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导
高新区党工委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围绕三个方面11项34个具体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整改任务清单。高新区党工委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滚动更新整改进展情况,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责范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强化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成果
高新区党工委注重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相结合。坚持举一反三,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加强管理,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先后制定、修订完善了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等21项制度,真正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推动巡察整改从“治标”向“治本”提升,更好地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政策引导不够,影响产业集聚和创新发展”的问题。一是不断优化完善企业扶持政策。出台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对企业创新研发、产业发展、专利运用等给予政策扶持,促进产业集聚和创新发展。二是持续推进政策宣传、辅导工作。2023年以来举办政策宣讲会超20场,为企业宣讲高新技术企业扶持、研发费用补助、研发机构建设等政策,并实地走访园区企业超百家,进行政策宣传和申报辅导。
2.关于“引智聚才力度不足。推动与央企、院校合作不够”的问题。一是积极对接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加大力度引进研发机构。2023年举办“厦门大学火炬创星荟创新创业大赛”,为园区企业搭建创新创业、合作交流平台。推动3个研发机构项目落地。二是支持企业引进硕博士毕业生,对获得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且在高新区企业就业满一年的理工科硕士及博士,分别给予一次性配套补贴,补贴政策执行以来,已兑现3685万元。三是组织园区企业面向全国高校举办“炬火种·燃新薪”2023高校专业新星挑战大赛,吸引全国283所高校3289人次学生参赛。同时通过IP形象、微视频等方式开展人才发展环境和人才政策宣传,不断提升高新区高校引才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四是组织园区企业赴高校开展招聘及企业宣讲会,组织冠捷、雅马哈、清源科技等330家次企业赴省内高校召开专场招聘会,深入福州大学城和福州软件园,推介来厦人才安居政策和高新区人才发展环境。五是举办2023全国高校来厦访企拓岗活动,吸引来自中国科学院大学等103所高校的就业部门教师,走进企业交流对接人才需求。六是链接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资源,与大学共建实习实践就业基地,助力企业引才。此外,启动运营厦门软件园产教融合基地,发布涵盖人工智能、软件开发等9大模块20门产业特色公益课程。
3.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构建新型产业孵化体系的要求不够”的问题。一是聚焦细分产业领域,提出支持专业孵化载体发展的措施,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在租金、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大对专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的支持力度。二是积极对接技术创新和金融资源,协助石墨烯孵化器、生物医药孵化器、元宇宙孵化器等园区专业孵化器开展专业服务。2023年以来,高新区已新增专业孵化载体3个,专业孵化载体的占比逐步提高。
4.关于“‘火炬大学堂’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通过举办“产业技术大讲堂”等品牌活动和丰富培训项目品种等举措,更大发挥大学堂的平台资源链接作用,进一步扩大师资库数量和优化师资库结构,产业技术类师资占比逐步提升。二是结合高新区产业发展和企业服务等需求,协助开展优质中小企业评审认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后备评审工作,并受托对438家申报优质中小企业的园区企业开展审核,协办3场政策宣讲会。
5.关于“掌握企业动态信息滞后”的问题。一是通过不断完善、优化企业服务管理系统数据,定期督促各招商单位及时录入、更新数据,通报各招商单位项目执行率,建立项目跟踪管理机制,支撑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动态分析。二是完善企业服务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益企服务”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成立高新区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企业服务工作专班,高效推进企业服务工作。三是深化“益企服务”,持续开展“大走访、大调研”。积极组织举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座谈会、智能化转型升级企业座谈会等28场,帮助企业解决股改上市、出口退税、进口关务等各类问题60多项。四是加强培训服务力度。组织开展“2023年智能制造服务周”、“制造业供应链数字化趋势和管理价值”等各类主题沙龙、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政策解读讲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暨科技金融政策宣讲等系列活动。五是充分运用高新区政策推送系统、短信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强惠企政策和企业服务的宣传。对企业在座谈会中提出的问题、意见均以清单形式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并纳入督查。六是充分利用数字化平台,形成完善的企业走访台账,记录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发展需求、存在困难等情况。
6.关于“政策申报不够便捷”的问题。一是充分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再造优化申报流程。高新区区级政策申报均已实现线上申报。二是高新区制定的人才政策受理所需的人才在厦缴交社保数据,均已通过市人社局系统接口获取,无需人才提供。三是加强企业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政策兑现流程,简化政策审核流程,提高企业服务效率,鼓励引进培育台湾地区和金砖国家创客项目奖励两项政策均已实现线上申报。
7.关于“便民服务事项办理不够及时”的问题。一是高新区“主任信箱”来件以园区企业员工为主,咨询问题多数为政策类咨询,其次为咨询拆迁、园区规划、交通规划等。政策咨询类一般答复相对较快,后者因与属地协调等原因,回复较慢。二是举一反三,及时完善系统。在“主任信箱版块答复”中增设时间提醒功能,明确答复时间。三是不断加强与相应部门联系,做好答复时效的解释工作,督促业务处室尽快答复信件。四是加强高新区相关政策的宣传。在官网设置“政策解读”专栏,方便企业第一时间了解信息。截至目前,已发布政策解读相关信息60条。
8.关于“住房配套设施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修订完善《厦门火炬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4月12日印发。该办法放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扩大政策覆盖面至高新区所有的行业、企业。同时调整户型配租、租赁时限、租金优惠等标准,吸收更多企业员工入住人才公寓。
9.关于“停车位供需矛盾突出,对园区内部管理和空间利用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软硬件设备设施的投入。合理利用内部空间规划停车位,火炬翔安通用厂房一期停车位由原来的658个增加到930个,增设停车管理系统及监控,引导规范停车。二是采取园区企业内部员工通勤车辆按时段免费停放,外来车辆限时免费的管理措施,避免车辆长时间占用停车位。
10.关于“园区管理存在隐患”的问题。一是加强园区房屋主体及设施设备的维护及管理。对房屋及管道老化较为突出的单元及楼层逐步开展装修改造提升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企业走访与沟通机制,并建立了一支由8人组成的应急保障队伍,配备一支由多个外部专业化公司组成的应急抢修队伍,实现企业客服即时响应、应急团队快速处置。三是加强宣传,督促园区企业严格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2023年以来,举办三期环保培训班,提高企业环保管理人员的环保知识水平。四是定期聘请安全咨询机构专家开展危化品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将危化品安全等领域,纳入专项行动重点治理范围,截至目前检查了235家次涉危企业,排查608项隐患问题,并及时跟进督促整改。五是加大到企业的走访和督促力度。每周安排到危化品相关企业的走访指导活动。此外,定期牵头安监站衔接属地执法部门对危化品重点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处置风险隐患问题。六是加强危化品安全宣传。向园区危化品、建筑等重点领域企业超360万人次定向投放安全提醒。安排30场安全生产知识“大讲堂”,面向危化品等企业举办10场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下发危化品安全等各类宣传品30种合计2万余份、发送警示信息4.5万条。
11.关于“有的资产闲置。落实市委关于国有资产盘活去化的要求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建章立制,修订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督促下属单位加强空置资产管理,增加配套措施,加快解决空置问题。二是贯彻落实盘活去化方案。加强考核,将资产盘活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指标,盘活闲置低效载体。三是建设火炬高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掌握闲置信息。四是各相关单位通过优化载体招商条件、修订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加大宣传力度、聚力精准招商等方式加大盘活去化工作。
12.关于“有的违规招租”的问题。高新区管委会秉持立行立改的态度,一是及时修订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责任单位修订相关管理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从制度层面进行完善。二是督促相关委管企业与承租方重新签订补充协议。三是督促委属单位全面梳理须进行市场配置的出租房产,并与代管单位完善招租流程,对于需要市场化配置的房产,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对外招租。四是督促委管企业启用网络竞租系统,提高招租管理效率。五是将国有企业违规招租纳入企业内部审计常规检查事项,要求各国有企业内审机构做好年度专项检查。
13.关于“有的房产租金逾期未收取”的问题。各相关下属单位积极采用发送催缴通知单、采取法律措施等方式催缴租金,尚未收回的逾期租金取得一定进展,部分已经进入或者即将进入司法程序,部分企业已提交还款计划承诺。同时,高新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加强督促考核。一是及时修订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合同履约管理,保证合同正常履行。二是责成下属单位及时出台或修订租金催缴措施制度。三是加强对委管单位的考核督促,将租金逾期清理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指标。将国有企业逾期租金收缴工作纳入企业内部审计常规检查事项,督促做好房产租金收缴情况梳理及欠缴情况检查清理工作。
14.关于“有的房产产权办理不及时”的问题。相关房产由于建设年份较早,建设至今时间跨度较大,整改难度较高,因而整改时限较长,高新区管委会已选取精干力量组建专班,指派专人负责,定期汇报进展。经多方调档查询搜集到项目部分建设原始资料复印件并梳理材料缺失清单,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产权办理和土地挂牌出让具体实施方案并通过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目前已启动委托竣工房产测绘事项,后续将按计划实施推进,持续推动相关产权办理工作。
15.关于“房产承租人信用管理体系有欠缺”的问题。一是督促委管各企业在承租人负面信息信用共享平台及时完整录入数据,并根据租金收缴情况及时更新数据。二是相关委管企业已成立负面清单对接小组,定期走访了解承租人经营情况,同时已建立并及时更新内部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6.关于“执行采购规定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内部采购及审批相关规定。修订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度,加强采购信息公开。此外,督促委管国企参照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采购工作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企业内部审批规定和采购规定,加强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条款的内部审核。二是建立监督机制,将国有企业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纳入企业内部审计常规检查事项,要求各国企内审机构做好年度专项检查。
17.关于“考勤管理较宽松”的问题。高新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把考勤管理作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一是督促委管企业完善考勤系统,在系统中增加集体考勤核销审批流程,实现考勤全流程线上管理,提升系统准确性。二是细化考勤管理措施,做好员工分类管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三是加强委管企业考勤制度建设。由管委会牵头下发“进一步规范委管国企考勤工作通知”,并督促4家委管国企及时修订考勤管理相关规定。目前4家委管国企已分别修订完善考勤管理等4项制度。四是建立监督检查评价机制。党工委将考勤管理情况作为落实主体责任日常检查内容,纪工委将考勤管理纳入“1+X”专项检查,管委会将考勤管理纳入委管国企年度考核内容,全方位加强监督检查、抽查。五是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处理。由管委会领导对有关企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委管企业考勤异常的扣发当月相应薪酬,并提出严肃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18.关于“未有力指导督促基层开展保密工作”的问题。高新区第一时间组织对内部资料进行清除,并组织全体人员开展自查,确保互联网电脑不存储内部文件资料。此外,通过召开保密工作部署会、保密现场检查、宣传教育等方式,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管理。指导下属单位建立完善保密管理制度,规范定密和涉密人员管理,强化工作秘密管理,落实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保密工作。
19.关于“纪工委‘探头’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一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监督“探头”深入基层。一方面,以下沉企业走访调研、建立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公开纪工委书记联系电话等方式开展贴近式监督。另一方面,聚焦高新区委管企业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开展调查研究,推动4家委管企业建立《权限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目录、廉政风险防控图》,制修订涉及资产出租、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制度30项。二是采取“知、督、促”闭环监督,提升精准监督的覆盖面。聚焦高新区“完善益企服务机制”开展精准监督,结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金砖创新基地建设”任务,建立3张监督清单,细化16项重点监督事项。以建立监督台账、参加工作例会、开展惠企政策落实专项督查等方式跟进监督检查。三是多渠道摸排,增强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一方面,加强日常监督。主动约谈高新区党工委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领导,了解掌握思想动态。以“1+X”检查、“一季度一专项”专项整治工作等查纠“四风”问题,推进整改。另一方面,提升审查调查履职本领。积极组织参加专题培训、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专题会等各项业务培训,提高履职本领。四是对移交的问题线索深入调查核实,精准研判处置。纪工委收到的问题线索,均已办结。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1人,并已追缴违规发放薪酬。同时,制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纪检监察建议》,要求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强化源头治理,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20.关于“政策调研论证不充分”的问题。一是管委会以主题教育为契机,通过扎扎实实的调查研究,不断提升调查研究水平。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企业扶持政策,认真做好政策出台前的意见征集和论证等。2018年出台的支持企业推进智能制造政策到期后,在原政策的基础上,统筹做好市区两级政策的衔接、充分用好市区财政资金,得到企业的普遍认可。同时每年及时跟进企业项目的实施进展做好次年的预算安排,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使用,近年来区级普惠政策资金支出率均超93%以上。
21.关于“规划调整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做好发展规划总结。已在编制高新区“十四五”规划时,对“十三五”期间高新区发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根据“十三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及高新区发展实际设置“十四五”发展目标。二是及时开展评估工作。已开展高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着力推进高新区发展规划落实。目前,“十四五”发展规划各项指标基本呈现平稳发展态势。
22.关于“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一是修订相关预算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厦门火炬高新区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力。二是高新区打破原有支出基数的固有观念,不断完善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
23.关于“有的项目推动不力”的问题。一是关于厦门软件园一期智慧园区提升项目,针对软件平台方面的待完善事项,加快推进收尾工作,于2023年5月较好实现业务、财务、税务各项功能并完成项目终验,各项功能正常使用且运行稳定。二是关于工程项目事项,联合各代建单位针对实施的项目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今后在项目管理中将严格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前期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验收与交付管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全过程管理工作。三是关于财务决算事项,督促代建单位及时查明原因,厘清责任,并强化沟通协调,多方共同发力解决,加快财务决算工作进度。截至2023年11月底,6个项目已完成财务决算。
24.关于“规范性文件修订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对未注明有效期的两份文件,已确认不再重新发文,现已废止。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台账,对即将到期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处理并在高新区官网予以标注公布。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与自查清理工作,通过及时发出提醒通知、定期审查等方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管控,消除问题文件“带病”出台的隐患,进一步提升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能力水平。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5.关于“直属党委党建工作有弱项”的问题。
督促相关党组织立行立改,同时,结合2023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在督促下属党组织进行自查基础上,重点检查2023年8月召开的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直属党组织均能做到切实开展、并完整记录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内容;制定《厦门火炬高新区党建工作指引(一)》,对组织生活会开展的相关业务知识进行指导、统一规范。
为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立足职能范围进行严肃整改: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与部门协同,全面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督促下属党组织结合“三会一课”等认真开展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同时,密切与下属单位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情况,确保新成立的下属单位行政班子与党组织班子组建同步推进。二是加大监督检查与通报问责力度。继续做好每月开展的“厦门党建e家”平台巡查通报工作,确保及时发现问题、持续督促整改完善;11月中旬开展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将党组织设置、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作为重点,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整改。
26.关于“非公党建有短板”的问题。一是加强对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走访工作规范化管理。成立常态化摸排走访工作专班,不定时开展走访企业工作经验交流,不断提升走访企业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党组织班子成员出缺情况的及时掌握。通过排查与走访,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查清党员是否有党内职务,及时掌握企业党组织班子成员离职、出缺等信息,抓好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及时补缺。三是加强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和党务实操培训工作。2023年举办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和5期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培训班,并组织1期发展党员实务工作专题培训,同时依规实行两级预审,发展党员工作提质提效。四是加强党员党性锻炼和违纪案例的警示教育,通过线上不定时推送警示教育视频材料,下发非公领域案件办结后形成案件通报材料,进一步强化党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章守纪。
27. 关于“干部配备不齐”的问题。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委管国企2022年度考核、委管国企干部调研,完成委属单位及委管国企6名副职领导人员的选任工作,完成1名委管国企主要负责人的选调工作。二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委属单位、委管国企干部职位资源统筹,增强领导班子合力,现有委属二类事业单位5名班子成员中“80后”干部2名,委管国企18名班子成员中“80后”干部2名。三是注重年轻干部培养。指导委管国企推进中层干部选任工作,进一步增强队伍凝聚力、激发队伍活力、提升发展动力。下一步,高新区将长期坚持委属委管单位年轻干部培养,不断优化班子年龄结构,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28.关于“专技人员评聘不合理”的问题。按照“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原则,借鉴学习我市同类事业单位评聘条件,对委属单位专技岗聘用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工作年限等条件进行优化,完成修订《厦门火炬高新区委属二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委属二类事业单位专技岗聘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专业赋能委属二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29.关于“指导下属单位选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委管国企干部选任工作。通过干部人事工作专题调研,对委管国企干部选任和人员招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同时,将选人用人等工作纳入《年度国有企业党建综合考核正面评价指标体系》。二是督促委管国企落实落细人员招聘管理制度。加强对委管国企人员招聘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干部选任工作纳入高新区内部培训课程,督促相关委管企业及时修订完善人员招聘录用管理规定。三是统筹委属单位干部选任工作。将委属单位干部管理权限统一调整至高新区党工委,人员考核、档案认定统一由管委会负责。
30.关于“档案工作不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系统更新不及时”的问题。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增强干部人事档案的归档意识和重视程度,及时开展新增干部人事档案和零星档案的转递、收集、审核、整理和归档、数字化制作工作。2022年9月至今新增38人档案已完成数字化制作。此外,对已完成数字化制作的235份档案进行梳理查缺并补充《2022年度考核表》、《干部履历表》、学历证书等零星材料,已完成零星档案的数字化制作。
31.关于“干部教育培训有差距”的问题。启动“月提醒、季督促”学习提醒,建立干部在线学习督促机制,及时发送《关于管委会处科级公务员网络学院在线学习督促检查通知》至干部本人,引导干部及时参学参训。严格学习考核,督促参学对象按上级要求按时完成网络学院在线学习任务。截至2023年12月上旬,管委会机关科级以上公务员均已完成本年度网络学院在线学习,参学率100%,完成率100%,平均学分达190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火炬高新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在高新区纪工委的监督指导下,组织有关人员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市委第一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截至2023年9月25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1人,其中,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1人。
诫勉谈话情况
对厦门软投公司原董事长胡棋、厦门软投公司原党支部书记陈丽娜、厦门软投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陈剑斌予以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一)基本完成事项
1.关于“有的资产闲置”的问题
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及时修订印发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空置资产管理,增加配套措施,加快解决空置问题。在当前经济及租赁市场不景气的环境下,盘活去化工作已取得较大进展。截止2023年底,已出租去化3.98万㎡。针对剩余闲置面积,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将持续根据制定的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督促下属单位通过优化载体招商条件、修订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加大宣传力度、聚力精准招商、推进在建工程结合土地出让等方式加大盘活去化工作。巡察整改任务基本完成。
2.关于“有的房产租金逾期未收取”的问题
高新区对部分房产租金产生逾期问题进行自查,一是租金逾期催缴制度缺失或不完善。二是下属单位未严格落实租金逾期催缴制度规定。各相关下属单位已积极采用完善租金催缴流程、发送催缴通知单、采取法律措施等方式催缴租金,截止2023年底,已收回租金合计315.02万元,对于未收回的租金,已全部采取法律措施或督促企业提交还款计划承诺等方式进行追讨。下一步高新区管委会将督促委管国企严格按照还款计划及时催缴,将租金逾期清理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指标,要求相关委属单位定期报送租金追缴情况。同时,将国有企业逾期租金收缴工作纳入企业内部审计常规检查事项。巡察整改任务基本完成。
(二)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的事项
1.关于“有的房产产权办理不及时”的问题
目前,由于房产建设年份较早,建设至今时间跨度较大,相关建设法律法规、验收标准已多次调整,而档案资料缺失较多,产权证办理及土地出让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申报手续和材料繁杂,且产权办理事项需征求各主管部门意见,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房屋实测结果和现有建设手续进行相应调整或完善,部分特殊事项还需视具体情况报请上级机关决议,因而整改时限较长,未在集中整改阶段完成。
高新区部分房产项目补办不动产权证的事项,高新区管委会已选取精干力量组建专班,指派专人负责,定期汇报进展,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产权办理和土地挂牌出让具体实施方案并通过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目前已启动委托竣工房产测绘事项,后续按计划实施推进,持续推动相关产权办理工作。
2.关于“园区管理存在隐患”的问题
针对“火炬翔安通用厂房一期原有的公共消防喷淋管网因老化漏水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火炬翔安通用厂房一期公共消防喷淋管网改造工程由于涉及投资较大、工程周期较长,目前根据已下达的前期工作计划,完成工程量及投资情况摸底,并经高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接下来将按程序开展项目立项、设计、监理、施工等建设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高新区党工委将始终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在手中、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扭住问题不放松,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以劲头不松、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的态度,强化整改落实。加强日常监督,在“常”和“长”上下功夫,深化标本兼治、压实整改责任,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推动高新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592-5380958;通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811室,邮政编码:361006;电子邮箱hj_zsdw@xm.gov.cn。
中共厦门市委火炬高新区工委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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