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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4-05-23 16:49: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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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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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2月20日至3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总体推进情况

  公交集团党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所指出的问题与建议,查找剖析原因,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着力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公交集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这一政治责任,直面问题、正视问题,认真反思,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集团公司党委召开动员部署会,以党内文件形式向各部室(中心)、各基层党组织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公交集团党委的反馈意见》和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林荣生的表态讲话等材料,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要求上来,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不折不扣地落实整改任务。

  (二)细化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

  集团公司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始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明的纪律、最务实的作风,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病灶,对症下药,确保全部整改到位。集团公司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是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头履职、率先垂范,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牵头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集团公司党委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提出135条整改措施,并强化跟踪督办,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各责任部门于2023年10月27日起,每周报送整改进度及落实情况。集团公司党委自2023年10月12日起召开8次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以“钉钉子”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推进,把整改工作做扎实。

  (三)深化标本兼治,转化整改成果

  集团公司党委把落实巡察整改意见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做好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巡察反馈问题为主线,2023年11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集团公司党委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落细落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同时,不断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确保问题整改长效化,共完善规章制度20个,挽回损失1780.5165万元、问责追责28人,努力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企业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的问题。

  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关于公司法人治理等方面内容的学习。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

  二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经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研究通过,2023年11月17日向市国资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12月13日收到市国资委《关于修订〈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

  三是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董事会建设。2023年11月22日收到市国资委《关于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任免职的通知》,12月11日收到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候选人的批复》,新任董事会成员3人。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力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提高站位。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之《服务实体经济 防范金融风险》、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集团公司党委对资产负债率约束要求的认识。

  二是强化考核约束。2023年6月修订下发集团公司《绩效管理与考核办法》,将资产负债率管控纳入年度绩效管理惩戒性考核。在季度经济分析报告中,将资产负债约束要求作为重点提醒事项,提醒关注资产负债风险。

  三是加强制度宣贯。组织集团公司财务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约束的指导意见>》、集团公司《债务风险防控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促进管理要求落地。

  2.关于公共交通骨干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公交线网布局不够优化的问题。

  该事项为持续推进项目,持续构建以“地铁为核心、BRT为骨干,常规公交为网络和补充”的公共交通网络。

  一是创新公交地铁接驳模式。截止2023年12月底,在69个地铁站已全面配套接驳公交线路基础上,再分五批次开通47条公交地铁接驳专线(常规接驳“M”线),实现全市地铁站点M线全覆盖,以“短、频、快”的运行模式,方便地铁站点周边5~8公里距离的乘客换乘地铁;开通16条公交地铁“灵活接驳”线,以“定班定时模式”运营,方便各产业园区、学校乘客接驳周边地铁、BRT站点。

  二是加大岛外公交线网覆盖。2023年已在岛外启用3个公交场站,分别为集美软三片区的软件园三期F区场站及海沧马銮湾片区的西园公交场站、招商花园城公交场站;岛外线路调整方面,集美软三新增398路、399路,调整391路、M15路、M43路,强化地铁集美软件园站、集美大道站与软件园三期各分区的接驳服务水平;海沧马銮湾调整810路、M26路,方便西园、招商花园城商圈等片区乘客出行;同安环东海域调整463路、601路、617路、636路、639路、694路,方便阳光小镇、银城智谷、西炉居住区等片区乘客接驳周边BRT、地铁站点;调整5条线路增停翔安火炬实验学校,方便学校乘客出行;翔安大嶝结合片区安置房建设,调整3条线路增停阳塘安居小区。

  三是优化调整进出岛线路。截止2023年12月底,已分三批次调整跨岛线路751路、841路、942路、951路至进出岛通道岛内端周边交通枢纽,降低其与岛内线路的重复率;同时取消770路、992路,降低翔安隧道、集美大桥的公交线网重复率。

  四是强化公交地铁高质量融合发展。结合客流需求,2023年10月30日调整M20路改至珩山一里始发,方便周边小区乘客出行。同时结合地铁线网首班由6:30提前至6:00,2023年11月1日调整23条公交地铁接驳线的首班时间,方便乘客接驳地铁首班。2023年11月18日起,在地铁出入口周边增设新型“公交地铁接驳站”(首批试点5个),缩短公交与地铁换乘的步行距离至50米内,方便乘客就近换乘地铁。

  2)数字化转型升级滞后的问题。

  一是加快各业务系统融合。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一体化平台信息发布系统”项目建设,整合车辆调度、电子站牌管理等功能,实现线路运营信息的统一发布和电子站牌的统一管理。已完成系统建设,且所有电子站牌均接入系统管理。

  二是加快数字化转型,实现数据融合共享。数据汇聚方面:已完成车站票务系统、安驰物供系统数据接入工作,巡察建议中提及的“未将车站站务、物供配件等重要系统数据接入综合智慧系统”问题已整改完毕数据中台已完成公交运营相关的20个系统数据汇聚工作。数据治理方面:已完成组织结构数据库字段标准(初版)、车辆信息字段标准(初版)的编制工作。

  三是加快推进“车路协同平台”项目。①应用平台及路云平台建设已完成,平台建设进度完成100%。②5G智慧路口建设完成309个,达到项目建设“不少于300个5G智慧路口”要求。其中集美新城智能公交试点28个、BRT集美段5个、公交专用道169个、场站出入口107个。③开展验收材料编写工作,已完成项目总结报告的编制。

  四是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3)运营安全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层层传导压力,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水平。通过安全工作例会形式,以查摆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针对当前安全管理中的重难点问题,就如何加强安全管理、提升事故防范能力与基层单位进行交流,并对下阶段破解难点、强化重点的工作进行部署。同时与各公交运营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及绩效考核,推动责任落实。2023年无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有责交通事故起数和事故经济损失同比双下降,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有序。

  二是加强典型事故警示教育。①制作了2期典型事故案例及防御性驾驶视频,进行线上线下教育培训,以身边人、身边案例进行警示提醒,提升一线驾驶员的主动安全意识。②组织全体驾驶员进行安全大培训,开展涉及行车安全规范以交通法规的教育培训,共计开展80场次,涉及驾驶员8500余人,不断提升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③开展事故警示宣传展板活动,通过在集团公司五十余个场站制作事故警示宣传展板,让广大驾驶员更加深刻认识到事故产生的危害和后果,产生心理触动,提升主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是强化不良驾驶行为纠偏。督促建设单位重新采集更新岛内所有斑马线、公交站精确点位,完善系统基础信息,选取了74个公交站点、18个斑马线点位进行验证。通过诱导系统或监控抽查对84名驾驶员进行提醒教育,强化不良驾驶行为纠偏。

  四是加大技术防范投入。①完成安全管理平台开发,并在鹭城巴士集团全面测试使用,正向各基层单位进行推广使用。②探索辅助驾驶应用,各项辅助功能通过主机厂1.5万公里测试评估,已在每家公交运营单位选择1条线路试用,助力提升行车安全。③在近300台公交车上实现辅助安全提醒,即盲区预警、驾驶员行为监测等,辅助驾驶员行车安全。

  五是加强驾驶员反恐防范教育。组织各基层单位开展驾驶员反恐防范教育,共计开展提醒教育197场次、17498人次,将“多闻、多问、多观察”“前门上、后门下”,严防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上车等反恐防范理念落到实处,不断提升驾驶员的反恐防范意识。组织6家公交运营单位开展公交车反恐压力测试,累计共测试697台公交车,覆盖329条公交线路,测试结果均合格。

  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已对2018年以来发生有责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责任人25人进行问责、33人进行绩效考核处理。针对2022年4月至5月反恐压力测试不通过的人员,督促鹭城巴士集团按照公司制度完成了16名人员的绩效考核。

  3.关于人民至上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1)服务与群众期待有“温差”的问题。

  一是提升公交从业人员服务意识。从2023年第三季度开始,按季度开展“重点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每家公交运营单位每季度至少自查自纠自改两个重点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查找各环节工作不足,针对性拟定并实施整改措施,为市民乘客提供优质的公交出行服务,增强乘客对公交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是健全投诉处理机制。2023年9月7日印发《关于重申公交集团12345热线处理工作机制的通知》(经营管理部〔2023〕254号),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细化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诉求件办理质量。

  三是建立公交运营服务品质提升长效机制。①持续开展公交运营服务纠偏,通过编制《公交运营服务评价纠偏月报》,逐一点评6家公交运营单位及公交场站公司每月的公交运营服务情况,并提出整改提升措施,坚决遏制典型问题重复出现。②2023年在城市公交板块开展“公交安全服务竞赛”,激发公交一线生产人员的工作激情、服务热情,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来促进公交安全服务工作水平的提升。③集团公司每季度召开服务质量点评例会,总结分析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动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组织同安公交、海沧公交核查巡察问题中有关群众投诉回复不当、有责投诉处理不当的问题,上述两个问题为2018年9月、2020年6月厦门市公交运营服务质量考评情况通报中提到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于收到考评通报后按要求进行整改。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再次于2023年10月26日、10月30日约谈教育相关责任人。

  2)解决职工急难愁盼问题有“时差”的问题。

  截止2023年12月底,湖里、石村公交生产生活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现阶段序时进度要求,责任单位场站公司已制定后续工作计划,并将跟踪落实到位。

  一是加快推进湖里公交生产生活基地EPC项目:加大人力、材料和机械设备等资源投入;②制定合理的技术措施,确保工作各阶段能紧密衔接;③合理安排各分部分项工序间的衔接;④分段分批验收;加大与街道、社区及周边居民的沟通协调,在法定施工作业时间内尽可能增加作业时间。截止2023年12月底土建屋面工程已完成97%,装饰装修已完成99%,机电已完成99%,室外工程已完成80%,永久用电的红线外接入路径已完成,配电室及设备验收完成。

  二是加快推进石村公交生产生活基地EPC:①采取分级约谈机制,合理利用总承包单位的生产力及技术力量加强现场管控措施;②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分阶段验收;借用使用场外相邻空地增加可利用工作场地;④优化施工施工工艺;⑤定期组织参建单位对项目形象进度进行分析,制定三级管控计划;⑥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等各环节沟通;⑦加强现场管理,随时加强人员配置。截止12月底外立面幕墙及铝单板施工完成90%,外脚手架拆除完成90%,装修施工完成85%,水电预埋施工完成90%,设备安装施工完成,电缆穿线施工完成80%,金刚砂地坪(包含车道)施工完成85%,塔吊拆除完成。

  三是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3)推动充电设施社会化复用有“落差”的问题。

  一是加快充电桩平台建设。已完成充电运维基础管理平台部署试用,推进存量充电设备联调,完成41场934充电枪接入平台,实现数据可获取。

  二是编制充电设施规划方案及计划。《厦门公交场站充电设施规划方案》及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完成编制。

  三是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十四五”以来至2023年底,通过各种方式共投资6957.69万元建设充电桩,占“十四五”计划投资额7965.71万元的87.35%。特别是在2023年新增厦门北站、海沧枢纽站、翔安新城等充电站共38站,新增充电枪712把6弓。

  四是有序推进充电桩开放社会化运营复用。集团公司成立了以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充电桩社会化营运工作,并下发《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充电桩社会化运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在2023年12月底完成海沧枢纽、七星公交场站、公交大厦负2层充电桩改扩建并实现对外开放复用;目前正在抓紧建设枋湖加油站、枋湖检测站和T4公交场站等对外复用的充电桩。计划在2024年推动具备条件的存量公交场站充电站实现社会化运营复用。

  五是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够的问题。

  1)规章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按规定制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制度和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5月9日制定印发《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试行)》,8月3日组织宣贯;7月18日制定印发《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8月11日组织集团公司财务人员进行宣贯。

  二是规范各运营公司考核标准设置。2023年12月12日下发《关于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奖励标准和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处罚标准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基层单位按照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员工绩效考核,规范薪酬发放标准,并在后续工作中加强对各公交运营公司驾驶员考核及薪酬发放工作的监督。

  2)考勤管理较松散的问题。

  一是完善考勤管理规定。2023年10月31日发布《关于调整集团本部考勤打卡相关事项的通知》,对集团本部考勤打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采用OA打卡方式,进一步优化考勤流程,明确考勤规则,强化考勤意识,提高考勤质量。对考勤管理规定进行完善,修订《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形成文件下发各部室(中心)、各基层单位。

  二是抓好员工日常考勤管理。海沧公交第一时间对问题中反映的打卡不规范人员进行提醒教育,对缺卡问题较突出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2023年10月26日修订《厦门公交集团海沧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强调公司员工要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

  3)执行保密工作规定不严的问题。

  一是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023年3月16日正式印发《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确定定密责任人、涉密人员的通知》(厦公交〔2023〕15号),对原有保密工作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同时,严格遵照上级涉密岗位人员管理规定,对所有涉密人员进行岗前或离岗审查、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

  二是拆除并销毁互联网计算机涉密载体。2023年3月15日已拆除存储1份标秘文件的互联网计算机硬盘,3月28日前往指定销毁点厦门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进行销毁。

  三是加强工作秘密、内部资料保密管理。2023年3月14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删除办公系统及互联网计算机存储的工作秘密或内部资料,并已要求所有工作秘密件或内部资料进行线下传阅,并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四是提高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办公系统二级等保测评及三级等保安全监测工作,出具二级等保测评报告及安全检查报告。2023年9月18日委托云卫士(福建)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10月26日组织专家对办公系统进行定级评审,评定办公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为二级;11月14日完成网上备案工作及现场测评工作;11月22日收到现场测评报告,并根据现场测评的差距分析报告进行整改;12月15日取得办公系统网络安全保护第二级(S2A2)测评报告,测评综合得分为72.05分,通过验收。完成2023年办公系统网络机房安全等级保护三级(S3A2)测评,通过验收。

  五是加大保密培训和自查力度。组织多次关于保密知识及法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采用现场教学、钉钉答题、宣传海报等方式,增强员工保密意识。根据上级《基础自查目录及自评标准》制定本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方案,定期开展保密要害部门互联网计算机保密自查工作,进一步压实保密管理工作。

  4)下属企业管理人员违规违纪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坚持严的主基调。扎实推进信访件、问题线索办理,2023年新增检控类信访件及问题线索12件,已全部办结。给予批评教育1人,党纪处分2人。

  二是深化以案促改。通过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对2023年受理的信访件及问题线索办理的相关情况进行通报,认真分析引发信访举报的原因,并提出相关意见和措施,督促基层单位纪委书记和各纪检委员,扎实推动所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针对信访问题,督促修订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资产出租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等制度。

  三是强化政治监督,压紧压实责任。做精专项监督,围绕业务特点和重点领域,开展优化公交线网、文明城市创建、资产出租、意识形态领域等专项监督。做实派出监督,集团公司督查专员参加基层党组织重大会议95场次,作出强化“第一议题”学习贯彻和进一步增强廉洁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有关提醒12次,督促落实整改问题1个。抓好廉政风险防控,通过企业内部监督联席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推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对分管业务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对15家基层单位开展2023年度合规专项检查,围绕重点业务链条上的廉洁风险防控情况开展检查,共发现7个问题,督促相关基层单位落实整改。

  四是加强一线基层人员的廉洁教育。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下抓一级责任约谈,强调约谈中做到“三个结合”,即业务推进和压力传导相结合、严肃纪律和改进作风相结合、廉洁提醒和合规教育相结合。此外,针对重点人员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提级约谈。

  五是认真核查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问责。针对巡察发现下属企业个别干部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已完成线索核查工作,并责成所属党组织对当事人开展批评教育。针对巡察移送的问题线索,2023年11月9日对两名涉嫌违纪人员进行立案审查,12月12日对两名违纪人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关于集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仍有差距的问题。

  1)集团纪委推动廉政教育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开展警示教育。对2018年以来的案件作进一步梳理、分析,并推动强化警示教育。集团公司党委分别于2023年8月10日、11月23日下发《关于原厦门特运物流有限公司系列案件的通报》《关于两起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督促基层党组织对集团内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学习,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增强警示教育实效。此外,邀请市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为集团中层以上干部上《全面从严治党这十年》党课。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向党员干部上《汲取教训 警钟长鸣---2018年以来公交集团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剖析》《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党课,进一步强化纪法教育、廉洁教育,督促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从案例中汲取教训,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是突出重心下移,强化末梢监督。推动鹭城巴士集团开展业务链条专题整治工作,教育引导管理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鹭城巴士集团制订印发《关于开展“一月一专项”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明确专项监督范围和方式,对工会经费、零星工程、采购业务、印章管理、合同管理、保密工作、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情况,通过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查阅台账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发现13个问题已督促落实整改,推动修订完善《厦门鹭城巴士集团有限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2)集团纪委推动形成监督合力不够的问题。

  一是推进监督合力。由集团公司纪委牵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通过“1+X”监督机制,加强对资产出租、合规管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三重一大”执行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等专项督查。在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例会上,集团公司纪委通报全年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强调2024年工作围绕工程建设、资产管理和采购招标三个重点领域,严防基层一线管理人员吃拿卡要、一线生产单元跑冒滴漏两个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一重要要求,要求职能部门结合业务流程,加强日常监管,尤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处理基层单位有章不循、执行不力的情况。

  二是推进嵌入式监督。聚焦关键领域,会同经营管理部,对资产出租业务链条开展嵌入式监督。对照新修订的《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和补充规定要求,抽查2023年3个资产出租项目执行情况。

  三是按厦委办发〔2022〕8号文要求,推动制定体系化的廉洁防控手册。委托华夏经纬财务咨询(厦门)有限公司为集团公司提供廉洁风险防控手册编制咨询服务,协助集团公司总部搭建廉洁风险专项防控机制,已编制完成《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手册》(2023版)。

  四是推进任中审计。集团公司审计部根据制度要求加强对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离任、任中、专项等多种形式的审计;按照审计全覆盖的原则,对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任职满三年的开展任中审计。2023年以来共开展了6位领导人员的离任审计及3位领导人员的任中审计。同时根据巡察审计工作要求,修订完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3.关于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的韧劲不足的问题。

  1)对工程项目管理不深入,出现签约延时、进度偏慢、清单错漏等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2023年10月26日组织场站公司经营发展部相关人员参加造价培训,10月27日场站公司领导牵头组织经营发展部、工程管理中心、前期中心等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场站公司范围内造价培训宣贯;同时,以基建制度修订为契机,进一步宣贯基建管理机制。

  二是避免清单错漏纠纷的工作进展:针对第三方咨询单位编制清单错漏问题,每个项目在第三方编制清单前及编制过程中组织设计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造价人员开展交底探讨,减少清单错漏。在中标后,为避免清单错漏引起纠纷,及时组织中标单位进行清单核对工作。

  三是签约延时、进度偏慢整改:①场站公司高度重视,引以为戒,组织场站公司招标部门管理人员、业务部门合同经办人员集中学习宣贯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强调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规范合同签订时限,并做好合同签订管理工作、合规管理监督,后续杜绝再出现类似事件。②督促要求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分析原因,及时改正,并防患以后工作滞后问题。

  四是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2)督促追讨账款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已完成有关人员的问责。针对特运物流公司(梅莲物流公司)违规经营造成应收账款损失等问题,集团公司高度重视,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2019年12月给予相关责任领导降职处理,降为中层副职待遇,同时扣减2019年度100%绩效年薪;给予相关责任人免职处理,同时扣减当年度100%绩效年薪。

  二是健全应收账款管理的长效机制。①每月向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发送逾期月报,提出追讨建议等。②经济分析会分析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督促责任公司、责任部门强化账款追讨。第三季度经济分析中重点针对应收账款风险做出提醒。③集团公司财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到重点责任单位调研,对逾期重点企业,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开展约谈,督促责任单位提出专项措施,分类解决。④将应收账款回收率纳入基层单位年度考核指标,通过考核手段促进各单位工作落实。⑤针对半年以上应收款项,指派专人跟踪所管辖业务产生应收款项的情况,做好日常监测监管和专业指导,督促应收款项回收。集团公司财务部将持续督促各业务职能部门做好应收款项追讨,预防损失风险。

  3)对个别线路调整审核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健全线路调整沟通反馈机制。2023年12月22日印发实施《公交线路、公交站点调整管理办法》。对于基层公司报送的线路方案,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如采纳、不采纳、进一步完善等),避免出现事项办理时间过长问题。

  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2023年11月2日约谈相关经办责任人。

  4)办理建设手续偏慢导致建设成本增加的问题。

  一是归口工程管理单位,提升工程项目专业化管理水平。集团公司重新梳理了工程建设相关职能及管理规范,成立了负责工程、场站建设的专门单位,并制定基建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规则流程。

  二是强化工程建设合规流程培训。场站公司2023年12月5日组织工程管理中心进行工程建设合规流程培训。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未及时处置停运待报废车辆的问题。

  一是加快车辆报废处置力度。鹭城巴士集团108辆停运待报废车辆已全部完成注销手续。

  二是健全车辆报废管理制度。《公交车辆报废处置办法(试行)》经集团公司2023年第14次总办会审议通过11月16日正式印发。

  三是建立公交车辆报废回收处置机制。采用“合格处置单位公开入围、市场价分批次竞价确定成交单位”模式,开展新一轮公交车报废回收处置工作,有效解决报废车辆回收处置单位因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车辆报废及时性的问题。

  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相关责任领导进行诫勉处理;鹭城巴士集团对相关责任人开展约谈,进行批评教育。

  6)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结算的问题。

  一是修订集团公司《基建管理制度》。修订印发集团公司《基建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竣工决算、结算的流程督促管控,将责任层层落实至项目负责人。

  二是加强工程管理人员教育培训。2023年10月24日组织场站公司相关人员集中学习讨论《基建管理制度》,2023年12月5日,场站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建设合规流程培训。

  三是建立竣工结算清单台账,责任到人。每月动态更新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资料提交,协调财政审核所和第三方审核单位加快结算进度。①2022年至今已陆续完成了七个项目(海沧枢纽工程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运营中心2#9-11F办公室装修工程、海沧新城综合交通枢纽空调冷水机组、海沧新城综合交通枢纽三网融合、东渡公交停车场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施工)、高崎上盖停车楼及综合楼配套管理用房、坂美公园站等23处公交站点优化提升工程)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后续将继续推进其他项目的结算工作。②四个财政投资项目:东渡加油加气站—临时及永久用电工程,补件资料清单已经开具,施工单位正在补件;东渡加油加气站—加油机及常用加油配套设备,已于2023年10月25日再次发函施工单位,限期报送结算资料,以现有资料报送财审,财审不收件,再次与施工单位沟通完整结算资料;东渡加油加气站—油罐及人孔井设备,结算资料已经报送至财政审核中心,财政审核中心要求补件,资料已送达,于2023年12月14日出具结算审核结论书;东渡公交加油加气站,2023年11月9日已报送市财政审核中心,11月底市财政审核中心退件,退件原因为“超概103万”。③七个自筹项目:海沧新城综合交通枢纽主体项目,2023年11月6日完成变更审批的前置预研会议,12月18日完成变更的上会审批,现已完成结算办理;海沧新城综合交通枢纽智能化系统(施工),现已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书;特运运营中心写字楼分割及卫生间装修,现已完成结算办理;厦门智轨列车环岛路示范线,因图纸深化暂缓施工,已对接行业管理部门,明确工程终结,正在办理竣工结算;海沧新城综合交通枢纽办公楼VRV空调系统,现已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书;高崎上盖中央厨房装修工程,2023年12月13日施工单位再次补充结算资料,现已完成结算办理;枋湖商业中心消防设施维修工程,现已完成结算办理。

  四是加快已竣工项目的工程结算。将竣工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事项纳入月度绩效考核指标中,对项目负责人和造价经办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7)规矩意识不强,一些决策审批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针对资产公司和公交广告公司相关问题:强化规矩意识教育。资产公司2023年5月组织了相关合规培训,增强了员工的合规意识,完善对外投资的退出机制。完善组织架构,实现职能部门及岗位相互制约。2022年10月制定了定岗定编设置方案及人员配置;2023年11月细化了一线生产部门设置及职责划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及规范资产出租流程,并重新梳理了资产公司议事规则(含公交广告公司)。健全资产相关管理制度。修订发布了《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资产出租管理补充规定(试行)》和《厦门公交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房屋资产出租管理细则》,更新租赁合同范本。开展专项检查。2023年3月开展了出租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并完成整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增强合规意识,并每半年向集团党委会报告资产出租情况。核查合作成立欣联绘公司事宜,经查公交广告公司按规定上报集团公司并获批准,请示文件所附协议初稿中对方股东落款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我方并未签署;经集团公司批准后签署协议,但签署过程中,确保自2019年1月1日起终止业务,将时间落在了2018年12月29日,存在合同签署不规范的问题,但未造成企业损失。

  二是针对鹭城巴士集团相关问题:2023年9月4日至10月24日,集团公司党群部联合法务部、行政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对基层单位开展2023年度合规专项检查,重点围绕“三重一大”决策、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重点领域合规风险、违法违规等问题开展专项排查,12月6日党委会听取《关于2023年公交集团合规检查情况的报告》。12月对基层党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量化考核,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等进行检查。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枋湖检测大楼等违规出租问题涉及的15人已采取诫勉教育、效能告诫、组织调整、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问责措施;针对资产公司相关问题,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针对广告公司和鹭城巴士集团相关问题,分别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物资管理廉政风险较为突出的问题。

  1)物资和服务采购招标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2021—2022年未采取公开招标的14个采购项目主要为:翔安公交公司公交车辆及场站保洁服务项目(1个)、海沧新城综合交通枢纽宿舍楼家电(空调)项目(1个)、海沧新城综合交通枢纽宿舍楼家电(洗衣机)项目(1个)、19台主副班车辆更新投放项目(1个)、年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10个)。

  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结合以往审计意见及市国资委采购有关规定,2022年11月21日修订印发《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及招标管理制度》,完善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2022年12月16日组织宣贯,进一步加强招标及采购方案中审批过程的管控。

  是加强培训学习,筑牢合规防线。2023年9月17日至18日针对采购开展两场专题合规培训,从业务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审计纪检部门等“三道防线”加强合规管控。

  针对巡察反馈的未公开招标问题,集团公司立行立改,及时纠偏。如:特运顺联2023-2024年度保险采购项目、海峡出租2023年度至2024年度保险采购项目、快速公交2023年度至2024年度保险采购项目;翔安公交2022年度至2024年度公交车辆及场站保洁服务项目、特运顺联公司2022年度147台新能源纯电动车辆采购项目均已公开招标。

  是明确零配件归口采购。配件采购已进一步规范,公交车零部件采购分别由提供配套供应服务的安驰公司、翔顺德公司根据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自行组织采购。

  是加强招标条件审核,及时排除倾向性条款。建立公交车辆报废回收处置新机制,2023年10月12日形成正式招标文件并公开招标,回收处置单位的资质要求已取消“在厦门地区具备机动车报废作业场地”及“取得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相关责任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安驰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2)物资监管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追究。集团公司效能办于2022年度对翔顺德公司党支部书记给予通报;同时由翔顺德公司对加油站负责人给予免职处分,并扣除年度绩效奖;对加油站卸油员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扣除年度绩效奖。

  二是专业化归口管理。翔顺德灌南加油站已于2022年10月委托安驰公司经营管理。托管后,安驰公司立即修复了全部损坏的监控储存硬盘和液压仪,由加油站加油工每日巡检监控设备和液压仪工作情况,并做好巡检记录,设备有异常的由现场管理人员报修并跟进至修复。加强卸油环节管理,油罐车到位和稳油后,由油站卸油员测量出实际油量,与送油单上的油量对比,误差在千分之三以内的方可卸油。同时增加了油站内部的日盘点工作,加强了油站油量管控工作灌南加油站的库存燃油盘点都处于正常值之内。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翔顺德公司和安驰公司每月均开展公司层面多部门联合盘点;集团公司加强对加油站的经营监督,基层公司每月提供加油站盘点数据备份至集团公司相关部门;2023年11月22日,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财务部共同开展了第三季度加油站经营情况专项检查,安驰能源中心、灌南加油站油品装卸监督机制和油品月度盘点机制等加油站生产经营监督工作已落实。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党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1)支部班子建设有弱项的问题。

  一是2023年10月25日的第三季度书记例会,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再强调。10月27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三重一大”决策和基层党务工作的通知》,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组织生活会的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工作流程等再梳理强调,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是月度更新《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各基层党组织委员花名册》,跟踪落实集团公司各基层党组织委员配备情况,配齐基层党组织委员,明确基层党支部管理员在领导班子调整后就“厦门党建e家”平台数据进行维护的工作时限要求。

  三是场站公司党支部、安驰公司党总支分别召开党组织会议,针对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未开展互相批评问题回头自查,再次学习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并部署整改措施,要求各党小组在党小组会议上学习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重点强调会议有关要求,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建立“厦门党建e家”平台巡查台账,进行不定期巡查工作,及时纠偏纠差。将厦门党建e家平台信息更新情况、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列入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量化考核体系,2023年12月进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

  五是2023年12月7日至8日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纪检干部培训班,进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厦门党建e家操作等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六是鹭城巴士集团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谈话;集美公交党总支因时任党建e家平台管理员已离职,对继任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2)党员发展、管理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2023年10月25日的第三季度书记例会对党员教育管理及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再强调,10月27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三重一大”决策和基层党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摸排一线职工中党员数量,实时掌握情况,并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单位。集美公交、海沧公交已第一时间摸排一线职工党员数量,其中,海沧公交驾驶员党员组织关系均已全部转入;经核实,集美公交公司共计18名驾驶员的党员组织关系未及时转入,集美公交党总支10月24日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针对党员组织关系未及时转入单位的18名驾驶员根据实际情况分门别类进行梳理,按照程序和规定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入集美公交工作,截止2023年12月底,9名驾驶员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入,2名驾驶员已纳入党总支党员管理,7名驾驶员因党员档案遗失无法确认其党员身份。

  二是集美公交党总支已于2023年3月对4名入党申请人进行谈心谈话。集团公司党群部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入党前谈心谈话有关记录。

  三是将厦门党建e家平台信息更新情况、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列入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量化考核体系,2023年12月进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

  四是集团公司党群部2023年11月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强调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五是2023年12月7日至8日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纪检干部培训班,进行党员发展等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3)“三会一课”有缺漏的问题。

  一是2023年10月25日的第三季度书记例会,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进一步强调,10月27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三重一大”决策和基层党务工作的通知》,强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规定动作,同时按要求规范在厦门党建e家平台准确录入相关数据,每月做好自查,2023年12月进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

  二是市保集团党总支2023年10月26日召开党务工作者学习会,深入对照检查剖析、学习,提升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针对“保安公司党支部2018年6个月未上党课”(经落实,实际有上党课但厦门党建e家未勾选),市保集团党总支于2023年10月27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是2023年12月7日至8日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纪检干部培训班,进行基层党务等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2.关于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力的问题。

  1)统筹谋划队伍建设不科学的问题。

  一是2023年12月22日党委会上报告集团公司干部队伍现状。

  二是配齐配强下属企业班子,按程序完成同安公交、场站公司、市保集团、资产公司总经理配置。

  三是2023年10月26日印发《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职业发展管理规定(试行)》,明晰员工职业发展路径和晋升条件,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

  2)干部选任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流程的学习。在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专题学习,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聘任制度,以公开竞聘、竞争上岗为主要方式。2023年10月13日启动集团公司行政办公室主任、集团公司安监部经理、资产公司总经理选拔聘任工作,采取集团公司内部竞争上岗方式,完成选拔任用流程,11月21日印发任职文件。

  三是2023年6月29日和10月30日已调整2名与配偶存在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中层管理人员;通过查阅《干部任免审批表》的方式排查集团公司其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回避制度不到位的情况;经排查,未存在此类情况。2023年12月22日党委会上报告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执行亲属回避制度情况,并做出定期排查的工作要求,确保回避制度落实到位。

  四是坚持正确导向,选拔业务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干部,在选拔聘任干部的过程中加强群众监督,提高公开选拔干部的公信度、透明度。2022年度集团公司党委“一报告两评议”满意度明显提高,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情况”“对加强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情况的评价情况”“对新提拔任用干部工作民主评议情况”测评结果“好”的评价均超过各单位的平均值,特别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情况”测评结果“好”的评价达到100%。

  3)人事管理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组织人事档案管理员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2023年厦门市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培训班,提高人事档案管理业务水平。

  二是修订《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增加人事档案管理章节内容,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

  三是完成“5份无工资类材料,4份工资类材料更新不及时”的人员和所缺材料的梳理,已放入人事档案归档;自查85份干部人事档案,完成85份工资材料补充,并进行补充装订。2023年12月22日党委会上报告集团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情况,并做出定期对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进行补充装订以及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情况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经常性、基础性工作。

  四是2023年12月8日修订印发《厦门公交集团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规定》,进一步梳理规范证件保管和因私出国(境)审批,确保手续完备、流程规范。

  五是对2018-2019年归还证件不及时的2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共向公交集团纪委移交信访件4件、问题线索2件。公交集团纪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3年12月12日,已办结6件,正在办理0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0人、科级干部2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1.因违反工作纪律,对原厦门公交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孙家仟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因违反工作纪律,对原厦门公交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经理李晓辉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诫勉情况

  无。

  (三)组织处理情况

  集团公司对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纪处理的两位责任人给予岗位调整。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事项

  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因新任董事会成员为3人,仍然不符合市国资委不少于5人的规定。下一步,将继续就增补董事事宜保持与市国资委的沟通,待市国资委配齐集团公司董事会成员后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章程变更。

  计划完成时限:市国资委配齐公交集团董事会成员

  (二)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的事项

  关于统筹谋划队伍建设不科学的问题。

  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需整体统筹谋划,并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流程和要求开展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下一步,集团公司党委将结合干部队伍现状,围绕集团公司战略和企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的需要,结合优化老中青分布合理的梯次结构目标,做好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的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快对年轻干部队伍的培养选拔,充实后备干部力量,强化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

  计划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集团公司党委将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强跟踪落实,确保整改效果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加强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凝心聚,抓严抓实,助推集团公司转型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5856708;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2号楼912室,邮政编码:361012;电子邮箱amoybus@163.com

  中共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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