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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体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4-05-23 17:12: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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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体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4-05-23 1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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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4月10日至510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体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8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

  把巡察整改工作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委和市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等,进一步统一思想,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强化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以落实。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深入剖析,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系统推进整改

  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上升到检验政治自觉的高度,切实遵守整改工作纪律,按照方案分工,以“一刻也不能等”“一刻也等不得”的态度,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原因,逐项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为加强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保质保量、有序推进,我局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督导检查组,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局机关纪委抽调精干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全过程跟进整改,指定专人每日实时跟踪各处室、各单位整改进展情况,紧盯整改相对滞后的责任单位,及时指出工作不足,做到“点人、点事、点问题”,同时积极提供整改意见和政策指导,做到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四)积极建章立制,深化结果运用

  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作为发现工作短板不足深刻剖析原因、切实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水平有利契机,注重举一反三,把整改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的过程着重完善提升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修改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日常管理等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足球管理体制改革力度不大”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足球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足球改革财税金融扶持及人才职业发展政策执行落实的通知》,明确我市足球专业及管理人才培养计划,规范运动员注册管理工作,对足球场地经营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明确场地、水、电等优惠规定。           

  二是大力推广各类各层级的足球体育赛事,促进职业足球俱乐部发展。全面掌握本地足球俱乐部主体数量、规模、分布等基本情况,简化俱乐部普查、注册备案流程。目前我市合计注册备案的足球俱乐部53家,其中青少年足球俱乐部19家。                                               

  三是加强足球场地建设,已经完成厦门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白鹭体育场专业足球场、青训中心等6片专业训练场建设任务,为我市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硬件保障。

  2.关于“体育文化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文化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体育事业应肩负起的文化新使命,讲好中国体育故事厦门体育故事将体育文化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分别于2023年10月23日、11月23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文化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在日常工作中,将体育文化建设和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工作置于同等位置,一体推进,协同发展。

  二是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理清加强体育文化建设的工作思路,制定我市体育文化建设工作计划,已于2023年11月2日印发《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加强体育文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系统推进体育文化建设工作。

  三是已将体育文化建设工作经费纳入2024年度经费预算,为加强体育文化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四是自2023年起,已将体育文化建设作为全局年度工作总结和第二年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并和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等工作统筹部署。

  3.关于“体医融合试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重要指示精神,系统推进体卫融合工作。2023年10月19日,联合相关部门召开体卫融合试点工作推进会,组织各区研究试点建设情况,明确建设工作推进时间节点。                                         

  二是推动工作落实,推进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各级群众体育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各区根据工作推进表落实试点建设工作,并对前期工作进展较为缓慢的相关区和镇街开展针对性的督导帮带。

  三是加强交流指导,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提高运动干预人群数量和质量;邀请工作开展较好的社区和接受运动干预的患者分享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到工作推动成效明显的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参观学习,同时举办运动建议处方培训班,邀请国家体育总局医学研究所专家现场授课,共有139人参加培训。

  4.关于“体育设施总量不足”问题

  一是出台政策规定,已出台《群众身边健身运动场地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全市群众身边健身运动场地设施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推动各区各部门建设体育设施,重点抓好“足、篮、排,乒、羽、网,游、跑、时”项目建设。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现场调研各区建设情况,督促指导各区加大体育设施建设力度。

  三是对照标准做提升,督促各区各有关单位按照《体育场地建设指引说明》,梳理未达到统计标准的体育运动设施,有针对性地提升改造,增加体育场地面积。

  5.关于“体育设施结构不优”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体育场地设施分布不均衡不充分问题,针对巡察发现问题,赴各区开展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等全民健身相关工作调研,重点督促人均场地面积低于全省平均值的区域及人口密集的街镇加大建设力度,并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二是加大近邻运动场建设力度,会同各区、各有关单位有序推进群众身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即近邻运动场)新建改建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注重科技赋能,创新管理机制,建成了一批项目多样、特色突出、贴近群众的健身场地进一步打通群众健身的“最后一公里”。2023年已完成新建改建全民健身体育设施170处,建设面积达125199㎡,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                   

  三是满足市民多层次多样化健身需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全市群众身边健身运动场地设施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重点加强适老化适儿化健身设施配置,在新建改建全民健身体育设施中增加老年人、青少年专用体育设施数量,进一步提升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获得感”“幸福感”。

  6.关于“体育设施优势不强”问题

  一是提升我市优越自然资源与运动项目的结合度,出台《厦门市体育运动设施建设规划(2023-2025)》,充分发挥我市独特的山海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帆船、冲浪、山地越野等体育赛事。

  二是推动各相关单位落实水上运动项目相关规划,增加水上运动项目场地;指导运营单位在目前已规划建设的珍珠湾、环东海域两个海滨浴场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优化设计,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厦门市体育运动设施建设规划(2023-2025)》及可行性,持续推动规划建设新的海滨浴场。

  三是加大体育公园建设力度,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及各区加快体育公园建设进度,优化体育公园改造方案;印发《进一步推动体育公园建设工作进展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单位按序时进度推进建设工作。

  7.关于“体育设施质效不高”问题

  一是制定市体育中心场馆免费优惠开放的具体时段,利用体育中心微信公众号、中心各场馆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加大宣传力度,同时采取和中小学合办运动队、培训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公用体育场馆的利用率和质效。

  二是鉴于市体育中心保龄球馆、羽毛球馆、篮球馆不符合建筑安全标准现状和全市公共体育场馆规划布局要求,已组织专业力量研究制定市体育中心保龄球馆、羽毛球馆、篮球馆拆除重建方案。

  三是加强智慧健身房开放时间调查,指导各区延长智慧健身房开放时间。为确保智慧健身房按要求开放,我局还强化了监督检查力度,一方面通过厦门i健身系统平台智慧健身房预约界面对夜间开放时间等信息进行核实,通过后台视频监控对夜间开放情况开展线上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开展线下实地抽查,督促各智慧健身房切实落实开放时间等要求。

  8.关于“申办引进高端赛事不多”问题

  一是为对标建设国际性体育名城和体育赛事名城的建设目标,发挥厦门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等我市体育场馆和山海融合资源优势,对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奖补等体育产业扶持政策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办体育积极性;为大力培育高水平赛事运营单位等龙头体育企业,鼓励企业不断提高赛事组织等经营水平,于2023年7月启动了厦门市体育产业基地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并评审出7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项目)。

  二是大力引进国际品牌赛事,世界田联钻石联赛已于2023年9月2日在厦门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白鹭体育场成功举办,并将连续10年在我市举办;成功申办巴黎奥运女足亚洲区预选赛第二阶段比赛,并已于2023年10月26日-11月1日在白鹭体育场举办;已成功申办2027年田径亚洲锦标赛,并签署办赛相关协议;已成功申办2025年苏迪曼杯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锦标赛;指导相关国企继续对接引进相关高端赛事落地具体事宜。

  三是积极引进国内品牌赛事,已成功举办2023和2024CBA全明星周末赛、2023全国尾波(冲浪)锦标赛、2023中国家庭帆船赛等高水平赛事活动;引进全国健身锦标赛暨世界健身锦标赛选拔赛,该赛事已确定2023-2027年在我市举办。

  9.关于“扶持产业发展力度不大”问题

  一是联合相关部门依据《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门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加大对我市体育制造企业的扶持力度,尤其在体育制造业转型升级、自主品牌创建方面的扶持力度,鼓励体育企业创建自主品牌。于2023年9月8日至11日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举办运动时尚展,搭建厦门体育产业深度交流和资源聚合平台,助力厦门体育企业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

  二是完善体育产业发展政策体系,持续落实我市有关扶持体育产业基地、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高水平体育赛事发展等政策;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体育企业代表座谈会,问需于企,修订现有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出台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和运营体育场馆的扶持政策,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办体育的积极性。

  三是积极推动建设海峡两岸(厦门)体育产业创新创业园(暂定)、数字体育产业园等产业载体,设立数字体育消费展区,为厦门优秀企业提供展览展示平台,通过联合商家促销等,让跑者和市民得到实惠。引进并举办2023(第40届)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2023年厦门体育消费生活节等活动,推介我市优质的体育资源、配套政策服务、营商环境,推动更多体育品牌企业和头部企业落户我市。

  10.关于“体育消费潜力激发不够”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充分认识体育在扩大内需、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上的重要作用,进一步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激发体育消费潜力,恢复和扩大体育消费

  二是举办丰富多样的促进体育消费活动,通过举办厦门体育消费生活节、运动时尚展等促进消费活动,持续激发市民体育消费潜力,2023运动时尚展已于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举办,展会共吸引全国60余家企业参展,11个省、市的政府部门和企业代表参会,3万余名观众入场参观。

  三是加强体育消费统计工作,加强对体育消费发展特征和趋势的分析研判,为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提供决策依据。

  11.关于“竞技体育基础不扎实”问题

  一是为夯实竞技体育发展的师资力量,联合相关部门根据《福建省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到学校担任教练员的优秀退役运动员进行摸底,加大对优秀退役运动员的招聘力度,进一步推进体教融合。

  二是加大赛事举办力度,培养、挖掘竞技人才。在每年举办“奔跑吧·少年”青少年体育竞赛的基础上,通过举办市运会、全民健身运动会等群众性赛事,为青少年竞技体育人才提供展示才能的平台。

  三是督促各区加大对基本符合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指导,力争更多培训机构尽快通过审批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整顿“百日会战”、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

  12.关于“竞技体育重点不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职业体育俱乐部建设,指导组建WCBA俱乐部,参加2023-2024中国女子篮球联赛。

  二是构建“三大球”竞赛体系,实现我市“三大球”各年龄段的全覆盖,通过体教融合,采取“市队校办”等模式合作共建“三大球”市级运动队,推动更多有基础的学校建立三大球校园运动队,进一步提高校园普及度。目前已授予厦门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校和市队校办共计25所,其中篮球基地校4所,排球基地校1所,足球基地校2所;篮球、排球、足球各有6所学校采取“市队校办”组建运动队。加强对基地校、市队校办工作的指导,拓宽选拔面,稳定选材渠道。

  三是强化运动场地建设,制定出台《群众身边健身运动场地设施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大群众身边健身运动场地设施建设力度。

  四是完善我市排球赛事体系,积极布局全国群众性排球赛事。我市本土赛事IP“VAL排球联赛”目前已经成为全国性的排球赛事品牌

  13.关于“竞技体育后劲不够足”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优秀运动员引进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未达到优秀竞技成绩但极具发展潜力的运动员的考察力度,提前做好引进等具体工作,并加强对已输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的跟踪管理,2023年已引进10名高水平运动员。

  二是加大田径等传统优势项目人才培养力度,采取招聘专业教练员、建设室内训练馆、加强内部责任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基地校和传统项目学校的作用、鼓励向优秀运动队输送后备人才等措施,夯实田径、射击等传统优势项目人才基础。                            

  三是加强沙滩排球项目布局,与各区联合组建队伍,提升“市队校办”“市队区办”水平。

  四是加大与区体育运动学校、社会俱乐部等的合作力度,共同培育霹雳舞、滑板等新兴体育项目人才,已完成铁人三项、攀岩、霹雳舞、滑板等项目的组队工作。

  五是提升市体育运动学校在后备人才培养基本条件、训练过程、教育教学、人才质量、人才效益等建设力度,市体育运动学校于2023年11月2日获评国家体育总局“国家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21-2024)”。

  1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定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必学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强对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的审核把关,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进行检视剖析。

  三是严格党支部书记考核,各党支部书记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

  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分析研判,2022、2023年年度意识形态专题报告已加强针对性,整改到位。

  五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评价使用重要依据,已对干部考察流程进行完善优化,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察,纳入考察谈话内容和民主测评。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5.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在局党组会上定期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并传达学习《2023年省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明确清单任务,梳理相应职责,确保落实到位。

  二是统筹部署,夯实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要求,召开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研究部署从严治党有关工作。

  三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结合主题教育、巡察整改、“三争”行动和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推进落实从严治党有关要求,举办《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员干部廉洁修身》专题讲座;组织参观家规家训馆;协同驻局纪检组开展纠“四风”树新风季度专项整治工作。

  四是对标对表,确保落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按主体责任清单逐项严格执行,经常组织对照,及时查漏补缺;局党组书记加强对下级“一把手”日常监督,年底述职时将监督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汇报;加强“一岗双责”督促落实,组织典型案例剖析会,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检讨反思,分管领导进行专门剖析。

  16.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好”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会议监督,确保精准有效。根据综合派驻实际情况,为加强监督,指派专人进驻体育局办公,随时掌握情况,发挥“探头”作用。

  二是督促市体育局党组及时成立市体育运动学校整改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同时积极深入一线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三是进一步抓好能力提升,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统筹安排监督力量,把握工作重点,分阶段有步骤跟进监督,及时了解情况,搜集问题线索。加强业务培训,采取以老带新的组合,通过以案教学、组内研讨等方式提高每名纪检干部的业务水平。建立与市体育局机关纪委协作工作机制,每季度会商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各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及时准确纠正倾向性问题。

  17.关于“体育设施采购有漏洞”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计划采购的体育设施技术参数设置工作,采购前组织专家和使用单位对体育设施技术参数进行集体研讨,确保采购产品的技术参数符合产品安全质量和使用要求。

  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厦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施采购,确保体育设施采购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健全体育设施采购后的验收评估机制,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以及售后服务保障不到位等情况的供应商,按规定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列入负面清单。

  三是鼓励各类体育设施生产经营企业在我市建设智慧健身房展示平台,或通过线上展示平台发布产品功能介绍和产品信息,有采购需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民参观、体验和比选,进一步提高体育设施供需匹配度。

  18.关于“食堂采购有漏洞”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监督机制并建立询价台账。成立市体育运动学校食材采购询价组,制订《学校食材采购询价暂行办法》,明确食材采购询价、比价、定价工作流程,规范询价人员职责、询价范围、询价台账等内容

  二是严格落实食材验收手续,建立健全食材进货验收台账。实行学校食材采购“三验收”,验收员负责检验食材质量、数量及规格,监督员负责对食材验收的过程进行监督,防止出现“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问题。通过入市必登系统查验采购食材“一品一码”上市凭证信息,索取当天采购食材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食用农产品快速检验检疫合格证》、瘦肉精检测报告等凭证。通过食堂快检设备对蔬果进行二次农残检测和餐具消毒检测,有效确保食品安全和可追溯性。

  三是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已于2023年10月分别向3家食材供应商发出律师函,要求提供食材的价格证明材料等资料,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19.关于“购买服务有漏洞”问题

  一是组织采购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厦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采购业务水平,确保采购工作阳光高效、优质规范。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体育产业专家队伍建设,提升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人员在体育产业、财务审计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建立动态监管和“回头看”机制。

  三是严格按照《厦门市高水平体育赛事补助管理办法》《厦门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实施办法》等体育产业奖补资助政策的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核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合法合规。

  20.关于“政策制定不完善”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厦门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实施办法》等体育扶持政策,增加效益评价相关条款,根据评价情况,及时修改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扶持效益。

  二是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政策规定。

  三是修改完善《厦门市引进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费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相关条款

  21.关于“评审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社会力量承办市级运动队等补助项目开展复审工作,并根据复审情况进行了处置。

  二是优化完善了2023年《厦门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及单位(项目)申报指南》,对规定不够明确的申报条件给予修订明确。

  三是组建运动训练人才咨询专家库,遴选长期从事各运动项目的高级教练、骨干人员等作为市级运动人才咨询专家,并加强培训。后续评审将通过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的方式,确保评审工作规范开展。

  22.关于“资金分配不透明”问题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各区体彩公益金管理、使用,根据《厦门市体彩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立厦门市体育局体彩公益金经费评审小组,明确组成人员、工作职责、评审管理流程。

  二是建立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并下发给各区实施。

  三是2023年度体彩公益金分配及使用情况已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公告工作。从2024年起,将向社会公开各区的分配数额以及资金去向,进一步提升体彩公益金使用的透明度。

  23.关于“资金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单位存量资金清理上缴的范围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存量资金管理;已于2023年9月25日将赞助款结余按规定上缴市财政;后续的赞助结余款如需变更用于其他体育项目的,将严格按预算编制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报批手续。

  二是加强资金使用档案日常管理,强化赛事活动等资金使用的档案管理意识,在赛事活动结束后,按照“一活动一档案”要求,及时整理资金使用等相关材料并归档;局档案管理部门按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评估标准(试行)》要求,加强对档案的日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是已于2023年10月19日印发《厦门市体育局关于规范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校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校培养经费拨付后绩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基地校自评、市体育运动学校复审、市体育局对绩效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四是严格年度预算编制内部评审工作,加强项目论证,就预算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从严把关,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和精准性,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管理

  24.关于“往来款清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准则相关制度,在工作中严格按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二是加强往来款管理,已于2023年4月将2022年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办赛费用按规定纳入单位收入核算。

  三是经前期核对历史账务、发放询证函等方式,组织人员对涉及的往来账款逐一进行清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置。

  四是已于2023年9月27日,将挂账的局机关职工历史购房款上交市财政。

  25.关于“出租资产不规范”问题

  一是市体育中心2号网球场经营管理协议书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续签。

  二是将市体育中心2号网球场5片场地中的2片收回,由市体育中心自行经营管理;其余3片场地的日常管理由市体育中心负责,作为市网球队训练场地,仅用于保障市网球队日常训练,不对外出租。

   26.关于“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对第十六届省运会运动员、教练员“带牌带分”奖金发放、2019-2022年3家事业单位后勤奖发放情况进行复审。

  二是修订完善《厦门市体育竞赛奖励办法》,对相关奖项的发放对象、标准等进行细化明确。

  27.关于“落实监管责任不够”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有关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和“三个必须”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防范机制,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题调研,拟出台《厦门市体育局赛事活动安全监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包括赛前审核、赛中监管、赛后评估等内容的赛事监管全过程体系,为加强赛事活动安全监管夯实制度基础。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2023年7月14日开展针对市、区两级体育执法人员的专题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四是严格执法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对体育场馆、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射击场和运动枪弹库、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等日常监管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8.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深入剖析原因。通过研究分析,找出党组议事规则学习不够深入、行政会议议题审核不够严格等问题根源。

  二是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2023年9月27日局党组中心组组织理论学习,把《中共厦门市体育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厦门市体育局党组调整“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中“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内容的通知》等内容组织再学习 

  三是组织业务处室和事业单位专题学习。把党组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印发各业务处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结合各自交班会、周例会组织专题学习,做到人人熟悉。

  四是加强会议议题审查把关。加强对局长办公会、党组会拟上会议题的审查把关。

  29.关于“研究重要业务工作偏少”问题

  一是查找问题原因。有的处室对党组议事规则不清楚,有的处室沟通协调不够顺畅,对体育领域改革发展等事项进展情况通告不够到位

  二是强化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厦门市体育局党组议事规则》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集中宣讲。

  三是加强业务研究。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先后研究了综合改革试点、体育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重要业务,提高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的制度意识和纪律意识。

  30.关于“机构改革较慢”问题

  一是积极分析问题根源。既查找了涉改单位较多、职能变动较大等客观原因,也分析了在新单位领导配备上比较慎重干部选任动作不够快等主观原因。

  二是及时进行问题整改。改革过渡期间,局党组已指定了单位及各项业务工作负责人,加强了工作指导。同时,任命局机关1名处级干部担任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其他党员保持原组织关系不变,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均按要求落实。三是推进改革取得成效。改革后的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高效高质承办2023年厦门市各类全民健身运动项目,共举办26项赛事,共计5682场比赛,超30000人次参与;科学健身工作稳步推进,整合市、区两级体育、卫生部门力量,持续落实落细体卫融合及国民体质监测的工作计划进一步提升体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31.关于“党建工作比较薄弱”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举办了为期一周专题读书班,分主题周密安排学习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选定主题、讲好专题党课9次,以讲带学、以讲促学,进一步提升系统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巡察整改以来,已组织两期体育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选派5名党务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党务培训。

  三是抓实日常管理。加强发展党员线上流程和线下流程材料的闭环管理和衔接,避免出现材料缺失等情况,实现闭环管理。修改完善党建工作指引,各支部按要求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四是迅速推进整改。相关党支部已按要求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配齐支部书记、支委等党务干部,按规范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32.关于“干部选任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深刻反思反省。理清了问题的来龙去脉,查找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工作作风、工作制度方面的短板弱项。

  二是加强法规学习。2023年9月27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时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干部任用规定进行专题学习,重点对干部任用的纪律和监督相关条款学习研究。

  三是立行立改。及时纠正在干部选任程序中有关法律知识考试、撰写廉政对照检查、任前谈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是举一反三自查。重点围绕违规设置职务的问题,对近些年来的干部选任工作全面开展自查,经查未发现同类问题。

  五是规范干部选任。及时制定了全年干部选任工作计划和方案,重新规范选任流程,进一步细化了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的具体操作办法,把法律知识考试、撰写廉政对照检查材料、任前谈话等要求充实到流程相应环节。整改期间,共研究干部选任工作4批次,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执行,没有再发生巡察指出的类似问题。

  33.关于“个别下属单位人浮于事”问题

  一是根据下属单位“三定”职能,核实单位实际承担工作量,结合岗位特点要求,逐人确定岗位职责,分析人员配备的必要性和科学性。

  二是已于2023年5月完成下属单位机构改革,通过划转、解聘等方式,缩减人员配置,从67人缩减为39人

  三是下属单位采购、电工、安保等人员进行重新分工,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四是于2023年8月新签订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服务管理系统运营服务合同中已不再要求中标单位安排人员驻点办公。 

  五是体育培训中心已于2023年4月停止运营,利用该载体建设海峡两岸(厦门)体育产业创新创业园,开展体育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推行智慧场馆建设,借助智能化软件和安防设施降低人力成本。

  34.关于“下属单位制度不完善”问题

  一是指导督促下属单位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时效性不强、执行不到位的制度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市体育运动学校起草修订《党总支会议制度》等70项制涉及党政群管理、工作职责、综合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后勤资产管理、人事管理、医疗保障管理、德育工作、教育教学管理、训练竞赛管理等11个方面。

  二是指导督促市体育运动学校及时完善图书室管理等规章制度,修订《图书室管理制度》明确了开放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中午12:50—14:50和每周二、四晚上20:00—21:30。2023年10月底图书室购置补充3000册新图书,于11月1日正常开放,师生可有序借阅图书

  35.关于“对下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开展教育整顿。于2023年4月起在市体育运动学校开展以教练员为重点的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整顿提升专项活动,直面学校在管理机制、人员素质、工作效率、工作作风、人员培养方面存在的不足。

  二是强化教练员队伍管理。根据市体育运动学校训练竞赛任务和运动队管理要求,制定了《教练员履职负面清单》《教练员责任追究办法》

  三是规范学校用餐等后勤管理。在食堂设置人脸识别系统,实施一类、二类灶区别刷卡用餐。

  36.关于“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清理清查。开展体育系统干部兼职情况摸底,掌握干部职工社会团体兼职底数,健全完善了基础数据库。

  二是及时进行整改。在体育协会兼职连任超过2届3名干部均已退休,目前已全部辞去兼任职务。兼任2个及以上协会5名干部目前均辞去多余的兼任协会,现已符合干部兼职的规定要求。2023年10月17日联合相关单位年报异常16家社会组织进行集体约谈,对长期未开展业务活动的僵尸组织按法定程序进行行政撤销。

  是加强宣传教育向干部职工发放《厦门市体育局系统干部社团兼职相关政策温馨提示》《厦门市体育局系统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职务审批流程图》,严格规范干部兼职审批流程。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市体育局党组和驻市执法局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市委第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截止目前,已按照监督执纪“种形态”对9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2人,其中对市体育运动学校划船运动训练基地食堂管理员韩忠祥同志予以诫勉谈话,对1人予以责令检查,对5人予以批评教育,对2人予以提醒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事项

  1.关于“政策制定不完善”问题

  联合相关部门对《厦门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增加对获得资助奖励项目进行综合效益评价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奖补政策等规定。

  2.关于“津贴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

  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厦门市体育竞赛奖励办法》,明确综合性运动会带入省运会的成绩不再进行奖励,对后勤奖发放对象进行细化明确。

  3.关于“未出台体育赛事安全监管相关制度”问题

  已起草《厦门市体育局赛事活动安全监管管理办法》,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推进制定工作。

  (二)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的事项

  关于“食堂采购有漏洞”问题

  与存在价格虚高问题的违约供应商进行充分沟通催讨,如协商不一致,将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的下步打算

  下一步,市体育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在确保整改到位的同时,持续巩固提高,并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将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举一反三,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5094800;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2号,邮政编码:361000;电子邮箱:xmstyjjgdw@163.com

  中共厦门市体育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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