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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5-05-07 09:14: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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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5-05-07 0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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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5月6日至7月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委宣传部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9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思想共识。市委宣传部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部务会、部办公例会、“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持续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压实主体责任,提升整改质效。市委宣传部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紧抓实各项巡察整改事项,每周通报巡察整改工作进度,每月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市委宣传部主要领导召开部务会、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部巡察整改推进会、部办公例会等会议16次,开展专题调研8次,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检查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责任分工,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整改有关理论宣讲、新闻宣传、文化文艺、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和整改措施进行专题研究,认真推动整改,在抓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三)加强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市委宣传部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分解,将整改方案进行表格化梳理。对整改工作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细化形成“一方案、三清单”,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跟踪掌握和督导推动整改落实情况,建立整改工作日志与台账、定期会商统筹、每周报送整改进展、督办检查、整改挂账销号等制度,全过程、全周期、全链条抓好巡察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把巡察整改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党纪学习教育常态长效,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等结合起来,针对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举一反三、寻根究底,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立足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整改期间共起草修订各项制度39项,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好、运用好。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统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召开市委宣传部部务会,会议研究修订《部务会、部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并于2024年9月正式印发。新修订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部务会、部长办公会的职责边界、决策与执行程序,加强对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的统筹管理,研究审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大问题、重大改革事项、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活动方案等,以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要点,研究分析理论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文化文艺、社会宣传、国防教育、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广播电视、电影等各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更好地履行部务会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工作职责,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优化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在把方向管大局上持续用力,切实做到研究深入、讨论充分、决策科学,有力提升议事质量和效率。自《议事规则》修订以来,共召开部务会8次,研究项目、活动、经费、人事等重大事项15个;召开部长办公会13次,研究项目、活动、经费、人事等重大事项103个。

  2.关于“整体谋划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强整体谋划,进一步明确我市“文化中心、艺术之城、音乐之岛”建设的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实施路径。完成《加快建设“文化中心、艺术之城、音乐之岛”,为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精神力量》等课题研究报告,推动制定出台《厦门市闽南文化保护发展规划》《2024年旅游品质年行动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和办法,为加快建设“文化中心、艺术之城、音乐之岛”提供有力支撑。提出总体目标:立足厦门资源禀赋,将厦门建设成为中西文化交汇、海洋文化交融、闽南文化特质浓郁,辐射东南沿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区域文化中心城市,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标杆、新时代中国影视之都、海峡两岸文化交流中心、世界闽南文化交流合作中心、全球知名的“音乐之岛”。提出阶段性目标主要包括2024年阶段性目标、2027年阶段性目标以及2035年中长期愿景。明确实施路径:加强文化设施建设,着力提升文化承载力;打造特色文化品牌,着力提升文化影响力;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着力提升文化竞争力;实施文化传承创新工程,着力提升文化创造力。二是厚植全市文化艺术土壤,推动社会各类文艺创作主体机构进一步提升文艺原创力。用好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平台载体,组织开展2024年度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评选工作,共评出资助及奖励项目100个,跟踪指导、推动各项目落地见效、落实结项。如举办路边音乐会,创新打造全民共享“音乐+”模式,通过多个直播平台同步直播,三场总观看人次突破120万,成功登上微博“同城热搜”榜第三,全网超2000万阅读量;持续推进“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戏曲进校园”“文艺志愿服务”“厦门市民文化节”等一批文化惠民活动,为市民群众提供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市属文艺院团开展文化惠民演出432场。三是增强活动传播力影响力,高品质办好国家级重大文艺文化品牌活动。成功举办金鸡百花电影节、“飞天奖”“星光奖”颁奖典礼、“长城颂”文献展、马约翰艺术展、厦门国际设计艺术周、“中华情·中国梦”中秋系列展演、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大会等重大艺术文化节展活动,精心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弦乐奏华章 鹭岛启新程”民族音乐会、市民文化节等150多项700多场文旅活动。第十三届鼓浪屿钢琴艺术周贯穿国庆假期,50余场国际大师精品音乐会、庭院广场音乐会等活动吸引众多游客踊跃参与,26场市属文艺院团传统非遗戏曲展演、上百场非遗展演和上百个非遗市集在中山路悉数登场,汇聚市民游客超160万人次,央视点赞我市“非遗市集、琴音雅韵迎八方宾朋”。2024两岸艺术节展映舞剧《白毛女》等12部高品质两岸剧目,让市民游客畅享艺术盛宴。国庆期间,厦门歌舞剧院、闽南大戏院、厦门嘉庚剧院等剧场上座率均达八成以上。我市影院放映总场次21473场,总票房1562.55万元,人均观影票房全省第一。2024年法国电影展映在万象影城展映《广岛之恋》等5部经典法国电影,取得热烈反响。

  3.关于“跟踪督办不紧”的问题

  健全完善跟踪督办机制。紧紧围绕省委、市委的中心工作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点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落实情况,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等列入督办事项。严格落实《督促检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分解立项、承办反馈、分类催办、汇总通报、结项归档等工作环节,把握办结时限要求,确保各类督办事项落地见效。建立督查工作通报机制,每季度对全部督查事项进行盘点汇总,梳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在部机关工作例会上对完成进度靠后的项目进行通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建立督查工作台账,按照时间节点和督办内容等分门别类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做到督办事项与办结反馈一一对应、记录完整。

  4.关于“指导全市理论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指导。强化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指导,先后举办两期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培训班。培训对象涵盖各区委、区直、镇街中心组学习秘书以及市直八大系统、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宣传(政治)处领导、中心组学习秘书等。培训班围绕中央新修订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有针对性地开设了《中心组学习重点问题辅导》等课程,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的能力素质,确保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督导。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对各区及市直相关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列席旁听,强化日常督促指导。已开展列席旁听6次,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旁听等形式,重点了解和掌握各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学习计划制定和完成情况、交流研讨情况、学习档案建设情况等,针对个别区部分场次到课率不高等问题进行综合指导。

  5.关于“挖掘理论富矿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加强资源整合,凝聚起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强大研究合力。牵头整合“习近平在厦门”系列理论研究力量,通过课题立项的方式,全面整合全市社科研究力量,汇集厦门大学、海洋三所等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委党校等市直机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共同开展“习近平在厦门”系列理论研究集体攻关。与此同时,积极整合中央党校等市外、省外科研力量,优势互补,形成“习近平在厦门”系列理论研究强大合力,促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不断走向深入。二是深挖理论“富矿”,推动体系化、学理化研究走深走实。组织高校、社科机构一体学习、一体思考、一体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厦门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深入开展“习近平在厦门”系列理论研究,推动形成一批体系化学理化的研究成果。已立项18个研究课题,其中包括12个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课题和6个习近平文化思想课题。各课题组从不同领域、不同视角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在厦门的实践进行了体系化、学理化的解读和阐释。三是注重成果转化,强化以效益为目标、以转化为核心的长效价值导向。加大成果转化力度,强化理论指导实践,建立和完善研究成果转化机制,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研究成果持续转化为各级决策参考,为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在《光明日报》《红旗文稿》等刊物发表相关研究成果。在第17届中国能源环境高峰论坛暨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讨交流会、世界绿色生态示范发展论坛预备会上,进行了课题成果发布,扩大了“习近平在厦门”系列理论研究社会影响力。

  6.关于“宣讲效果不突出”的问题

  一是制定重大主题基层宣讲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基层理论宣讲工作的要求,强调目标引领,讲究宣讲效果。二是举办两期基层理论骨干培训班,开设《如何做好基层理论宣讲》课程,培训市区镇街村居四级轻骑兵140人次,指导帮助基层宣讲员解决宣讲形式单一、一稿通用、说理不透等难点问题。三是选送2人参加福建省“山海激荡 非凡十年 新福建10周年”主题宣讲大赛,分别获一等奖、三等奖;举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全市基层理论宣讲大赛,通过以赛带训培养选拔基层理论宣讲“尖兵”,并将优秀宣讲视频通过“学习强国”厦门平台、理论在线网站、各区融媒体平台广泛推送。四是因材施教,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分众化宣讲,组织“福小宣”青年宣讲团在自贸片区开展“牢记嘱托 奋勇争先”集中性示范宣讲活动;结合“三下乡”送理论进乡村活动,市委宣讲团成员到基层一线开展示范性宣讲。

  7.关于“巩固‘老阵地’不足”的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重大主题新闻宣传协调机制。联动各区和市直主要部门,按月梳理重要新闻线索,供中央、省、市主要媒体报道参考。完善新闻通气会和新闻协调会机制,向媒体及时通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重大部署工作。二是加大市属媒体评论言论力度,打造评论品牌。在打造厦门日报“鹭江时评”品牌的基础上,在10月《厦门日报》新一轮改版时增设新闻评论栏目——鹭江茶桌仔。厦门广电集团在做好《厦视新闻》的“本台短评”、“编后话”等评论言论的基础上,重点打造《厦视直播室》的“新闻观察”、“主播说”,以及《TV透》等品牌言论评论节目;在综合广播主要新闻节目《厦广新闻》开设“快人快语”新闻评论版块。三是加强新闻评论员业务学习和素质提升。组织开展“记者大讲堂”活动,专门邀请厦大新闻传播学院专家做《舆论中的感性和评论的理性》专题讲座;购买中国记协“记者之家”大学堂中关于评论写作的相关课程免费提供我市新闻工作者在线学习;增加2025年“记者大讲堂”活动关于评论方面的课程设置。通过梳理编辑2023年度福建新闻奖、厦门新闻奖评选结果分析报告(分发至各新闻单位参考学习),研究调整厦门新闻奖评选办法,加强对评论作品的政策倾斜,进一步提高市属新闻单位、区级融媒体中心参评报送评论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四是加强发布会针对性和规范性。(1)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要求各单位在发布会召开前摸清媒体关注的、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规范申报流程,对主发布内容及问题设置针对性不强的不予审批。(2)着力督促整改。逐一提醒各区各部门加强发布议题针对性,督促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执法局、市民政局、同安区、集美区等单位及时整改,按要求申报。五是聚焦重要议题发布。(1)召开“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组织各区各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宏观经济等重要决策部署召开主题发布会。(2)加强宏观经济信息发布。督促涉及宏观经济的重要部门加大例行新闻发布力度,唱响“经济光明论”,截至2024年12月全市党政机关累计举办新闻发布会101场,其中与全市宏观经济关系密切的重大议题52场。六是提升释疑解惑能力。召开2024年全市党政机关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组织市直单位新闻发言人、各区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参加培训,邀请长期从事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有效提升我市新闻发言人释疑解惑能力与综合媒体素养,与时俱进提高全市新闻发布工作总体水平。

  8.关于“开辟‘新战场’不力”的问题

  一是持续开展提质增效工程。开展2024年度全市六区融媒体提质增效工程,将融媒体爆款产品数量与质量作为重要考评标准。二是探索建立主题报道全媒体传播效果评价体系。制定工作方案,以专家分析为指引,以量化分析为方向,探索构建导向正确、标准科学、数据真实、评价客观的厦门市重大主题报道全媒体生产传播效果评价机制,以实现重大主题报道高质量和大流量的有机统一,激发市、区两级媒体的创新创造能力,不断提升全媒体生产传播质量,持续深入推进评价工作。

  9.关于“媒体深度融合推进不力”的问题

  一是协调推动厦门日报社、厦门广播电视集团成立融媒体中心,加强新媒体工作力量。厦门日报社持续推进“海西晨报社·厦门网”深融工程,加快推进融媒体工作室机制,陆续推出“佘峥教育工作室”、“视觉”、AI创意工作室、“厦门招考”视频号等一批垂类新媒体项目,完善壮大视频化新媒体矩阵。同时对全系统50周岁以下采编人员进行短视频拍摄剪辑专业技能培训考试,提高采编人员新媒体业务能力。厦门广电集团研究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内容生产创新创优指导意见》《优质融媒体产品奖励管理办法》等支持设立多元化工作室政策,加大平台原创内容生产,激发采编播人员创新创作活力。二是协调推动厦门日报社“潮前智媒”APP和厦门广电集团“看厦门”APP与厦门政务服务平台“i厦门”实现互联互通。三是协调推动市、区两级融媒体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厦门日报社、厦门广电集团在六区均设相对固定的跑口记者,相关宣传报道每天刊播。厦门电视台《厦视直播室》专设有《今日视区》板块,每日各区的电视新闻播出时长均不少于5分钟。

  10.关于“文艺院团改革乏力”的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我市国有文艺院团综合评价考核机制。撰写《厦门市国有文艺院团年度综合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并由市文旅局先行开展综合评价考核,持续推动联合发文和具体实施事宜。综合评价考核主要围绕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综合评价等3方面指标开展,以创作生产传播舞台艺术作品的数量与质量为考核重点,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发放且当年年终经营性收入净结余发放比例不得增长,由此激励院团提升创作演出水平和运营管理能力,指导各院团建立健全创作演出及人才培养的良好机制。二是制定国有文艺院团“菜单式”商演服务内容清单。推动各院团结合各自实际及市场情况制定商演相关制度和服务“菜单”,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商业演出收入。积极推动院团开展市场巡演,目前歌仔戏研习中心携精品剧目赴新加坡开展商演,引发观剧热潮,有力拓展海外演出市场;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组织舞剧《沉沉的厝里情》赴石家庄、成都、深圳、南平等城市开展9场演出;金莲陞高甲剧团携手保利院线组织小剧场版高甲戏《阿搭嫂》前往浙江、山西、上海、湖南等8个省的10座城市剧院巡演。

  11.关于“政策扶持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出台文化产业领域相关扶持政策。相继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涵盖我市重点发展的音乐产业。比如,《厦门市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作为文化产业全领域的扶持政策,音乐产业也在其扶持范围。《厦门繁荣演出市场实施办法》针对音乐演艺尤其是举办大型演唱会给予实实在在的奖励,推动音乐演艺市场快速发展,2024年,全市营业性演出超3.5万场,其中大型演唱会共60场。二是积极利用平台推动音乐产业项目落地。利用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大会等重大文化活动平台开展政策宣传、产业对接,推动更多音乐产业项目落地。2024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大会暨首届数字音乐年度盛典活动于9月11日至13日成功举办,得到媒体和业界广泛关注,吸引一批优质项目和资源在厦门落地。三是修改完善我市相关文艺发展扶持政策。修改《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实施细则:在修订稿中新增优秀中青年个人文艺项目申报条件“具备与所申报项目相关艺术门类的中国文联所属国家级协会会员、福建省文联所属省级协会会员”;提高奖励比例,“获经中宣部批准的全国常设性文艺奖的作品或个人,按全国奖金1:2配套奖励”。积极推动修订稿落地生效,就修订稿征求市文旅局、市文联、市财政局意见,均表示同意,文件已正式印发实行。

  12.关于“文化产业布局不合理”的问题

  一是加强数据分析运用。形成《关于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分析的报告》《关于厦门市发展演唱会经济的分析和对策建议》等调研报告,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把脉引航。二是提升产业发展实效。按照《厦门市“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提升已有优势产业,培育文化新兴业态,构建“2+3+2”产业体系,持续加大招商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全市文化产业营收总额超2400亿元。三是强化培优育强。通过加强规划支撑引领、完善政策扶持体系、深入开展“益企服务”、加快推进综改任务落地等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做优。2024年,3家文化企业入选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3个文化项目入选国家“千帆出海”重点活动(项目)清单,10家文化机构获评“2024福建省新时代特色文艺实践地”称号,文化产业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四是发挥重大项目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教育部重大电影项目《桃李无言》完成摄制工作,2024年9月14日全国公映,献礼第40个教师节。推荐重大影视项目申报“五个一工程”奖,电视剧《去有风的地方》、网络剧《漫长的季节》获得第十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推荐《镖人:风起大漠》《长江支队》等5个项目申报省重点支持项目。2024年新增影视企业100余家,现有2500余家。五是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开展影视精品项目征集、评审和奖励,组织影视产业政策兑现。已完成影视精品项目评审工作,共奖励8个项目。按程序审核拨付2024年度厦门市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扶持55个项目。六是发挥金鸡品牌效应,开展“全年金鸡 全年招商”。策划开展青春影展等“全年金鸡”系列活动。2024年金鸡百花电影节期间,签约175个文化影视项目。

  13.关于“人才培育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创新专业院团、研究机构、国有院线多方合作的剧目创作生产机制。通过项目制等灵活用工形式与业界优秀艺术家开展合作,邀请国内优秀专业艺术家组建主创团队,汇聚吸纳全国优秀人才赋能我市重点剧目创作。创排以胡友义先生为主题的音乐剧《鼓浪之声》,集结多方资源,推动形成保利公司、歌舞剧院、台研院3家单位立足各自优势,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分工的项目联合创作机制,邀请曾担纲音乐剧《在远方》《理想之城》等大热音乐剧导演的北京舞蹈学院音乐剧系副主任肖杰担任本剧导演。各文艺院团邀请业界优秀专业艺术家指导重点剧目创作,钢琴协奏曲《海》、歌仔戏《燕归巢》,高甲戏《怒海孤忠》均引进了业界头部艺术家参与。二是强化与厦门艺术学校人才委培合作。安排国有院团专业演员到厦门艺校授课,精准培养吸纳厦门艺校毕业生进入院团。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吸纳厦门艺术学校毕业生入团工作和实习。各相关剧团安排非遗传承人、骨干演员到厦门艺术学校对高甲戏、南音等国有文艺院团委培班级进行教学。三是完善名家指导、一对一传帮带等人才培育机制。举办全市艺术工作培训班和高端艺术讲座,邀请全国业界名家名角为我市青年艺术人才进行专业指导,邀请国家级专家为我市国有文艺院团青年艺术人才开展题为《艺术创作的文化立场与实践探索管见》的专题讲座;厦门歌舞剧院邀请中国国家话剧院国家一级导演、中央戏剧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吴晓江老师等专家对音乐剧《斗阵!沙坡尾》进行点评与指导;各院团持续安排资深演员对新入团青年演员进行角色培养。四是加大文化文艺人才培育力度。(1)开展人才队伍调研。对厦门广电集团、厦门日报社、厦门外图集团等单位文化人才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厦门市文化人才队伍情况调研报告》,分析我市人文化人才队伍现状,并提出5条对策措施。(2)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发布《关于开展厦门市第三批文化产业人才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经专家评审、实地走访、集体研究等环节,评选出文化英才9人、优才12人。(3)配合做好人才评审。推荐申报国家高层次人才7人、国家文化英才15人、政府特殊津贴4人。组织我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会议,39人参评,37人通过评审。组织34人参加福建省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34人参评,31人通过评审。

  14.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七进’工作推进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注重优化提升。将社会宣传教育网原有的“党史上的今天”“建党百年”“求索杂志”“鹭岛丰碑视频”“薪火相传视频”等18个专栏优化为13个;在“厦门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导航及栏目,开设“说好厦门”微信公众号专栏进行集纳,及时将公众号文章转载至厦门社会宣传教育网,优化后更新发布稿件198篇,网站曝光度切实增加,2024年9月至11月,网站总浏览量达到162450次,同比上一季度增长8%,宣传效果得到提升。二是注重活动引流。抓住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重要时间节点,2024年9月30日在“说好厦门”微信公众号开展“告白祖国·我与国旗合个影”网络主题宣传活动,影响力和粉丝量得到提升;10月14日,评选出20幅优秀作品,并发布《你们与国旗的合影,真美!》推文。

  15.关于“爱国主义教育资源挖掘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结合“三爱”主题教育活动挖掘利用。制定下发“三爱”主题教育活动通知,广泛开展红色基因传承教育活动。2024年6月至10月,组织在厦高校大学生、中学新疆班学生走访“追寻厦门红色历史印记”学习体验线路,走进厦门经济特区纪念馆、厦门破狱斗争旧址、华侨博物院等红色纪念场馆和革命遗址,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二是结合“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活动挖掘利用。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制定“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方案,2024年9月至10月广泛发动市直各单位、各区,充分利用陈嘉庚纪念馆、厦门神山党员综合教育基地、厦门海堤纪念馆等红色资源,积极发动市直各单位、各区,深入开展“我到革命遗址展国旗”活动、“当盛世 忆英雄”纪念郑成功诞辰400周年特展、“沐光前行—纪念陈嘉庚先生诞辰150周年特展”等主题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年学生开展现场教学、情景教学、网络教学,在历史的现场讲好红色故事。三是结合“全民国防教育月”活动挖掘利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联合全市各有关单位及驻厦部队组织开展展览展示、缅怀祭扫、红色研学等40项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讲好党的故事、革命故事、英烈故事。在集美大学举办“全民国防教育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厦门烈士陵园举行向烈士敬献花篮仪式,组织市民代表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特色主题活动,走进胡里山炮台、英雄三岛战地观光园等红色遗址、国防教育基地。四是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复查挖掘利用。联合市委文明办、市委党史方志室、市教育局、团市委组成调研组,深入全市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纪念场馆和革命遗址)开展实地调研复查,指导各基地丰富资源内容、优化展陈内容、创新表现形式,不断提升爱教基地建设质量。召开调研复查工作讨论会,对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调研复查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根据自查自评和调研复查工作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开展重点扶持。

  16.关于“文艺作品原创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厦门市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工作机制。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建立全市文化艺术重点项目储备库,对各艺术门类的重点创作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督查,抓好重点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打造具有影响力、群众口碑好的精品力作。组织我市作品参评全国性文艺奖项,目前我市多个作品获评全国性文艺奖项,电视剧《去有风的地方》、网络剧《漫长的季节》获得第十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高甲戏电影《阿搭嫂》荣获第37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戏曲片提名;厦门电视作品《去有风的地方》和《漫长的季节》获第34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优秀电视剧奖、第三十二届中国电视金鹰奖优秀电视剧奖。以陈嘉庚先生为原型创作的舞剧《海的一半》在中央歌剧院首演亮相,该剧在北京的演出门票全部售罄,得到了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新网、北京电视台、凤凰卫视等媒体的关注与报道。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厦门艺术学校联袂打造的舞蹈诗《白鹭·三章》入选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举办的“与时代同行 与人民同心”——新时代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展演。二是重点引导、激发全社会文艺创作力量。以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为抓手,鼓励“体现福建特色、厦门地域文化特质和精神内核,具有历史、时代和人文价值,促进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文艺项目”等重点选题的优秀原创项目申报,激发全社会文艺创作力量围绕厦门本土现实题材进行舞台剧、影视剧、长篇小说等文艺精品创作生产。高甲戏《乘龙错》《武则天》等厦门原创剧目叫好叫座,歌仔戏《燕归巢》、高甲戏《怒海孤忠》荣获第29届全省戏剧会演优秀剧目奖;南音《礼乐千秋》、舞剧《花儿与海》荣获第6届全省音乐舞蹈杂技曲艺优秀剧(节)目展演优秀剧目奖;在第十三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全国曲艺大赛中,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南音《福自近邻来》获得节目奖提名。

  17.关于“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立足职能,积极推动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1)推动建设厦门美术馆项目纳入《厦门市公共文化设施规划(2020-2035年)》《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厦门市闽南文化保护传承发展规划》等全市重要规划,市委宣传部及市文旅局领导多次向市委市政府呼吁建设美术馆、闽南文化博物馆等项目,并在答复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中强调相关项目。(2)由市委宣传部召集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文旅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专项联络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推动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进展。(3)指导市文旅局推进建成我市多个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已建成海沧金沙书院、海沧沧江文体中心、集美区大学城文体中心,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新增近8万平方米;厦门第二工人文化宫、翔安区东山片区图书馆、剧院,同翔高新片区图书馆、文化馆,同安西湖片区闽南文化博物馆等项目推进规划建设中,建成后我市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将大幅度提升。二是创新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公共文化新空间。指导市文旅局创新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机制,拓展公共文化空间。(1)市文旅局与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共同推动在商业银行网点建设金融公共文化空间,联合印发《关于建设金融公共文化新空间的指导意见》,这一新空间将城市公共文化、闽南特色文化与金融服务融合在一起,可提供集政策宣传、图书借阅、文化展示、金融服务等于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由厦门市图书馆负责各网点公共图书配送,在金融公共文化空间实现公共图书通借通还,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厦门市目前已经在兴业银行厦门分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国际银行南湖支行等32个网点新建金融公共文化新空间,对市民群众开放。(2)以翔安区为试点,与有条件的学校图书馆合作共建邻里书屋10个,将中小学校原有的图书馆纳入公共图书馆分馆,实现上学期间对在校学生开放,放学及节假日对社会开放,方便学生及家长借阅公共书籍和举办读书活动。

  18.关于“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活动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强化“三下乡”特色文化活动开展。2024年指导同安区莲花镇结合当地风俗、文化特色等实际,开展莲花村BA、白交祠樱花旅游文化节、插秧文化节、莲花乡村啤酒生活节等特色文化活动共9场、送戏下乡活动14场、电影下乡活动20场。二是多平台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厦门日报、海西晨报同步专版报道“三下乡”活动,全市、各区特色活动及分散式下乡服务活动精彩片段制作成短视频在微信视频号等平台传播,充分展示厦门乡村风采。2024年“三下乡”服务活动全平台总曝光量超过3000万。加大在“两微一网”等新媒体平台的宣传力度,打造品牌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博物馆、走进博物馆、爱上博物馆。打造厦博“小小文旅推荐官”,讲好厦门故事,推出9期推介视频;“当盛世•忆英雄——纪念郑成功诞辰400周年特展”获得中央、省、市各级媒体报道30余次,“曌——武则天和她的时代”在小红书、微博、抖音等平台观看转发展览信息上百万次,“童言文博声 礼赞新时代”系列活动被人民网、学习强国、今日头条、新浪厦门等媒体报道阅读点击量达138.6万。三是多方联动打造厦博社教项目,创新活动形式内容丰富多彩。举办155项社教活动,(1)深化推进“厦博文博思政课”项目品牌建设,与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市第五中学等40所大中小学校共建,开展活动60多场;(2)开展文博宣讲小使者实践体验及赛事评选活动,通过培训考核、志愿讲解、巡回宣讲和录制主题视频等方式,全面展示新时代红领巾讲解员们的闪亮风采;(3)开展跨界合作,拓展发展新空间。主动链接思明区检察院、养老院、理工学院、文广传媒集团、厦门中信银行等馆外优质资源,合力开展法治教育直播、文博养老、闽南智慧等活动;(4)持续打造厦博品牌社教项目。“文史文博进校园”“赓续文脉”“欢乐大篷车”“夜读厦博”等项目持续推进;(5)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与部队官兵联合开展“小城春秋话破狱”沉浸式文旅研学活动,多次为海军水警区部队战士开展军史场馆讲解培训。四是多角度挖掘馆藏资源,创新教育形式讲好文物故事。立足基本陈列、引进展及原创展,与时俱进,紧跟时事,2024年举办展览13场,其中原创展6场,引进展3场,外出展4场。(1)提高原创展览品质。推出年度原创重点陈列“当盛世•忆英雄——纪念郑成功诞辰400周年特展”,本次展览九成以上文物展品为首次对外展出,展览配套活动“霓裳颂成功”“明月忆成功”吸引市民3000余人参与,反响热烈。(2)成功运作商业展“曌——武则天和她的时代”,展览接待观众3万余人。(3)加强展览交流合作。组织省外巡展,将“海丝”文化、闽南文化推广至湖北、广东等省,提高馆藏文物展示利用率,提升厦博展览品牌形象。

  19.关于“传承保护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文物传承保护,全力推进不可移动文物集中保护修缮工作。加强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湖里区金山街道五通社区“坂美九十九间”等一批低级别文物完成修缮保护;在全面完成第一轮不可移动文物集中保护修缮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第二轮不可移动文物集中保护修缮工作。二是积极向上申报,推动厦门所城墙遗址进行配合性发掘。市文旅局已得到省文物局批复同意对厦门所城墙遗址进行考古发掘,待发掘条件具备后进场实施。编制完成厦门所城墙保护修缮方案、环境整治方案并获省文物局批复,待考古发掘结束后有序开展修缮整治。三是加大保护力度,多措并举加强文物安全巡查。全面开展并完成厦门市文物建筑、历史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并通过强化市、区两级日常巡查、抽查、完善监控设施等形式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防护。

  20.关于“文明创建存在弱项”的问题

  会同市委文明办分析问题症结,研究推进具体落实举措。一是优化完善评分细则。按照新版指标体系改革思路和基层反馈,进一步调整优化测评点位和评分细则,在文明城市月测评中加强背街小巷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检查,推动“晒比问”机制在基层有效落实。二是持续推进信息赋能。将“‘文明厦门’元宇宙奇妙游”小程序升级成2.0版,通过参与文明创建知识问答、浏览文明短视频、体验文明小游戏等环节领取积分兑换奖品,在游戏中接受文明宣传教育。三是实施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工程。开展文明餐桌随手拍、文明厦门AI绘画大赛、礼让斑马线、捡拾烟头兑换、安全头盔进校园、寻找最美故事等活动,引导市民养成文明习惯。四是持续强化媒体监督。每周在厦门晚报、厦门电视台、厦门人民广播电台开设文明创建曝光专栏,定期开展“回头看”,紧盯问题整改。五是推动城乡融合创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定集美三兴社区、海沧新垵村、同安莲花村、翔安黄厝村等8个村(居)为第一批市级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创建试点村(居),提升文明村镇创建水平。六是做好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注重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做好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取得好成效。

  2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抓好规定动作,召开专题会议4次,研究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摸底排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对部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修订,加强源头上预防治理力度。三是即知即改。对1名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处级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1名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处级干部给予免职处理,对2023年度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1名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四是举一反三,加强预防。对新提任的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提醒和辅导。建立领导干部兼职工作台账、因私出国境人员工作台账、证件保管使用工作台账、人员外出报备工作台账、公务员培训档案台账等。结合年度考核,对部机关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进行专题辅导、组织自查。

  22.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严格”的问题

  健全完善部机关相关财务制度,进一步加强跟踪问效和党风廉政教育,规范招标采购行为,排查廉政风险点,防范重大活动、重大资金支出的廉政风险。一是修订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完成《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有偿服务和业务性劳务费管理的暂行办法》《机关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财务管理办法的修订,并印发执行。《厦门市文化事业建设和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根据2024年6月出台的福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报送市财政局。二是加强财政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强化监督问效,拧紧绩效管理责任链条。对绩效运行进行监控,制定适当的绩效考核流程和考核表,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双监控”,确保数据收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采取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对实施项目的进展跟踪、数据核查和实地调研,确保预算执行进度达标,绩效目标有效实现。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的挂钩机制,坚持绩效优先,奖优罚劣,对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项目和部门优先保障资金,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要限期整改并强化责任追究,对存在财政资金挤占挪用、低效无效、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行为从严问责,从而有效提高宣传文化系统预算资金安排的利用效率。加强内部审计监督,2024年共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128个项目进行事中及事后专项审计。三是规范招标采购流程。按照“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公平竞争”采购原则,进一步明确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直接采购(单一来源)、询价采购等采购方式的条件,规范相关采购流程,提高非竞争性采购的门槛,进一步加强采购项目管理,规范单位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23.关于“职责定位把得不准”的问题

  一是明确职责,列出事项清单。驻部纪检组制定研究事项清单,细化明确向市委宣传部主要领导或部务会征求意见、通报会商研究的8个方面的工作事项,作为完善制度的具体举措,纳入清单管理。二是加强沟通,细化工作衔接。加强与部机关处室沟通协商与衔接工作,共同做好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专题会商、重要事项会议纪要。

  24.关于“日常监督不实”的问题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驻部纪检组将跟进推动2025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列为年度政治监督项目,结合年度工作安排,起草制定2025年度驻部纪检组工作要点初稿。二是加大监督力度。继续将流行文化中心建设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及专项监督的重要事项,加大提醒约谈力度,及时跟进监督相关工作的落地和实效情况。

  25.关于“执纪问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驻部纪检组通过执纪执法审查调查实战训练,积极参加三期业务知识和党纪学习教育培训班,不断提升驻部纪检组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对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认真研究分析超期未办结问题线索原因,进一步提升驻部纪检组问题线索办理质效。

  26.关于“2023年下属企业有重大项目公开招标开展不够”的问题

  一是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自查,确保各项采购业务合法合规。通过财政监督检查、专项审计等方式,强化财政资金合规性审查。组织对电影节开展专项审计,主动配合市财政局对2023年电影节开展专项检查,积极主动落实整改。开展公益电影放映工程专项检查调研,深刻查摆公益电影放映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问题,对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举一反三,落实整改。二是强化下属企业管理和重大项目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活动经费管理》《市场开发管理》等相关规定,加强下属企业监督管理和重大项目经费管理、采购管理。针对巡察、财政检查、审计发现的电影节采购等方面的问题,市委宣传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督促下属企业查摆分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制定印发《加强电影节采购管理的通知》,督促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采购业务培训、严格规范采购、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强化重大活动预算管理。按照厉行节约、降本增效的要求,严控电影节经费预算。在反复多轮压缩的基础上,加强过程管理、严控经费、不超预算。四是严格执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厦门市相关采购管理规定,增加了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流程要求等管理办法,2024年电影节严格执行采购管理规范,单项采购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原则上都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27.关于“补助重点不突出”的问题

  围绕我市文化产业链的重要环节、薄弱环节,按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推动政策修订,修订出台《厦门市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国家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文化产业平台项目、文化产业数字化项目、贷款贴息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推动我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兑现95个项目。

  28.关于“跟踪问效有欠缺”的问题

  2020年下拨的剩余经费用于我市“习近平在厦门”系列理论研究课题。2024年6月,下发《关于公布厦门市“习近平在厦门”之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厦门实践专项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共立项18个课题,并拨付相关课题经费,剩余经费持续用于后期成果转化。同安区融媒体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我是同安人》系列微视频制作,相关费用已于2023年12月支出,于2024年5月完成验收,并在厦门广电、学习强国、看厦门app、央视频、同安融媒体矩阵“同安发布”等主流平台播出,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健全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考核机制,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绩效总目标,取消事后兑现项目扶持企业绩效自评,由市委宣传部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

  29.关于“上次巡察以来,报销凭证附件不齐、单据要素不全等”的问题

  市委宣传部进一步加强检查监督、规范管理和业务培训,对外图集团分管领导、财务经理、办公室主任进行约谈,就商务接待相关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开展批评教育。一是加强绩效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委讲师团、市宣传文化中心内审检查,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二是加强培训。组织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单位98名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新《会计法》、工会经费、巡察和审计、资金安全防范等内容,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政治素质、财会业务、绩效管理、风险监控等各方面能力,提升财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完善规则制度。厦门外图集团于2024年9月修订《接待管理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版)》,于10月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在接待费用报销、预算控制等方面的具体职责,确保接待财务事项均经过严格审核,确保凭证的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11月,外图集团组织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相关业务人员加强财务报销流程培训,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四是举一反三,务求长效。市委讲师团、宣传文化中心针对巡察指出的凭证附件不齐、单据要素不全等问题,及时补充凭证、完善要素,目前均已整改完毕。同时,安排财务人员参加财务专项培训,固定第三方财务服务人员,加强核销票据审核把关,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30.关于“把方向管大局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完善部务会、部长办公会、办公例会等会议制度,建立并坚持政治学习作为第一议题制度,不折不扣执行上级规定要求,充分发挥部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作用。二是用好机制。持续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成效成果,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一起来,用好主题教育中建立的学习明理活动、信息报送、户外公益宣传内容管理等长效机制。三是科学设置部务会议事规则。部务会研究通过修订《部务会、部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并正式印发。部务会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统筹协调,优化工作机制,合理设置上会门槛,切实做到讨论充分、决策科学,在把方向管大局上持续用力。明确部务会研究市委宣传部年度预算安排、决算报告和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1000万元及以上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事项(已经市委、市政府会议或专项活动市级领导小组、执委会会议研究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提交部务会会议研究)。部长办公会研究市委宣传部1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资金使用、资产处置事项。严格审核10万元以下小额支出,确保凭证齐全、流程完整、合法合规。

  31.关于“干部队伍统筹规划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统筹规划。(1)开展干部专题调研,全面了解和掌握部机关及系统单位干部队伍现状。(2)分管领导专题讨论系统内干部队伍建设现状,研究谋划2025年进人计划。(3)梳理年轻干部、近三年到龄退休人员、借调借用人员等工作台账,定期更新、动态管理。二是加强系统外干部交流。(1)加大交流轮岗力度。2024年干部交流轮岗7人次,交流提任到系统外单位干部2人,系统外调入1人。(2)推动干部挂职锻炼。共推动系统内2名年轻干部到市金砖办挂职锻炼。三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2024年共提拔80后副处级领导干部4人(其中1988年出生的干部2人),组织系统年轻干部理论研修班1期、精品大课堂2场、特色小课堂6场、互动微课堂6场,共计700余人次参训。四是加强干部调配力度。接收随军家属1人,2025年计划以转任的方式调入3人(重点选用35岁以下年轻干部)。

  32.关于“干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调查了解。通过谈话了解、调阅资料等举措,对外图集团4名班子成员配偶在同一单位任职的情况逐一进行核实,确认其中2名班子成员配偶已退休。二是调整岗位。2024年11月,外图集团发文免去1名班子成员的配偶职务,将另外1名班子成员的配偶从下属部门经理调整为集团普通工作人员。三是举一反三。(1)对外图集团下属7个子公司正副职领导配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除已发现并整改的2人外,其余9人均不存在与配偶是上下级关系的问题。(2)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等文件,出台《公司领导人员任职和回避暂行规定》,对企业负责人任职回避问题进行规范。

  33.关于“‘三会一课’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会通报提醒。召开机关党委会,对相关支部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相关支部在会上作出情况说明和检讨,并提出整改计划,踏实整改,努力建设“四强”党支部。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各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召开及记录等,重点指导督促相关党支部记录落实整改到位。三是健全党建督查检查机制。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每月开展一次检查,常态化做到“月初有计划,月中有提示,月末有检查”,将压力传导到最后一个环节。四是加强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党务干部能力。加强对支部党建e家管理员的指导培训,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指导督促各支部用好市直机关党工委印发的“一问答两指引”,加强学习《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1000问》,落实好各项规定动作,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34.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通报批评。召开机关党委会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相关支部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党员管理,定期开展党建e家平台巡查,每月末由机关党委牵头自查提醒,立查立改。二是责令电影节公司党支部深入自查整改。机关党委书记专门对电影节公司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电影节公司支部抓紧整改。电影节公司党支部立行立改,其中1名“口袋党员”已于2024年6月完成组织关系转入。另1名“口袋党员”的组织关系未转入电影节党支部,其组织关系仍在厦门广电集团下属党支部。电影节公司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解决方案。部机关党委多次指导跟踪档案补办事宜,先后到电影节公司开展专题调研3次,同时到厦门广电集团党办、厦门文广体育党支部与有关党务干部以及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主动协调有关单位给予支持配合,抓紧补办党员档案事宜。三是举一反三。电影节公司党支部进一步对支部全体党员的党员档案进行自查,部机关党委进行复查审核。四是加强各支部党员教育管理。部机关党委对各支部书记及支委开展1次集中培训,以身边事为警示开展教育,各支部开展专题自查1次,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35.关于“上次巡察指出专项经费监管缺位”的问题

  严格落实《厦门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是收回结余资金。2024年6月,市委宣传部已收回翔安新圩镇“三下乡”结余资金并上缴市财政金库。二是开展常态化专项检查。于2024年3月赴集美区后溪镇,6月、10月两次赴同安区莲花镇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严肃、科学、高效。

  36.关于“财政收支审计报告指出购买软件系统未纳入无形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等”的问题

  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部机关财务收支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会工作监督,防范化解财务风险,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全过程预算管理机制,全面提高部机关财务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完成《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有偿服务和业务性劳务费管理的暂行办法》《机关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5个财务管理办法修订,并提交部长办公会研究。《厦门市文化事业建设和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根据2024年6月出台的福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报送市财政局。全市性接待费管理办法指导性文件尚未出台,待正式发布后市委宣传部将及时予以修订更新。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的事项:无。

  市委宣传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常态长效整改,保持狠抓巡察整改的韧劲,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举一反三,健全制度、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以高质量整改促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利文化条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893700;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委宣传部办公室;邮政编码:361018;电子邮箱:xcbjgdw@xm.gov.cn。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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