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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5-05-07 09:17: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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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5-05-07 0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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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5月6日至7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9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认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强化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履职担当,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坚持以上率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办公会专题研究整改事项,对巡察整改工作及时进行部署、协调、督办,及时向市委分管领导报告整改情况,积极协调推动解决聚“商”不够有力等重难点问题。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认领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巡察整改任务进行专项部署和推动,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落实。

  (三)突出严督实导,加大整改力度。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整改工作拉单列表、挂图作战,细化形成“一方案”和“三清单”,逐条逐项明确具体整改举措、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多次召开党组会、办公会、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督促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部室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及时跟踪掌握和督导推动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对账销号”,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四)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对涉及系统性、普遍性的问题,注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整改实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并举,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制度机制13项,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实际工作成效中。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方面

  1.关于“凝聚民营企业家思想共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新时代民营企业思想政治引领工作选定“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教育培养”、“民营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年度调研课题方向,并广泛开展课题征集。二是开展“厦门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教育培养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深化民营企业家理想信念的教育培养机制研究——以厦门市为例”等重点调研课题。三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新时代民营企业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具体贯彻落实举措。

  2.关于“了解民营经济人士思想动态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十四届十次主席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召开十四届二次常委会会议,由市委党校教授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召开十四届五次执委会议、十二次主席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宣讲经济形势和党中央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凝心聚力铸魂。二是举办中南大学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班,组织学员参观毛泽东纪念馆、毛泽东故居等;举办市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培训班,组织学员参观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等。三是发挥“厦门总商会大讲堂”作用,举办主题为“弘扬‘嘉庚精神’、做新时代‘陈嘉庚式企业家’”专题讲座。四是出台《2024年“四走五送六提升”活动工作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走访所属商会、会员企业、我市百强和龙头骨干民营企业等,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增进沟通联系。

  3.关于“激发民营企业家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履职评价指标设置,将党外副主席参加政党协商及其他政治活动情况纳入履职评价指标体系。二是从2024年度起详细记录界别委员参加政协协商活动的情况,并作为下届推荐的重要依据之一。三是开展退役军人企业家专题宣传时,着重宣传党员企业家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百廿风华我来说”企业家系列宣传中,注意突出优秀企业家的党员身份。四是充分发挥所属商会党组织政治功能,新增入党积极分子17人、预备党员8人。

  4.关于“汇聚民营企业力量不够有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厦门市工商联贯彻落实省工商联组织建设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厦门市工商联贯彻落实省工商联所属商会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明确至2026年底,所属商会数量和会员总数提前一年达到省工商联下达的任务指标。2024年已推动成立厦门市衢州商会和厦门市江苏盐城商会,目前正在指导推进成立6家商会组织。自巡察以来,市工商联新增团体会员5家、企业会员1898家,企业会员总数已达33499家。二是面向我市镇街商会发放调查问卷,全面梳理分析我市镇街商会发展情况。三是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厦门市促进镇(街)商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代拟稿)。

  5.关于“对头部民营企业吸引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百强和龙头骨干民营企业走访分工表》,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走访我市百强和龙头骨干民营企业,宣传工商联的职能作用,了解民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帮助反映意见建议,增进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动员未入会企业加入各基层工商联和商会,扩大工商联组织覆盖。截至目前,全市59.8%的龙头骨干民营企业加入市工商联会员。二是以召开十四届二次常委会议为契机,加大主流新闻媒体对工商联亮点、特色工作的宣传力度,在《中华工商时报》《人民政协报》《厦门日报》刊发文章;以2024年厦门企业家日暨厦门总商会成立120周年为契机,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获得广泛关注与热烈反响。

  6.关于“组织架构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全市青年企业家组织进行调研,形成《厦门市青年商会组织现状分析及发展建议》专题调研报告。二是强化对同安和海沧两区工商联成立青年企业家组织的督促和指导,目前,同安区工商联青年企业家组织主要人选已经同安区工商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海沧区总商会青委会成立事宜已经海沧区工商联五届五次会长、监事长联席会审议通过。

  7.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全方位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结合机构调整改革,积极协调并推动优化调整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与职能。二是利用官网、杂志、微信公众号等工商联融媒体的传播效应,在原有“政策速递”基础上开辟“政策解读”栏目,加大政策举措宣传解读力度。

  8.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十四届十次主席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召开十四届二次常委会议,由市委党校教授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召开十四届五次执委会议、十二次主席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宣讲经济形势和党中央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凝心聚力铸魂。二是利用建国75周年、厦门企业家日、厦门总商会成立120周年等契机,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策划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百廿风华我来说”系列主题宣传,同时广泛发动海内外友好社团、所属商会、会员企业参与,大力弘扬“四个典范”精神。通过与厦门市广告协会、文广传媒合作,以数字多媒体手段在公共场所、社区楼宇、移动电视终端等开展社会面宣传,积极营造理解、尊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对我市百强民营企业、热心工商联事业人物、“四好”商会等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9.关于“年轻一代骨干人才挖掘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四走五送六提升”活动以及对所属商会拟任班子成员考核等契机,走访所属商会、会员企业、我市百强和龙头骨干民营企业等,挖掘一批具有潜力和骨干特质的年轻一代企业家,纳入培养对象。二是建立市工商联(总商会)青创创业“导师库”,积极发挥老一辈民营企业家“传帮带”作用,举办“朝鹭同翔”班新老企业家座谈会,加强对新生代企业家的教育引导。三是加强与省工商联沟通,着力培养更多的国家级、省级民营企业家典型。四是推荐6家会员企业获评“双爱典范”企业;推荐市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个人,在厦门总商会成立120周年庆祝大会上表扬“青蓝接力同奔赴”等一批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

  10.关于“亲清意识树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制定《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引导清单”(试行)》,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三是积极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在与所属商会、民营企业的交往中主动靠前服务、光明磊落交往,做到亲不逾矩、清而有为。

  11.关于“清而有为措施抓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厦门市工商联关于受理企业反映诉求和问题协调督办的制度》,逐一跟踪落实企业反映的民企申请政策享受、高新人才子女入学等诉求解决情况;加强与政法部门对接,2024年组织召开4场法商交流座谈会;与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出台“涉企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的反映与解决机制。二是与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截至目前,民生银行已通过对接市工商联所属商会审批了909笔业务,金额达14.64亿元。三是截至目前,动员组织810家民营企业参与“百城千校万企”促就业行动,先后举办5场“百校万岗,同心就业”校园活动、“就在鹭岛”厦门大学生就业启动仪式、纺织服装商会与各职业高校校企座谈会等,协力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

  (二)服务全市中心大局有短板方面

  12.关于“组织政治参与的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搭建政治参与平台,推荐民营企业家政协委员作为工商联界别代表参加市政协主席会议、协商会议,2024年组织参加13场政治协商活动,重点围绕企业融资、涉台营商环境、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和新质生产力等议题资政建言。二是健全完善工商联政协委员界别小组活动机制,每年至少组织开展3次调研活动。

  13.关于“献计献策措施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拓宽民营企业家献计献策渠道,制定出台《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企业家执委和监事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试行)》,鼓励企业家通过报送社情民意信息、调研报告和参与涉企调研大胆发声,献计献策。二是依托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运行状况调查系统,建立常态化调研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调查活动,及时梳理企业家反映的相关问题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三是将企业反映的有关产业扶持政策、金融服务等问题建议作为2024年度调研课题选题方向,开展课题调研并完成课题评审,并提交作为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工商联界别团体提案。

  14.关于“参与政策制定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市人大进行沟通,围绕市人大《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共同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会议;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二是配合市人大征集《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意见建议,汇总梳理企业意见建议并统一反馈市人大。在经济服务群和常执委群转发市人大《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三是与市发改委等部门建立沟通互动机制,配合邀请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15.关于“聚‘策’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走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了解推动惠企政策相关情况,并在商协会秘书长联席会上宣传推介“慧企云”平台,引导商协会及会员企业关注政策、用好用足政策。二是在“商汇”微信公众号开设“政策解读”栏目,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三是在“厦门总商会”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惠企政策”栏目,链接“慧企云”政策平台及“免申即享”政策兑现平台。四是联系市数据管理局,了解“免申即享”政策兑现平台运行情况及平台的功能升级情况,并邀请市数据管理局在十四届五次执委会议上宣讲“免申即享”政策,提升政策落地的精准度。五是指定专人负责政策收集、咨询与解答。

  16.关于“聚‘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事项,针对该项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细化落实整改举措,并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定期跟踪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二是发布会员业务合作信息表,结合“四走五送六提升”活动和秘书长培训班、秘书长联席会等活动,鼓励发动会员企业通过参加常执委小组活动、内部走访等形式开展业务接洽,并及时填报合作信息表。三是在“网上工商联”网站和“商汇”、“厦门总商会”公众号同步开辟“供求信息”专栏,动员会员企业利用该平台发布有关项目和协同合作信息。四是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17.关于“‘引进来’实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人员随团出访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相关工商社团,加强联络交流,推介厦门营商环境。二是邀请“海丝”城市商会联盟成员单位参加厦门总商会成立120周年庆祝活动,组织联盟成员客商参加投资推介会、前往海沧考察环东海域、参观陈嘉庚纪念馆特展等,进一步密切联络交流。三是召开异地厦门商会座谈会,2024年以来组织赴昆明、玉溪、石家庄、北京、贵阳、南宁、太原等地开展联络招商考察,收集异地闽商回归投资情况,并跟进回归项目进展。

  18.关于“‘走出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自媒体平台宣传《推进厦企出海三年行动方案》,积极引导和服务会员企业“走出去”,先后举办“护航企业跨境出海进园区”、“跨境出海乘势而上——中小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关键策略”公益讲座,发动企业参加雨果亚马逊卖家启动大会厦门站活动。二是赴南宁RCEP政务服务中心考察学习,了解中心的服务内容、办事流程以及创新做法,推动异地厦门商会发挥协同厦门市民营企业在“走进东盟”中的桥梁作用。三是由市工商联主席带队组织会员企业赴马来西亚参加“第11届世界福建同乡恳亲大会”暨“商贸展销会”,分别派员参团出访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赴日本参加世界一带一路商贸总会成立庆典活动。四是参与筹备成立泰国厦门商会,组织摸排会员企业在海外投资设厂情况。

  (三)加强自身建设有不足方面

  19.关于“市工商联改革随意性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中共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会议工作规范》,明确重大议题事先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防止工作随意性。二是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鉴于投融资专委会的职能已充分融合到银企对接日常服务,现有顾问服务团、法律会长和厦门市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组成的法律服务专业团队深化拓展了法律维权专委会的职责,市政协专设参与参政议政的工商联界别活动小组成员由市工商联执委会代表为主组成,同时为调动更多拥有专业队伍的所属商会、会员企业参与承办文化活动,以及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组成人员的特殊性和现实情况,不再保留投融资、法律维权、参政议政、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

  20.关于“商会改革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厦门市工商联贯彻落实省工商联组织建设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厦门市工商联贯彻落实省工商联所属商会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明确至2026年底,所属商会数量和会员总数提前一年达到省工商联下达的任务指标。2024年已推动成立厦门市衢州商会和厦门市江苏盐城商会,目前正在指导推进成立6家商会组织。二是对接市火炬高新区和市民政局,达成一致意见在厦门市火炬高新区产业联合会加挂厦门总商会火炬高新区分会,并依托其开展工作。积极对接沟通市新材料产业协会,争取其加入市工商联直属团体会员。三是推动在厦门市科学城成立厦门市科学城商会。

  21.关于“引导和监督企业家常(执)委正确履职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学习《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严格按照规定引导和监督企业家常执委正确履职。二是对常执委出席重要会议情况进行一对一通报,并在届中履职评价量化指标及新修订的履职评价量化指标中均将出席率作为常执委履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三是根据《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企业家执委会和监事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试行)》,启动对市工商联(总商会)十四届企业家执委会和监事会组成人员届中履职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其续任、推荐表彰的重要依据,激励其积极履职尽责。四是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22.关于“对常(执)委履职考核指标设定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制定《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企业家执委会和监事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时,注重强化结果运用,明确将考核结果作为常执委续任、评优评先、政治安排的重要依据。二是根据《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企业家执委会和监事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试行)》,参照省工商联考核标准,结合厦门实际,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十四届执委会和监事会届中企业家成员履职情况量化评价表》。三是根据《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企业家执委会和监事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试行)》,启动对市工商联(总商会)十四届企业家执委会和监事会组成人员届中履职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其续任、推荐表彰的重要依据,激励其积极履职尽责。

  23.关于“商会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厦门市工商联直属商会管理办法(试行)》,从成立、换届、年报、变更、注销、党建、组织机构、资产和财务、印章管理、业务活动及重大事项报告、监督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规范管理要求。二是在每年度年报预审时,要求同时上报年度工作情况和会长履职情况。三是利用“四走五送六提升”活动以及对所属商会拟任班子成员考核等契机,了解商协会的基本情况和困难问题,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反映意见建议,增进与商协会之间的沟通联系。

  24.关于“宣传平台开拓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利用新中国成立75周年、厦门企业家日、厦门总商会成立120周年等契机,策划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百廿风华我来说”系列主题宣传,同时广泛邀请发动海内外友好社团、所属商协会、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宣传氛围营造。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增长30%。二是探索《商汇》杂志电子刊发行模式,以第120期纪念专刊为契机,通过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更好地扩大杂志的传播度与影响力。三是策划开展对厦门百强民企、热心工商联事业人物、“四好”商会等先进典型的持续宣传,关注度得到显著提升。

  25.关于“公益平台影响力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厦门总商会成立12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放《倡议书》,动员更多的民营企业加入光彩事业。二是通过“厦门总商会”微信服务号刊发“光彩事业30年”相关文章,通过“商汇”微信公众号转发王沪宁同志在纪念中国光彩会成立30周年讲话,通过《商汇》杂志刊发积极投身光彩事业的优秀企业和企业家宣传文章,通过“闽商传媒”公众号宣传多家所属商会的先进典型案例。三是鉴于当前国家、地方政府对企业员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补偿、赔偿申请等从法律层面有更加完善的配套办法,市光彩事业促进会三届四次理事会审议废止了《资助会员企业工伤员工办法》。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偏差方面

  26.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谈心谈话制度》,明确党组在日常谈话和党内警示性谈话中应承担的责任,要求党组书记与其他党组成员之间要采用个别谈话形式开展谈心谈话,并在年度述责述廉时报告谈心谈话情况。二是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书记与其他党组成员采用个别谈话形式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7.关于“落实‘四个亲自’要求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牵头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行动方案》。二是党组书记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办公会、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整改相关情况汇报,协调推进巡察整改难点问题,及时部署巡察整改重点工作,跟踪掌握和督促推动整改落实。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党组书记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作题为《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助推民营经济再上新台阶》廉政党课,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断助推民营经济再上新台阶。

  28.关于“对主体责任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对2024年公务接待进行自查,均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的情况。二是严格落实会费有关使用管理办法,对2024年会费资金进行逐一核对,会费经费使用都在预算项目范围内。三是对2022年市委主体责任检查涉及款项清退上缴财政,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29.关于“自查内容较为空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掌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要求。二是严密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检查,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检查,检查前对检查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检查标准和要求。

  30.关于“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二是修订完善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和任务。三是结合工作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向分管部室传达会议精神和要求。

  31.关于“教育管理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中共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谈心谈话制度》,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人员采用个别谈话形式开展谈心谈话,并在年度述责述廉时报告谈心谈话情况,同时督促分管部室开展好日常谈心谈话活动,确保谈心谈话落到实处。

  32.关于“述责述廉讲成绩多讲问题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开展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二是党组书记与其他党组班子成员开展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明确要求党组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廉报告至少查摆3条具体问题。

  33.关于“监督力量分配不均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工商联开展公车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发现个别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当场提醒整改。二是到市工商联开展全员谈心谈话,共谈话33人(次),强化日常监督提醒。

  34.关于“日常监督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对市工商联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二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市工商联,加强日常沟通协调。三是今后将定期派干部参加市工商联主席办公会,加强对经费使用、预算执行方面的监督检查。

  35.关于“执纪问责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务会坚持组内业务学习制度并长期坚持。二是2024年已通过监督检查主动发现问题线索1件,立案1起,现已办结。

  36.关于“办事拖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事项,并按会议要求针对该项问题制定《中共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发现的办事拖沓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细化落实整改举措,定期跟踪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二是重新梳理市工商联(总商会)“快字当头提效率、机关带头转作风”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形成细化举措方案。三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召开机关作风纪律教育大会,由党组书记通报对市委巡察反馈部分问题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处理情况,围绕加强作风建设明确提出四个方面要求。四是严格执行机关“周晒工作、月报总结、季度考核、年度总评”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五是组织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领导班子和成员就工作作风建设方面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六是合理区分市委巡察整改各项措施的完成时限,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督促指导、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以高质量整改成效助发展、促改革、转作风。七是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37.关于“会议纪要印发时间过长”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中共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会议工作规范》,明确党组会议纪要须在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印发,并认真严格执行,确保落实到位。

  38.关于“工作马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召开机关作风纪律教育大会,由党组书记通报对市委巡察反馈部分问题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处理情况,围绕加强作风建设明确提出四个方面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提质增效。二是组织对相关民营经济人士数据库进行核查,未发现其他错漏。三是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39.关于“文字表述有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召开机关作风纪律教育大会,由党组书记通报对市委巡察反馈部分问题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处理情况,围绕加强作风建设明确提出四个方面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提质增效。二是修订《中共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会议工作规范》,明确党组会议议题需由经办人签字、部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党组书记批示同意后方可上会。三是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五)内控管理不到位方面

  40.关于“制度有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100万元以下自行采购范围内不同预算金额的具体采购方式。二是已由万翔招标公司完成《商汇》杂志办刊及新媒体宣传项目采购工作。

  41.关于“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100万元以下自行采购范围内不同预算金额的具体采购方式。二是严格执行采购制度,按规定程序组织对货物、服务项目进行了采购。三是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42.关于“统筹资金使用不够有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2024年8月至12月专项经费计划完成期限表,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间,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跟踪。二是召开办公会议,要求各部室认真研究制定2025年财政经费预算,务必精准,确保按计划将经费使用完毕。三是预算调整时对不能完成的项目及时申请调减指标。

  43.关于“会费资金效益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市工商联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在保证2025年正常工作与活动开展的前提下,对会费账户闲余资金进行分段保本增值。

  44.关于“未落实严控年底突击花钱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2024年11月和12月专项经费使用计划情况表,防止年底突击花钱。二是填报《一级项目支出事中绩效监控情况表(1-9月)》,对当年确实无法支出的资金进行调减。三是召开办公会议,要求各部门重新调整2025年专项预算支出和完成时限。

  45.关于“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在厦门智慧财政系统申请权限变更,预算调整录入为会计岗,审批为财务主管,在内部形成相互制约机制。

  (六)加强党的领导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存在薄弱环节

  46.关于“对所属党组织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对接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进一步探讨所属商会行业党委作为功能性党组织的职能作用。二是制定《厦门市工商联所属商会行业党委工作职责》,有序有效推进所属商会行业党委履职尽责。三是印发《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所属商会党组织发挥作用责任清单(试行)》,督促所属商会党组织发挥作用。四是组织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和民营企业家理想信念教育培养情况进行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作为市党建重点调研课题上报省委党建办。五是相关领导干部主动认领问题与责任,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与深刻剖析。六是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47.关于“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党组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严肃性。二是修订《中共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会议工作规范》,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流程,明确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和涉及经费5万元(含)以上的议题必须上党组会研究,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别紧急情况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三是相关领导干部主动认领问题与责任,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与深刻剖析。四是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48.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党组会议议事决策水平和质效。二是修订《中共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会议工作规范》,明确党组会议议题要在事先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积极沟通协商、充分思考酝酿的基础上形成明确意见和汇报材料,其中汇报材料须提交党组书记批示同意后方可上会;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动议议题。

  49.关于“党组对干部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当前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形成《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干部队伍建设有关情况报告》,提出了“注重加强岗位培养、注重拓宽成长渠道、注重规划队伍建设、注重强化作风建设、注重严格选人用人”等意见。三是修订《中共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会议工作规范》,明确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每年度必须上党组会议研究的常规议题。

  50.关于“年轻干部储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着眼有效解决机关干部成长渠道单一的问题,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工商联与其他群团组织或有关党委政府部门特别是市委统战部系统各单位的干部交流,努力为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成长进步创造更多机会,打破干部成长困境和正处级干部提任晋升的瓶颈卡口,促进改善干部队伍结构。二是针对当前干部队伍结构性问题,结合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和今后干部到龄退休情况,主动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的对接,有计划地开展公务员招录工作。三是按规定按程序组织对试用期满的干部进行考核,按期转正副处级干部,及时定级定岗招录公务员和博士选调生。

  51.关于“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开展针对性培训,将相关业务知识特别是经济方面的政策与常识作为重点学习内容,自市委巡察以来,共举办3次干部教育培训。二是通过基层实践、轮岗交流等方式,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在3名正处级干部进行岗位交流、1名在镇街挂职2年的副处级干部交流提任到正处级负责人岗位的基础上,结合内设机构调整和人员退休,把1名担任2年市驻村工作队队长刚返岗且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二级调研员,1名长期从事研究和制定民营经济政策、负责解决民营企业诉求的四级调研员调整到经济服务部门。三是针对当前干部队伍结构性问题,结合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和今后干部到龄退休情况,主动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的对接,有计划地开展经济类专业公务员招录工作。

  52.关于“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通报市委巡察指出的个人事项填报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存在的问题及追责情况,重申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强调了个人事项报告的政治要求与纪律要求。二是由办公室人事干部负责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跟踪督促,相关同志均在规定时限内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三是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情况进行抽查,所有被抽查的同志均未发现问题。四是召开机关作风纪律教育大会,由党组书记通报对市委巡察反馈部分问题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处理情况,围绕加强作风建设明确提出四个方面要求,促进工作提质增效。

  53.关于“抓商会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进行沟通,探讨了如何理顺与加强所属商会党组织建设。二是组织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作为市党建重点调研课题上报省委党建办。三是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实施意见》,对促进所属商会党组织发挥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的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了进一步明确。四是协调相关部门和有关镇街党(工)委,积极推进所属商会党组织能建尽建,自市委巡察以来,推动成立7家所属商会党支部。五是召开所属商会行业党委(扩大)会议,通报了市委巡察指出的所属商会党建工作由非党员负责的问题,督促存在该问题的所属商会党组织及时进行了整改。六是举办所属商会党组织负责人暨统战工作联络员培训班,着重围绕加强与改进商会党建工作、发挥商会党组织作用等开展培训。七是落实党组成员挂钩所属商会党组织制度,指导督促商会加强党建工作。

  54.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查缺席组织生活情况,由机关党支部书记对实际参会但未按时扫码的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召开机关党支部支委(扩大)会议,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行进一步安排部署,明确“三会一课”的监督责任人。三是召开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关于“三会一课”的规定,并要求抓好落实。

  55.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机关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关于组织生活会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召开机关党支部支委(扩大)会议,要求支委、党小组组长加强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

  56.关于“未进行自我批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明确要求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对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进行了自我批评与深刻剖析。三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党组书记要求每名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时必须作模范当表率,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自我批评。

  (七)落实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责任有差距

  57.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实施《厦门市工商直属商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新设立商会应同步筹组党组织,未成立党组织的商会申请换届审批前应先成立党组织”,把商会党建情况作为“四好”商会认定的重要指标,从源头上强化扩大非公党建覆盖面。二是积极协调市区街道三级解决商会党组织成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自市委巡察开展以来,已推进新成立7家商会党支部。三是制定《厦门市工商联贯彻落实省工商联组织建设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厦门市工商联贯彻落实省工商联所属商会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明确至2026年底,所属商会数量和会员总数提前一年达到省工商联下达的任务指标。四是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58.关于“会费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欠缴的三家商会均承诺在换届启用账户后即完成缴费。二是因账户冻结未能缴交会费的直属商会的处理建议已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明确对经督促仍无法按时换届,造成账户冻结、无法缴交会费的直属商会,在年报时不予通过;连续两年年报未能通过且未自行申请注销登记的直属商会,市民政局将予以撤销登记处罚。

  59.关于“部分问题反弹回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帮助干部职工掌握档案法律知识,强化档案意识。二是组织对机关档案室进行检查,对档案摆放不够整齐、未安装阻燃窗帘等情况进行及时整改。三是制定《厦门市工商业联合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管理。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事项

  1.关于“‘引进来’实效不佳”的问题

  目前,正在跟进闽商回归项目进展。下一步,将加强与异地闽籍商会特别是异地厦门商会及有代表性的闽商企业联系,每年至少召开1场异地厦门商会联席会;邀请异地厦门商会会长列席市政协会议,掌握厦门发展情况;拓展招商渠道,提供投资推介、项目跟踪服务;协同有关部门宣传惠企政策,强化项目服务保障,助推闽商回归项目顺利落地、稳健发展。拟于2025年底前完成。

  2.关于“年轻干部储备不足”的问题

  目前,已按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完成了新招录公务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工作,下一步将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做好后续招录工作,增加年轻干部储备。拟于2025年7月底前完成。

  3.关于“会费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因涉及会费欠缴的三家商会均未完成换届,尚未启用账户。目前三家商会均已完成换届第二阶段工作。下一步,将加大力度督促推进三家商会加快完成换届和会费缴交工作。拟于2025年底前完成。

  (二)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的事项

  4.关于“商会改革进展缓慢”的问题

  因省工商联于2023年6月下达了2027年任务指标,目前市工商联(总商会)所属商会数量和会员总数还未达到该任务指标。下一步,将按照《厦门市工商联贯彻落实省工商联组织建设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厦门市工商联贯彻落实省工商联所属商会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要求,推动所属商会数量和会员总数于2026年底达到省工商联下达的2027年任务指标。拟于2026年底前完成。

  下一步,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持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态度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努力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办,抓好整治落实,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仓、全部归零,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持之以恒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5392800;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路55号,邮政编码:361000;电子邮箱:xmsgsl@163.com。

  中共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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