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5月6日至7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以下简称市委党史方志室)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9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自觉
室务会及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在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结合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加强领导,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坚持一以贯之、一抓到底,集中攻坚,动真碰硬,坚持在抓早抓细抓常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推进巡察整改
巡察反馈会结束后,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成立市委党史方志室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室务会召集人、室主任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自我加压,带头抓好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问题整改落实。室务会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反馈问题,组织和带领分管处室扎实抓好整改落实。机关党总支、各处室积极主动配合,室整改办加强协调督促,形成巡察整改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三)以问题为导向,标本兼治推动整改落细落实
室务会对标市委巡察要求,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逐条逐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及时印发整改方案。及时召开室务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及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精准把握整改工作进展,认真研究推动整改落实。精心谋划和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着力夯实思想政治基础。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巡察聚正气促发展;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不断凝心聚力,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新制定及修订完善室督查制度、稿酬支付办法、采购办法等工作制度6项,较好实现了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常态长效的目的。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思想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室务会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室务会会议都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迅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紧跟党的创新理论步伐,积极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的探索与实践研究。
二是室务会3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研究推进与市委党校等合作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的探索与实践的研究工作。
三是印发下半年工作计划,将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的探索与实践相关工作研究列为重点工作。完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厦门的孕育与实践研究理论文章6篇。
2.关于“内部研究力量不足”的问题。
一是室务会积极加强研究力量统筹,注重内部挖潜,外部引进,坚持以项目带动、处室联合攻关,合理配置研究人员,激发工作热情和工作成效。引进博士选调生,加强专业力量。
二是举办2024年全市党史方志工作专题培训班,邀请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省委党史方志办、市委党校等相关单位专家,进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的探索与实践研究、村镇志编纂、党史基本著作撰写等专题授课,培训为期两天,调训60余人,提升全市党史方志工作者工作能力和研究能力。
三是召开业务工作交流会,结合《1985年—2000年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的城市工作重要论述总体研究等课题研究,围绕文献前期资料搜集、分析提炼、谋篇布局等问题开展交流分享。
3.关于“外部借智借力不够”的问题。
一是室务会高度重视外部借智借力,大力加强与市委党校、厦门大学等单位合作,联合开展课题研究攻关,初步形成理论研究大党史方志格局;广泛邀请全市相关专家学者参与市党史方志专家库建设,获得积极响应,入库党史类、地方志类、展陈类专家53人。
二是与我市侨务工作专家联合撰写理论研究文章,已在《福建党史月刊》2025年第二期发表。
三是与市委党校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已完成4个子课题。
四是积极主动与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合作开展加快推进厦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及开发利用课题研究,组织调研,举办课题报告分析会,形成调研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
4.关于“研究成效不佳”的问题。
一是充分认识厦门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的地位作用与独特优势,切实增强做好相关研究阐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家培训和业务交流等,不断提升业务人员学理认识和理论水平,加强横向联系,拓展研究渠道,深化学习研究,为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文献资料的理论研究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关于侨务工作、基层治理等的探索实践及启示研究,精心谋划选题,撰写理论研究文章,在《福建党史月刊》第二期发表。
三是认真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的文献资料,用好期刊等平台,从2024年第三期开始,在本室期刊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栏,已刊发4篇研究文章,后续将持续组织刊发相关理论研究文章。
四是主动联系,积极与市委党校共同开展有关城市工作重要论述研究,已完成4个子课题的研究。
五是从结合实际明确研究方向、提升理论素养、加强学术交流合作、推动研究成果运用等方面入手深化研究工作,确保系统性和可持续性。
六是针对该反馈问题,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5.关于“至今未向上申报专项引导资金”的问题。
一是引导专业人员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增强申报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二是主动与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省委党史方志办和部分省市党史部门联系,请教专项引导资金申报工作及有关选题经验等。
三是认真分析本室已有文献资料及前期研究基础,结合工作实际确定选题,从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的重要文献资料中探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厦门的孕育与实践,为进一步深化研究阐释奠定坚实基础。已完成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
6.关于“红色资源认定标准制定迟缓”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完成厦门市红色资源认定标准初稿拟制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将已起草的红色资源认定标准作为研究资料报送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
二是按照《厦门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的职责要求,协助做好红色文化遗存的展览展示内容和解说词的展前审核工作;做好红色文化遗存有关史料的征集、研究。
三是针对该反馈问题,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7.关于“红色资源持续挖掘不足”的问题。
一是积极开展与相关部门开发利用红色资源,指导开展“我到革命遗址展国旗”大型活动。
二是深入梳理史料,新发现3处革命遗址线索,开展实地调研,并建议所在区适时列入红色资源保护范围。
三是充分发挥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牵头单位,持续做好已发现红色资源的协同开发利用等工作。制定印发宣讲工作方案,明确“讲好厦门党史故事、庚续红色文化”等目标要求,围绕重大主题活动、重点节日、重要纪念日等,常态化开展宣讲宣教工作。
8.关于“红色纪念场馆展陈内容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建立常态化指导审核机制。制定对全市红色场馆调研指导方案,将每年走访计划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对全市红色场馆展陈内容开展常态化指导审核。
二是加强对现有红色场馆的调研指导力度。2024年调研指导12家红色场馆,针对发现的问题反馈23条指导意见。
三是加强展前审核把关。及时参加相关红色场馆展前的审核工作以及评审工作,持续做好涉厦门地方党史展览展示内容的史实把关。
9.关于“规划引领不力”的问题。
一是认真查摆本室在贯彻落实构建“大党史大方志”工作格局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将构建“大党史大方志”工作格局列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2025年重要工作之一,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整合内力、借助外力,进一步提升“大党史大方志”工作质效。
二是参照中研院和省委党史方志办的新一轮规划期,制定实施《厦门市党史方志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4-2030)》,突出规划引领作用,促进全市党史方志工作一盘棋。
三是针对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1.建立健全多元联动机制,市区联动打造中国精品年鉴,会同各区指导推动镇村志编修工作,指导编写行业志或专业年鉴,一体推进史志资源征编挖掘。2.建立健全立体宣教机制。制定宣讲工作方案,会同各区共同开展“八进”活动,设立全市镇街、村(社区)“党史方志角”590个,实现全覆盖,赠送史志书籍5500册;认真落实室网络阵地建设方案,发动各区向室“一网一号一刊”报送信息。3.建立健全资源整合机制。主动与民政、党校、厦门大学、广电、报社、图书馆等单位加强跨部门、跨领域交流合作;邀请、聘请专家学者参与或指导相关研究、审读、专题讲座以及史志资料征集等工作;建立市级党史方志专家库,入库专家53人,积极推进大党史方志工作格局。
10.关于“横向协同不够”的问题。
一是积极开展跨部门、跨领域交流合作,推动党史方志资源成果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努力拓展党史与地情宣传形式与内容,让党史方志资源“活起来”,走进社会、走向大众,更好发挥教化育人、服务社会作用。
二是与厦门广电集团合作,精心策划制作厦门首个数字化地方志特色栏目《方志·探厦门》系列短视频,第一期12集入选中志办“2024年全国地方志网络视频精品展播”名单,上线“学习强国”、中国社科网、“方志中国”等各级网站、微信公共号展播,在全市公交、地铁、轮渡、楼宇等户外万屏播出,并继续制作第二期。主动助力纪念陈嘉庚诞辰150周年活动,与厦门广电集团合作制作《陈嘉庚之纾难救国》《陈嘉庚之倾资助学》短视频,得到省委宣传部、统战部领导充分肯定,在福建省新时代弘扬“嘉庚精神”理论研讨会播放,在中志办、省委党史方志办微信公众号推介播出。厦门市创新推动方志资源活化转化工作获省委党史方志办通报表扬。
三是与民政部门合作开展地名路牌党史和地方文史知识普及宣传,形成并提供第一批中山路和鼓浪屿门牌号二维码历史信息稿件50篇。
四是与市委党校合作开展党史方志文化宣传。为市委党校校史馆建设提供资料支持和业务指导,赠送一批关于历史人物研究的稀有史料;合作举办地情宣讲班。
五是与市图书馆合作共设年鉴专柜。赠送市、区历年编纂出版的地方综合年鉴192部,其中包括获得国家级、省级优秀年鉴的年鉴佳作19部,宣介推广读鉴用鉴,更好服务社会。
11.关于“纵向联动不深”的问题。
一是提高对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党史方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密切与中研院、中志办、省委党史方志办沟通联系,建立重点工作长期跟踪机制,及时对区党史方志工作开展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共同解决难点问题。
二是建立对各区党史方志工作的指导推动机制,印发实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强化对各区党史方志工作的指导推动。
三是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指导推动。1.邀请省委党史方志办研专家来厦专题授课,指导地方党史研究和编写;开展实地调研,面对面传导压力,指导同安党史二卷等编纂工作。2.建立镇村志修编指导推动机制。印发编纂工作通知,制定工作方案,会同各区加强对镇村志的编修指导,对进度滞后、体例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调研指导,确保编修质量和进度。
(二)党史方志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12.关于“党史征研有不足”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研院、中志办及省委党史方志办关于党史方志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精品引领,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加大党史文献征编,深入挖掘特色地情文化,推进党史征研和志鉴编纂取得新进展。
二是开展英烈人物研究。依据党史基本著作,结合新史料,为英烈编写传记,传承和弘扬英烈对党忠诚、不懈奋斗、英勇斗争、舍身为民的崇高精神。
三是撰写党史人物研究成果并在中国共产党类核心期刊《福建党史月刊》发表。
13.关于“未形成其他党史研究成果”的问题。
一是及时做好重要存史工作。跟进服务和记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理论成果总结和重大主题宣传,展示新时代新征程深化拓展“厦门实践”的新思路新图景。
二是及早谋划庆祝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5周年文献征编工作。广泛收集厦门经济特区建设过程中口述资料、署名文章以及档案文献资料,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厦门篇章提供历史借鉴和精神动力。
三是积极配合省委党史方志办编写工作,向省委党史方志办提供中共厦门特别支部成立等党史事件类、革命先辈类文稿15篇。
14.关于“志书编纂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中关于鼓励支持乡村史志修编的内容,提高认识,积极谋划,多措并举指导推进我市镇村志编纂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印发通知,明确各镇(街道)、村(社区)为镇村志编纂主体责任单位,市、区党史方志部门承担业务指导、志书审查验收等指导职责,积极协调对接有关部门将镇村志编纂资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是加强工作推动。成立调研小组,学习省内兄弟市先进经验,深入各区开展调研,就推动全市镇村志编纂提出建议;建立市地方志专家库,动员史志专家人才、高校院所专业人员参与镇村志编纂;利用中志办在厦门举办座谈会时机,积极呼吁将镇村志编修纳入法制保障,在编修组织、人员力量、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
四是加强培训指导。结合举办全市党史地方志工作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讲授镇村志编修实务;选派市、区两级业务骨干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安排本室挂职村镇干部推动指导当地村志资料收集和编写工作。
五是加强督促指导。按照市领导批示制定具体指导推动计划,按年度分批次有重点督促各区镇村志编纂进度,建立持续跟踪推动常态化机制。
六是针对该反馈问题,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15.关于“尚有部分全国文明镇(村)、省级传统村落未按规定启动修志工作”的问题。
一是深刻认识推动全国文明镇(村)和省级传统村落编纂志书的重要意义,落实中志办关于中国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指导培训、争取资助、建立机制等方式,会同各区指导条件成熟的镇(街道)、村(社区)尽快启动修志工作。
二是先后赴海沧、同安、翔安等地实地调研全国文明镇(村)、省级传统村落修志情况,指导启动编纂工作。加大对在编名村志的指导,审读《军营村志》《白交祠村志》初稿并反馈具体修改意见。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抓紧制定方案,将“全国文明镇(村)”“省级传统村落”等具有国家级、省级特色称号的镇(街道)和村(社区)列为镇村志编纂重点。
四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镇村志编纂资助经费列入本室年度预算,按年度分批次推进编纂进度,建立持续跟踪推动的常态化机制。
16.关于“地情史料保护缺失”的问题。
一是全面深化对抢救性征集保存我市整村征拆自然村历史资料工作的紧迫性严峻性认识,结合镇村志编纂工作开展实地调查和史料征集。
二是建立定期征集报送机制。深入各区指导开展涉及整村征拆的自然村历史资料的抢救性征集保存工作,要求各区2024年起每年12月10日前向市委党史方志室报送当年度地情资料征集情况。
三是加强与各区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整体拆迁村数量和名单,督促各区对相关村庄历史资料开展抢救性征集、保存。
四是实地调研整体拆迁村(社区)的历史文化保护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对历史资料的抢救性征集保存提出建议。
五是安排本室2名驻村挂职干部,对所在区、镇村的拆迁村历史文化保护进行田野调查,对相关村庄历史资料抢救性保护进行业务指导。
17.关于“部门年鉴编纂指导不力”的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部门年鉴编纂情况调查摸底。制订实施调查工作方案,开展咨询摸排,全面梳理、及时掌握全市各部门(专业)年鉴编纂情况。
二是认真指导专业年鉴编纂,帮助审核整书稿,对专业年鉴编辑开展“一对一”指导授课。
三是结合年鉴征稿工作,由责任编辑对接指导,责任到人、落到实处,做到全市部门年鉴编纂情况跟踪指导全面、及时、常态化。
四是针对该反馈问题,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18.关于“资政数量较少”的问题。
一是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关于城市更新方面的探索与实践,围绕厦门城市更新与旧城保护中出现的新旧冲突问题,撰写完成资政报告。
二是根据对各区镇村志调研情况,围绕“乡村振兴”中历史文化资料收集、保护现状和存在主要问题,围绕挖掘志书资源、助力厦门乡村文化振兴工作创新等方面,撰写资政报告。
三是围绕厦门市红色旅游主题,广泛收集资料,撰写资政报告,为创新赋能厦门文化旅游产业,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四是将最新出版的党史方志书籍呈送市领导并向全市各部门发放,提供权威、专业的年度资料文献,发挥资政服务社会作用。
19.关于“资政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结合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及时学习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掌握了解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提高资政选题贴合度、精准度。
二是立足自身,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专题研究,深入挖掘党史地情资料,加强对策研究,努力提高对策建议的可借鉴度、参谋度。2024年下半年围绕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在厦门的孕育与启示、厦门历史文化街区和红色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城市更新、地方志书的编修与挖掘利用等完成5份资政报告,提出对策建议近60条,其中2份得到市委领导批示。
三是借智借力,加强与相关部门、院校交流合作,邀请党史地情专家指导培训,提高资政服务能力水平。举办2024年党史方志工作专题培训班,邀请中志办、省委党史方志办、市委党校有关专家学者专题授课。
20.关于“实体场馆缺失”的问题。
一是赴省委党史方志办、省方志馆及福州市委党史方志室等单位,学习调研党史方志馆建设经验,形成调研报告,并向市委分管领导汇报史志馆选址比选建议。
二是主动与拟选址场所使用单位及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会同拟选址场所主管部门实地协调选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在推进实体馆选址建设的同时,加大与市图书馆合作,在已有共设史志专柜的基础上,增设年鉴专柜,赠送市、区历年编纂出版的地方综合年鉴192部,宣介推广读史志用史志,更好服务社会。
21.关于“书库开放少”的问题。
一是已分批完成9间书库书架制作及书籍上架展陈管理。
二是扩大对外开放,书库中公开出版书籍全部对外开放查阅功能,接受各级各部门查阅申请,进一步发挥党史方志书籍资政育人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书籍借阅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室书库管理制度,做好出入库登记、查阅登记。
22.关于“成果数字化程度低”的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党史方志编研成果数字化,完成历年形成的全部成果梳理,制定方案对本室为主编印的党史方志书籍刊物开展数据化工作。
二是加快非涉密史志成果上网,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对公开出版的编纂成果再审核后上网公开,在福建省党史方志网将《厦门年鉴》更新至最新出版的2023卷,在厦门市政府网站公开乾隆《鹭江志》、道光《厦门志》、民国《厦门市志》等旧志电子版本。
三是结合党史方志成果数据化工作,持续做好公开出版成果上网,更好服务社会。
23.关于“活动形式较单一”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史志宣讲工作机制,拓展活动方式。制定印发方案,明确宣讲目标要求、组织领导、重点内容、宣讲形式,成立宣讲队,进一步提升全室党员干部主动走出去宣讲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结合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条例》,加强党的理论和党史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基层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邀请专家对全市党史方志工作者进行党的创新理论培训辅导,推进宣讲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积极扩大对中小学宣讲。建立室宣讲队兼任学校思政辅导员机制,确定9名宣讲员兼任校外辅导员,签订校外辅导员协议,组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史国史、红色文化等宣讲6场。
24.关于“活动重点不突出”的问题。
一是深入中小学、社区等重点场所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红色文化等宣讲活动。
二是联合区党史方志部门,在全市镇(街)、村(社区)建立590个党史方志图书角,实现全覆盖,共赠送党史方志书籍5500多册。
(三)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方面
25.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室务会及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落实,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二是室务会召集人、主任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市委分管领导在巡察情况反馈会上提出的要求,坚持做好史志室工作主责主业,妥善处理市委办分管工作和市委党史方志室工作,坚持将大部分精力放在市委党史方志室工作的统筹、谋划、协调和推动抓落实上,坚持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事项直接督办,截至12月中旬主持召开室务会会议2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6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规划研讨会等各类专题会议12次。
三是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室务会和班子成员深入进行对照检查,室务会召集人、主任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重难点问题、分管领导针对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
四是印发室督查制度,明确督查内容、督查方式、结果运用,并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查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五是加大对处室负责人监督管理力度。室务会召集人、主任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严格开展廉政谈话、任前谈话6人次;分管行政管理工作的室领导对涉及人、财、物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话和廉政提醒4人次。针对本轮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26.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一是自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共召开室务会会议7次,凡“三重一大”事项均上会研究;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研究解决具体党建问题。
二是召开室务会会议,研究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下阶段工作要求。及时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系列学习教育,坚持每个重大节日前均开展节前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
三是室务会召集人、主任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严格开展廉政谈话、任前谈话;分管行政管理工作的室领导对涉及人、财、物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话和廉政提醒。
四是认真开展核实整改工作,并作为主题教育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反思,进一步加强财经制度学习教育,健全审批机制,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27.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室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市委巡察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结合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开展自查自纠,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政治功能,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二是重大节日前坚持开展节前教育和反腐败教育,传达学习上级相关要求,组织纠治违规培训专题学习教育和纠治铺张浪费、公款享乐奢靡问题专题学习教育,认真对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正负面清单的要求,以纠治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奢靡装修问题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等。
三是室务会召集人、主任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逐个严格开展廉政谈话。分管室领导对政府服务采购、专项经费管理等重点岗位干部开展提醒谈话。对职级晋升的4名同志开展谈话,加强廉政提醒。
28.关于“政治监督不够严”的问题。
一是强化重点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共同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参与市委党史方志室务会议监督,督促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等方式,推动市委党史方志室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更好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是强化精准监督。督促市委党史方志室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的探索与实践研究作为工作重点,列入工作计划,加强研究部署,久久为功,深入研究挖掘。
三是强化融合监督。融合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紧盯巡察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督促市委党史方志室制定整改措施180条,明确完成时限、牵头单位、责任处室,建章立制6项,追责问责7人次,以有力监督推动有效整改。
29.关于“日常监督不够实”的问题。
一是监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市委党史方志室“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是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按照“一月一主题”和纠“四风”树新风“一季度一专项”部署要求,纪检组先后组织开展了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纠治违规吃喝、纠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纠治文山会海增加基层负担、纠治“不担当、不作为”、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7个专题,以及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廉洁自律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市委党史方志室制定、更新、完善6项制度规范。
四是督促市委党史方志室修订印发稿酬支付暂行办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和我市有关文件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稿酬支付行为,提高党史方志书籍刊物编修编纂质量和效益,促进党史方志宣传宣介工作。
30.关于“执纪问责能力较弱”的问题。
一是持续巩固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着力在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能力本领、担当作为、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有新面貌新提升,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结合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监察法实施条例等,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工作。在完善派驻组内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制度,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
三是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紧密结合市委党史方志室的工作实际,认真督促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有关要求和部署的落实。持续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不断纠偏、改正,不断提高执行制度的意识,不断提高监督执纪质量和水平。
31.关于“年度主要业务工作下降”的问题。
一是通过室务会会议、支部线上线下会议、节前教育等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和要求等,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培养严实的工作作风。
二是围绕主责主业扩展业务工作和编纂项目,在做好本年度计划编纂项目的基础上,增加7个业务及编纂项目。
三是针对该反馈问题,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32.关于“慢作为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真全面梳理,分析查找原因。个别编纂项目由于在全国率先开展经验不足、涉及单位多(50余个)、编纂力量紧缺等原因,耗时过长。
二是针对存在问题,积极整改落实。1.加强与50余家供稿单位的沟通协作,积极寻求支持配合,提前做好供稿准备。2.制定编审校工作流程,简化整合流程,明确分工及时限,倒排工期,切实加快编纂进度。3.为责编处室增加一名工作人员并统筹优化分工,加强业务学习交流,提升编纂效能。目前,新编纂项目提速入轨。
三是形成常态化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当年上半年启动、次年上半年完成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针对该反馈问题,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33.关于“年度综合年鉴完成超期”的问题。
一是坚持质量第一的前提下,想方设法将因打造中国精品年鉴、方志出版社审校修改环节增加而延长的编纂出版时间赶回来,确保《厦门年鉴》按《福省地方年鉴综合管理办法》要求在出版年度的上半年完成,并力争提前完成。
二是《厦门年鉴(2023)》已正式出版,并向全市各部门发放。
三是完成《厦门年鉴(2024)》审稿、总纂,已于11月将样书(150万字)报送方志出版社审核,并落实书号,确保2025年上半年内完成出版印刷。
四是针对该反馈问题,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34.关于“官方网站意见箱栏目无法打开”的问题。
一是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扎实开展“快字当头提效率、机关带头转作风”行动,印发实施督查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日常监督,坚持落实每季度考评机制,深入开展干部谈心谈话,进一步树立担当作为的良好风气,坚决杜绝“慢作为”“虚作为”等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迅速落实开通官方网站意见箱。积极协调室官方网站的上级主办部门和技术支持单位,于9月底将官方网站的投诉投稿邮箱信息予以标注,畅通社会大众进行投稿及意见反馈的渠道。
三是指定负责信息宣传的同志专门收集官方网站意见箱收到的群众意见,按要求和程序办理。
四是针对该反馈问题,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四)内控管理方面
35.关于“招标信息未公开”的问题。
一是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内控管理方面的问题,找准公开公布、审核把关等方面的内控管理风险点,研究制定针对性举措,强化内控管理。加强立行立改,修订细化内部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严格经费支出监管,明确作出招标信息和采购结果公开公布要求,确保公开透明。
二是认真开展核查核实工作,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充分吸取经验教训。
三是将项目采购列入重点风险点从严监督防控,严格按规范程序和要求开展《厦门年鉴》及本室其它项目采购,并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有关信息,做到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全面监督。
四是针对该反馈问题,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36.关于“招标信息、中标结果未按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的问题。
一是通过室务会会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会等,认真学习采购招标等相关规定,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
二是修订印发室内部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项目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公开公布要求。
三是严格落实公开公示要求。将党史方志书籍数据化项目及公开出版项目的供应商选定结果等及时在室网站公示。
四是针对该反馈问题,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37.关于“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切实汲取教训,引以为鉴,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及沟通协调,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是组织全室干部职工加强对各项财务制度规定的学习,加强账目报销环节的审核把关。
三是针对该反馈问题,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38.关于“支出进度不合理”的问题。
一是多措并举,加强预算执行管控。合理编制2025年度项目预算,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加大项目支出督促检查力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预算执行的时效性。
二是已按照年初预算完成本年度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编纂项目以及短视频制作、书库书架更新改造等项目已完成并全部支出。
三是对历年财政资金结余资金及时上缴国库。
39.关于“资产管理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问题。
一是认真分析原因,加强针对性教育,提高相关干部职工认识水平和工作责任心。
二是开展资产清理、清点、普查,明确定人定位,对资产账目进行梳理,做好登记统计。
三是协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调整资产原值、折旧,已做到账账相符。
四是针对该反馈问题,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40.关于“书刊管理混乱”的问题。
一是认真查找和分析原因。书库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科学,未能定期整理处置旧书籍,书籍印刷出版前对所需数量论证和预估不足,书籍保存保管和书库建设标准不够高。
二是立行立改。合理确定新编纂书籍印数,妥善处置库存书籍。按照有关书籍剔旧程序开展整理筛选和登记处理,按内容、分类别开展党史方志书籍“八进”活动,发挥效用、防止积压。
三是加强库房管理。严格执行《书库管理制度》,认真开展防火、防潮、防鼠等隐患排查,增加和改善温湿度控制等硬件设施设备,书籍刊物实现上架管理。
四是落实《书籍档案借阅制度》,邀请图书馆专业人士指导图书管理工作,按规范要求分类登记、摆放有序、做好进出登记。
五是针对该反馈问题,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五)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4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排查,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原因,吸取教育。针对这一问题,本室对2021年以来所有采购项目进行自查,未再发现类似问题。
二是组织领导干部和有关处室对财务管理规定再学习,重申财经纪律要求。
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自开展巡察整改以来,对专项经费预算以及10次涉及采购等事项进行研究,做到应上会尽上会。
四是按规定审核结算《厦门年鉴(2023)》排版、印刷费用,并报室务会通过。
五是针对该反馈问题,已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
42.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室务会和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室务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个人自学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思想认识水平。
二是严格落实《室务会议事规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充分讨论、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把方向、议大事、管全局的作用。
三是室主要领导在室务会均严格落实末位表态要求;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室务会成员能够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提升。
43.关于“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一是加大年轻干部引进力度。通过考录、选调、转任等方式,加大90后年轻干部引进。
二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干部到龄退休、提前退休实际,统筹谋划人才交流引进,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层次结构。
三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通过积极选派年轻干部参加上级业务培训、会议交流、专项工作,参与重大项目、挂职、驻村、外出宣讲,组织开展学习讲堂、集中学习、工作调研等方式,多渠道多举措交任务、压担子,并发挥专业骨干作用以老带新,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训锻炼,促进年轻干部政治能力、业务素质全面提升。
44.关于“专业干部紧缺”的问题。
一是截至12月,通过转任、考录、引进博士选调生等多种渠道引进专业人员,现有专业对口干部增加至15人,占干部比例为47%。
二是调整充实相关专业处室干部。为适应新一轮志书修编、党史文献征研等重点任务,新引进年轻、专业干部基本充实到相关业务处室,业务处专业干部占比72.7%。
45.关于“拔尖人才培育不力”的问题。
一是鼓励支持干部参加业务能力培训。组织干部参加市级及以上各类培训累计100余人次,选派参加上级业务培训6人次。
二是举办2024年全市党史方志工作专题培训班,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的探索与实践研究、村镇志编纂、党史基本著作撰写等专题授课。市、区党史方志部门及镇街、村社区相关镇村志编纂人员共60多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党史方志工作者工作能力和研究能力。
三是提升室“学习讲堂”平台效应。坚持室机关干部自己讲、大家讲,年内每个处都选派两名同志开展宣讲,交流分享业务研究、工作体会。
四是鼓励专业骨干加强理论和业务研究,积极撰写论文,择优推荐发表和参与高层次学术会议,进一步调动学术研究积极性主动性。
五是积极向省委党史方志办推荐我市党史方志专家人才参评省级党史方志专家。
46.关于“市级专家库建设迟缓”的问题。
一是按照广泛推荐、统一建设、动态管理、规范运作原则进行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市级党史方志专家库,邀请全市相关业务专家学者参与,入库党史类、地方志类、展陈类专家53人。
二是印发实施专家库管理办法,明确专家库成员的主要条件、选聘程序、权利义务等内容,加强和规范市级专家库管理工作。
47.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一是组织支部书记进行述职考评,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三比三争”实践活动事迹分享会,结合室学习讲堂,举办“厦门党建e家”操作培训,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参观活动,开展支部组织生活等,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建设,打牢党建基础。
二是举办室学习讲堂16期,推动党建与业务交流紧密结合。积极组织室机关党员干部参与“我到革命遗址展国旗”启动仪式,参观厦门总工会旧址,传承红色基因、汲取奋进力量。
三是选派干部参加机关党工委牵头组织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通过对友邻单位检查,举一反三,扎实打牢单位党建工作基础。
四是到同安高山党校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座谈和参观学习,并向初心使命馆赠送党史方志书籍,积极开展“学、研、思、宣、行”等实践活动。
4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室主要领导对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及分管领导对分管处室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二是安排党务工作者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党建e家培训,举办室党建e家基本操作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
三是组织对4个支部党建e家和支部会议记录等内容组织重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49.关于“发展党员有不足”的问题。
一是开展思想教育。党支部组织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活动,邀请非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主题党日等活动,增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调动干部职工的入党积极性。
二是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引导非中共党员写入党申请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按照规定做好吸收工作。
(六)落实巡察、审计等整改工作方面
50.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查明情况,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督促相关同志吸取教训、引以为诫。
二是认真组织相关处室及人员学习图书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进一步增强责任心,严格落实室《书库管理制度》,加强出入库登记管理,不断提升书库规范化建设。
三是对书籍重新清点核对,补充登记统计。
四是对所有库存书籍刊物整理上架,进行账、物核对,补齐出入库记录,做到账、物相符。
51.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一是对2024年项目和资金预算执行率进行梳理,督促进展较慢的责任处室加快进度,室务会召集人、主任利用室务会、办公会等提出明确要求,项目和资金执行率达到序时进度。
二是对年度例行项目提前启动,缩短编纂时间,以加快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提高执行率。
三是各业务处室及早筹划2025年项目启动时间,科学评估编纂、印刷、出版等各环节所需时间,合理安排项目预算和支付时限,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进度计划抓紧推进实施。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一)基本完成事项
1.关于“尚有部分全国文明镇(村)、省级传统村落未按规定启动修志工作”的问题。
一是建立持续跟踪推动的常态化机制,指导各区将全国文明镇村和传统村落列为编修工作重点,加强对镇(街)、村(社区)指导和推动,加快启动工作,并协调争取财政经费资助。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全市镇村志编修业务培训,用好市党史方志专家库有关专家资源,帮助解决基层修志专业力量不足的难题。
三是就镇村志编修人员、经费困难等问题,继续向中志办积极呼吁构建全国统一的镇村志编修工作的顶层设计。
整改时限:2026年底前
2.关于“实体场馆缺失”的问题。
一是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协调推进选址工作。
二是根据协调沟通工作情况,进一步研究提出党史方志馆建设选址建议,争取尽快确定选址。
三是如短期内无法确定新选址,将立足现有条件,改造现有场所设立党史方志馆。
整改时限:2026年底前
3.关于“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一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和交流引进力度,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
二是结合干部退休、空编等实际情况,用好职务职级并行政策,培养、选拔年轻干部。
整改时限:2026年底前
(二)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的事项(无)
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的下步打算
下一步,市委党史方志室将持续深化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提振作风的更大动力,进一步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在加强巩固整改成效上下功夫,进一步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持续推进党史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厦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贡献史志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025081;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公园南路2号,邮政编码:361000;电子邮箱:xiamenshizhi@163.com。
中共厦门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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