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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6-04-07 11:44: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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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6-04-07 1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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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2月24日至4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以下简称“市医保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9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坚决把整改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凝聚思想共识,强化政治担当。9月4日市委巡察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反馈意见。9月28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直面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9月29日,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暨整改推进会5次,严把整改方向和质量,有力带动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健全推进机制,狠抓过程管控。健全日常推进机制,构建“双周调度跟踪进展、月度评估校准方向、全程督导保障质效、动态销号闭环管理”的常态化推进模式。

  (四)注重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共修订和新制定各类制度规范65项。将整改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与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开展“奋力拼搏、奋勇争先”专项行动有机贯通,努力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能。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高质量全民统一覆盖的医保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有短板

  (1)关于“推动全民参保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举办专题研讨、梳理汇编等,加强理论学习。二是聚焦重点群体。针对新业态人员、在校学生等参保薄弱环节,出台放宽户籍限制等4项针对性政策。三是强化基层动员。完善“一人一档+网格通”信息系统,提升数据治理与动员精准度。四是优化服务宣传。推出“一码直达”扫码缴费功能,极大地提升了缴费便利性。五是健全长效机制。将数据驱动、部门协同、精准动员等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2025年我市参保总人数达485.71万人,年度扩面目标完成率100.73%,居全省第一。

  (2)关于“对居民医保基金运行管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运行监测。建立健全以国家评价指标为核心的常态化监测机制,按季对参保、收支、费用等关键指标进行调度分析。二是加强财政协同。联合财政部门建立定期调度与督促机制。三是扩大费用监测。对全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异常增长情况及时预警、约谈并督促整改。四是健全结算机制。联合财政部门出台文件,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结算与服务考核结果挂钩。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欠缺

  (3)关于“推动医保目录优化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协同联动。牵头召开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会13次,建立常态化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二是优化目录价格。建立年度医疗服务价格意见定期征集制度,畅通医疗机构诉求反映渠道。三是降低支付门槛。联合市科技局、财政局出台文件,对医疗机构使用新优药械产生的费用,在区域总额预算内予以单列保障,不纳入相关指标考核。四是实施支付倾斜。落实新版按病种分值付费目录,对中医优势病种实行“同病异治优价”。对精神类病种实施按床日付费,支付更精准。

  (4)关于“协同推进分级诊疗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晰医保引导责任。形成强化医保支持分级诊疗、明确协同引导定位的专题报告。二是强化用药保障。出台文件完善基层机构用药支付机制,协同卫健部门推动基层与三级医院用药目录有效衔接。三是扩大病种供给。动态优化DIP病种目录,实行“同城同病同价”支付,引导三级医院聚焦疑难重症诊治,促进常见病、慢性病下沉基层。四是形成梯度就医激励。实施差异化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通过价差效应,有效引导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向基层分流。

  (5)关于“调整医药项目价格不够及时,自主开展耗材集采、降低价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集采与价格管理机制。加强与省医保局及兄弟地市的协同联动机制,主动谋划、定期评估、动态扩面。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形成与调整机制,建立医疗机构价格建议定期征集制度和重点项目跟踪推进机制。二是大力推进集采扩面提速。牵头组织一次性使用宫颈扩张球囊、一次性使用有创血压传感器等2类普通医用耗材全省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积极组织本市医疗机构参与雾化器、温度传感器等15类全省性联盟集采工作。三是积极向上沟通争取支持。建立常态化沟通汇报与快速响应机制,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上报的、旨在填补省内空白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实行“随报随审、免评直报”,提高项目申报效率和成功率。

  (二)推动我市打造高水平健康之城不够有力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够强,主动深入一线了解需求、解决实际问题有差距

  (6)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服务模式。在全省率先于海沧生物医药港设立市级医药企业医保服务站,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二是统一结算支付。全面推行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货款统一结算,将平均回款周期从数月压缩至23个工作日。三是疏通挂网堵点。主动加强省市联动,针对性协调解决企业在平台挂网中遇到的障碍。四是助推新药准入。建立新药上市与国家医保目录准入快速响应与服务机制,提供全过程政策指导。

  (7)关于“助力我市打造闽西南医疗高地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支付方式对医疗技术创新的支持。在预算总额内优先保障超高费用、超长住院、多学科诊疗等特殊病例费用,加大特殊病例审核保障。二是实施差异化系数引导医疗机构内涵发展。优化DIP机构调整系数,对体现专科建设、医疗质量的指标给予系数加成激励。三是提升基金拨付效率缓解医疗机构运行压力。全面推行“即时结算”覆盖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优化拨付流程,实现“日拨、月结、季审、年清”。四是规范国际医疗服务定价支持高端医疗发展。指导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在政策范围内自主制定特需住院诊查费、特需护理费等国际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8)关于“服务台胞医保需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扩大服务网络覆盖。在全市24家定点医药机构设立服务站,均开设健保核退结算协助办理服务。二是推广“院内直办”模式。新增4家医院提供台胞健保报销公证“院内直办”服务。

  (三)医保基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1.稽核能力不强

  (9)关于“运用大数据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大数据监管能力建设。依托国家和省级数据模型及筛查规则,生成疑点数据并下发医疗机构自查自纠,追回不合理费用。二是推进医药耗材追溯体系建设。上线全国首个国有药耗追溯码一体化平台“一码通”,开展医保影像云索引上传试点工作,强化源头治理。三是强化疑点核查与违规追缴。组织核查违规线索,对核查发现的违规结算基金依法予以追缴,对涉案人员、机构予以相应处理,涉及欺诈骗保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四是加强重点人员数据联动治理。调用公安部门死亡数据接口,拓展比对来源。依托省平台,安排专人专岗及时处理共享的死亡、服刑人员信息。五是强化源头防范与核验提醒。加强政策宣传,督促参保单位及家属及时申报信息变更。向定点医药机构发放提醒函,督促其严格履行就医身份核验责任。

  (10)关于“医保代付追偿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向定点医疗机构宣传医保先行支付政策,将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联合湖里区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政策宣传,提升参保人法治意识。二是加强部门协同与数据共享。推进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数据互联与协作机制建设,降低基金代位追偿风险。三是运用智能分析强化风险筛查。利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智能监控,重点对可能与交通事故相关联的医保结算数据进行筛查分析。四是规范先行支付追回流程。专人负责跟进司法、行政部门移交线索,严格按规定启动追偿程序,并常态化开展手工报销费用的追讨通知与法律程序。  

  2.处置力度不大

  (11)关于“行政处罚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协同机制。坚持协议管理与行政处罚并行,强化行政部门与经办机构协作。二是严格行刑衔接。在依法对参保人作出处理的同时,及时将冒用行为人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编制《行政处罚案例汇编与卷宗审核操作指南》,并开展全员培训。四是拓展线索加大处罚。构建“智能监控+举报奖励+专项检查+部门共享”的立体化案源发现体系。

  (12)关于“违约处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文书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工作相关文书的通知》,全面核查细化文书标准。二是完善协议管理。组织专题研讨,修订完善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配合省医保局开展“四不两直”飞行检查,督促被检单位全面整改。

  3.整治效果不佳

  (13)关于“对上级检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未及时举一反三抓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依托系统下发疑点数据,协助深入排查。二是构建常态化监管格局。结合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系统部署零售药店、基层医疗机构、高值耗材等系列专项检查。三是深化警示教育宣传。建立案件通报机制,督促机构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社会监督。四是推动飞检问题整改。专项整治与“回头看”行动相结合,提升监管的针对性与延续性。

  (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

  1.政策宣传不够广

  (14)关于“医保政策解读不接地气,推动服务下沉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宣传方式。将高频政策转化为图示、案例及短视频等形式并多渠道发布。出台《关于加强医保宣传工作的通知》,建立定期通报与培训机制,深入基层宣讲超30场。二是优化热线服务。建立12345热线知识库动态更新机制,建立每日诉求监测与定期分析研判机制,组织专题培训近10场次。三是推动服务下沉。加强对基层便民服务点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持续提升帮代办能力。

  2.保障力度不够大

  (15)关于“失能人员保障不足,‘长护险’改革步伐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设计。组织10场专题研讨,拟定政策初稿,建立起长护险制度基本框架。二是同步开展评估与服务能力建设。组建评估专家库,制定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人员培训计划,推动厦门医学院纳入省级长期照护师认定机构,构建培训体系。三是提升医养结合医保服务覆盖。主动引导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四是优化无陪护服务价格政策。设立“免陪照护服务”收费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开展相关服务。

  3.便利程度不够高

  (16)关于“指导开展“惠厦保”理赔服务不到位,电子支付推广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惠厦保”理赔服务。在原有2个线下服务点基础上,于各个政务中心新增设7个服务点,在医院试点快赔模式并有序推广。二是大力推广医保电子支付。将医保码、刷脸支付等应用纳入年度考核,持续推广亲情代展码。

  (五)全面从严治党抓得不实

  1.履行主体责任不够严实

  (17)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廉政风险防控抓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思想教育和纪律建设。将党风廉政教育深度融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日常教育体系,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二是健全常态化分析研判与压力传导机制。严格执行局党组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三是系统化排查并严密防控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党组书记部署并牵头组织,在全系统内开展廉政风险点拉网式排查。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关键岗位和核心业务环节,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和履职风险。

  (18)关于“党组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强化理论武装与规矩意识。组织重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深度融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组织开展覆盖党务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专题培训。二是健全责任体系并实施清单化管理。研究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与完成时限。修订完善主体责任检查方案与指标体系,印发专项检查通知。三是深化廉政风险排查与专项整治。开展局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检查,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四是严肃执纪问责并强化警示教育。完善违纪案件内部通报规程,增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震慑效果。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将未按规定落实相关制度的党支部列入重点督导清单,要求限期整改。

  (19)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欠缺,医保经办窗口报销审核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理论学习。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持续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二是健全谈话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党组成员定期开展廉政提醒教育。三是强化教育引导。坚持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班子成员年度履职的硬性约束,与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紧密结合,明确要求每位党组成员每年至少为分管领域讲授1次专题廉政党课。四是延伸监督触角。筑牢八小时外“防火墙”,强化纪法教育、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五是提升经办窗口报销审核能力。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施治,开展手工报销审核要点专场培训,增设手工报销智能审核,开展手工报销专项检查,将检查结果与经办人员绩效考核相挂钩。

  2.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20)关于“精力投入不足,日常监督抓得不够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常态监督。加强重要会议常态化列席监督,确保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全覆盖。二是深化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市纪委监委与纪检监察组“室组联动”监督优势,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三是推进精准监督。将“医保基金绩效管理试点”列为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项目,实行一月一报告,并按季度建立“两库一单”机制。四是提升监督效能。综合运用参加会议、谈心谈话、线索核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增强监督穿透力和震慑力。

  (21)关于“监督针对性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嵌入式精准监督。结合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约谈沟通等方式,加强对医保专家评审、案件处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推动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移送,形成跨部门联合的监管合力。二是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市医保局党组对专项整治工作“一季一研究”,落实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市医保局负责同志“每月一碰头”机制,实现重要事项全程跟踪监督。

  (22)关于“自主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监督执纪本领。坚持落实组务会和组内周学习制度,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治理论和党纪国法的学习。二是增强精准发现问题能力。选取《医保基金监管中的廉政风险防控问题研究》开展专题学习调研,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等纳入纪检监察组周学习内容,推动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通过专项检查、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主动挖掘线索。整合组内办案力量,优化分工协作,集中攻坚重点线索。

  (六)招标采购、资源配置、财务管理等领域存在风险漏洞

  1.招标管理不规范

  (23)关于“设置倾向性条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问题症结。对系统成立以来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自查,并主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全链条、全覆盖倒查。二是优化采购流程标准。组织学习最新采购政策,归纳形成涵盖采购方式、信息公开、文件编制、合同规范等4项9条标准化操作要点,并下发各业务处室严格执行。三是规范完善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系统招标管理和合同订立规范的通知》,明确采购方式审批、信息公开、评审因素设置、中小企业支持及合同规范等15条刚性规定。建立业务部门、办公室、财务部门在合同用印与款项支付环节的联动审核机制。四是深化思想教育。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将整改要求及相关制度纳入各部门每周例会固定学习议题,切实筑牢规范意识与责任意识。五是强化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预算编制程序,建立采购需求提前论证与项目库动态维护机制。同步做好项目库整合维护。

  2.新增医保定点机构规划不完善

  (24)关于“规则不合理,指标设置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评估规则。出台《定点医药机构符合统筹区规划综合评估规则》,优化评分规则和评估标准,取消行政区分值,加大机构间距分值。二是明确新增资源规划。出台《关于2025年医保定点医药服务资源新增配置规划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新增医药机构类型、数量及区域布局,强化统一规划、分批实施、公开评估的管理程序。

  (25)关于“评审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评审流程。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确保评估过程公开透明。二是创新规划工作方法。依托省级医保信息平台,积极探索建设“厦门市医保定点资源规划系统”,通过对医药机构布局、服务能力、基金使用等数据分析,为制定年度新增配置规划提供精准、科学的决策支持。

  (26)关于“专家评审建议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评估机制。优化评估规则,强化规划引导,从机制上激励和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向规划鼓励的区域布局。二是推进精细化研究。以国家医保定点资源配置规划试点城市为契机,着手建设定点规划信息系统,依托数据分析提升布局决策的科学性。

  3.高值医用耗材监督管理乏力

  (27)关于“对公立医院高值耗材采购、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核实机构耗材采购情况。比对国家及省、市级集采目录,厘清采购行为的直接管理责任主体,及时落地执行集采品种。二是推进集采压缩价格虚高空间。积极组织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各级各类高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执行国家及省际联盟集采结果。2025年以来,已组织实施15批次全省性联盟集采数据填报与报量工作。三是强化采购使用常态化监测与督导。对医用耗材采购使用月度开展监测通报,对医疗机构集采协议量完成情况“点对点”督导。督促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在省级采购平台采购共享范围内的耗材。四是统一并严格执行医保支付标准。对挂网耗材特别是集采产品,明确三类医保支付标准核定规则,并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把关,引导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4.财务管理不到位

  (28)关于“合同签订不严谨、工会慰问支出及财务审批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合同全过程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管理和合同订立规范的通知》,明确合同审核要点与签订流程。建立合同履行台账,由办公室、财务部门加强关键环节审核,并完善档案归集与追溯机制,从源头杜绝程序倒置。二是健全工会慰问制度。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工会慰问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慰问范围、标准及报销所需佐证材料清单,财务部门在报销环节严格审核。三是规范加班餐审批流程。组织专题学习公务支出相关规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夜餐开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加班定义、事前审批权限及报销要求。四是强化财经纪律管理。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组织全局学习政府采购、财务内控等管理制度。同时,业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预算的前期规划与论证工作。

  (七)党的领导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差距

  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9)关于“‘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政策学习。组织专题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各项规定,推动领导班子和关键岗位人员从思想深处树立依法依规、集体决策的鲜明导向。二是精准修订清单。对原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检视,系统归类、扩展充实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等29项具体内容。三是健全制度体系。修订出台《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优化从动议到落实的全流程管理。四是强化执行监督。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五是规范基层决策。督促基层各党支部组织深入学习相关规定,修订出台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医保中心支委明确10项、医保数据监测中心支委明确8项核心议事内容与决策程序。

  2.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扎实

  (30)关于“队伍人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队伍结构。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的若干措施》,构建多维度考核体系,强化干部梯队建设。二是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全面梳理系统内人才结构与分布,积极争取进人计划,拓宽选人渠道,建立“医学专业导师传带制”,推动专业能力提升。三是加强执法力量建设。组织干部参加并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管理,开展行政执法平台培训,规范执法证件考试与管理工作。

  (31)关于“干部选任工作有瑕疵,选任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干部选任程序。选派人事干部参加全市组工干部培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加强会议记录规范管理。二是推进干部交流锻炼。开展岗位分析,研究制定干部交流轮岗计划,打破岗位固化壁垒,为干部提供岗位历练平台。

  (32)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政策。组织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题学习和研讨,系统研读政策文件、审批要求、申办函件及行前教育材料等内容。二是健全审批制度。修订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流程》《干部因私出国(境)工作须知》,同步印发《关于重申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各环节管理责任。三是加强思想教育。对未及时缴交出入境证件的干部开展批评教育。严格执行证件集中保管与动态核查要求,目前全局应备案人员证件集中保管率达100%。

  3.基层党建工作还有不足

  (33)关于“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脱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党内法规学习。党组班子、各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党内法规,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党建与医保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召开党组会议,明确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三是强化基层联系指导。调整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加强指导帮带力度。四是优化党组织设置。出台《关于调整优化党员党组织关系的通知》,理顺各部门党员党组织关系。

  (34)关于“组织生活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理论武装。中心组带头学党内政治生活规定,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深入学习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提升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二是严格组织生活。局党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开门见山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局机关党支部、医保中心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剖析问题,开展党务工作实务培训,提升组织生活质量。三是加强指导督促。出台《关于调整医保局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推动局班子成员落实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制度。

  (35)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机关党委全面核查形成专项检查报告,相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工作不严肃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强化责任追究与教育。机关党委进行约谈提醒,并纳入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和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剖析重要内容,举一反三,强化警示效应。三是组织专题培训。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培训,组织专题学习,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四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出台《医保系统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监督流程》,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规范严谨。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

  (36)关于“思想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专题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办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的相关要求。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将“第一议题”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及干部培训必修内容。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明确学习重点与责任落实要求。紧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先后出台3份相关核心文件,构建起权责清晰、层层负责的闭环责任体系。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突出“关键少数”的示范与鞭策,开展集体提醒谈话和深入剖析整改。组织开展局系统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刚性嵌入年度工作总结、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等关键环节进行对照检查与报告,建立起“部署—检查—考核—运用”的督导闭环。

  (37)关于“阵地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三审三校”相关规范要求。局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三审三校”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宣传信息发布工作合规、有序、安全。二是完善宣传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宣传信息发布流程的通知》,明确“三审三校”全流程责任主体与审核重点。三是加强内部流程审核把关。完善对外发布信息排查与审签,落实整改不规范表述。四是加强人员培训与责任落实。组织各部门学习相关制度,提升思想认识,切实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八)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深入

  1.巡察发现问题反弹回潮

  (38)关于“上次巡察发现的出差审批不够规范此次仍有发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反思问题根源。局党组要求各部门深刻反思,深挖问题反复背后存在的责任虚化、审核把关流于形式等作风积弊。二是刚性约束审批流程。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区域临时性公务出行费用审批管理的通知》,明确界定各类公务出行的范畴,确立“先审批、后出行”的刚性原则。三是细化过程管控。进一步规范报销审批流程,让每一次出行都有据可查、每一项费用都责任到人。

  2.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

  (39)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外包服务履约监管。严格遵循财政部门采购规定,将监管重点聚焦于服务质量与履约成效。二是健全外包项目协同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跟踪项目进展与履约情况,形成“定期会商+应急协调”的双重管理机制,保障项目平稳高效运行。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基本完成事项如下:

  关于“失能人员保障不足,长护险改革迟缓”的问题

  我市现已完成长护险前期准备工作。下一步,待省级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后,按规定程序推动长护险政策出台,力争2026年7月落地实施。

  市医保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深化自我革命,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强效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任务,纳入日常监督,动态跟踪、久久为功。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将巡察整改深度融入医保改革攻坚、基金安全监管、服务效能提升等重点领域,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更好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篇章贡献医保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892176;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7号4号楼厦门市医疗保障局,邮政编码:361004;电子邮箱:xmybjzhc@xm.gov.cn。

  中共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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