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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诊”“治”结合 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4-03-26 10:40: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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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诊”“治”结合 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4-03-26 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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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海沧区纪委监委对9家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审核,提出意见43条。

  推动“后半篇文章”无盲区,海沧区探索建立起责任清晰、操作性强、环环相扣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海沧区委巡察整改联合会审操作指引(试行)》《海沧区委巡察整改效果评估办法》等制度,围绕报告审核把关、疑难问题会审、整改效果评估等环节靶向发力,做到全链条压实责任、全流程跟进监督、全方位成果转化。

  不同于以往的整改审核把关模式,区纪委监委新制定“四方会审”机制,以点面结合的形式凝聚合力,由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巡察机构发挥优势“全面扫描”,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结合职责开展“专项检查”,精准定位整改薄弱环节。对于停留纸面的整改,一律不予销号,持续释放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达标不收兵的强烈信号。

  如果说巡察是‘体检’,那么整改报告审核是‘门诊’,疑难问题会审是‘会诊’,效果评估则是‘复诊’。”

  对整改过程中的“疑难杂症”,海沧区纪委监委通过组织多部门“专家”进行“会诊”,推动巡察整改见底清零。联合会审以“1+1+N”的形式开展,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纪委监委、巡察机构根据问题涉及领域,配套不同职能的成员单位,围绕疑难问题分析研判、提供指导、协调资源、打通堵点,以问题解决的实效作为销号的唯一标准。

  除了“门诊”和“会诊”,“复诊”也尤为重要。为进一步构建巡察整改监督闭环,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海沧区探索建立巡察整改效果评估机制。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财政局、区委巡察机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落实、整改工作质效、干部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作出等次评定,对整改质效评估为“一般”或“差”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并视情列为“回头看”对象,强化结果运用。

  截至目前,海沧区对五届区委第一至三轮共17家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综合评估,共召开座谈会13场,走访抽查点位25个,发放满意度测评表249份,指出问题39个,提出后续具体要求28条,确保整改工作的真实性、深入性、有效性。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用好用活用通各项制度机制,真正做到‘巡改评’贯通融合,‘纪巡组’一体发力。”海沧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海沧区纪委监委 曾舒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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