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高悬 锋芒愈显——2023年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综述

利剑高悬 锋芒愈显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      2024-01-15 16:32: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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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35家市直部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对工程招投标领域组织专项巡察,反馈问题1114个、移送问题线索120件、累计新增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收益42.28亿元……过去一年,市委巡察工作始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稳中求进中推进全覆盖、在守正创新中加强规范化、在质效并举中增强震慑力,交出了一份提振人心的成绩单。

  巡什么更能凸显政治巡察定位?

  上月初,《厦门日报》头版刊登的一则巡察公告引起广泛关注。公告显示,市委巡察机构在常规巡察5家市级单位党组织的同时,还将根据市委“点题”开展财政补助职业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机动巡察,深入查找职业教育发展梗阻。

  市委巡察机构始终把巡察工作放到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抓住监督重点和关键对象持续发力,统筹推动“任务型”巡察向“功能型”巡察转变,更加有效发挥政治监督保障作用。

  着眼服务中心大局,市委巡察机构紧盯中央和省委、市委关注的工程招投标、国企、医药、教育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促进系统治理。去年4月至6月,市委巡察机构首次对工程招投标领域开展专项巡察,采用“常规+专项”的巡察新模式,发挥常规巡察覆盖面广的优势,全面检查主管部门职能责任履行情况,助力专项巡察系统检视工程招投标领域体制机制性问题,确保巡深巡透。通过专项巡察,市委巡察机构发现“评定分离”制度亟待完善、政策执行变形走样等问题191个,提出巡察建议16条,移交涉嫌违法违规项目54例,对行业和市场产生震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键在“一把手”。市委第四轮巡察以来,市委巡察机构参照中央巡视做法,在撰写巡察报告的基础上,还形成被巡察单位“一把手”情况反映、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履职情况报告和领导班子情况汇总等3份专题材料,供市委、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组织部门参考,通过“1+3”报告模式,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正确履职用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十三届市委按计划完成10批次50个市级单位的常规巡察,全覆盖率49.02%,在督促各级各部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服务中心大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政治监督保障作用。

  怎么联更能形成强大监督合力?

  “‘看病贵’问题,虽有具体事例,但缺乏‘面上’数据,建议再作深入了解……”2023年9月,在医药领域巡察中期阶段,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就来到巡察组会商巡察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随后,该组及时组织力量深挖,进一步掌握门急诊费用逐年提高等情况,使得反馈问题更为具体详实。

  巡察报告是巡察成果的重要载体,但以往审改报告多在巡察撤点前后,即使能发现问题也较难补充完善。去年,市委巡察机构将审改报告关口前移,采取指定专人对接、处室挂钩联系、办组会商研讨等工作模式,提前介入指导撰写巡察报告,变节点式会商为全过程会商,强化办组统筹协调,倒逼巡察组不断改进工作思路,促进巡察工作质效显著提升。

  市委巡察机构紧扣精准高效发现问题的工作要求,注重创新改进提升,在统筹巡察办、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同向精准发力的基础上,主动与各类监督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发挥联动作用,形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

  依托巡察监督综合平台,市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协同高效开展监督。突出“巡纪”融合,持续优化巡前通报和“带件入巡”等机制,通力推动问题线索快移快查。深化“巡组”协同,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协作配合实施意见,建立“联合点兵”抽调巡察干部机制,为深挖重点领域问题及线索提供重要组织保障。强化“巡审”贯通,出台巡审联动实施意见,常态化在巡察中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累计发现问题128个、问题线索10件,推动建章立制42项。

  市委巡察机构还着力深化对区指导督导,促进区级巡察提质增效。市委巡察办主任和5个巡察组组长分别挂钩联系6个区,区级巡察干部到市级跟班、参巡。市级层面选派6名处级业务骨干担任各区巡察组副组长,全程参巡,现场指导。配合省委巡视对海沧区、翔安区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指出问题33个,并首次对6个区巡察报告开展评查,实现同频共振、整体提升。

  怎么改更能发挥标本兼治作用?

  “现在晚上也可以约到门诊了,真的很给力。”1月7日下午,市民王女士通过线上平台成功为孩子预约市中医院儿科夜诊后高兴地说。此前,有群众反映市中医院存在“看病难”问题,市委第一巡察组推动市中医院党委立行立改,增放夜诊号源和周末门诊号源,进一步满足市民就医需求。

  巡察整改是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市委巡察机构持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市委巡察机构落实落细分管市领导参加反馈会制度,督促被巡察单位将落实整改情况向分管市领导报告,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目前,新一届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完成率已提升至92.92%。

  市委巡察机构还着力开展巡察整改攻坚,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巡察,开展2个月深化整改以及1个月巡察“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推动全市盘活去化闲置国有资产276.63万㎡,累计达727.13万㎡,盘活去化率达92.91%,新增收益42.28亿元,建章立制358项,持续放大治理效能。

  抓好成果运用,促进标本兼治,也是提升巡察成效的重要一环。市委巡察机构围绕经济扶持和惠民政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向市委提交专题报告2份,提出更新完善政策制度、强化绩效管理等建议21条。同时,市委巡察机构梳理巡察发现的金砖创新基地、乡村振兴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等方面的共性及突出问题345个,交由相关监督部门纳入日常监管,建立成果运用跟踪管理台账,推动巡察整改向系统性、领域性延伸。(通讯员 厦纪宣 本报记者 何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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