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小伙子小陈在厦门买了辆二手车,因为市车管所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本可再使用8年的车辆,3年后就得强制报废……他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过了一年多还是没能解决。为此,小陈通过“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反映。
根据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流程,市纪委监委将该反映转交给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督查督办。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会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深入市车管所调查,查清问题症结,推动相关部门落实整改。
在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的介入下,困扰小陈一年多的问题,终于得到了推动。“多亏了你们的帮助,事情才有了进展。”小陈说。
【问题】
误操作令报废年限缩短
修改又受权限制约
根据调查,去年9月29日,小陈委托代办人员到市车管所办理机动车从厦门市转移至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的登记手续,车管所工作人员在受理过程中,将车辆使用性质由“营转非”错录为“公路客运”,该车强制报废年限因此缩短了5年。次日,车管所民警发现操作失误,遂将车辆使用性质更正为“营转非”。
办理转移登记后,小陈的车转入佳木斯市,并变更为黑龙江车牌照。岂料,曾经错录的“后遗症”随之而来:虽市车管所已将使用性质进行更正,可车管系统自动默认曾经记录的最短强制报废期限,市车管所又无修改权限,需由佳木斯市车管所上报黑龙江省交警总队审批。为此,市车管所负责人立即与佳木斯市车管所负责人进行协调,同时发函给佳木斯市车管所请求协助处理,佳木斯市车管所表示同意。此后,市车管所未再接到小陈的相关反映和投诉。
【进展】
举一反三迅速整改
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今年10月,在接到小陈的相关反映后,市车管所民警再次与佳木斯市车管所就更正机动车强制报废年限一事进行沟通,佳木斯市车管所回复:已经上报黑龙江省交警总队申请更改。与此同时,市车管所民警还联系小陈,对因工作疏忽给其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佳木斯市车管所也联系当事人提交资料着手更改。
针对该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市车管所进一步厘清人员责任,并作为典型事例进行通报,要求大家以此为戒,吸取教训。市车管所还举一反三,迅速采取相关整改措施:组织开展窗口工作人员思想教育;进一步强化纠错机制,要求档案复核岗工作人员对待每笔业务都要做到认真核对,发现问题要立即会同受理岗工作人员一起纠正错误,做到主动发现,及时纠正;强化纠错跟踪机制,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类似问题,由专门人员进行跟踪督促,同时加强与兄弟单位车管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互动,合力解决问题,做到有落实有结果。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要求交警支队要从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倒查力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并将督促市车管所抓紧沟通协调,尽快完成信息更改工作。
占道变电站移到小区偏僻处
整改前
箱式变电站长期占道放置。
整改后
箱式变电站移到小区偏僻处,并拉了警戒线。
近日,有群众通过“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反映,集美区后溪镇珩崎一里小区门口有3个废弃的箱式变电站长期放置,不仅占道,还存在安全隐患,他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市纪委监委组织市党风政风监督员实地查看后,将问题转交集美区纪委监委核查督办,相关部门随之进行了整改。
【问题】
3个箱式变电站正对停车位
市党风政风监督员在走访时发现,3个箱式变电站就放置在小区外围,正对着商铺门口的停车位上。“放在这里好久了,不仅占用我门口的停车位,还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我店铺的经营。”商铺经营者王先生说,他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建设、城管等部门也曾来现场看过,但过后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市纪委监委将群众反映问题及现场走访情况,转交集美区纪委监委核查督办。根据调查,9月28日,集美区建设局与城管北站中队工作人员曾到现场查看,当时工作人员现场联系了小区代建单位杏林建设公司,杏林建设公司表示,3个箱式变电站是安置房施工时设置的,属于国有资产。目前,该地块上的安置房项目因故暂缓施工,才将箱式变电站暂放于小区停车位上,准备恢复施工时使用。9月29日,区建设局向群众反馈:将责成代建单位按国有资产处置流程处置3台箱式变电站。城管北站中队也向群众反馈:经过工作人员现场勘察,箱式变电站仍在使用中,待使用结束再进行处理。之后,因群众不满上述反馈意见再次进行投诉,集美区建设局和城管北站中队原打算约群众会面商谈,后因种种原因未成行。
【整改】
另选偏僻处安置变电站
从核查情况看,集美区建设局、城管北站中队存在反馈问题不够详尽,且未充分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集美区纪委监委责成相关承办单位整改,并引以为鉴,做好群众投诉核查及反馈。
目前,杏林建设公司已采取临时处理措施,在小区内另选一偏僻处,且不影响他人的位置,移位存放箱式变电站,并拉警戒线进行提示。
《村民被漏发的奖励款项有望补发了》后续>>
漏发的计生奖励已补发给村民
计生奖励被漏发了两次,村民四处反映,问题却始终得不到解决。市纪委监委启动直查督办,督促相关部门转变工作作风,为群众排忧解难,推动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详见本报10月22日A09版相关报道)。日前,被漏发的奖励款项已补发给村民。
“谢谢你们,漏发的计生奖励终于补发了。”拿到补发的计生奖励,村民陈先生专门打来电话,向调查人员表示感谢。数月前,陈先生为了漏发的计生奖励而四处反映,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市纪委监委直查督办后发现,因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问题“卡”住了补发流程。在市纪委监委指出问题后,灌口镇政府立即召集相关人员磋商,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补发,困扰陈先生的问题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市、区纪委监委在调查中也发现,灌口镇、陈井村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扎实,未及时有效处理当事村民的反映事项,灌口镇党委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互动】
发现问题线索
两个渠道可反映
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市纪委监委将依托“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厦门日报“监督在线”互动电话等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如果您发现涉及专项整治的问题,可关注“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或拨打本报“监督在线”互动电话5581719,与市党风政风监督员、相关媒体进行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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