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厦门市纪委监委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厦门市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在连续八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围绕“清风廉韵创文明·忠诚担当铸铁军”创建主题,细化项目、丰富载体、培育亮点,创新打造了“清风传家”志愿服务等品牌,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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