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厦门市海沧区纪委监委经审理后办结129件案件,其中,3件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作出党纪政务处分案件126件。
按照处分档次分,党纪处分情况:免予党纪处分6人次;党内警告处分43人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7人次;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人次;留党察看二年处分1人次;延长预备期一年1人次;开除党籍处分43人次。政务处分情况:建议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劳动处分权限的单位对被调查人给予相应政务处分11人次;政务警告处分1人次;降级处分(降低退休待遇)2人次;开除公职2人次。因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14件、移送公安机关3件。
按照主要违纪违法犯罪类型分,违反党纪方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6人次;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1人次;违反政治纪律3人次,违反组织纪律7人次,违反廉洁纪律19人次,违反群众纪律2人次,违反工作纪律9人次,违反生活纪律1人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面:职务违法22人次,职务犯罪17人次,其他违法犯罪6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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