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党支部开展常规政治巡察,并于2021年3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压实领导职责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党支部第一时间将反馈意见传达到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牵头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各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问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
(二)落实任务分解
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分析查找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制定了《海沧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党支部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第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负责部门及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抓实工作推进
集中整改阶段,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会议6次,并多次向区委巡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请示,全力推进整改落实。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实时跟进整改情况,实时更新整改进展台账,发现困难及时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照各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逐一核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效。
(四)夯实整改成果
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党支部及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入找准症结。重新梳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内部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切实堵塞漏洞,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严明纪律规则,制定和完善了47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全面深入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够深入。学习浮于表面,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制度,确保学深悟透。支部于3月24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于4月16日印发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工作方案。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开展“学党史、缅先烈、悟初心”、参观海堤纪念馆主题党日活动。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及“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已开展四个专题学习研讨,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走深走实,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增强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2)关于“对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积极性不够高。部分党员主动学习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引导党员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性锻炼。购买党史学习教育指定书籍,发放至党小组,要求党小组组织学习。开设“百年党史·一周一学”线上学习专栏,定期向党员推送党史学习相关内容,已累计推出8期。二是做好“厦门党建e家”平台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掌握党员参加学习及组织生活情况,对参与学习不积极的党员及时提醒、跟踪、督促。2021已开展“党建e家”线上学习8次,组织党员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特色》等文件内容。三是设立“党史图书角”,集中放置党史相关阅读书籍。设置“党的光辉历程”宣传墙,打造可供党员学习、会议、洽谈的多功能党建活动区。
(3)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把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同“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及各项工作相结合。2020年5月15日印发关于“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方案,全年组织开展了窗口整洁优化、互评互赏、意见征求、政务服务能力培训等“十个一”系列活动,和行政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紧密结合。2021年4月16日印发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提出“533”重点任务安排,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党员个人教育管理。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重要性,将理论学习与为民服务、“放管服”及审批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2021年3-4月,支部书记及其他区管干部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四个专题研讨,支部书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并组织研讨,提出具体工作举措。三是支部加强对党员个人发言材料的把关,在各类会议或学习会前明确发言要求,并通过查看党小组会议记录的方式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指导督促修改。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还不够有力
(4)关于“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紧贴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针对网上政务服务、各审批服务环节的规范性、便捷度、效率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4月份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提出整改措施。4月20日-23日,组织进驻单位共15人赴杭州参加“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验培训班,学习江浙地区政务服务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先进工作经验做法。二是持续推进“一件事”套餐服务改革,组织进驻单位共梳理41个“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审批管理局创新以教育局“幼儿园入园”、“小学入学”主题服务为试点落实“一件事”服务改革,多次走访市区教育局、市区卫健局等部门,协调相关系统升级及数据共享方案。
(5)关于“落实省审改办政务服务评价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好差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好差评”机制落实监督工作,2021年上半年,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主动评价率达到88%,与2020年第四季度相比提升了15个百分点。二是将各窗口单位主动评价率纳入考核指标,将群众主动评价率、评价满意率等要素量化至指标细则,不断推动各窗口单位重视“好差评”工作,提升窗口服务的满意度。
(6)关于“落实市审改办网上审批工作要求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便民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组织各区直业务部门对社区服务站事项进行梳理,逐项分析材料、研究办理方式,除因需要发票原件等客观原因的事项外,其它可提升为全程网办的事项一律进行提升。街道便民服务全流程网办事项从原来的4项提升至36项,占比52%;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业务梳理。推进系统对接和信息互联共享、电子证照应用,推行审批结果快递送达,推动网上可办事项特别是省网办事大厅三星、四星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省网办事大厅共进驻区级事项1347项、全程网办(5星)事项共673项,占比50%。
(7)关于“落实区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还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贯彻落实《厦门市高质量推进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2021年度提升方案》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助力我区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按照“应进必进”原则部署事项,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工作,针对列入《全省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内的证照全部免于提交纸质证照。二是扩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及广度。推进“首代政在说”视频推广,2021年已推出“首代政在说”视频5期,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中心、法援中心等部门首席代表通过视频为群众答疑解惑。关于行政服务中心的报道文章《厦门海沧:审批服务跑出“全马”精神》在学习强国、东南网、环球网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3.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不到位
(8)关于“为民服务理念还未牢固树立”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厦门市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增强群众获得感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以群众的获得感作为评判政务服务水平和能力的关键性指标,加强窗口内部管理和监督。二是针对疫情防控期间预约号量与群众需求矛盾问题,推行全流程网办、双向免费邮寄等“不见面审批”措施。督促热点窗口根据现场群众需求建立应急措施。优化预约叫号系统,通过预约号+现场取号两种渠道开展业务办理,窗口当日业务受理的取号均不设上限,对已经取号等候办理的群众提供工作时间外“延时服务”。同时,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群体提供“无健康码通道”服务,从取号阶段开放优先办理“绿色通道”。三是加强窗口人员培训。2020年已组织开展“政务服务能力培训”8场次,邀请专家从服务礼仪、投诉处理等多方面全方位进行培训。计划于今年下半年再次聘请专业讲师开展针对性专项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深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9)关于“为民服务的督查机制未有效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个别进驻单位咨询电话接通情况满意度低的问题,约谈相关首席代表,采用专人专岗轮班制,确保咨询电话值班人员时时在岗。同时对工作人员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推进电话咨询和服务工作规范化。二是建立电话抽查机制,开展咨询电话接通情况抽查共99次,发现问题1个,第一时间与责任单位沟通协调解决。三是完善督查机制,通过检查和自查相结合办法,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4月份组织检查小组开展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街道便民服务站规范化管理暗访检查,发现问题23项,下发督查通知单6份,工作提醒3项,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逐步形成内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10)关于“便民服务保障不够精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持续优化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服务模式,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保障规范和举措。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敬老服务专区,加大免费停车宣传力度,制作大厅引导图,优化灯光、布局等大厅细节,提供更周到服务。二是提升街道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水平,组织各便民服务站开展大厅便民服务设施设备自查,4个街道43个服务站全面对办事大厅老花镜、饮水机等配备情况进行整改。区审批管理局于4月21日-22日对各街道服务站进行了抽查,已基本整改完成。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不够到位
(11)关于“未按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抓好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意识形态分析研究工作机制。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利用行政服务大厅和网络宣传功能,把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主动权。三是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列入自查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12)关于“岗位练兵活动缺乏持久性”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推进“533”重点工作安排,加强党建带群建作用,于6月20日组织全体进驻单位人员前往天竺山开展工会文体活动,通过挑战自我、团结协作,增强中心的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计划于下半年继续开展培训,对政务服务沟通技巧、服务礼仪、心理调节等方面进行提升。
(13)关于“评先评优搞平衡照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完善评优评先活动管理,注重实际,严格发挥奖励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营造积极的干事氛围。在2020年党员民主评议中,充分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及党建e家积分情况,评定18名党员2020年度考核“优秀”。在2021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窗口绩效考核中,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真正选拔优秀。2021年第一季度评选出7个“红旗单位”、20名“服务之星”,第二季度评选出5个“红旗单位”、20名“服务之星”。
2.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
(14)关于“审改办‘中枢神经’的协调管理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审改办牵头、协调作用。梳理汇集全区事项梳理、“互联网+监管”等专项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针对存在困难及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共同研讨解决办法,尚未能解决的,及时提请市审改办协调解决。二是加强与部门间的沟通联系,掌握部门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的推进落实情况,收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力所能及地提供协调和帮助,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确保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15)关于“推进工作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发挥“放管服”改革工作牵头单位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建立有效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主动联系上级部门,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完成好区统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自建系统的对接。二是涉及街道、区级业务部门的问题及时组织协调,做好业务指导。牵头召开优化建设项目帮办代办会议,着力协调解决企业审批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完成区统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并正式上线,实现工程项目业务流转,减少二次录入。保持与市级部门的沟通,按照要求不断调整系统功能,满足业务需求。
(16)关于“对群众意见反馈平台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足群众需求不断完善督察工作机制,加强意见反馈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建立意见收集、登记、流转、办结全流程闭环,及时处理12345、督查电话等相关平台反应的群众意见。二是强化意见收集渠道的管理优化,安排专人负责大厅意见箱管理,每周进行一次意见收集并制作台账,及时跟踪处理。
3.廉政风险防控还存在薄弱环节。
(17)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升廉政防控的工作标准要求,明确岗位责任人及具体防控措施,重新梳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二是督促各进驻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营造风清气正的大厅工作环境。
(18)关于“内控机制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已召开局务会研究分析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并修改完善相关财务制度。
(19)关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制定的多项内部制度管理范围未涵盖下属事业单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管理,修订和完善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规章制度,形成制度汇编共47项。
(20)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明确自本年度起对大厅维序服务保障项目进行检查验收。二是提高合同签订、验收等环节的审核力度。三是聘请法律顾问,对有关事项进行把关。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够有力。
(2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全面抓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各委员分工,形成“领导亲自抓、专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二是制定党支部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方向和任务。
(22)关于“监管提醒还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健全“治未病”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中心绩效考核制度体系,加强大厅巡查工作和日常视频监控抽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或频繁出现的同类问题,及时提醒各进驻单位对照自查,强化内部提醒监督机制,将“事后整改”向“事前预防”推进。二是加强窗口服务机制建设,对窗口工作人员常见的效能纪律问题开展内部自查工作。优化通报提醒机制,将管理监督做在前,切实增强窗口管理的主动权。继续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礼仪、服务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23)关于“谈心谈话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支部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六必谈”工作要求。二是充分发挥谈心谈话的作用,支部书记、委员同进驻单位首席代表、党员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提高谈心谈话的数量和质量;结合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对党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2.落实新时代党建规范化建设要求不到位。
(24)关于“党建工作主责意识树得不够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树牢党建工作主责意识,增强抓党建工作力度,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抓好部署落实。2020年12月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报告2020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抓好支部工作制度落实,规范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2021年党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5次、主题党日活动3次、支委会10次,按要求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及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25)关于“党支部抓大事议大事的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健全党支部议事规则和沟通协调机制,理清局务会、支委会研究事项内容,增强党支部抓大事议大事的能力,有关党支部建设、进驻单位绩效考核、行政服务中心工青妇活动等重点工作及重大事项均提交支委会研究。
(26)关于“党务工作还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基层党务干部培训,增强党务工作开展的规范性。每月及时提醒党员交纳党费,2021年至今未有党员未交纳党费现象。二是抓好党员培养发展工作,补全发展党员信息,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推行“三谈话、三公示、四审核”工作机制,确保每个发展阶段规范有序,档案材料齐全。
3.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严肃认真
(2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根据区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细化内容要求,贯彻落实好支部日常工作。2021年已召开党员大会5次、主题党日活动3次、支委会10次,支部书记、副书记上党课2次。二是加强对各党小组的管理,定期不定期抽查各党小组的活动记录,要求各党小组每月向支部反馈学习情况。
(28)关于“党课教育不够经常”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抓好党课的活动安排,结合今年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等工作,充实党课内容,坚持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党课学习。1月13日支部党员大会开展第一季度党课学习,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胡昌升同志在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及《坚定信心 于变局中开新局 力促海沧“十四五”实现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在区委四届十二次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林文生)》。5月31日支部党员大会上,全体党员干部了解了海沧区老党员沈金富的光辉事迹,并观看了专题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7月1日,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上党课《学史明理 奋发有为 全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引导党员从党史中获得激励,继续奋发有为。
(29)关于“民主生活会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贯彻落实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2月2日,支部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支部书记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其他参会人员真诚地指明问题、提出意见,支部书记最后作表态发言,会议过程严肃、认真。
(30)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党支部已按照会前明确主题、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等步骤和要求规范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加强对各党小组的监督指导,各党小组均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4.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
(31)关于“对党员的教育学习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员日常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及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细化教育管理举措。二是用好“厦门党建e家”平台的学习教育功能,通过平台管理及时掌握党员参加学习、会议、活动等组织生活的情况,及时提醒党员落实支部各项安排。三是发挥党小组组织功能,促进小组抓党员学习、干部培养的作用,督促引导党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32)关于“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建立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人员信息库,确保党员发展程序规范,手续齐全。今年已对1名申请入党的职工开展谈话,了解情况,加强指导,确保培养教育到位。
(33)关于“个别党员干部对自身要求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本次巡察情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重点推进“533”任务安排,通过学习、培训、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党员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二是加大力度综合运用视频监控、投诉建议等各种手段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监督检查,杜绝不审批、慢审批、乱审批的现象。今年已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查出问题43项,下发整改通知1份、督查通知单10份、工作提醒32项。三是对督查发现问题的个别人员进行谈话并督促整改,引导党员在窗口工作中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6803679;通信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附楼,邮政编码:361026;电子邮箱:hcq_zbzx@163.com。
海沧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党支部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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